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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本經講記(玅境長老)▪P9

  ..續本文上一頁煩惱能令衆生流轉生死,受很多的苦,所以對貪瞋癡煩惱特別的恐怖,因此厭離這個煩惱。煩惱是心裏動亂不寂靜,對煩惱恐怖心,對涅槃愛樂心,這是聲聞人的性格,觀叁界如牢獄,煩惱似冤家。聲聞人深愛涅槃的程度就算增加百千萬倍,也不如菩薩的深刻。

  「謂諸聲聞但爲自利。菩薩不爾,普爲衆生」,聲聞人昀初發心來到佛法裏面,修習戒定慧時,他的動機只是爲了自己得到涅槃的利益。而菩薩不是這樣子,他昀初來到佛法裏面來的時候,已經發了無上菩提心,普爲一切衆生得涅槃,他感覺到生死太苦了,涅槃才是安樂的,他願意一切衆生都入涅槃,所以這種發心比聲聞人廣大得多了,他畏厭煩惱愛樂涅槃的程度是比聲聞人更高深的。如果你說他怖厭煩惱、愛樂涅槃是不對的,有個問題是,若他愛樂涅槃,畏厭煩惱,那怎麼能流轉生死呢?你想,菩薩是不是染汙心在流轉生死的?

  大智度論說,菩薩如果不去斷除叁毒,不滅除內心的叁毒,你爲衆生說法時,他的法裏都有毒的氣氛,怎能利益衆生?並且心裏有叁毒,就算對佛法有善根,你能夠繼續的學習佛法,但因內心有叁毒,這一生死去,來生不知能不能信佛都有問題。

  經典上有個名詞叫學無學。有學即指初果、二果、叁果,無學是阿羅漢。我初讀經時自己想,我們凡夫發心修學佛法應該叫有學,到阿羅漢才叫無學,爲什麼入初果以前的佛教徒不名之爲學?我想我們凡夫都要學,怎麼不給我們名字叫做學呢?後來看見一個地方解釋,初果以上還沒到阿羅漢果以前還繼續要學。因爲初果聖人若學習佛法,如果死去以後,來生不遇見叁寶,他還能繼續學習佛法。我們凡夫再怎麼讀經、

  持戒、修定,若沒得初果,死去以後,來生不一定會學,可能會造五逆罪,毀滅佛法都有可能的。所以凡夫的確很可憐,因此佛立的名字的確有個嚴格的界限。

  從這句話就可看出,菩薩若不斷煩惱,心裏有貪瞋癡,今生雖發菩提心,弘揚佛法廣度衆生,來生卻不一定。從我們的四十聖看,對佛法熏習的不夠,心裏一肚子煩惱,昀初可能發清淨心弘揚佛法,可是遇見特殊因緣時還弘揚佛法嗎?他所有的貪瞋癡就出來了,雖然還弘揚佛法,但事實上人家都不同意了,所以這地方說菩薩應該不怖煩惱,不樂涅槃,這樣子說是錯誤的,靠不住的。你現在雖然有發無上菩提心,都還是很勉強。所以這裏說菩薩是普爲一切衆生,在生死流轉教化衆生,他不是用染汙心在流轉生死的,他是用清淨心在生死裏度化衆生的,這樣才能長期度化衆生。不管遇見什麼境界,菩提心都不退,就是所謂金剛般若了。他的菩提心就像金剛不可破壞,所以菩薩的深樂涅槃,畏厭煩惱是高過聲聞人的。

  彼習不染汙心勝阿羅漢;成就有漏,離諸煩惱-這就是說菩薩清淨的相貌。彼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他學習佛法,斷除煩惱所成就的不染汙心是勝過阿羅漢的,不是阿羅漢所能及的。因爲他成就有漏,離諸煩惱。在瑜伽師地論戒品裏說:「成就有漏-于有漏失隨順而行。」即菩薩對于有漏煩惱的事情也能隨順衆生去做,但是他內心成就勝于諸阿羅漢無雜染心,就是表面上看菩薩是優婆塞或優婆夷,在社會上各有職業,在社會做些雜染的事,但是他內心是清淨的,不是阿羅漢所能及的。

  我們從法華經也看出這個消息,阿羅漢也發菩提心回小向大了,釋迦牟尼佛宣告要發心護持佛法,弘揚法華經,那麼這時阿羅漢也發心弘揚法華經,要到他方去弘揚法華經,不在娑婆世界弘揚法華經,因爲娑婆世界的衆生太壞了,我不能去度化他,阿羅漢是這樣子。但菩薩是在娑婆世界或十方世界都能弘揚佛法,這就是菩薩的道力高過阿羅漢了,但這必須八地菩薩以上。

  所以昙無谶翻譯成這段文是,成就有漏,離諸煩惱,他表面上也有有漏的事情成就,但內心是清淨的,這就是在欲而離欲。所以我們可用凡夫的情形做個比對。我們凡夫說:我到一個清淨的地方去住,遠離塵囂,這時我看見佛像,看見出家人或經書,這樣用功修行就叫清淨,我在塵勞時心就亂了,離了塵勞才叫清淨,但要是道力成就了,你就是在十字街頭也是清淨,那就表示他清淨的功夫高了。阿羅漢雖然得了阿羅漢果,他還是不能在生死的世界去度化衆生,而到無余涅槃的地方休息去了,但菩薩不是,他觀一切法如,也是證悟了,但他還是來到這個世界度化衆生,他不怕衆生的染汙,衆生也不能染汙他,所以他離諸煩惱,因此他的彼習不染汙心,勝阿羅漢;成就有漏,離諸煩惱。這條戒我們要注意一件事:菩薩是斷煩惱的,不過經論上也說,菩薩的習氣沒有完全斷,還保留一些,當然到成佛時就完全清淨了,沒成佛時總還有一些不圓滿。

  不護譏嫌戒第十二

  發了無上菩提心的菩薩,不護自己的行爲,我行我素,而遭譏嫌。

  若菩薩,不護不信之言,不護譏毀,亦不除滅。若實有過惡不除滅者,是名爲犯衆多犯,是犯染汙起。實無過惡而不除滅。非染汙起。不犯者。若外道誹謗及余惡人。若出家乞食。修善因緣生他譏毀。若前人若瞋若狂。而生譏毀。

  假設這位菩薩他自己的行爲或對于叁聚淨戒守護的不清淨,攝律儀戒也包括比丘戒在內,不護有二意:一、自己對戒律不認真的守護。二、不護念衆生。假設我內心清淨,但這種行爲會引起人家來謗毀叁寶,所以爲了愛護衆生不要造罪,你要謹言慎行。對于我個人,對于佛法沒有信心,而發出了不恭敬的語言了。

  不護譏毀-即不信之言又加強了,譏嫌毀謗的語言了,因爲不護而引出這些事情,大家都在傳布說這些,菩薩知道這件事要加以解釋,如果我不對了,要加以承認忏悔,來息滅那些不信譏毀之言才是。但是這位菩薩昀初是不護不信,不護譏毀,到了有事情也不出面,他謗毀他的,不管這樣的事,不去除滅他,這就不對了。

  若實有過惡不除滅者-若是別人傳說某某菩薩,某某比丘如何如何地,假如真有錯誤,你犯那條戒就歸那條之罪了,可是實在有過惡,但是也不除滅這件事情,也不改正這件事情,也不向譏毀你的人去解釋,那就犯這條戒了,是犯染汙起,因爲你昀初就是不護不信,不護譏毀。

  看這條戒,佛有這意思:有問題時你不要默然,你要采取主動去解決這問題,如果自己不對,應該忏悔,也向人家解釋一下。如果是大家的錯誤,你本身並沒有錯誤,那麼菩薩不出面,也不管人家的譏毀,這樣也是犯戒的,不過是非染汙起,這意思是要去解釋,就是我沒什麼不對,只是一種誤會,人家對我有了毀謗,那麼就應該去解釋,把這個流言除滅了,不這樣做同樣是犯這條戒的,不過是輕垢戒。

  不犯戒的情形是:其它的宗教誹謗我們,這個可以不去理睬。另外有個惡人他憎恨我們佛教徒,他有嫉妒心,不喜歡佛教很興盛的,所以如果有什麼興盛的事,他就造謠言來破壞,這種情形也可以不加以解釋。

  原來是士農工商或國王乞丐的在家人,現在出家了,就要去乞食,那麼在家人就議論了一大堆的話了,愛護佛教的人可能另有種說法,不喜愛佛教的人可能另有一種說法,這種情形可以不解釋。我們出家了遠離世間的五欲、家族,到了寺裏修學聖道,但社會上的人也會說出種種的話來反對佛教,這種是修善因緣,所以可以不向他們解釋。或者在菩薩面前猛利憤怒的人說出一些不合道理的話,這也可以不睬他,因爲這種非常憤怒的人,你對他越說越多,他越加生氣不能解決問題,不如默然好了。若狂-玄奘大師翻的戒品上說,若這菩薩知道那個人惡見所纏,顛倒邪知,他對菩薩,佛法有譏毀,這種人也可以不解釋。

  不折伏衆生戒第十叁

  折伏是對攝受說的。折伏與攝受是菩薩面對衆生的二種態度。攝受是菩薩用溫和的態度去教化衆生。是隨順衆生的心情引導他們到佛法裏,改過遷善,折伏即對剛強難化的衆生用強硬的態度去呵責他,使他到佛法裏來。

  若菩薩,觀衆生應以苦切之言,方便利益;恐其憂惱而不爲者,是名爲犯衆多犯,是犯非染汙起。不犯者,觀彼現在少所利益,多起憂惱。

  若是發了無上菩提心的菩薩,他度化衆生是觀衆生應該怎麼度化就怎麼度化,有種種變化方便,他觀察到這類衆生瞋心重,特別剛強,需要用苦切之言方便利益他,所謂苦切之言是菩薩用種種話來開導,能使令衆生生心裏感覺到痛切苦惱,而得到利益。如果這位菩薩要用苦切之言來教導他,又恐怕他聽了之後,心裏憂惱痛苦而不肯這樣做,這樣也就是犯了非染汙起,雖不是染汙,但也還是犯了輕的突吉羅罪。不犯的情形:觀彼現在少所利益,多起憂惱。菩薩觀察到,用苦切之言對他所得到的利益很少,沒起什麼作用,而心裏只有憂惱,這樣菩薩不用苦切之言來利益他,這不算犯戒的。

  瞋打報複戒第十四若菩薩,罵者報罵,瞋者報瞋,打者報打,毀者報毀,是名爲犯衆多犯,是犯染汙起。

  若這位菩薩遇見了衆生用惡言來毀罵菩薩,這時菩薩應該修忍辱波羅蜜,或加以疏導,息滅這件憤怒才對,但菩薩沒這樣做,你瞋我也瞋,這是意業的問題了。打者報打,這是身業,衆生對菩薩不高興,來了,可能會非禮相加,或有什麼原因的就用手或杖之類的來打菩薩,而菩薩也是打他,菩薩不修忍辱波羅蜜,他的叁業也是有問題。毀者報毀-在玄奘大師譯的瑜伽師地論戒品裏譯成:「弄者報弄。」就是衆生來戲弄菩薩,這是通于叁業的,或故意拿走你的東西藏起來等。故意來破壞你的心情,使你不平靜,菩薩也應該動,欲報複,你弄我,我弄你,這樣的呢?菩薩也是犯突吉羅

  罪,是犯染汙起。

  不如法忏謝戒第十五若菩薩,侵犯他人,或雖不犯,令他疑者,即應忏謝;嫌恨輕慢,不如法忏謝,是名爲犯衆多犯,是犯染汙起。

  假若菩薩有心侵犯觸惱傷害他人,或無心侵犯,只要發覺了這件事情就應該向人家忏悔道歉才對。或這菩薩沒侵犯他人,但令對方有了疑惑他要侵犯,這時菩薩也要向他忏謝解釋彼此間的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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