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故不於中生。色界深著禅味,不能利益衆生。下叁欲天,結使深厚,粗心錯亂。上二天結使既厚,心濡不利。唯兜率天,結使薄,心濡利,常是菩薩住處。
6、有叁種利根菩薩,久植福德智慧。
(1)是人初發心時,行六波羅蜜,登菩薩位,得阿呣跋致地。
(2)是人初發心時,便得阿耨羅叁藐叁菩提,便轉法輸。度無量阿僧檻衆生已,入無余涅架。
(3)是人初發心時,與般若波羅蜜相應,與無數百千億菩薩,從一佛國至一佛國,淨佛世界。如阿彌陀佛,先世時作法藏比丘,, 佛將導遍十方世界,示清淨國,令其選擇淨妙之國,以自莊嚴其國。
《大智度論》卷叁十九提要
《釋往生品》第四之二
一、常勤精進:菩薩住六波羅蜜,常勤精進,利益衆生。不說無益之事,永離妄語等四口過。從一佛國至一佛國,斷衆生叁惡道。以檀波羅蜜爲首,安樂一切衆生。對飲食、衣服、臥具、房舍、燈燭等,隨其所需,皆給與之。菩薩還變身如佛,爲叁惡道衆生說法。變身如佛,遍至十方恒河沙等諸佛世界,爲衆生說法,亦供養諸佛,莊嚴世界。此諸菩薩,皆是一生補處菩薩。
二、諸根淨利:菩薩行六波羅蜜時,成就叁十二相,諸根淨利,使衆人愛敬,然後以叁乘法度脫之。什麼是菩薩叁業不淨
若菩薩生聲聞、辟支佛心,是爲破戒。若菩薩取身口意相,是名爲罪。小乘人畏叁惡道故,以十不善業爲罪;大乘人以一切能生善心取相法,與叁解脫門相違者爲罪。入諸法實相中,一切諸觀、諸見、諸法,皆名爲罪。
叁、不舍十善:菩薩從初發心,住檀波羅蜜,屍羅波羅蜜。乃至阿呣跋致地,常行十善,不墮叁惡道。作轉輪聖王,安立衆生於十善道,並於無量百千萬世,作轉輪聖王,值遇無量百千萬諸佛,供養恭敬,尊重贊歎。
四、清淨佛道:一切法皆不可得,即清淨佛道。菩薩行六波羅蜜,諸賢聖菩薩及佛,了不可得。不得身乃至不得般若波羅蜜,是名法空。不得聲聞,乃至佛,是名衆生空。菩薩住是二空中,漸漸得一切不可得空,不可得空即諸法實相。菩薩行六波羅蜜時,不念十八界,乃至不念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得是法空,亦得衆生空,觀空者亦空。住是無礙般若波羅蜜中,無能壞者。
五、具足智慧:菩薩住般若波羅蜜中,具足智慧。成就見十方恒河沙等諸佛,聽法、見僧,嚴淨佛土。菩薩以是智慧,行六波羅蜜,不得六波羅蜜,乃至行十八不共法,亦不得十八不共法,用是智慧,具足一切法,亦不得一切法,是名菩薩摩诃薩智慧。
六、淨五眼:
l、肉眼淨:菩薩肉眼能見百由旬、二百由旬、一閻浮提、二天下、叁天下、四天下、小千世界、中千世界、叁千大幹世界不等。
2、天眼淨:菩薩天眼所見,四天王天,乃至阿迦膩吒天,無所不知,無所不見。菩薩天眼,見十方恒河沙等諸佛世界中衆生,死此生彼。
3、慧眼淨:菩薩不作是念:有法若有爲、若無爲、若世間、若出世間,若有漏、若無漏。是慧眼菩薩,無法不見,無法不聞,無法不知,無法不識。
《大智度論》卷四十提要
《釋往生品》第四之叁
《釋歎度品》第五
《釋舌相品第六
《釋往生品》第四之叁
一、繼上卷“六、淨五眼。”
4、法眼淨:菩薩以法眼知是人隨信行,是人隨法行;是人無相行。是人行空解脫門,是人行無相解脫門,是人行無作解脫門。
5、佛眼淨:菩薩求佛道心,入金剛叁昧,得一切種智,成就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大慈大悲。是菩薩用一切種智,於一切法中,無法不見,無法不聞,無法不知,無法不識。是菩薩成佛道時,得佛眼淨。
二、修神通波羅蜜
修如意、天眼、他心、宿命、天耳、漏盡六通。獲得每一神通後,皆不著斯神通。以神通及已身,皆不可得。菩薩於是神通力,知一切法自性不生,故不著。以是六通能廣利益一切衆生,故說具足得如是神通,增益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叁、於畢竟空中行六波羅蜜
菩薩住六波羅蜜,淨薩婆若道,觀一切法畢竟空,不來不去。行六波羅蜜時,不施不受,非戒非犯,非忍非癰,不進不怠,不定不亂,不智不愚。此時菩薩不分別布施不布施,持戒犯戒,忍辱癰恚,精進懈怠,定心亂心,智慧愚癡;不分別毀害輕慢恭敬。因爲行般若波羅蜜時,對一切衆生生平等心,得一切諸法等,安立一切衆生於平等法中。菩薩如此於畢竟空中行六波羅蜜,則能成就衆生、淨佛世界,得一切種智。
《釋歎度品》第五
有舍利弗、目犍連、須菩提、摩诃迦葉等人贊歎摩诃般若波羅蜜,爲尊、第一、勝、妙、無上、無等波羅蜜。自相空、自性空、諸法空、無法有法空是菩薩摩诃般若波羅蜜。此波羅蜜能使菩薩具足一切功德,成就一切功德,是不可壞波羅蜜。世尊答複舍利弗等人說:世間所有樂具,若人中,若天上,若離欲樂。是一切樂具,皆由菩薩有。菩薩摩诃薩,爲安樂一切衆生故,出現於世。
《釋舌相品》第六
世尊出舌相,遍覆叁千大幹世界,出無數無量光明,普照十方,如恒河沙等諸佛世界。是時佛見大衆,於一切諸法,不生不滅,不出不作,得是法忍,便發微笑。告阿難言:是衆中十萬億人,於諸法中,得無生忍,是諸人於未來世,過六十八億劫,當得作佛,劫名華積,佛號皆名覺華。
《大智度論》卷四十一提要
《釋叁假品》第七
《釋勸學品》第八
一、《釋叁假品》
所謂叁假,即法假施設,受假施設,名假施設。或稱法波羅聶提,受波羅聶提、字波羅聶提。法假施設指五蘊等法;受假施設指五蘊和合故有衆生等;字假施設指通過法、受二波羅聶提的名字取二法之相,並形成語言文字。
龍樹菩薩認爲,這叁假都是應該破斥的,只有通過對這叁假的破斥,才能顯示出諸法實相。其破斥方法是:“先壞名字波羅聶提,到受波羅聶提;次破受波羅聶提,到法波羅聶提;破法波羅聶提,到實相中。”山①卷四十一PlO②同注①而“諸法實相,即是諸法、及名字空般若波羅蜜。”②因此,般若波羅蜜亦但有名字,菩薩也是如此,但有名字。此名字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其實是空,自性不可得。就象火一樣.火有能照和能燒的作用,但不能說火在此二法之內。因爲火是一,能照與能燒法是二。二不爲一,一不爲二。也不能說在此二法以外,若在二法外,則聞火之名就不會生此二法想。若在二法中間,則無依止處。因此,火不在叁處,但有假名。其他一切法亦是如此。菩薩以諸法實相智慧,于諸法中求,不見一定法。所謂般若波羅蜜,亦不見般若波羅蜜名字。又不見菩薩及菩薩名字。用是智慧故,破無明等諸煩惱。用是不見及不見智慧故,破著般若波羅蜜及般若波羅蜜名字,菩薩、菩薩名字。諸法實相清淨,通達無礙。
總之,般若波羅蜜不從十方求,亦無與者,決不象金銀財寶那樣。力求而得。
二、《釋勸學品》
1、菩薩欲利他故,滿一切衆生願,當學般若波羅蜜。具足六度,斷一切系縛結使,知一切善法,入諸叁昧,當學般若波羅蜜。
2、菩薩爲自利故,欲不墮惡道,不生貧賤家,不住聲聞、辟支佛地,不墮菩薩頂,當學般若波羅蜜。
3、菩薩爲除法愛故,當學般若波羅蜜。
所謂法愛,指菩薩以平等心而生法喜,欲令一切衆生皆至佛道。①龍樹菩薩認爲,法愛于人天中爲妙,于無生法忍爲累。法愛在無生法忍中沒有利益。就象多食不消和給必死之人加藥一樣,菩薩如果沒有方便力,對畢竟空和不生滅法産生愛著,則反爲其患。
4、般若波羅蜜廣說叁乘故,叁乘人應于是中學成。般若波羅蜜中所說的諸法實相即是無余涅槃。無余涅槃則是叁乘人所共應精進習行的。另外,在般若波羅蜜中以種種因緣說空解脫門義,這也是叁乘人所共學的。經中說:“若離空解脫門,無道無涅槃”。因此,叁乘人皆應學般若波羅蜜。
《大智度論》卷四十二提要
《釋集散品》第九
一、依集散門破菩薩及菩薩名字
所謂集,指諸法因緣而生。譬如眼、色因緣生眼識,根、塵、識叁事和合生眼觸,眼觸因緣生受、思等心所法。是中邪意念故,生諸煩惱罪業;正憶念故,生諸善法。善惡業受六道果報。從是身邊複有種種善惡業,如是展轉無窮,是名爲集。所謂散,指諸法因緣而滅。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諸法無集無散,生無從來,滅無從去,但诳于眼,畢竟是空,無所有故。因此,菩薩及諸法名字不住,亦不不住。不住者,法性空故,名字無住處,是依第一義說。不住者,有因緣所和合而生的幻化相,是依世俗谛說。若名字因緣和合無,則世俗浯言衆事都滅
世俗谛無故,第一義谛亦無,二谛無故,諸法錯亂。故此,依集散門觀之,菩薩及諸法名字,因緣和合故無所有。以是故,不住亦不不住。
二、依不住門,破諸法相,說般若波羅蜜
龍樹菩薩認爲,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應住一切法,因一切法相空故,不可得故。如果菩薩無方便,以吾我心在諸法中住,則不受般若,亦不具足般若,因不具足般若故,不能得薩婆若。②所以,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僅垢法中不能住。善無記法中亦不能住。因爲善法和無記法其本身雖然無罪,但能爲生罪因緣。如佛在經中說,若“菩薩以吾我心行般若波羅蜜,住色中即著色,爲生色故作諸業,受想行識亦如是”。
叁、依空門、畢竟無相門,說菩薩一切不受
菩薩——切法不受與聲聞、辟支佛一切法不受不同。二乘人諸法不受無有廣大之用,不利不深,亦不堅固。二乘人只有漏盡時才一切法不受,菩薩久遠來就知一切法不受。二乘人雖一切法不受,但還有種種不良習氣,有障有礙,故其無受不清淨。菩薩一切法不受,是以般若波羅蜜入諸法實相,一切法空,畢竟無相,不可得故,不受不舍,此彼岸不度,世間相即是涅架相,涅架相即是世間相,一相所謂無相。論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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