..续本文上一页檀越-施主之意。南狱大师解释「檀」-施。施波罗密,越是中国话,你若能布施就能越过贫穷海。在此施主迎请菩萨应供,为了修福修慧,来供养这位菩萨,请菩萨到檀越自己的家来,或到庙去,或到其它檀越家,布施衣服、饮食,以及各式各样的资生用具,如此供养,以下即说犯戒的相貌。
若是受请的菩萨以瞋恚心,与憍慢心对来请的檀越不高兴,不接受他的邀请,也不去檀越受请的地方,由于菩萨发无上菩提心,是为了摄受众生,并以佛法来度化,如今不接受邀请,这有弃舍众生之嫌疑,违背了原来无上菩提心了,所以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这说到瞋慢心是由染污起的,有染污的罪过。
那么如何是不犯呢?要是菩萨有病不能受他请,或者有病而且没有力气,或者菩萨心狂有病了,那么不去也不算犯,或者路途特别遥远,不想去也可以,或者经过的道路有恐怖的困难,不去也不算犯,或者有不同的情形就是菩萨能观察檀越,若是不去对他有好处,什么好处呢?能够调伏他的过失,使其舍弃过失,安住在无过失的善法中,因此菩萨不接受是有功德的,不算犯戒,其次若某甲在某乙之前,先请菩萨,已接受先前请的人,因此不接受第二个受请,那也不犯戒,要是在这个时候自己正在用功修行,修学善法,正相继续不断,不愿意暂时间断,因此不接受邀请也是可以的,不算犯戒。还有另一个理由,就是在这个时候有一个殊胜难得的机会正巧某个大德正
开示佛法,这时檀越来邀请菩萨,此菩萨却想听闻这未曾有的佛法,那么不接受邀请,是可以的。
在玄奘大师把这里翻译为:「为欲引摄未曾有法」乃表示出世间的佛法,是未有的,饶益之义,是说听闻了佛法,使自己更加深地去思惟修学,如此不接受邀请,也是不算犯戒。
或者为人讲解佛法有为人决疑问题时,因此不接受邀请也可以。所以凡夫菩萨虽发无上菩提心,为了与众生结缘,不受供是犯戒,但为了自己能够闻思修于佛法上,不去受供,那也不算犯戒,因此佛的慈悲在这个地方,应该要有一个简别。
若是菩萨知道邀请的人不是有诚意的,而是要来欺骗、扰乱,那么不接受也不算是犯戒。或者菩萨知道邀请他的人是多人憎,许多人讨厌的,若是接受他的邀请,就会很多人恨你,因此菩萨若为了一个人而得罪很多人,也是不行的,所以为了护念多人不生起嫌恨心,所以不接受邀请,也是可以的。
若护僧制,这与前面说的是一样的,比如有某个人毁谤佛法,因此大众僧作羯磨宣布不可与其来往,因此不接受他的供养是可以的,为了要遵守大众僧所规定的制度,上述之理由,若不接受应供是可以的,不算犯戒。
不受施戒第五若菩萨。有坛越以金银真珠摩尼琉璃种种宝物。奉施菩萨。菩萨以瞋慢心违逆不受。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舍众生故。若懒堕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狂若知受已必生贪着。若知受已施主生悔。若知受已施主生惑。若知受已施主贫恼。若知是物是三宝许若知是物是劫盗得。若知受已多得苦恼。所谓杀缚谪罚夺财呵责。
这是第五条不受施戒,不接受他人的布施,假设有一个受了菩萨戒的菩萨,有檀越以黄金白银、真珠、摩尼珠(如意珠)、琉璃,种种的宝物,恭恭敬敬地布施给菩萨,而这受了菩萨戒的菩萨以瞋心慢心瞧不起这位檀越,并且拒绝不接受他的供养,这里以不接受财物供养也是犯戒,这表示此菩萨对此檀越一点摄受心也没有,不慈悲,不作他的福田这也是违背了他的无上菩提心大悲愿,也是不对的是名为犯众多犯的,是犯染污起,这也是染污心所犯的,所以是重垢罪。
这是什么原因呢?舍众生故,因为昀初发愿是为慈悲一切众生,爱护一切众生,要与一切众生结缘,现在反而要其一切绝缘,是违背了菩提心,是重垢是不对的。假设这位菩萨是因为懒惰懈怠,犯罪染污起,这是不容易的,一般人以种种宝贝奉献,还能以懒惰懈怠不接受,这是不容易的,不过有因对财物不生贪着之心,这也有可能
的。
不犯,若自己颠狂了,不接受,也不算犯,假设菩萨自我观察,若我不接受了黄金白银种种财宝,使自己贪着心强烈生起,有伤害自己的道心,那么可以不接受,或者菩萨知道接受施主种种宝物,日复他会后悔,因此也可以不接受,或者接受了以后,施主不但会后悔,而且极可能产生迷乱的心,那也可以不接受,或者接受施主的种种布施财物,使其产生日后贫穷的苦恼,那也不好,也可以不接受,或者菩萨已经知道这些财物是三宝所拥有的,不是个人应该可拥有的,而檀越以三宝物来供养知道了,可以不接受或者是以偷盗来供养的,知道以后不接受,也不算犯戒。或者菩萨知道一旦接受了这些布施了以后,会有很多的过患,所谓会被杀、被绑、被谪、被罚、被夺取,或者被呵责,知道了会有这些过虑,因此不接受,也不算犯戒,这是不受施戒。
不施法戒第六若菩萨,众生往至其所,欲得闻法;若菩萨,瞋恨悭嫉,不为说法者,是名为犯众多犯,是犯染污起。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不犯者:若外道求短,若重病,若狂,若知不说,令彼调伏;若所修善法,未善通利;若知前人,不能敬顺;威仪不整;若彼钝根闻深妙法,生怖畏心;若知闻已,增长邪见;若知闻已,毁呰退没,若彼闻已,向恶人说。
不施法戒-就是不布施佛法的条戒,佛法主要是开导人增长智慧,若是不布施的话,使众生不能智能增长,菩萨是大悲心教导众生的,结果是不愿意开导,佛法予众生,所以也违背了他的菩提心,因此犯了戒。假设发了菩提心受了菩萨戒的人,有众生到他的住处来,(众-很多。)众生-凡夫从无始劫以来数数地在六道里轮回,得到生命又死,死了又生,所以有很多的生,很多的死,但不说众死,而说众生,是指人在无量劫来得到很多生命,又失掉了,在很多地方受生死,不说众死的原因是死了以后又再生,这时才是凡夫,如果死了以后入无为涅槃就不生了,不在三界里受生命了,那就不是凡夫了,所以说生而不说死,是指一般的凡夫说的,因死在三界里数数生的叫做众生。
这样的人(在六道里的众生都是这样的),想要听他开示佛法。若菩萨瞋恨悭嫉,不为说法者-假定这位菩萨瞋恨不高兴,不愿意为他说法,悭-即吝惜佛法,不想说给人听,嫉-嫉妒,嫉妒与瞋恨有点相通,也就是瞋恨不高兴。一般来说,仍有不如意的事伤害到他才瞋恨。嫉妒-是不耐他荣,这位菩萨心里的妄想,感觉到或知道这个人有点才华,如果听闻了佛法再继续修学,可能有大成就,他会获得很高的名闻利养,那就对我有影响了,所以我现在不能跟他讲,这就叫嫉妒,也就是吝法了。瞋恨悭嫉是他的动机和他犯戒的原因,因此不为他讲解佛法,这是一种解说。
另一说:是现成的经卷。却得闻法是听菩萨的开导,但也可能向菩萨求某一种经卷,而菩萨不肯布施他,这也应该包括在内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各为犯众多犯-就是犯很多的突吉罗罪。是犯染污起-因为是瞋恨嫉妒的动机不好,所以所犯的是重突吉罗。若懒惰懈怠,犯非染污起-这位菩萨的心情有一点儿松懈或身体违和,他就懒惰不愿意跟人家说佛法,这也是犯戒,但不是染污心生起的,所以是轻垢罪。菩萨是为了利益众生应该振奋自己,不应该懒惰懈怠,所以不为说法也是犯戒的。
不犯者的话:这位菩萨能观察来求法的人,他的动机有问题,所相信的是佛法以外的其它宗教,叫外道。是邪知邪见的外道,他们并不相信佛教,他们是存心来挑毛病,破坏佛教的,这样的不怀好意,那菩萨可以不为他说法,不算犯戒。
如果这位菩萨有重病,不为说法是可以的,如果这位菩萨颠狂了,那也不能说法。
若是知道不为他说法能令那个求法的人反省自己,反而能得到利益,调伏自己,知道自己的过失,改过迁善,除不善处,而安立善处,在一个众多功德里熏习修学,能够这样,不说法也可以。
若是这位菩萨所修学的这部分佛法还不是那么熟悉,善巧通利,不说也是没有过失。
若知道来请法的人,他不能敬顺,他听这个法,他也不能生恭敬心来信顺这样的佛法,这对他没什么利益的,所以不说也可以的。
若来求法的人,他的威仪也不那么整齐合理,比如讲法的人站着他坐着,或讲法的人坐着他卧着,这是不合道理的,或请法的人手拿着枪、杖或其它武器,这也是不合道理,所以威仪不整,菩萨不为他说法不算犯戒。
若是请法的人根性很迟钝,智慧缺少,眼耳鼻舌身意都不是那么灵光,如果听了大乘佛法的深妙理论,他会生恐怖心,这种情形,也可以不为他说法。
大乘佛法大致有二个部分容易让人生起怖畏心:一、大乘佛法说一切法空,无我无我所,众生听了无我就害怕了,大智度论上说:五百不闻毕竟空,如刀伤心-这是小乘部派,这些人听了大乘佛法说一切法毕竟空,就像刀刺在他心上那样的难过,所以闻深妙法生怖畏心。二、大乘佛法里,发无上菩提心要到三大阿僧祇劫才能功德圆满,这时间是太长久了,有些人也生了怖畏心,感觉太难了,若是小乘的利根人,三生可以得阿罗汉果,四生得辟支佛,那就快了一点,或者钝根一点的,六十劫可以得阿罗汉果,一百劫得辟支佛道,那就比阿僧祇劫少了多,所以时间太长也有点问题,因此有这种钝根,闻深妙法生怖畏心的人,你不为他说佛法,是可以的。
若知闻已,增长邪见-若是这位菩萨能知道听法的人,听完了佛法,不但没有正知正见,反而增长他原来的邪知邪见,这样对他无益反有害,那也可以不为他讲解佛法的,以增长邪见来说:现在的佛教与五十年前的佛教是不一样的,就是大乘非佛说,反倒引起种种邪知见,那就不要说了。若知道他听完佛法若他毁谤了,他就会到三恶道去了,所以在许多经典里提到毁谤大乘佛法是会到地狱去,因此可以不为他讲解佛法。
再则,若那个人听…
《菩萨戒本经讲记(玅境长老)》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