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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忍及記述其禅法的《修心要論》▪P2

  ..續本文上一頁將要介紹的弘忍的"守心"禅法。

  法如在永昌元年(689)七月去世,享年52歲。死前端坐樹下,召集門人告以遺訓,重申禅法要旨。

  惠安(582-707),也作慧安,因年齡較大也被稱爲老安。俗姓衛,荊州枝江(原作"支江",在今湖北省)人。隋初出家,隋文帝十七年(當爲開皇十七年,公元597年)降诏清理全國私度僧尼,惠安被認爲是未載僧籍的私度僧,即逃入山谷。隋末朝廷下令開鑿通濟渠,民夫因饑餓死者很多。惠安靠乞食前來救濟。在隋炀帝南遊江都,國內大亂之際,他先入太和山,後來登南嶽山寺修頭陀法(佛教中的一種苦行)。唐貞觀末年(注7)到達蕲州,致禮弘忍禅師,後從受禅法。麟德元年(664)周遊到終南山的石壁,曾留住一段時間。唐高宗聞名召他入京,他不奉诏。永淳二年(682)到滑臺(在今河南滑縣一帶)築草亭居止,"中坐繩床,四方坦露",朝廷爲他建造招提寺。後來回到故鄉的玉泉寺。此寺原爲隋天臺宗創始人智所建,弘忍的另一位弟子神秀曾在此居住傳法(注8)。大概在此之後東至嵩山少林寺。據載武則天曾召見他,問他多少年歲,他在回答中表示人的生死之身虛妄無實,無須計算年歲。武則天聽說寺內無井,特派人爲寺鑿井一口。唐中宗神龍二年(706)敕令中官前往少林寺賜給他紫色袈裟和絹,並准予度弟子27人。此後诏請惠安與靜禅師入宮受供養3年,返歸時賜給摩納(此當爲袈裟的一種)一副。

  景龍叁年(712)去世,"春秋一百叁十許歲,起開皇二年至景龍叁年故也",實際是126歲。(《宋高僧傳》卷十八<惠安傳>)《景德傳燈錄》卷四說惠安有弟子18人,其中著名的有仁儉、元圭、破竈墮等人。南嶽懷讓在出家後也曾到少林寺參問惠安,惠安示意他去曹溪投慧能。

  玄赜,生卒年不詳。據唐淨覺(683-?)的《楞伽師資記》之序,玄赜,俗姓王,太原祁縣人。因"高祖作牧,生瞻雲夢之澤",是說因高祖爲官,出生在今湖北雲夢澤沿岸地帶,即安州(治所在今湖北省的安陸)。是弘忍的著名弟子之一。曾長期在安州壽山寺居住修行。唐景龍二年(708)應诏入東京洛陽"廣開禅法"。在前來受法的人中有淨覺。他在《楞伽師資記》的序中說玄赜"形類凡僧,證同佛地。帝師國寶,宇內歸依",可謂推崇有加。說經玄赜指點後,"方知方寸之內,具足真如。昔所未聞,今乃知耳。"可見玄赜的禅法是重心性之法的。玄赜著有《楞伽人法志》,是記載自古傳承《楞伽經》之學的高僧的事迹和主要思想的。淨覺的《楞伽師資記》就是在這一著作的基礎上撰述的。淨覺還著有《注般若心經》,在敦煌縣博物館藏的"敦博77號"的敦煌寫經中有此鈔本。據唐"皇四從伯中散大夫金州長史"李知非爲此而寫的序,淨覺先後師事神秀、惠安,"又是安州壽山赜大師傳燈弟子";"其赜大師所持摩納袈裟、瓶缽、錫杖等,並留付囑淨覺禅師"(注9)。

  印宗(627-713),俗姓印,吳郡(治所在今江蘇蘇州)人。對《大涅槃經》最有研究,並且善講此經。鹹亨元年(670)曾在京都傳法。上元年間(674-676)雖有敕讓他住入大愛敬寺(此寺或即梁武帝在金陵所建者),他辭不赴請。大約在上元元年或二年(公元674年或675年),即在弘忍在世的最後二年內,他曾到東山弘忍門下"咨受禅法"。此後,他住入番禺(今廣州)的法性寺(曾稱製旨寺),在此常爲寺僧講《大涅槃經》。上元叁年(676年,11月改元儀鳳),慧能結束逃亡隱遁的生活,來到此寺,因在潛聽印宗講《涅槃經》時發表"風幡"之議而受到印宗的賞識,並擔任戒師爲慧能授具足戒。後來曾受敕在江東的天柱寺、報恩寺設置戒壇度僧授戒。善撰述,著有《心要集》,收錄南朝梁至唐"天下諸達者語言",從題目看大概是論述禅法的;又選擇"百家諸儒士叁教文意表明佛法者"加以編錄。(《宋高僧傳》卷四<印宗傳>)(注10)

  惠明,或作惠順,俗姓陳,鄱陽人。據傳是南朝陳宣帝之孫,自幼于永昌寺出家。在唐高宗(公元650-683年在位)之時投到弘忍門下學習禅法。《宋高僧傳》卷八<惠明傳>載:"忽聞五祖密付衣缽與盧居士,率同意數十許人蹑迹急追至大庾嶺",他最先追上。慧能把衣缽擲給他,他回答說:"我來爲法,非望衣缽也。"(出處同上)于是慧能便向他傳授禅法。此後,惠明聽從慧能的建議到袁州(治所在今江西宜春)的蒙山傳法。在各本《六祖壇經》中都詳略不同地記載有這個內容。關于弘忍傳法衣和惠明追至大庾嶺的傳說,在各本《六祖壇經》和後期禅宗史書中有一些誇張的地方,然而對于惠明其人的真實性還是沒有理由否定的(注11)。在敦煌本《六祖壇經》中說惠明曾是叁品將軍(有的《壇經》說是四品將軍)。《宋高僧傳》的<惠明傳>記載說:惠明"未舍家曾署諸衛,故有將軍之號"。唐在軍事上繼承隋的府兵製,唐太宗時在中央置16衛,統領全國的以農民爲主體的府兵。衛置大將軍1人,將軍2人。是說惠明在未出家時曾在衛署將軍頭銜。

  從中國禅宗發展史考察,以道信、弘忍爲代表的東山法門的出現,標志著禅宗的正式形成。

  叁、關于《修心要論》

  弘忍一生有很多弟子,也經常向弟子傳授禅法。但從《楞伽師資記》的記載來看,他是個沈默寡言,不好言語的人。其中說:"其忍大師蕭然淨坐,不出文記。口說玄理,默授與人。在人間有禅法一本,雲是忍禅師說者,謬言也。"在這裏面徹底否定弘忍有禅法著作。在此書所引的玄赜所作《楞伽人法志》當中也說:弘忍"緘口于是非之場,融心于色空之境……生不屬文,而義符玄旨。"是說不僅不愛講話,而且也不從事撰述,但對佛教義理的理解能力很強。

  然而,中國自古是個重視文史的國家,人們有筆錄所聞以備忘的習慣。弘忍名重當時,從全國各地來到東山參禅求教者很多。在這些弟子中難免有人把弘忍傳授禅法的要點記錄下來以便以後參照修行,而一經寫成文字,就很容易不胫而走,流傳四方。現存《修心要論》當即由弘忍的弟子抄錄而展轉流傳下來的。

  《修心要論》,在敦煌寫本中的全名是《蕲州忍和尚導凡趣聖悟解脫宗修心要論》。在日本龍谷大學圖書館所藏的策子本稱《西天竺國沙門菩提達摩禅師觀門法大乘法論》。朝鮮安心寺1570年的刊本題爲《最上乘論》,後來在1908年被收入梵魚寺出版的《禅門撮要》之中。《修心要論》主要采用問答的形式論述弘忍的"守心"禅法。 在其中有些部分與《楞伽師資記》中的<求那跋陀羅傳>、<慧可傳>的文字大體相同,可以認爲是早期禅宗師徒之間傳承禅法的連續性的證明。在全文的後面,有這樣一段話:

  弟子上來集此論者,直以信心,依文取義。作如是說者,實非了了證知。若乖聖理者,願忏悔除滅。若當聖道者,回施衆生,願皆識本心,一時成佛。

  正說明此論雖不是弘忍親自撰寫的,但確實是弘忍的弟子集錄的。他發誓他的集錄正確地表述了弘忍的原意,希望讀者通過閱讀此論而有助于認識"本心",早日達到解脫。

  在敦煌寫經中發現多本《修心要論》。在北京圖書館、英國倫敦大英博物院和法國巴黎國立圖書館都收藏有它的抄本,編號分別是:北宇04;S2669、S3558、S4064;P3434、P3559、P3777。陳垣在1931年出版的《敦煌劫余錄》當中把北京圖書館所藏缺題目的北宇04抄本《修心要論》擬題爲《一乘顯自心論》。

  日本學者鈴木大拙(1870-1966)在1935年到北京圖書館查閱敦煌文獻,把所發現的6種禅籍帶回國影印出版,書名爲《敦煌出土少室逸書》,其中就有《修心要論》。在第二年出版的《校刊少室逸書及解說》對前書所收文獻作了校編刊印和解說。其中的《修心要論》是根據北京本、大谷大學本和朝鮮《禅門撮要》本所作的校刊。此後,鈴木大拙又根據新發現的3種斯坦因本對以前所校的《修心要論》重加校訂,收錄在1951年出版的《禅思想史研究第二》之中。鈴木大拙將全文分爲16段,讀起來比較方便。

  美國康奈爾大學的學者喬.馬克瑞(john R. McRae)在吸收以往學者研究的基礎上,又據新發現的3種伯希和本對《修心要論》重加校訂,用英語字A至V標示分段,將其收在自己所著,由夏威夷大學在1986年出版的《北宗和早期禅宗的形成》(《Tch Northern School and the Formation of Early Ch”an Buddhism》)書後的附錄之中。

  日本中央公論社在1989年出版了由田中良昭、沖本克己編的《大乘佛典-中國、日本篇11.敦煌Ⅱ》,其中收錄了由田中良昭翻成日語的《修心要論》,對文中的重要用語及其出處作了注釋,並在後面的解說部分介紹了國際學術界關于《修心要論》的研究成果。(注12)

  下面主要依據鈴木大拙的校刊本,並參照馬克瑞的校本對《修心要論》的禅法思想進行介紹。

  四、弘忍的"守心"禅法

  弘忍對禅法的主張除集中記載在《修心要論》外,現存弘忍的傳記中也有一些記載。弘忍的禅法在繼承菩提達摩以來的禅法的基礎上,提出所謂"守心"的禅法主張。大意是說人人都有清淨的本性,只要通過守心的禅定修行,就可以斷除執著自我的"妄念",達到覺悟解脫。現將他的禅法思想作如下幾點概述。

  (一)一切衆生本具清淨之心,是解脫成佛的內在根據

  大乘佛教的般若性空和中道不二理論,以及它的心性學說是禅宗的修行解脫論的重要思想來源。《般若經》、《金剛般若經》、《維摩經》等經講的空、不二思想和北涼昙無谶譯的《大涅槃經》和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的《楞伽經》等經所宣述的佛性、如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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