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信行禅師及叁階教
湛如
閩南佛學
叁階教作爲中國佛教史上特殊教派,曾在下層民間廣爲流布,廣大信衆莫不矚目歸仰,形成陣容龐大,遍及鄉村的新興教團。可是好景不長,封建帝王屢下勒令廢止,佛教內部各宗派也橫加駁斥,迫使叁階教僅是“昙花一現,如此多舛的命運說明了一個什麼問題
它的社會意義如何
這些問題都值得我們研究探討。
首先叁階教的創立者——信行,是一位奇異人物,他博聞強識,遍覽諸經,舍去具戒而作沙彌,常習《法華經》中常不輕菩薩法。這種做法本身在當時就說明了一個問題,即“普法普敬”。而這樣思想根據又是因爲他將佛教分“叁階”。他一針見血的指出,當時所處的時代就是末法,是五濁惡世,而不是什麼王道樂士。所以“普法”才是這個時代所共習之法,也是唯一的希望。
信行目睹了幾次法滅的慘況,叁階的劃分,無形中增強佛教徒的危機意識,使當時人們産生一種緊迫感。他反對空洞的理論,反複強調指出叁階教的修行路線既簡捷又易行,加之他本人身體力行,使佛教重心下移,趨向民間化、民俗化發展。在這一點上,信行是有曆史功續的。
無盡藏又是叁階教存在的生命線,由於信徒不斷增加,無盡藏財力持續發展,形成了一股雄厚的經濟力量對封建地主經濟構成一種威脇,加之末法,普法等思想,無疑是對現權及佛教正統宗派的否認,故此遭到反對,甚至受到敕禁。信行的叁階教有什麼積極意義呢?其核心思想是什麼
爲什麼會受到敕禁
正對這些問題,作者不揣淺陋,試從時代背景、思想、主張,曆史意義等方面,加以闡述,以冀方家匡正。
二、叁階教産生的時代背景叁階教的創立是與當時末法思想有著直接關系的,關於正法,像法、末法的時間年限,在《四分律》,《中阿含》,《雜阿含》裏的說法也不一致。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種末法思想反複在經律當中提到,已真正演變爲一種時代觀,或者說是危機意識,在當時中國的佛教界己漸漸形成——定的組織體系。在中國最早提出末法觀是陳代慧思(515——577)。唐淨影寺的慧遠(513一-592叁論宗嘉祥吉藏(549——623)。大臺智門下的章安尊者(56l——632)南山律祖道宣(596——667),法相宗的窺基(632——682)等在論著中均有提出。而信行禅師則是這種思想最突出的代表人物,並産生了與之相應的叁階教。
中國佛教界之所以有末法說的興起,主要是因爲當時人們陸續的接觸到一些說明正法,像法及其年限的經論,而《大集經,月藏分》對人們的刺激更大。加之,幾度法難的出現,更引起了這種強烈的危機感。
法難的發生,與佛道之間的鬥爭及王權與教權鬥爭有密切關系。第一次北魏太武帝的廢佛,雖然是以發現長安寺院隱藏著大量財富及武器爲理由而進行但其實質則是佛與道的鬥爭。當時的宰相崔浩與擔任帝師的道上寇謙之聯合起來摧毀佛教,製造了這次教難,使佛教自傳入以來遭受到前所未有的劫難。被毀的經典、佛寺不可勝數,大批僧尼慘遭殺害,這給佛教徒心中開始蒙上了一層“末法”的陰影。這次法難七年後,到了文成帝才開始複興,並達到了空前的發展,據史載魏末僧尼劇增到二百余萬,大量編民湧;入寺院,佛寺叁萬余所,寺院經濟的高度發展。幾乎壟斷了社會財富。僧祗戶與佛圖戶就是寺院經濟發展的一個例證。寺院在當時享受各種最優惠特權,使統治者最終難以控製佛教的發展,而終於演變出北周武帝的廢佛事件。雖然周武帝的廢佛比魏太武較爲柔和,沒有發生流血,但大量寺院充當第宅,僧尼還俗,充當民數
接二連叁的法難,使佛教徒明白,造成這種悲劇的根本原因是宗教爲封建社會-上層建築的——部分,是附屬晶。並深信由於衆生的業力所致,末法的年代提前了。在這種曆史條件下,使信行禅師認識到佛教深入民間的必要性。爲了爭取民衆的信仰與支持,他創立隋初的一個特殊教派——叁階教。
叁、信行其人其書
信行(540——594)的事迹,道宣在《續高僧傳》第二十卷《習禅篇信行傳》上說:“釋信行,姓王,魏郡人(今河南安陽縣)……識悟倫通,博涉經論,情理避舉”。
費長房的《曆代叁寶記》說他是魏州人,“少爾落采,博綜群經……與先舊德,解行弗同。”
從道宣,費長房的片斷記載中,很難看出信行習禅蹤迹,而是G,博涉經論的義學沙門。十七歲時,出家於相州(今安陽)法藏寺,受戒後,持戒態度特別嚴肅,重視修持,認爲佛教徒應時宜實行濟度,而不應空講理論。
“後於相州法藏寺,舍具足戒,親執勞役,供諸悲敬,禮通道俗” 《續高僧傳,習禅篇、信行傳》
由此可見信行認爲比丘的生活方式,對於行菩薩道頗多不便,因此他決定舍聲聞戒。舍戒之後,信行極力宣揚大乘利他的精神,並且親服種種勞役,節衣縮食,救濟貧窮並供養叁寶,雖舍戒而並不還俗。《續高僧傳》還說他的這種行爲受到一些僧徒造門诘問,信行說明他要創立親宗的企圖。信行認爲隋代就是末法時代,應因時設軟,以法驗人,從而依末法觀創立叁階教義。
開皇叁年(583年),信行在相州光嚴寺,發願爲皇帝,諸師父乃至一切衆生,施舍身命財物,建立禮佛、轉經、衆僧、衆生、離惡、頭陀、飲食、食器、衣服、房舍、床坐、燈燭、鍾吹、香、柴炭、洗浴十六種無盡藏行,“願施無盡,日日不斷”,間皇七年(587)信行已經48歲,他寫信給相州知事,誓願頓舍身命財物,從事無盡藏的布施,要求相州知事代爲奏間,讓他推行這個志願。
據道宣《續高僧傳》記載,開皇初年,信行曾被召入京,受仆射高穎的邀請,在真寂寺“立院別處”。說明這個時候,信行還是受到隋朝廷的重視的。
舍戒後的信行,“居大僧下,在沙彌上。……頭陀、乞食,日止一食,在道路行,無問男女,牢皆禮拜,欲似《法華經》常下輕行。……(《曆代叁寶記》第十·二卷《大正藏》49卷105頁)信行教導門徒,悉行頭陀乞食,日止一餐,他又放《法華經》常小輕菩薩那樣路遇行人,不問男女,悉行作禮,謂之“普敬”。所以由他所領導的教團很快的被許多道俗的信奉。
“自爾,余寺贊成其度焉,莫不六時禮施,、乞食爲業,虔慕潔誠,爲不及世”。《績高僧傳,信行傳》,說明信行在當時是風靡一時的。
開皇十四年(594) 十月四日示於京師真寂寺,年五十五歲,《續高僧傳》說信行“春秋五蔔有叫”。據陳垣《釋氏疑年錄》第叁卷,P62。
有關信行的著作,各家《經錄》的記載不盡相同。費長房《曆代叁寶記》卷12,《大隋錄》著錄的信行著作,是“二部,叁十五卷”。即:《對根起行維錄》32卷,《叁階位別集錄》3卷,費長房在評論信行的著作時說:
“此錄,並引經論正文,而其外題無定准的,雖曰對根超行幽隱,指體標榜,於事少潛”。《曆代叁寶記》十二卷。看來費長房對信行的著作頗有微詞,
道宣《大唐內典錄》第五卷《隋朝傳譯佛經錄》著錄的信行的著作,是“二部,四十卷”,即:《對根起行雜錄集》36卷,《叁階位別錄集》4卷。對於信行著作的評價
道宣基本上重複了費長房的話: ,
“此錄,誠並引經論正文,而其外題,無定准的,雖曰對根起行幽隱,指體標榜,於事少微”。(《大正藏》55卷,P277——278)雖然長房、道宣對於信行都不無微詞,還都把這些著作列入《正錄》。而道宣以後就發生了變在唐朝明佺等人的《大周刊定衆經目錄》裏開始把《叁階雜法》22部,29卷,列入《僞經目錄》,這些經典裏首先遭貶斥的《叁階雜錄法》是:
1.《叁階集錄》四卷
2.《叁階集錄》四卷
3.《大乘驗入通法》一卷
4.《對根淺叁條發菩提心法》一卷
5.《末法衆生於佛法內廢興所由法》一卷
6.《對根叁條同異法》一卷
7.《求學善知識發菩提心》一卷
8.《廣明法界衆生根機法》一卷
9.《略明法界衆生根機法》一卷
10.《世間出世間兩階人發菩提心法》一卷
11.《十種惡具呈人回心八道法》
12.《行行同異法》一卷
13.《當根器所行法》一卷
14.《明善人惡人法》一卷
15.《就佛法內明一切六師外道法》
16.《叁十六種對面不識錯法》
17.《根機普願法》二卷
18.《十大段明義》二
19.《大乘無盡藏法》
20.《略發願法》一卷
21.《人情所許行法》
22.《大衆製》一卷
《大周刊定衆經目錄》的作者們說
“奉證聖元年恩勑,今定僞經及雜符築等,遣送祠部進內,前件教門、(即上例信行的著作),即違背佛意,別構異端,即是僞雜符築之限。……不敢妄編在於目錄,並從刊削,以示將來”,《大周刊定衆經目錄》、《大正藏》第五十五卷,475頁。
這是說武則天勑今刊定僞經,明佺等學者便迎合武氏旨意,把叁階教的著作一概列入僞經。而實際上,佛教隨著不斷的發展,已有相當部分的義學沙門不滿足漢譯梵文的原始典籍,爲沖出這種局限,加上自己的理解,發揮原本的教義,重新組織思想體系,從這個角度來看,將信行的著作列入僞經,不免有些過分。應該說,這種現像的出現,是佛教中國化的一個標志,是在中國傳播過程中的必然結果,標明佛學真正被知識分子所接受,並又給它賦於新義,理應值的驕傲。故智升在《開元釋教錄》中指出明佺等人的冶學態度不夠嚴謹,如“雖雲刊定,繁穢尤多!雖見流行,實難憑誰”。(《開元釋教錄》第九卷》。
可是智升也完全接受了明佺的觀點。他在《開元釋教錄》第十八卷《別録》之八裏,把“總叁十五部,四十四卷”的《叁階法》及《雜錄》,也一概列入《僞妄亂真錄》,《開元錄》詳細列出了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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