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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寂後的挺立:清代的律學和律宗(王建光)▪P3

  ..續本文上一頁相當器重的。叁昧律師臨殁前,取紫衣戒本付讀體說:“以此囑汝,總持叁學。”讀體隨即繼任寶華山住持。① .

  讀體住持寶華山叁十余年,築壇、傳戒、安居、研律,並使寶華山成爲各方的模範。他作爲明末清初重興律宗的巨匠,對于近世律學的重興,起了一定的作用。他圓寂前兩年,應弟子之請,曾自撰《一夢漫言》兩卷,追述行腳時事和他一生參學、弘律和重興寶華山的始末,曆來受教內外學者重視。康熙十八年(1679)正月二十二日,讀體示寂于寶華山。禦史李模爲其撰《見月大師塔銘》,方鹹享、尤侗各撰《見月和尚傳》,今見于清代劉名芳纂修的《寶華山志》中。

  讀體重視弘律,重視對律學要義的把握。據《一夢漫言》所言,讀體爲了能給樂學律者以完美的解答,隨遵師意,覓得廣律,此後晝則總理各堂戒規,夜則燈前展卷詳閱,遍閱藏中大小乘律幹余卷。讀體也尤爲重視《四分律》,依尤侗的《見月和尚傳》,叁昧律師圓寂後,他充上座,講《梵網經》,析義敷文,四座稱善。但讀體猶不自足,又于藏中檢《四分律》六十卷研讀,深思研究,于是了析律部真義,毗尼大暢,寶華道場聲名遠揚,巨刹甲于東南。② ;

  讀體認爲要整頓佛門,應該建立規製,革除弊端,一切按照製度辦事。于是提出十條規約,要求全寺僧衆共遵。後來寶華山宗風聞名全國,與讀體的這套管理製度是分不開的。弘一大師在《一夢漫言》“跋”中說,讀體“一生接人行事,皆威勝于恩,或有疑其嚴厲太過未近人情者。然末世善知識多無剛骨,同流合汙,猶謂權巧方便、慈悲順俗以自文飾。師之言行正是對症良藥也”。①

  讀體禀性正直,規過無隱。他的生平做事,力求依照律儀,以身示範,以革時世佛門頹墮之風。他曾修般舟叁昧共兩次,以爲衆人之楷模。並遵只園精舍之遺製而建石戒壇,開壇說戒,受戒者衆多。

  讀體曾說:

  余自乙亥春,納戒潤州,恒侍先老人,輔化諸方,每以作持扣請。

  老人雲:汝既志存毗尼,願維絕紐,藏內有《昙無德部刪補隨機羯

  磨》,乃南山律祖之所撰集,事法兼備,誠爲典型,但以久湮,卒難力

  振,俟汝異日爲衆闡揚。于戲,諄諄師訓尤在耳也。(《毗尼作持續

  釋》序,《新纂卍續藏經》第四十一冊)所以,讀體一生以弘律爲務,廣爲布化。他曾于常州天甯寺、真州五臺寺、江甯碧峰紫竹林寺、宿遷極樂寺等隨處說戒。所至之處,男女老幼,阗咽道路。讀體有戒子一千四百人,堂食叁萬指,法席之盛,爲時一景。

  (二)讀體的律學著述及其主要思想

  讀體不僅“內重躬行,外嚴作法”,而且兼勤著述,其主要著述有《毗尼上持會集》十六卷、《毗尼作持續釋》十五卷、《傳戒正範》四卷、《毗尼日用切要》一卷、《沙彌尼律儀要略》一卷,此五種均見于《新纂卍續藏經》中。另有《薤度正範》、《僧行規則》、《叁歸五八戒正範》、《黑白布薩》、《出幽冥戒》、《大乘玄義》、《藥師忏法》等各一卷。其中,《毗尼止持會集》、《毗尼作持續釋》和《傳戒正範》曾于乾隆二年由福聚奏請入藏。

  讀體彙集的《毗尼日用切要》,俗稱爲“五十叁咒”,內容涵蓋僧衆一日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早覺、鳴鍾、聞鍾、著衣、下單、出堂、登廁及洗淨、去穢、洗手、淨面、飲水、登道場、贊佛、禮佛等飲食起居和法事;規定僧衆對自己生活用品和法器的使用和放置,如五衣、七衣、大衣、叁條、臥具、敷坐;規定了每一行動所應誦念的經文或偈咒、真言。(《毗尼日用切要》,《新纂卍續藏經》第六十冊)本毗尼日用一出即流行于僧團之中,諸叢林傳戒之時,皆令熟讀《毗尼日用切要》。

  《毗尼止持會集》作于順治二年(1645),時讀體已經繼席寶華山,爲以法製僧,他乃翻閱全藏、考核毗尼而撰就,以明《四分戒本》。後又爲其作注,名爲《毗尼作持續釋》,以解隨機羯磨、安居、自恣和布薩羯磨等。爲了使“事事遵行,複還舊製”,故時人皆稱爲南山再世。(書玉《羯磨儀式》序,《新纂卍續藏經》第六十冊)

  明清之際,戒法淪喪,由于明代一度封過戒壇,戒壇之法,世間不張,,于是造成了清代戒學無有深研,傳戒、放戒多無規度,失去准儀的現象。以至于順治年間,即出現了放戒本身即不合律的事情:

  海內放戒,開壇所至多有,考其學處,則懵昧無聞;視其軌儀,則疏慵失准。倉皇七日,便畢叁壇。 大小乘而不分,僧尼部以無別;心輕露忤,羯磨視爲故文;罔谙開遮,問難聊雲塞白。 一期解散,挂名只在田衣;叁業荒唐,戒本束歸高閣。 列聖戒法,等同兒戲,而毗尼大壞矣。(《傳戒正範》之戒顯“序”,《新纂卍續藏經》第六十冊)

  有鑒于此,讀體遂于兩乘布薩律製僧行外,作此傳戒正範,言叁壇軌則、列七衆科儀,以匡時弊,這即是讀體的另一部重要著述《叁壇傳戒正範》。

  《叁壇傳戒正範》或稱爲《傳戒正範》、《叁歸五戒正範》,今收在《新纂卍續藏經》第六十冊中。由于讀體所製傳戒正範,條條有律製爲本,而又能結合中國當時佛門傳戒之習,其本既“不違古本”,又“別出新型”,不僅對于專門弘律者,即使對于禅律兼行者,也是大有裨益。所以此《傳戒正範》一出,“天下奉爲司南,名曰律主”。(《傳戒正範》之戒顯“序”及“覺源禅師與本師借庵老和尚論傳戒書”,《新纂卍續藏經》第六十冊)

  《傳戒正範》計分四卷,第一卷內容爲“初壇授沙彌戒前請戒忏悔儀”,內容包括第一淨堂集衆法、第二通啓二師法、第叁請戒開導法、第四驗衣缽法、第五露罪忏悔法、第六呈罪稱量法。第二卷爲“二壇授比丘戒前請戒忏悔儀”,內容有第一明習儀法、第二請戒開導法、第叁通白二師法、第四教衣缽法、第五審戒忏悔法。第叁卷爲“叁壇授菩薩戒前請戒忏悔儀”,內容是第一通白二師法、第二請戒開導法、第叁開示苦行法。第四卷爲“初壇傳授沙彌戒正範”、“二壇傳授比丘戒正範”、“叁壇傳授菩薩戒正範”。

  在本《傳戒正範》中,根據授戒的不同,讀體在沙彌戒、比丘戒和菩薩戒的叁段“請戒開導”中強調了受戒者受戒的內在主動性,即達到“受禁戒是其性”,以避免當時那種“但以衣缽之相,而全作戒體授受”的形式化傾向。因此,他強調,在授沙彌戒的請戒開導中,需要講清戒法、戒體、戒行和戒相之深意,以有利于納戒者戒體的形成。

  在《傳戒正範》中,讀體對律宗四科的法、體、行、相都作了大段的論述和說明。這與明代以來的法藏、襪宏、弘贊等人設計的是有所不同的。讀體與傳統的南山律學一樣,主張《四分律》分通大乘,且以南山宗的律宗四科來诠釋和理解戒法的獲得和戒體的形成等問題,並重視戒體的獲得,強調持戒而外現于戒行和戒相。讀體還在《傳戒正範》中詳述了比丘叁壇大戒中對律宗四科的論述和不同要求,以做到範有所本,戒有所指,學而能行,行必依戒。本《傳戒正範》對律學四釋進行了簡要概括,方便易讀,茲列表明之如下:

  ┌─┬──────┬──────────┬────────┬──────────┐

  │ │ 戒 法 │ 戒 體 │ 戒 行 │ 戒 相 │

  ├─┼──────┼──────────┼────────┼──────────┤

  │ │羅喉羅出家 │ │ │ │

  │ │時製定的十 │正受戒時,以現前第六│ │因幸登戒品,內具慈 │

  │ │支淨戒、二十│意識心,運想叁寶歸竟│ │和之德,外著缁缦之 │

  │沙│四門儀則,及│之時,遍緣一切情非情│微細行業,皆依 │衣,居止同乎大衆,行│

  │彌│十二年中爲 │境,于此所緣境上,發│戒而行。 │來皆尚雍容,出世道 │

  │戒│無事比丘廣 │起誓欲防惡,誓欲修善│ │業,因戒方成,謂之 │

  │ │製學處,製沙│之功能。 │ │戒相。 │

  │ │彌的一切隨 │ │ │ │

  │ │律威儀。 │ │ │ │

  ├─┼──────┼──────────┼────────┼──────────┤

  │ │ │于十師座前,正秉羯磨│ │于一一戒中明輕重開 │

  │ │世尊成道十 │時,發上品心之思業力│ │遮,于一一羯磨內攝 │

  │ │二年中,觀有│用,運想法界,遍緣一│依本所受戒法, │成壞兩緣,此即法相。│

  │ │漏因緣事起,│切塵境。境從心現,非│于日用處讀誦、 │于日用四儀間,常所 │

  │ │而爲諸無事 │有表色,即是法界一切│安禅、熏禮忏法、│行時事、及非時事,此│

  │ │比丘禁防叁 │塵境之體,亦即得戒之│修持淨業,著衣 │即行相。其法因事 │

  │比│毒,調伏七 │因。若未緣想領受已 │受食等,皆不違 │製,事依法成,若一切│

  │丘│ │前,此塵境體于受戒者│越吡尼,此一切 │善業等事如法,當行 │

  │戒│支,所製二百│無系,但一發心緣想領│行盡名戒行。非 │而不行,此名之止犯。│

  │ │五十淨戒、一│受已後,此法界塵境 │謂一切行外而別 │若當行而即行,此名 │

  │ │百八十四種 │體,恒依受戒者自心。│有戒行,出世行 │之作持。若一切惡業 │

  │ │羯磨,乃至叁│念念不忘,時時守護,│業,悉以淨戒而 │等事非法,不當行而 │

  │ │幹八萬無量 │是以戒爲能依,心是所│爲本也。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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