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教外來文化采取敵視的態度。他采取了粗野、暴烈的措施來取締佛教,完全不顧及佛教的社會地位及其影響,大張旗鼓地對曆代以來的寺院及僧尼進行殘酷的摧毀。這種無知、愚昧的做法是唐武帝脫出常軌的行爲,是病態的表現。造成這一事態的原因,除了偏激的認識和錯誤的估計外,同他個人素質低劣也有關系。他不懂得佛教的社會基礎及佛教的教義有可以淨化社會的價值,簡單地付于強力手段。
武帝廢佛,毀寺殺僧,勒令還俗,做法凶殘,這是武帝錯誤的宗敎政策所造成的悲劇。滅佛一年後,武帝駕崩,宣帝即位,罪不容沫的道士趙歸真、劉玄靖等人,被一一殺戮,原因是煽惑武帝排毀釋教。其後,宣帝遂大興佛教。一時“斤斧之聲,不絕天下”,佛教又以新的姿態出現于世。
4、後周世宗滅佛
五代時期,江南諸國的君王崇信佛教,並向佛教名僧問道,如吳越王錢弘俶便是很虔誠的信徒,他曾經向天臺德韶,永明延壽等禅師問道。因吳越境內未受戰亂之擾,故唐末五代,隨著文化逐漸向南轉移,佛教也受到南方諸國王的保護和支持,繼續廣泛而又穩定地傳播,從而使以吳越爲中心的佛教顯得十分繁榮。
然而,與此相反,北方佛教卻受到限製。由于北方諸國戰爭不停,造成賦役沈重,掠奪連年,既給佛教設施以嚴重破壞,也驅使更多的壯丁和人口流人僧侶中。如此,從國家急需兵源和財力上,佛教起了重大阻礙作用。所以,北方諸朝對佛教普遍采取限製賞賜名僧和度僧人數的政策。到後周世宗時,對佛教則采取大規模壓縮和堅定限製的方針。
955年,後周世宗诏令禁止私度僧,不經父母、沮父母同意的不准出家,嚴禁私自傳戒,由官方發給度牒者乃可剃度受戒,違者重罰。毀除沒有敕額的寺院3300座,所存寺院有2600多所,僧尼系藉者61200人,無藉者勒令還俗。他還禁止舍身、燒臂、燒指、燒身等各種毀壞身體的行爲,並把廢掉的銅像鍾磬改鑄成錢幣,給廠佛教以沈重打擊。由于這種措施的實行,使得江北佛教再度衰微。
從周世宗廢佛的措施與結果看,與前叁次廢佛有所不同。這次廢佛不是由于佛道二教在宗教上的對立、互相排斥爭論所致,主要是因爲國家財政上的困難以及僧團的墮落而肅清教團,周世宗在位雖六年左右,但他是—個比較有作爲的君主,整頓佛教的態度比以前幾次滅佛顯得比較明智。
從曆史全貌看,無淪中國固有的文化與外來佛教發生怎樣的激烈爭執,也不管以皇帝爲代表的統治階級出于經濟政治的需要,采取各種措施,對佛教給予禁止、限製、乃至打擊,都沒有阻止住佛教在全國境內迅速廣泛的傳播,以及向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深入。相反,儒釋道的鬥爭,且起到了促進叁教的相互吸收與相互融合的作用。諸帝滅佛,並不反映整個統治集團的集體意識,暗中反對毀佛者大有人在。因此,雖然毀佛一時,給佛教以巨大的打擊,但不能長久,更沒有使佛教教團滅絕,反而起到了—些整頓、改革佛教的作用。在各種矛盾激烈的沖擊下,中國佛教取得了既有異于外來佛教,又有別于中國傳統文化的獨立地位,形成廠一種具有中華民族特色的佛教文化。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看出,每一次的廢佛活動,除了出于統治者的主觀原因之外,還存在其它客觀因素。前叁次法難,幾乎都是因佛道二教互相攻擊、毀滂、排斥,爲了自己的教派能取得君主的支持與弘揚,就提高自己的教義,而貶低異己之教,利用各種言詞乃至著書等手段來博得帝王的信賴。如此—來,君工若信仰道教則排佛,若崇佛則對道教進行貶斥,或二者俱廢。如唐武帝滅佛,就是由于唐武宗李氏王朝追李耳爲始祖,加上他幻想長生的原因,欣賞道教的長生之術,而崇尚道教,因而偏信道士趙歸真的谄言,實行廢佛活動。又如北周武帝時,因道士衛元嵩上書建議廢佛,僧人甄鸾又呈《笑道淪》以明道教之僞妄,在這種佛道二教爭執不休的情況下,武帝獨尊儒術,毀滅佛道二教,結果二者俱傷。
其實,任何一種文化的産生既然能得以生存及其得到發展,都有它一定的社會性質,曆史意義及其存在價值,應該互相包容、吸收、取長補短。衆所周知,道教是我國土生土長的宗教,有它獨到的教義和理論,同樣,外來的佛教,更有其創見之處,經過長期的發展,已滲進人民的生活中,豐富廠人民大衆的信仰,成爲人們生活中的精神營養。尤其今天,物質文明發展到登峰造極的時候,群衆更需要尋找精神寄托,來充實他們的生活。那麼,更需要佛教在這方面發揮它本身具有的作用。
佛教的傳播與弘揚是不分地理位置的,至于北周武帝視佛教同“五胡”,認爲理應廢棄夷狄之法的佛教,只不過體現了他錯誤片面的認識。其實,應該持“天竺天地之中”、“聖教妙通,至道淵博”、“大教無私,互德弗偏”之態度。③
佛道二教不過是信仰上的差別,其目的都是勸人行善,無須論誰是誰非。《弘明集》卷七朱廣之《咨顧道士夷夏論》雲:“崇空貴無,宗趣一也。”反對其蔑視外來的佛教,主張佛道二教是一致的。在佛道之間,反對重此抑彼的偏袒作法。又如,蕭子良批評孔稚珪尊道斥佛,分辯彼此.主張佛道二家:“可各保其方差,無須空構是非,橫起謗議。”④強調在信仰上應互相尊重,毋須楊己長,貶他短而産生矛盾,互相攻擊,只會釀成曆史悲劇。
二、諸帝滅法,摧殘文化
四次滅法,無疑是一種曆史悲劇。對佛教在中國的發展帶來了很大的障礙。諸帝王滅法,可說是對中國佛教文化、藝術的摧毀。
佛教自印度傳人中國以後,經過艱辛而漫長的過程,形成了—種具有民族特色的理論體系,成爲中國輝煌燦爛文化不可分割的—部分,它對中國古代的文學、藝術、哲學等都産生了極大的影響和作用。
在文學方面,它對我國文學的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數千卷由梵文翻譯過來的經典,其中一部分本身是典雅、瑰麗的文學作品。如《維摩诘經》、《法華經》、《楞嚴經》特別爲曆代文人所喜愛,被人們作爲純粹的文學作品來研究。
般若和禅宗的思想影響了陶淵明、王維、自居易、王安石、蘇轼等大文學家的詩歌創作,“叁武一宗”諸帝王竟然把佛教文化毀于一旦,使佛教一落千丈,停滯不前。
在藝術方面,佛教對它的創作和發展産生了極爲燦爛的成果。例如:衆所周知的中國的建塔造像,起源于佛教,隨著佛教的傳播,建塔造像的藝術亦隨之風行全國各地。現在我國古代建築保存下來最多的是佛教寺塔,許多佛教建築已成爲我國各地的主要風景點。聞名中外的敦煌、雲岡、龍門等石窟是我國雕塑藝術的寶庫;四川樂山的石雕大佛座像,是我國最大的石佛像。這些地方都成爲世界著名的風景區及旅遊觀光聖地,給祖國的錦繡山河增添了光輝。叁武一宗諸帝王則采取粗暴、野蠻的行動,焚燒寺塔、經像,其行爲無疑是愚昧、無知的,是對中國藝術等文化的摧殘。
其次,諸帝王的廢佛行爲,也是忽視佛教和僧尼對社會的影響與利益。從古至今,僧人對人類社會亦有卓著的貢獻。如唐代著名的天文學家—行法師,他測定了子午線,製定了《大衍曆》七篇,爲後世曆法的編定作出了貢獻。唐中期的律宗名僧鑒真法師,六次東渡,最終成爲日本律宗鼻祖。他同時還把中國的文化、藝術、醫藥、建築等知識介紹給日本,爲中日兩國文化的交流,播下了友誼的種子。還有唐初最傑出的佛教學者,翻澤家——玄奘法師、他西行求法,曆時十九年,回國後撰成千古名著《大唐西域記》十二卷,爲研究印度、尼泊爾、巴基斯坦、孟加拉國、斯裏蘭卡及巾亞等地的曆史、地理和古代東西交通不可多得的寶貴資料。有關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舉不勝舉。北周武帝則斥僧尼是崇拜偶像、愚惑人民,自自地濫用公費,這完全是一種慌言謬論,是—種主觀的臆測與論斷。
總之,中國佛教這一豐富絢麗多采的文化遺産,它在人類文化發展的曆史中具有不容忽視的地位。然而,叁武一宗諸帝王只看到佛教弊病的—面。這種以點蓋面的觀念,充分表現出他們目光的短淺,掩蓋了僧人講經說法能淨化人心,勸人棄惡行善等積極利世的一面。唐士大大李師政曾說:“唯佛之爲敬也,勸臣以忠,勸子以孝,勸國以治,勸家以和。”這明確指出佛教是造福人類,利益衆生的。北魏太武帝卻斥佛教爲“西戎虛誕,妄生妖孽”,聲稱“壞法害人,無逾此道”。周武帝認爲佛教費財傷民,悖逆不孝等言論,恰恰證明他們是見識淺陋知識貧乏而胡亂下的結論。叁武—宗諸帝王廢佛的行爲,顯然是粗暴的,是對中國傳統文化的摧殘與毀滅。
叁、浩劫滄桑,發人深省
從以上分析觀之,造成法難的原因,除了外在的社會條件,帝王的主觀意識,更主要的還是佛教內在的因素。作爲真正的佛教徒,要怎樣才能使佛教得到正常而穩步的發展,令正法久住于世呢
1、製度健全,團結一致
曆史上的四次法難,都因僧團內部腐化而致,其中牽涉到多方面的原因。首先,寺院管理製度不健全。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社會上的任何—個工廠、學校、公司乃至寺院等組織機構,都各自訂有—套嚴格完善的規章製度和管理方案,以約束人們的行爲規範,使之依法辦事,行之有軌。我們出生于人類,不可能閉門不出,單獨生存。爲了人類社會的發展和自身生活的需要,必須過著一定人數的群居生活。群居一起,就避免不了矛11, 閩南佛學院學報盾、鬥爭的産生。那麼,怎樣來製止和解決矛盾、鬥爭的發生呢
離不開規章製度,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否則,就是一盤散沙。尤其,我們寺院的僧尼來自五湖四海,更要有嚴格而且健全的寺院規章。禁止那些在社會上有過政治等錯誤和思想不健全,目的不明確者混入寺院出家,更要嚴禁濫收徒衆,隨便剃度等不良現象。特別對已出家的僧尼,應嚴格管理;對行爲不軌,不信因果,不守清規戒律者,…
《千古悲怆 四次法難(超波)》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