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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佛教的藍圖(下)

  人間佛教的藍圖(下)

  十一、因果觀「緣起之道」  十二、宗教觀「信仰之道」

  十叁、生命觀「生死之道」  十四、知識觀「進修之道」

  十五、育樂觀「正命之道」  十六、喪慶觀「正見之道」

  十七、自然觀「環保之道」  十八、政治觀「參政之道」

  十九、國際觀「包容之道」  二十、未來觀「發展之道」

  

  十一、因果觀(緣起之道)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是民主國家人民一致的追求。然而事實上法律之前真能人人平等嗎?法律不但有漏洞可鑽,而且有的人還專門遊走法律邊緣,爲非作歹,甚至法律有時也會受到人情所左右,因此法律未必真能做到絕對的公平;世間唯有因果才是最公平的仲裁者,在因果之前,人人平等,因果業報如影隨形,任誰也不能逃脫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定律之外。

  因果,最簡單的解釋就是「種什麼因,得什麼果」,這是宇宙萬有生滅變化的普遍法則。《瑜伽師地論》說:「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揭示了佛教因果論的特點:任何思想行爲,必然導致相應的結果,「因」未得「果」之前,不會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的業因,也就不會得到相應的結果。

  因果,是人間的實相,中國的一部二十六史,不啻是一部最大、最翔實、最深巨的因果記錄。因果也是很高深的哲學;有因必有果,它的准確性連現代的計算機科技都比不上。因果報應不但爲人間所不能勉強,蒼天所不能更易,即使鬼神也不能違抗,它支配了宇宙人生的一切,也種下了橫亘過去、現在、未來的叁世因緣。《涅槃經》中就鄭重指出:「善惡之報,如影隨形,叁世因果,循環不失。此生空過,後悔無追。」因此,一個人可以不怕鬼神,不怕生死,但是不能不怕業報,不能不畏因果。

  因果是由萬法因緣所起的「因力」操縱,由諸法攝受所成之「因相」主使,有其超然獨立的特性。人可以改變天意,但不能改變天理,也就是不能改變因果;因分果分,是佛陀證悟之性海,爲叁際諸佛自知之法界,是不可妄加厘測的。

  佛教的因果觀源自「緣起性空」的道理,旨在闡明宇宙間萬事萬物都是仗「因」托「緣」,才有「果」的生起,而此「果」又成爲「因」,待「緣」聚集又生他「果」,如是輾轉相攝,乃成森羅萬象。因此,宇宙間從自然界到衆生界,從天體到微塵,沒有一個現象能脫離得了因果的關系。所謂「法不孤起,仗境方生;道不虛行,遇緣則合」,凡事有因有緣才有果,因果離不開緣起之道,這是我們應有的認知。

  因果並不僅限囿于佛教的獨門妙谛,因果是每一個人衣食住行之中,隨手可拈、隨處可證的真理。腹餓了要進食,進食就是「因」,肚子飽是一種「果」;有了枵腹進食的「因」,才能收肚子飽了的「果」。

  天氣轉涼的時候,我們要穿衣保暖,冷是「因」,暖是「果」,穿衣服也離不開因果。

  不但衣食住行有因果,禍福生死也有因果,我們過去培植了多少福德因緣,現在就有多少福報如意。世間上沒有無因之果,也沒有無果之因,既沒有異因之果,更不會有異果之因了。因此,因果如何,全在于自己的所作所行。

  因果的道理,豎窮叁際,橫遍十方,不管我們相不相信因果,因果是絕對存在,它像空氣一樣,充滿整個宇宙,無時無處不在公平地執行著有情人間的善惡賞罰,或無情器世間的成壞。例如:有的人生來就住在花園洋房、高樓大廈,不受嚴寒酷暑的侵襲,有的人卻窮居陋巷和違章建築,受著淒風苦雨的吹打,這不是世事不公平,是因緣果報差異。同樣生而爲人,爲什麼有的人富貴,有的人貧苦?爲什麼有人錦衣玉食似王侯,有的人叁餐不繼如饑殍?這都是因爲他們自作自受的因果關系不同,並不是命運和世事對他們不公平。怎麼樣的因地修行,便有怎麼樣的果證福報,因果原是相成的;造什麼業障,受什麼果報,這是分毫不變的。

  因果,具足說來應該是「因緣果報」,因是主因,緣是助緣,由因緣和合所産生的事物稱果。宇宙中,大至一個世界,小如一個微塵,都沒有實存的自性可言,而是隨著因緣不同,果報就會有所差異。在佛教諸多教理中,「因果觀」與人生的關系最爲密切。佛教所說的因果,是宇宙人生的實相,不僅僅是勸人行善的說辭。然而一般人往往以世俗的觀點來解釋因果,使一些不解佛法的人,一聽到因果,便斥爲迷信,殊爲遺憾!對于因果我們應有如下的正確認識:

  (一)因果通于叁世 《宗鏡錄》說:「經偈雲:『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因果業報的關系雖然極其複雜,卻是有條不紊,毫厘不差的。但是,有的人不明白因果業報的道理,只見到世上有「行善的好人,不得好死,或是受苦報;作惡的壞人,卻過著富裕逍遙的生活」,因此便認爲沒有因果的存在。其實,因果是通于叁世的,不能只看一時。道理很簡單,假如一個人過去在銀行裏儲蓄了很多存款,現在雖然作奸犯科,你能不准他提用存款嗎?如果有人往昔負債過多,現在雖然做人善良,然而欠債還錢是必然的道理,你能因爲他現在很有道德修養,就不用還錢了嗎?

  因此,好人今生所以受苦報,是因爲過去所種的惡因今已緣熟,須先受苦報;而今生雖然行善做好事,但是因爲善因薄弱,善緣未熟,所以須等待來生後世再受善報。惡人做惡,反得好報的道理亦然。

  再者,因果報應在時間上有現報、生報、後報等「叁時報」之分的原理,譬若植物有一年生、有二年生、也有多年生。有的春天播種,秋天收成;有的今年播種,明年收成;有的今年播種,須待叁、五年後方能收成。然而因果業報,如影隨形,造了善惡業因,不管時間久暫,只要因緣成熟,必定要受果報,這是無庸置疑的。

  (二)因果非宿命論 因果觀並不是宿命論,宿命論認爲:一切得失成敗,由命運之神掌握,努力是沒有用的。而佛教的因果觀念則認爲:所有的果報,不管善惡,都是自己造作出來的。偈雲:「有衣有食爲何因?前世茶飯施貧人;無食無衣爲何因?前世未施半分文。穿綢穿緞爲何因?前世施衣濟僧人;相貌端嚴爲何因?前世采花供佛前。」〈因果十來偈〉則說:「端正者忍辱中來,貧窮者悭貪中來,高位者禮拜中來,下賤者憍慢中來,瘖啞者誹謗中來,盲聾者不信中來,長壽者慈悲中來,短命者殺生中來。」這二首偈語都是說明,人間的貧富貴賤,生命的長壽夭亡,容貌的端正醜陋,都是受過去生所造善惡業影響的結果,並非由他人所操縱,更不是命中注定。因此,因果觀是肯定努力、上進,是樂觀進取的道理。

  (叁)凡事各有因果 世間諸法的形成,「因」是能生,「果」爲所生,「種什麼因,得什麼果」,將這種因果關系表現得最爲淺顯易懂的,莫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法則。植物如此,非植物的任何現象莫不如此,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如是因感如是果,因果不爽的業報思想對社會人心的規範,遠遠超越法律條文有形的束縛,因此孫中山先生曾說:「佛教乃救世之仁,佛法可以補法律之不足。」

  因果不僅僅是一門理論學問,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乃至人我相處、信仰、道德、健康、經濟等,都各有其因果關系。然而,有人對因果的認識錯誤,因此對信仰有很多不正當的要求,比如吃素爲求身體健康,拜佛爲求佛祖保佑他升官發財,這都是錯亂因果的謬見。其實,信仰有信仰的因果,道德有道德的因果,健康有健康的因果,財富有財富的因果。因此,若要身體健康,就必須調心行善,多作運動,注意保健,心安自然體泰;若要財源廣進,就必須多結善緣,勤苦耐勞,信守承諾,有智能能力,自助而後天助。

  吃素、拜佛,是信仰、道德上的因果,如果以信仰的因,妄求健康、財富上的果,如此錯亂因果,自然無法所求如願,這也是必然的因果。

  (四)果報自作自受 《地藏經》雲:「莫輕小惡,以爲無罪,死後有報,纖毫受之。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一語道盡「善惡因果,決定有報」、「因果業報,自作自受」的至理。

  因果報應不是權勢所能左右,鬼神也無法操縱,上天更無法控製,它支配了宇宙人生的一切,是吾人善惡行爲的測試依據。因果不是宗教教化的戒條,是人人心中的一把萬能尺,度量著自己一生的命運,也刻劃著人世間善惡的長短,更爲自己量身打造一個未來的我。因此我們應該正視因果法則,廣植善因,必能爲此生、來世帶來福慧圓滿的生活。

  一般說來,維系社會秩序的基本條件有禮俗、道德、法律,但是最大的力量還是「因果」;法律的約束是有形的,道德禮俗的製裁是有限的,都不如「因果」的觀念深深藏在每一個人的心裏,做嚴厲、正直的審判。

  因果,不僅是觀念上的通透,更要靠行爲的印證。現代的社會,常被有道之士批評爲「人心不古,世風日下」。爲什麼會人心不古,世風日下呢?主要的原因就今日社會大衆,普遍缺少因果觀念!因爲不明白因果,不怕因果,因此到處是能騙則騙,能貪則貪,能搶則搶,能占則占,橫豎法律不是萬能寶典,違法也不一定有人知道,即使有人知道,法律也不一定能製裁,殊不知道法律或許不會製裁,但因果是絕對絲毫不爽的!

  一個人如果做了違背道德的事,逃得了法律的審判,但逃不了良心的審判,逃不了因果的審判,日本楠正成死後,在衣服裏留了五個字「非、理、法、權、天」,此五字的意思就是「非」不能勝「理」、「理」不能勝「法」、「法」不能勝「權」,「權」不能勝「天」,「天」就是因果,因果是最後的勝利者。

  即連佛陀住世的時候,也和我們常人一樣,有老病死生的現象,在因緣裏面,都不出因果的範圍,這是很偉大的思想,因爲在因果之前人人平等,誰也逃不了因果業報。

  吾人的生命,推之往昔,可謂「無始」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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