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此名之作犯。若 │
│ │律儀。 │ │ │ │
│ │ │依,心法和合,名爲 │ │不當行而不行,此名 │
│ │ │戒體。 │ │之止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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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十四種深宏誓願,菩│ │ │
│ │ │薩戒師爲其頂禮啓白 │ │ │
│ │ │後,十方現住諸佛及諸│ │ │
│ │ │菩薩感發受戒者等圓 │ │ │
│ │ │宗戒體。當菩薩戒師 │ │ │
│ │《梵網經》中│初白竟時,十方世界妙│ │ │
│菩│十重四十八 │善戒法繇心業力,悉皆│ │ │
│薩│輕戒,在家菩│震動;二番白竟時,十│ │ │
│戒│薩優婆塞可 │方世界妙善戒法,如雲│ │ │
│ │爲六重二十 │如蓋覆汝受戒者頂上;│ │ │
│ │八輕戒。 │叁番白竟時,十方世界│ │ │
│ │ │妙善戒法從頂門流入 │ │ │
│ │ │身心,充滿正報盡未來│ │ │
│ │ │際永爲佛種,此是無作│ │ │
│ │ │戒體,無漏色法。是因│ │ │
│ │ │增上善心感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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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盡管這本《傳戒正範》風行海內,但仍然有人指出其不足。認爲其中存在四個“不貫串”之處。所謂“不貫串”即是不完整、不合邏輯或不合規度。它們是:發菩提心不貫串、忏摩不貫串、問遮難不貫串、白四羯磨不貫串。
“發菩提心不貫串”的意思是說,本來一旦有菩提心即具足一切佛法,受此一戒則具足一切戒。而《傳戒正範》卻不預受此戒,而是先教受戒者以忏摩。待到授菩薩戒時,卻又問受戒者是否已發菩提心,回答又是“已發”。如此則授者與受者皆不知菩提心爲何物,只是含糊問答而已。至于“忏摩不貫串”,忏摩即發露,批評者認爲,這在《決定毗尼經》中即有世尊所教發露之法,此可爲式。但《傳戒正範》卻專稱釋迦一佛,此爲發露不周。“遮難不貫串”,批評者說,因爲律中授戒製以一人一壇爲正,多不得過叁人,而《傳戒正範》決定叁人一壇,有畏煩徒簡之意。至于衣缽,不是問“今此衣缽是汝自己有否”,而是問“今此衣缽是汝叁人有否”,即使回答爲“有”,卻也明開其借衣缽。“羯磨不貫串”,意爲佛製是以默然爲印證,但《傳戒正範》中卻規定齊答四個“成”字。而靈峰《毗尼事義集要》則不用“成”字。批評者還指出,《傳戒正範》刪去了求授人具足羯磨一條,簡直是減損律製。(《傳戒正範》附《覺源禅師與本師借庵老和尚論傳戒書》,《新纂卍續藏經》第六十冊)
弘一大師曾對此《傳戒正範》評論說:“近世以來,受歸戒者,多宗華山《叁歸五戒正範》,曲逗時機,是彼所長;惜其儀文,頗傷繁缛。”①雖然讀體的《傳戒正範》與古規相比有所不同,卻也反映了時代的變遷和佛教的發展,應該是符合時代和僧衆需要的,這對于匡正佛法、以戒爲師也是極爲重要的。其能風行海內即是明證。所以弘一大師稱贊道:“見月律師弘律頗有成績,由于其不得見南山著作,使其《毗尼作持》和《傳戒正範》與南山律學頗有不同之處。同時,從明末至今,傳戒之書獨此一部,傳戒尚存之一線曙光,惟賴此書;雖與南山之作未能盡合,然其功甚大,不可輕視。”
另外,盡管讀體的律學宗依南山思想,但對相部宗也多有吸收。比如,讀體即如相部宗一樣,以止、作二持爲宗,而不是道宣所強調的以叁聚淨戒爲宗。讀體說:“然持戒之心要唯二轍:一止持,二作持。止持則自唐迄今代有人弘,作持則數百余載寂無提舉。”(《毗尼作持續釋》序,《新纂卍續藏經》第四十一冊)
清代有喇嘛教流行,所以讀體還刪補重纂有《幹手幹眼大悲心咒行法》以爲時用,今見于《新纂卍續藏經》第七十四冊。《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一卷本,或稱爲《大悲心咒忏法》、《大悲忏法》、《出像大悲忏法》,本由宋代四明尊者知禮根據唐代伽梵達摩叁藏譯的《大悲心陀羅尼經》而集成,以其成爲指導天臺門人修持的忏儀。全書分爲十科,即(1)嚴道場,(2)淨叁業,(3)結界,(4)修供養,(5)請叁寶諸天,(6)贊歎伸誠,(7)作禮,(8)發願持咒,(9)忏悔,(10)修觀行。讀體將此書刪文重纂,廢除十科的分類,全文內容編爲“一心頂禮十方常住叁寶”、“一心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世”、“一心頂禮廣大圓滿無閡大悲心大陀羅尼神妙章句”、“一心頂禮觀音所說諸陀羅尼及十方叁世一切尊法”、“一心頂禮幹手幹眼大慈大悲觀世音自在菩薩摩诃薩”、“一心頂禮大勢至菩薩摩诃薩”、“一心頂禮總持王菩薩摩诃薩”、“一心頂禮日光菩薩月光菩薩摩诃薩”、“一心頂禮寶王菩薩藥王菩薩藥上菩薩摩诃薩”、“一心頂禮華嚴菩薩大莊嚴菩薩寶藏菩薩摩诃薩”、“一心頂禮德藏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摩诃薩”。
(叁)讀體的律學地位
讀體弘揚律學數十年,受戒弟子數以萬計,重要法嗣者有數十人。《南山宗統》卷五記載他的法嗣有性澄(1616—1684)、德基、書玉等六十八人。他們都持戒弘律,廣布師說,成爲清代律學的重鎮。正是得益于其師門的共同努力,他們均成爲清初重興律宗的巨匠。由于讀體嚴淨毗尼,大振南山,身先垂範,遂爲天下戒學煥發生機,南山律學得以重振,寶華家風遠播四方。時至今日,寶華山仍然是律宗的重要道場。
明代開始即有僧人對叁壇大戒的儀法進行設計和實踐,這種努力到了讀體基本上完成。自清代以來,讀體的《傳戒正範》成爲我國佛教界傳授叁壇大戒的範本,延續至今。
二、德基和書玉
在讀體的法嗣中,德基、書玉較爲著名。在讀體入滅後,定庵德基繼主寶華山隆昌寺,而宜潔書玉(1645—1721)則分席于杭州昭慶寺,廣布寶華山的律學規範。
德基(1634—1700),休甯(今屬安徽黃山)人,俗姓林,字定庵,因此世稱定庵德基。德基早年即信佛,因聽老僧讀《金剛經》而萌出世之意,後依蘇州寶林寺竹懷出家,又從讀體受具足戒,專研諸部律達十五年。讀體入寂後,得傳衣缽,德基被尊爲寶華山幹華派第叁祖。康熙叁十九年,德基于念佛中示寂。德基弟子叁十多名,其弟子松隱真義繼主寶華山。
德基主要著作有:《毗尼關要》十六卷、《毗尼關要事義》一卷、《羯磨會釋》十四卷、《毗丘戒本會義》十二卷,輯錄《寶華山志》十二卷。①其中,《毗尼關要》于乾隆二年被准入藏。
書玉(1645—1721),俗姓唐,字宜潔,號佛庵,江蘇武進人,世稱宜潔書玉。書玉幼通儒學,因聞有僧誦《華嚴經》之“行願品”而萌生出家之志。二十二歲時,依京口嘉山自謙剃度,並上寶華山求戒,因病不果。後于康熙五年(1666)春從寶華山隆昌寺見月讀體律師受具足戒。書玉立志操持,專究律部。康熙二十二年(1683),與定庵德基赴杭州昭慶寺臨壇演戒,而重振戒學,並受德基之囑,居此地長達叁十八年。書玉每年春冬兩期弘戒,聽衆雲集,受具足戒者達萬余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書玉受賜龍藏。書玉在杭州大昭慶寺開壇傳戒,遂重振吳越律學,其後學法脈傳承爲:
讀書福德大,持戒定方真,慧發開心地,靈光耀古今,
千華同一脈,萬善總歸因,頓超佛祖位,永遠續傳燈。(《宗教律諸宗演派》,《新纂卍續藏經》第八十八冊)
書玉著有《梵網經菩薩戒初津》八卷、《毗尼日用切要香乳記》、《沙彌律儀要略述義》、《二部僧授戒儀式》、《羯磨儀式》各二卷等。對其著作撰寫之由,書玉說:
(自)住持昭慶以來,每懷先老和尚,創立法門,洪功碩德,雖人人共知,恐日久漸晦,故于《毗尼切要》著《香乳》以記之;《菩薩梵網》疏解繁多,學人泣歧,故會《初津》以指之;《比丘羯磨》,布在律文,臨事難討,故敘《儀式》以佐之;尼衆求具,二部同授,世所少聞,故集《軌範》以傳之;《沙彌要略》,文簡義深,初心罔谙,故詳義以明之。斯皆繼述先老和尚未發之事也。其言雖不支,直顯事相,然義理無違,開明心性。俚閱者見之,因文會意,嚴護威儀,吾願足矣。若雲流益將來,未敢望也。(《沙彌律儀要略述義》“跋”,《新纂卍續藏經》第六十冊)
書玉的律學思想主要有叁個方面:
第一,重視沙彌律儀。
書玉非常重視沙彌律儀,這也是書玉律學十分明顯的特征。他認爲,此“隨律威儀,猶儒門之小學也。初心小衆,皆宜習學行持,琢磨有漸,則道器易成”。但由于佛教整體狀況的衰落,沙彌持律也日益松弛,有的人“聞開,則切記于心;見遮,則視爲故紙”。(《沙彌律儀要略述義》“凡例”)所以,他作《沙彌律儀要略述義》以爲強調。《沙彌律儀要略述義》雖然只有兩卷,但卻是書玉科釋類著作中重要的一種。
《沙彌律儀要略》其原文爲明代襪宏所輯錄,襪宏鑒于末法時期,人多懈怠,聞繁則厭,于是從威儀、經、律、清規、成範中,刪去繁文,撮爲要略,分爲二十四類:敬大沙門法、事師、隨師出行、入衆、隨衆食、禮拜、聽法、習學經典、入寺院、入禅堂髓衆、執作、入浴、入廁、睡臥、圍爐、在房中、到尼寺、至…
《沈寂後的挺立:清代的律學和律宗(王建光)》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