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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提要▪P11

  ..續本文上一頁蜜,能令衆生住六波羅蜜

  菩薩以衣服等滿衆生願,是屬于今世利樂,菩薩心不滿足,欲令衆生得後世及出世利樂,所以次第贊六波羅蜜,教令衆生住六波羅蜜中。得無爲常樂。是故論說:“欲令衆生住六波羅蜜中,當學般若波羅蜜。”

  四、以下是屬因中說果

  1、菩薩欲植一善根于佛福田中,至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不盡,當學般若波羅蜜:

  善根,即指菩薩財法二供養。佛田,即是十方叁世諸佛無上福田,余田不能與之倫比。菩薩以財法二供養植于佛田;以智慧力,觀知諸法實相,令所得福德如涅槃無盡畢竟空.不生不滅,入諸法實相中。所以應學般若波羅蜜。

  2、欲得佛贊其名,當學般若波羅蜜:

  菩薩不著相,但欲知己實德,求佛贊歎證實,非是求佛供養,因余人皆不能知。又佛亦不著相,之所以種種贊歎菩薩,乃因欲以大悲心引導一切,恭敬供養菩薩,令得成就佛道。所贊之者,如文殊、觀音等大菩薩,這些菩薩已出叁界,能化身無量,入生死中。教化衆生。所以說當學般若波羅蜜。

  3、菩薩欲一發意至十方如恒河沙等世界.當學般若波羅蜜:

  菩薩學般若波羅蜜,得身通變化力,乘是神通力,故——念能疾速超越十方恒河沙世界。

  4、菩薩欲一發音,使十方恒河沙等世界聞聲,當學般若波羅蜜:

  菩薩學般若波羅蜜,得六神通,增長梵聲相,故一發音即能過叁千大幹世界至十方恒河沙世界。

  5、菩薩欲使諸佛世界不斷,當學般若波羅蜜:

  此乃菩薩心願,欲令國國相次不斷,皆使衆生發心作佛。事實上,十方世界無量無邊,衆生種也無量,非是一佛一菩薩所可盡度。

  

  《大智度論》卷叁十一提要

  《釋初品中十八空》

  本卷論說學般若波羅蜜能知十八空義。

  一、內法空:謂內六入,眼、耳、鼻、舌、身、意皆空,無我無我所。

  二、外法空:謂外六入,色、聲、香、味、觸、法皆空,無我無我所。

  叁、內外法空:謂內外法十二入皆空,無我無我所。

  四、空空:以空叁昧、破內法空、外法空、內外法空,無我無我所。

  五、大空:又稱十方空。十方相無有邊際,遍一切處、遍一切色,故名。

  六、第一義空:第一義名諸法實相。菩薩觀諸法實相,不可破壞、無受無著,故名。

  七、有爲法空:有爲法名因緣和合生。

  謂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有爲法無我無我所,常相不可得故空。

  八、無爲法空:無爲法名無因緣,常不生滅,猶如虛空。有爲法與無爲法相待而有,除有爲則無無爲,除無爲則無有爲。因之,有爲法空,無爲法亦空。

  九、畢竟空:內法空、外法空、內外法空、空空、十方相空、第一義空、有爲空、無爲空,無有一法而不空,故稱畢竟空。

  十、無始空:衆生無有始,無明覆、愛染系,往來生死,始不可得。

  十一、散空:散指事物的局部,如車以輻、辋、轅、毂等衆多部件和合而成。若將各部件散離,各在一處,則失車名。若五陰各散一處,則人不可得。

  十二、性空:性名自有,不待因緣生。一切有爲法待因緣生,則是作法,無有實性。

  若不待因緣生,則是無法。因一切諸法性不可得故,名爲性空。

  十叁、自相空:一切法總別二相皆空。

  總相如無常等。別相,諸法雖皆無常,而皆各有自相。如地堅相、水濕相、火熱相、風動相等。知總相、別相皆空,名自相空。

  十四、一切法空:一切法指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空等。依有相、知相、識相、緣相、增上相、因相、果相、總相、別相、依相等門類,予以诠釋,是一切法,本來皆空。

  十五、不可得空:若人聞上述諸空,心生怖畏,佛爲說不可得空。如佛言:我從初發心,乃至成佛,及十方佛,於諸法中求,實不可得。謂菩薩行六度及十地功德法,皆趣不可得空,無受無著。

  十六、無法空:無法指已滅法。是法滅故,名無法空。一說:無爲法,無生、住、滅,名爲無法。無法空,破一切法滅時。

  十七、有法空:諸因緣和合生故有法,有法無故,名有法空。一說:有爲法,有生、住、滅,名爲有法。有法空,破一切法生時住日寸。

  十八、無法有法空:無法有法相不可得,名無法有法空。此空對生滅法,一時俱破。一說:有爲法、無爲法等空,名無法有法空。

  最後,龍樹說:“是爲菩薩欲住內空乃至無法有法空,當學般若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叁十二提要

  《釋初品中四緣義》

  本卷論述學般若波羅蜜,能知四緣義,如、法性、實際義,並贊歎菩薩的大力功德。

  一、四緣義

  一切有爲法皆從因緣生。所謂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

  1、因緣:有五因名因緣。(1)相應因:心法從內外處因緣和合而生,如夢如幻,虛诳無有實性。心以心數法相應爲因,心數法以心相應爲因。二者同相同緣,故名相應。(2)共生因:一切有爲法,各有共生因,互相佐助。如兄弟同生,互相成濟。(3)自種因:過去善種,爲現在、未來善法因。過去、現在善種,爲未來善法因。不善、無記亦如是。如是一切法,各有自種因。(4)遍因:苦谛、集谛所斷的結使,是一切垢法的因。(5)報因:行業因緣,得善惡報。

  2、次第緣:心心數法,次第相續無間。

  3、緣緣:心心數法,緣塵生起。

  4、增上緣:諸法生時,不相障礙。

  般若波羅蜜於——切法無所舍,無所破,畢竟清淨,無諸戲論。因少智。人著四緣而生邪見,如來爲破著故,說諸法空,而不破四緣。

  二、諸法如、法性、實際

  1、如:如有二義(1)各相:如地堅相,水濕相,火熱相,風動相。如是等分別諸法,各有自相。(2)實相:於諸各相中分別,求實不可得。

  2、法性:如—十八空,空是諸法實性。一切色法中皆有空分,諸有爲法中,皆有涅架性,是名法性。

  3、善入法性,是爲實際。以法性爲實證之際。法性名實,入處名際。

  叁、贊歎菩薩大力功德

  1、菩薩能知叁幹大幹世界中大地、諸山微塵數。

  2、菩薩能以一毛的百分之一毛,舉叁千大幹世界中的大海、江、河、池、泉諸水。

  3、叁千大幹世界中,一時諸火皆燃,菩薩——吹全滅。

  4、叁幹大幹世界中,諸大風起,欲吹破叁千大幹世界及諸須彌山王,菩薩以一指遮其風力,令其安然。

  5、菩薩一跏趺坐,遍滿叁千大幹世界虛空。

  6、菩薩以—·毛舉叁千大幹世界諸須彌山王,擲過他方無量阿僧濫諸佛世界。

  

  、菩薩以一食一衣,華香璎珞等,供養十方各如恒河沙等諸佛。

  8、菩薩使十方恒河沙世界中衆生,悉證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果。

  本卷最後指出:菩薩深知諸法實相,無取無舍,無所破壞。以大悲心,還修福行,先行布施。如億耳阿羅漢,若以一華施於佛塔,九十—劫,人天中受樂。馀福德力,得阿羅漢。又如阿輸迦王小兒時,以土施佛,王閻浮提,起八萬塔,最後得道。以般若波羅蜜心行布施,無所著故,得大福報。以慧方便力故,具足五波羅蜜。施人、受人、財物不可得故,具檀波羅蜜;罪、不罪不可得故,具屍羅波羅蜜;心不動故,具羼提波羅蜜;身心精進不懈怠故,具毗梨耶波羅蜜;不亂不味故,具禅波羅蜜;知一切法不可得故,具般若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叁十叁提要

  《釋初品中到彼岸等》

  本卷敘述學般若波羅蜜,能爲諸佛眷屬,能不起六蔽,能得叁種福處,能得五眼,能聞諸佛所說十二部經。

  一、能爲諸佛眷屬

  菩薩初發意時,已在一切衆生前,能利益聲聞、辟支佛。如文殊師利七十二億劫作辟支佛,化辟支佛人,令其成道。菩薩欲爲諸佛眷屬者,如釋迦文佛未出家時,車匿給使,瞿毗耶、耶輸陀爲內眷屬。六年苦行時,僑陳如等五人給使。成道時,彌喜、羅陀、須那刹多羅、阿難、密迹力士等爲內眷屬。轉*輪時,舍利弗、目犍連、摩诃迦葉、須菩提、迦旃延、富樓那、阿泥盧豆、文殊、彌勒、飚陀婆羅等人爲大眷屬。此就佛隨世間身而言,若就法性生身,如《不可思議解脫經》說:“佛欲生時,八萬四千一生補處菩薩在前導,菩薩從後而生,譬如陰雲籠月。”

  二、能不起六蔽

  悭心、破戒心、癰恚心、懈怠心、亂心、癡心,是爲六蔽,能障六波羅蜜。如欲不起六蔽,當學般若波羅蜜。

  叁、叁種福處

  福指善有漏身語意業。生福處有叁種,謂布施、持戒、修定。

  1、布施:什麼是布施:布施是指在施物時,心中産生舍想,對治悭心的一種心理活動。論中列舉韋羅摩菩薩十二年行布施,須帝粲弩菩薩以二個愛子,施十二醜婆羅門,以妻及眼施化婆羅門等諸多事例。

  2、持戒:佛說五戒福是。論中略舉殺罪相,詳如《屍羅波羅蜜》中說。

  3、修定:修慈是修定福。以欲界衆生多癰多亂,故先說慈心是修定福。佛說慈心有五利:(1)刀不傷,(2)毒不害,(3)火不燒,(4)水不浸。(5)於一切癰怒惡害衆生中,見皆歡喜。

  四、得五眼

  五眼指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

  1、肉眼:見近不見遠,見前不見後,見外不見內,見晝不見夜,見上不見下。

  2、天眼:雖見遠近、前後、內外、晝夜,上下無礙,但不見諸法實相,所謂空、無相、無作、無生、無滅。

  3、慧眼:得智慧,不見衆生,盡滅一異相,舍離諸著,不受一切法,智慧自內滅。但不能度衆生,以無分別故。

  4、法眼:悉知一切衆生各各方便門,令得道證。但不能遍知一切衆生方便道。

  5、佛眼:無事不聞、無事不見、無事不知、無事爲難。一切法中,佛眼常照。

  五、十二部經

  l、修多羅:謂四阿含,諸摩诃衍經,百五十戒經。

  2、濫夜:重頌,重複長行內容。

  3、伽陀:孤起,無長行偈頌。

  4、受記:佛與九趣衆生受記的內容。

  5、優陀那:自說

  佛無問自說。

  6、尼陀那:因緣,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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