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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寶鬘論廣釋 第四品 國王行爲▪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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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憐愛行懲罰,非嗔非爲財。

  所有囚犯乃至沒有釋放期間,理發師、沐浴水、飲食與治病的藥物等要樣樣俱全,以令他們安樂。

  如果有人心想:不是爲了讓他們産生痛苦才關押的嗎?如果爲了讓他們安樂,爲什麼要關押呢?

  這是一種方便,例如,對于那些行非理事的不肖之子,父母親指望他們成大器而采取懲罰等措施。同樣,大王你也應當在悲心的驅使下爲了令那些罪犯改邪歸正,而以關押、謾罵等手段予以治裁,而不是以嗔心引發也不是爲了謀求財産才懲治的,如果是這樣,那麼心懷好意即便造重罪,也無有罪業而成爲善法。

    辛四、將頑固不化者驅逐出境:

  

極嗔行殺人,觀察詳知已,

  不殺不損害,而當擯出境。

  對他衆嗔恨殘忍到極點、謀殺國王或者他衆的有些人,先前關在獄中被釋放後觀察他是否仍舊屢教不改而造殺生等惡業,經過一番詳細審視後已經明確了知,如果不再作惡,則順其自然。倘若依然如故作惡多端,那麼既不殺之,也不進行其他損害,而是從自境內驅逐他處,這是上策,因爲務必要保護生命,經中說:“如慈母于獨愛子,恒常觀察保其命,如是善逝于化衆,恒作觀察護其命。”又雲:“苦樂與我同,害衆何隨我?”

    己二(修學成辦前所未有之法)分二:一、行正法;二、止非法。

    庚一(行正法)分二:一、使臣如何而行;二、以比喻說明彼等。

    辛一、使臣如何而行:

  

所轄諸境內,派專使視察,

  恒以不放逸,正念行法事。

  爲了確保自己就像見到近處一樣了解舉國上下的情況,要派遣令別人不知道是國王所差的使臣各處巡察,所謂的“專使”是具有敏捷洞察力的巡視人員,他們能讓國王如同親眼所見一般對下面的詳情了如指掌。恒常小心提防外來侵害等,具足這樣的不放逸及正念,一切所作所爲要始終如一符合正法而行。其余非法非理的事要予以斷除,具足不放逸而行利他。

  

自于功德境,廣供敬承侍,

  廣大隨順行,余亦如應爲。

  對于比丘等功德的對境,自己要盡力供養衣食等,恭敬愛戴,精心承侍,隨自己的能力去做,甚至對以傲慢而破戒者也要尊敬。對于不具備非同小可之功德的其余衆人也要給予語言的恭敬,並給予不同程度的布施,因爲這是大德的風範。

    辛二、以比喻說明彼等:

  

國樹具忍蔭,盛開恭敬花,

  博施碩果累,民衆群鳥棲。

  若王好施舍,威風衆歡喜,

  如豆蔻胡椒,所包沙糖丸。

  如此而爲,國王善良品質的大樹,具有安忍的涼蔭,使人喜歡親近。恭敬的美花競相綻放,慷慨博施的碩果累累,看見這樣繁榮昌盛的景象,使得民衆的群鳥不由自主地雲集,歡欣喜悅、堅定不移地棲身于此,如同芳香撲鼻的鮮花上蜜蜂歡喜聚集而依一樣。

  如果有人問:那麼,國王絕對要具足安忍的美德嗎?

  如果國王既具足布施的美德,也具有忍辱負重、命令嚴厲的特點,那麼即便稍有粗暴,衆生也自然歡喜,如同豆蔻胡椒粗糙外皮所包裹的沙糖丸香甜可口一樣,外表粗暴,內在溫柔。

  

若依理觀察,不失汝王位,

  不成非應理,成法離非法。

  因此,必須要依于這樣的道理,因爲憑借精通各種方便的正理可以使國政錦上添花。依靠上述這樣的正理進行分析後,如果能做到取舍善惡之事,那麼既不會使大王你的國政淪落、衰敗,也不會使法規之事成爲非理,又不是非法,或者盡管表面看起來好像是非法,其實也成爲正法。所以,希望你如此學修。

    庚二、止非法:

  

王位非他世,帶至不帶去,

  依法所得故,不應行非法。

  大王你的這個國政並不是由他世攜帶而來到今世,也不會由今世攜帶到後世,唯一是由前世奉行正法而得到的。因此,國王你何時也不應該爲了國位而行持非法。

  

國位如資本,苦資相輾轉,

  盡量不成彼,國王當策勵。

  王位如資本,王位資相傳,

  盡量獲得彼,國王當策勵。

  如果依靠由善業果報而獲得的人身來造罪,就如同用來之不易的珍寶器清除不淨物一樣。經中說:“環繞眷屬中,福飾嚴國王,猶如衆群星,所繞之秋月。”正如這其中所說,獲得了這般莊嚴的身份如果行持非法,實在是極其荒唐。比如,做買賣需要的貨物或商品,如果經營者善于經營,則會給他帶來幸福,如果經營不好,就會成爲痛苦之因。國政如果不依法而治,那麼有罪過的王位將成爲後世受苦果的貨物,如此痛苦輾轉不息,爲了盡可能不造成這樣的後果,國王應當精進努力。猶如貨物般,現在的國政,依靠它可使後世代代相傳的優質王位貨物輾轉不斷,國王你爲了能得到這樣的地位要盡力而爲。總之,願你現今的這個王位不會變成購買未來許多生世痛苦的資本,而要成爲購買世世代代安樂國政的資本。

    戊叁(學修獲得解脫不舍大乘法藏)分二:一、學修解脫道;二、製止舍棄大乘法藏。

    己一(學修解脫道)分二:一、破愛境苦樂受自性成立;二、大小乘所說空性。

    庚一(破愛境苦樂受自性成立)分叁:一、破自相樂受;二、破痛苦自相自性成立;叁、遮破之果。

    辛一(破自相樂受)分叁:一、以關聯承上啓下;二、略說;叁、廣說。

    壬一、以關聯承上啓下:

  

縱得四洲地,然轉輪王樂,

  唯一僅承許,身心此二已。

  國王你縱然逐漸獲得了四大洲的一切領土,但實際上勢力、權威十全十美的轉輪王的安樂歸納而言,也只是承許身樂受與心樂受這兩種而已。

  

身體之樂受,痛苦僞裝已,

  心想之自性,唯由分別改。

  如果有人問:即便只有身心兩種樂受,別無其他,這又意味著什麼呢?

  答:這說明,想當然認爲所謂身體的樂受不是真正的安樂,實際上僅僅是痛苦僞裝的而已,因爲在遭受饑渴折磨的時候,當依靠飲食使痛苦自然稍稍減輕的階段,對假象的快樂感受,耽著自相安樂的設施處是痛苦,而除了由痛苦僞裝的安樂以外其本身自相絲毫也不存在。《毗奈耶經》中也說“何受皆痛苦”。世間是苦蘊的自性,正在依賴飲食之際,也並非絕對無有痛苦,自以爲是快樂之因,但也有立即興起痛苦的情況。在此要以正理遮破所謂的自相,而說明不成立實有,快樂只不過是對改裝的痛苦加以安立罷了。比如,在貓的鼻子上塗油後給它純糌粑,那麼貓會認爲糌粑有油而心生歡喜;無有鼻子的人,用金子做成鼻子相而自我安慰;咀嚼骨頭的老狗自以爲軟腭的血是骨髓而感到安樂等等。但事實是這樣的:藍色黃色合並在一起時,生起藍色之識而不生黃色之識。同樣,苦受是在快樂力量薄弱的階段,無需假立而生起痛苦之心,自相苦受存在,就像觀待長而生起短的心一樣,只是在痛苦之心稍處低落期間似乎顯現快樂而生起樂心而已。

  如果有人問:那麼,快樂絕不存在嗎?

  答:僅僅是假象存在,所謂的快樂在名言中是衆所周知的緣故,也不應該妄加抹殺。自相的痛苦並不像僞造的快樂一樣,而不要認爲有理證所破存在,因爲它是將來(通過修道)滅除的,如同心的快樂如果被憂傷所惱則遇到有利于它的外緣之時會顯得快樂一樣,只是迷亂想的自性,僅是對無妄執爲有而形成自相的快樂罷了,而輪回離不開痛苦。所以,以分別妄念增益自相的痛苦雖然存在,但快樂僅是痛苦僞造的而已,自相的快樂永遠不可能獨立自主存在。

    壬二、略說:

  

世間一切樂,唯苦僞造已,

  僅是分別故,彼樂實無有。

  因此,世間一切樂受的事物,實際都是痛苦僞造的而已,由于對“無”妄執爲“有”的緣故,僅是顯現,僅是假立。故而,快樂于真實中自相的對境少許也不存在。

    壬叁(廣說)分二:一、破自相快樂之能立;二、破自相快樂之本體。

    癸一(破自相快樂之能立)分二:一、破自相心樂之能立;二、破自相身樂之能立。

    子一、破自相心樂之能立:

  

洲境處及家,轎墊衣臥具,

  飲食象馬女,一一而享用。

  何時心趨入,爾時稱之樂,

  余者不作意,爾時樂實無。

  大洲、環境、樂園、處所、家室、精美的轎子,及裏面陳設的高級坐墊、衣服、臥具,和令人垂涎叁尺的飲食、大象、駿馬、美女等這一切,即便爲一個主人所擁有,但他在享受的時候只能是一個一個享受。什麼時候,他生起享受這其中任何一者的心,在當時,他自以爲“快樂”,而在受用有些事物生起快樂之心的當時,心不專注、不作意剩余的所有對境,因此在那時剩下的那些對境實際上自以爲自相快樂的因就絕對不存在了。爲什麼呢?因爲,如果這些事物體性之因成立,那麼即使沒有享用、沒有憶念也應當産生快樂,而實際卻沒有。再者,享受一個對境時,由于沒有領受剩余所有對境的緣故,僅以它們存在並不能成爲快樂之因。對于享受一個對境感受的快樂,如果以刹那與前後等加以觀察,則絲毫也得不到快樂及快樂之因本體成立的情況。

  有些持邪見者說:自相的快樂是存在的,因爲能生之因——自在天存在的緣故。

  駁:這種說法不成立,原因是,一切果都存在一個與各自息息相關的不共因,除此之外,所謂的自在天這樣毫無瓜葛的因以教理不可得,再者果必然隨著因存在與否而存滅,由于不具足這種條件,所以你們的說法不合理。

    子二(破自相身樂之能立)分二:一、破五境聚合是能立;二、破每一境是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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