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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傳播與民族性

  佛教的傳播與民族性

  所謂的“民族[1]性”,即是有區域文化的色彩。而有這民族性,無論是宗教,政治與學術思想,是不能離開“自我[2]”中心的。這“自我中心”,便是我的── 我的家,我的種族,我的國家,甚至是我的天下。自我中心的活動,這含著嚴重的對立、沖突。如此,從佛法的立場說,這“民族性”是不理想的,有缺陷的!

  現在這個時代,已從國家而走上國際聯合,由于科學進步,更進入太空時代,然而人類的思想,盡管高喊平等、自由、博愛,而實際卻背道而馳。不是不想、不要,而問題是:缺乏超越于“民族性”世界性的文化,也沒有超越于“自我中心”的世界性的人生觀。佛教的世界性[3],依佛法的術語來說,就是“法界性[4]”。這法界性,且以人類來說:佛法,從來就不是少數人,多數人,而是一切人(一切衆生)的。所以佛法常說:“豎窮叁際,橫遍十方[5]”。這是從無限時空中的一切衆生,一切人類去觀察,超越了自我執著,而沒有任何局限性的立場。

  本篇內容,以佛法“法界緣起[6]”的宏觀,論述“佛教的傳播”應立足于此。又,“發揚佛法”這“法界緣起“更是應有的根本立場與立基點!所以本篇內容闡發的重點有“民族性與世界性”之意涵的探討;“佛教的世界性原理”釋義;“佛教世界性的事例”說明。

  民俗性與世界性

  一、民族性的意涵與局限

  無論是宗教,政治,或其它文化,其最初,大都帶有區域文化的色彩。這在印度佛教,也還是一樣的。每一宗教或政治等,都是人類自己的産物,都是適應人類某種欲求而出現的。

  有這區域文化的色彩,即是所謂的“民族性”。而有這民族性,無論是宗教,政治與學術思想,是不能離開“自我”中心的。這“自我中心”,便是我的── 我的家,我的種族,我的社會階層,我的國家,甚至是我的天下(國際與太空等)。自我中心的活動,對內是爭取領導,對外是謀取擴張。從是自非他,到有自無他,這含著嚴重的對立、沖突。如此,從佛法的立場說,這“民族性”是不理想的,有缺陷的!

  現在,以宗教來舉例,舉兩種具有“民族”色彩的宗教之情況,來解釋說明以“自我”爲中心,而發展的“是自非他”、“有自無他”之狀況。

  1.印度的婆羅門教:也就是現今的印度教,他即是屬于民族的宗教。這宗教的民族色彩,將種族分爲四個差別,也就是我們所熟悉的“四種性[7]”製度,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又將前叁種: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雅利安族,判有宗教的再生權;而將首陀羅族看作低賤的──其實是被征服的,死了完事,從此消滅。

  2.以色列的猶太教:他們信仰的耶和華“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艾薩克的上帝,以色列的上帝」,原爲民族的保護神。所以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選民(屬于上帝的),而要把外邦人交以色列人去統治(事實上也並未成功)。

  從這兩種宗教來看,雖然從婆羅門教而演化爲印度教,從猶太教而革新爲基督教等,已大有進步,而還是丟不下:“信我者永生,不信我者滅亡”的包袱。這在宗教界,還不過狂熱的排他性而已;如成爲政治的指導精神,那被奴役的人類可夠苦了!總之,這種局限的、偏激的、排斥異己而向外擴張,即使是舉世風行,也無非真正世界精神的反動,招來人類更大的災禍。以現今以色列這個國家的例子,就可看到他將自己與別人的國家,造成什麼樣悲慘的景況!

  人與人間,有共通性,所以不同區域,不同時代的宗教或政治等,都有發展爲世界人類普遍采用的可能。單是這樣,現今世界上的宗教與政治等,有世界性的是很少了。然而,現在要說的世界性,依佛法的術語來說,是“法界性”。

  二、世界性的意涵與格局

  這法界性,姑以人類來說:佛法,從來就不是少數人,多數人,而是一切人(一切衆生)的。這可從時間、空間來說明:

  1.論空間:不是一地區,一星球(世界),而是一切世界的。

  2.論時間:不是某一時代,而是盡未來際。

  所以佛法常說:“豎窮叁際,橫遍十方”。這是從無限時空中的一切衆生,一切人類去觀察,超越了自我執著,而沒有任何局限性的立場。所以真正能信解佛教的,沒有不深刻感到:這是自己的事,也是人人的事。

  談起佛教的傳播:佛法的信仰,是純粹的自由信仰,雖希望別人信仰,而決不勉強別人信仰。所以佛教始終是自由地傳布,從不曾利用政治或經濟力量,打起替天行道的旗幟,向世界傾銷。也就因此,不曾爲了傳教,引起嚴重的宗教戰爭。以佛教的傳入中國來說,他始終是自由傳布,和平的與中國文化共存。然而,卻深深的啓發了中國文化,使中國文化得到更高的發展。

  佛教的世界性(法界性)原理,從何得來?這是接著要論述的重點。

  佛教的世界性原理

  佛教的世界性,這是由于釋迦牟尼佛,在菩提樹下,大覺大悟的體證得來。體證到的,在不可說中,說爲“法界”;依此而宣揚出來的佛法,就名爲“稱法界性[8]”的“法界等流[9]”。佛所親證的法界性,與庸常的見解,受著自我意識支配的,不能相提並論。以下從幾點一一的闡釋。

  一、法界性

  關于法界性,從兩大特點來說明:

  (一)從事事差別解了法從緣生而深入空平等性

  在人類一般的認識中,不但是外界的事物,就是內心的每一活動,都是一個個的。就是推論到的理性,也似乎是“一合相[10]”的。這種庸常的認識,本來無礙于世俗的認識;世間也確是那樣的,大到星球,小到原子,都是表現爲個體相的。

  然而,如此推論到的宇宙觀即呈現兩種面向:

  1.至小無內:

  時間是剎那剎那(時間點)的累積,物質是一微一微(占空間的點)的積集,內心是衆多心心所的和集──那些小到不能再小的因素,是宇宙的基石,這就成爲“至小無內“的宇宙觀。

  2.其大無外:

  有的推論,一一事物,有著內在的關聯性,這樣推論到極際,一體兩面,一本萬殊等思想,又引到了“其大無外“的宇宙觀。

  其實,以爲是一也好,是多也好;小一也好,大一也好:都是受到常識中那個“一合相“的影響。

  常識直覺到的,是如此,而佛卻從此深入,悟解得一切法從因緣生。簡言之,存在的一切,物質也好,精神也好,表現爲一個個的,都是離不了關系條件而存在。隨舉一法,都是從因緣而有的,離了因緣不存在;而同時,這也就是其它法的因緣。所以表現爲個體相的,在前後延續,彼此相關的活動中,與一切法息息相關。雖好像是實在的,個體的,而實不外乎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幻相(幻相,不是說沒有,而是否定了那孤立的,靜止的個體性的那個現象)而已。

  從這緣起而沒有自性[11](自性就是實在的個體性)的深觀中,深入一切法的底裏,即是“空[12]平等性”。這如芭蕉樹,層層的披剝進去,原來是空無有實一樣。這就是一切法的真性,是平等無差別的,超越時空質量的,是佛平等大慧[13]所自覺自證的。一般本體論[14]者,只是推論到類似的境地,但又總是把這看作實在的,所以或說是神,或說是物,或說是生,或說是心等;都想把這作爲宇宙的本元來說明一切,以爲一切從屬于這個。這是雖多少理解到事事物物的內在關聯,而不能擺脫常識中的個體(一)的,實體的執見。這才結果是:精製改造那常識中的生、心等現象,而稱之爲“本體”。這是與一切法本性不相應的,因爲真的到達空平等性,超越了時空質量,說做什麼都不會是的;就是稱之爲“什麼都不是”,也是不相應的。所以說:“破二不著一[15]”;“一切法空,空亦不可得[16]”。唯有通達空平等性,才不會落入是神、是物、是心等一元論[17],不會以常識的精製品爲真性,引生一切由此而起,一切從屬于此的謬見。

  人類的意識,直覺到那個體的,實在的一切,多少理解因果關聯而不能徹底,終于非要尋求一個實體不可,也就是平常說的,有一個“我”的存在。本此意識去看自己,也就把自己看作主體的。雖多少理解到人類相依互助等事實,而在待人接物的實際生活中,總是自我中心的。這在平常人還好一些,越是學問、事業有成就的,政治領袖、帝王等,每在不斷的成功過程中,錯覺自己爲不同于人的。自己的見地,就是真理;自己的行動,一定合法,走向極端的反世界性。

  而在佛,由于正覺了法界空平等性,從此透出去觀察一切,一切是形成個體性,而實一切依于一切。這才從法空緣起的幻網中,通達解瞭“總別無礙”、“主伴無礙”、“成奪無礙”的法界緣起性空。此略爲說明。

  1.總別無礙:全體與部分,在關聯而依存中,總別都只是相對的存在。

  2.主伴無礙:在某一點上,以一爲主而活動時,一切即相伴而助成,並無絕對的主體。

  3.成奪無礙:一切是相依相成的,相成中含有相對性,相對的相反活動,在關聯而共存中,也是相成的方便。

  (二)從念念分別解了意言無實而深入心光明性

  人類的一切認識、主張、行動、文物製度,都是依能知的心識而成立的。假如是木石一樣,這一切都不會有了(也就無所謂人了)。可是人類的起心動念,是念念分別的:一個個的印象,一個個的概念,正與外界事物的各各差別一樣。所以不自覺地,大抵是一個個的認識,以爲一個個的對象就是這樣。這是什麼,那是什麼。這是這,不是那個;那是那,不是這個,構成名言與義相的相應性。憑這樣的認識去理解事物,固然是不能解了真相;在這樣的念念分別中,也無法覺到心的深處。

  但在佛的解悟中,明了通達了有情[18]整個的心識過程:

  1(1)一切認識,都是依根[19](認識的官能)、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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