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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五 (4)

  卯二、依惡行起(分叁科) 辰一、舉依處

  

  或依惡行所起。若自所作身語惡行,他所譏毀;若他所作身語惡行,自行譏毀;若所愛有情所作身語惡行,互相譏毀。

  

  現在的文說「因明」的事情。這一科裏面一共是有七科,第一科是「論體性」,「論體性」裏面分四科,第四科是解「釋」。解釋裏面第一科是「別辨相」,辨這個體性的相貌,分六科,第一科是「言論」,第二科是「尚論」,這兩種論都解釋完了,現在是第叁科是「诤論」。「诤論」裏面分叁科,第一科是「依諸欲起」,因爲欲起了糾紛,才生起來诤論的,這一科也講完了。現在是第二科「依惡行起」,「惡行」就是由惡的行爲生起了诤論,是這樣意思。這一科裏分叁科,第一科是「舉依處」,也就是惡行是诤論的依止處。怎麼叫做「惡行」呢?

  

  「或依惡行所起」,前面是依欲生起诤論,現在第二科,或者有的時候,有的人因爲惡行而引起诤論。怎麼叫做「惡行」呢?「若自所作身語惡行」,若是我自已發動了身惡行和語惡行,做出來一些觸惱人的事情,觸惱人的語言,那麼叫做不合乎道理的。「他所譏毀」,這樣子另一方面就會指責我、譏毀我,那麼這就有了诤論了。「若他所作身語惡行,自行譏毀」,我去譏毀別人的錯誤。「若所愛有情所作身語惡行」,若是我所親愛的人,他有身惡行、語惡行,那麼一有了這個問題的時候,那麼就互相譏毀,也就有诤論了。

  

  

  

  《披尋記》五四叁頁:

  

  若所愛有情所作身語惡行互相譏毀者:謂自所愛有情所作惡行,與余有情互相譏毀故。譏,謂現前位;毀,謂背面位。如前已說應知。

  

  「若所愛有情所作身語惡行互相譏毀者:謂自所愛有情所作惡行,與余有情互相譏毀故」,「互相譏毀」,那我就幫助我所愛的人同人诤論,這是這樣意思。「譏,謂現前位」,譏毀這個「譏」字,就是彼此面對面的時候,彼此現前的時候,有譏。「毀,謂背面位」,就是大家不見面,背後,這個時候有所毀謗。「如前已說應知」。

  

  

  

  辰二、顯因緣

  

  于如是等行惡行中,願作未作諸惡行者,未離欲界貪瞋癡者,重貪瞋癡所拘蔽者,因堅執故、因縛著故、因耽嗜故、因貪愛故,更相憤發,懷染汙心,互相乖違。

  

  這底下是第二科「顯因緣」,前面是「依處」,這底下「顯因緣」。

  

  「于如是等」,就是對于前面說出來這幾種「行惡行中」,做出來種種有罪過的事情裏面。「願作未作諸惡行者」,而在人來說,有叁種不同:第一種是願作,心裏面也動起來,也是要做,但事實上是沒有做,這個心是想要做,這是一種人,願作惡行而沒有作惡行的,這是一種人。第二種人,「未離欲界貪瞋癡者」,這個人有一點修行,但是這個程度,還是沒有遠離欲界的貪瞋癡,他還是有,還是有這種煩惱的。「重貪瞋癡所拘蔽者」,這是第叁種人,這種人他的貪瞋癡的煩惱是特別的重,力量很大,他的那一念明了的心,被貪瞋癡拘住了,被貪瞋癡蒙蔽了,是不得自在,「拘」是不得自在,蒙蔽了就是沒有智慧了。這個爲什麼會這樣子呢?

  

  是「因堅執故」,這是我們前面有講過,他不能夠修學戒定慧,沒有棄舍這個煩惱,所以就有這個問題。「因縛著故」,他不能夠出離,因爲沒有出離心,所以繼續地爲煩惱所系縛。「因耽嗜故」,「耽嗜」就是更嚴重了,沒有厭足的,就是這個煩惱太厲害太重了。「因貪愛故」,就是要受用,受用這些欲的境界,煩惱也是更大了。「更相憤發」,「憤」就是恨,憤者恨也,這個恨從心裏面發作出來;「更相憤發」,就是我恨你,你也恨我,你恨我,我也恨你,互相爲增上緣,就是展轉的厲害了。「懷染汙心,互相乖違」,這個心裏面有意的,不是無意的,有貪心、有瞋心,有各式各樣的知見,都是染汙心,有意的「互相乖違」,我就是偏和你,找你的煩惱,來觸惱你,那麼這就是這樣子。這個作惡行,有了惡行以後,然後就是挑毛病,互相觸惱,這就是個因緣。

  

  

  

  辰叁、釋诤論

  

  喜鬥诤者,興種種論,興怨害論,故名诤論。

  

  這底下第叁科「釋诤論」。

  

  「喜鬥诤者,興種種論」,也有的人,雖然有煩惱,但是還沒到這個程度;有的人是到這個程度了,就是歡喜鬥,同人鬥,鬥一鬥,就是「興種種論」,就發出來種種的言論,就是來譏毀對方的種種錯誤。「興怨害論」,這個怨害論,那就是要傷害對方,這樣子。「故名」叫做「诤論」,這樣解釋。看《披尋記》的文有解釋。

  

  

  

  《披尋記》五四叁頁:

  

  于如是等行惡行中等者:此說興诤論者叁種補特伽羅相:謂有一類未受淨戒乃至未能遠離惡行以來,常得說名願作未作諸惡行者,此即第一補特伽羅。複有一類雖受淨戒不作惡行,而于定地未得作意,未能製伏欲界煩惱,是名未離欲界貪瞋癡者,此即第二補特伽羅。複有一類貪瞋癡相極爲增上,拘礙于心,令不自在,覆蔽其心,令不願了,是名重貪瞋癡所拘蔽者,此即第叁補特伽羅。

  

  「于如是等行惡行中等者:此說興诤論者」,有叁種人,「叁種補特伽羅」的「相」貌。「謂有一類未受淨戒乃至未能遠離惡行以來」,這有一類的,就是不是佛教徒,他沒有秉受佛法中的戒,清淨戒體,他沒有受戒。「乃至未能遠離惡行以來」,那沒有受淨戒,當然就是不想要改善自己,日常生活心裏面,願意怎麼思想,願意說什麼話,願意做什麼事情,都是自由的,一點不拘束自己,所以「乃至未能遠離惡行以來」。「常得說名願作未作諸惡行者」,就是你沒有做,也可以說你還是願作諸惡行者,何況你發出來這種行爲,所以一切時都可以名之爲「願作未作諸惡行者」。這個人常不能夠約束自己,不能夠克製自己的煩惱,放縱自己的煩惱的人,隨時都是願作惡行的,願作惡行,有的時候,但是沒有作惡行,這樣說。「此即第一補特伽羅」,這種人。

  

  「複有一類雖受淨戒不作惡行」,這是第二種,他是佛教徒,他學習了多少佛法,相信了善惡果報,所以他肯受戒,肯受戒就是有改善自己的意思,所以他是不作惡行的,不作惡行,這位是進了一步。「而于定地未得作意」,但是他對于佛法中說這個定地,「未得作意」,就是沒得未到地定,未到地定還沒得。「作意」在這裏的意思,常用功靜坐的人,常常警覺自己,作意這個「作」字,當作警覺講,常常提醒自己心不要妄動,這叫做「作意」。這個現成的文句上,說是「引心取境,名爲作意」,引導這個心情到那個所緣境去,這就是修行人常觀察自己的心,我應該有這樣的心情去活動,不應該有這樣的心情活動,所以就要調整,自己心情的活動要加以調整,叫做「作意」。現在「未得作意」,他雖然受了戒,發了好心,不作惡事,但是這個人不靜坐,他不願意靜坐,或者靜坐,沒到這個程度,「未得作意」,沒得成就未到地定。若成就未到地定了,那叫做「得作意」。「未能製伏欲界煩惱」,他的欲界煩惱,他還不能製伏,雖然受了戒是受戒,煩惱來了還是要動,還是要做惡事的,還不能製伏。「是名未離欲界貪瞋癡者」,這是第二種人,「此即第二補特伽羅」。

  

  「複有一類貪瞋癡相極爲增上」,這個貪瞋癡的力量很大,這樣。「拘礙于心,令不自在」,貪瞋癡的煩惱是心所,是染汙心所,也有清淨的善心所,善心所是一部份,染汙心所是另一部分。那麼心本身也不是善,也不是惡了,這個不善不惡無記性的心,被這個增上的貪瞋癡控製住了,這就是「拘礙」,你想要做善事都不可以,他能障礙你,「拘礙于心」;「令不自在」,使令這個心,不能夠自在的安住不動,不能自在的去做善法,就聽這個煩惱的活動,受這個煩惱的威脅,「令不自在」。「覆蔽其心」,就是障礙住這個心,使令這個心,「令不顯了」,使令這個心的,那個不善不惡的心,都不明了,看不出來這個人有好心腸。「是名重貪瞋癡所拘蔽者,此即第叁補特伽羅。」

  

  所以人與人之間,若是有了問題的時候,這心靜下來去觀察的時候,會觀察到這件事。這個人的內心都是清淨的,因爲心是不善不惡,就可以名爲清淨,是爲染汙心所的拘蔽,才有錯誤。那麼這樣你若去觀察,就會對這個人多少的有點同情的意思,同情這個人。

  

  

  

  卯叁、依諸見起(分叁科) 辰一、舉依處

  

  或依諸見所起,謂薩迦耶見、斷見、無因見、不平等因見、常見、雨衆見等種種邪見,及余無量諸惡見類。于如是諸見中,或自所攝,他所遮斷;或他所攝,自行遮斷;或所愛有情所攝,他正遮斷;或已遮斷;或欲攝受所未攝受。

  

  前邊是依惡行生起诤論,引起了诤論,這件事實在也是常見的事情。這個別人有問題,有錯誤的時候,我就有所譏毀,譏毀的時候,也不感覺什麼。若自己有錯誤,別人譏毀的時候,心就憤怒,心就不能忍受,這也是很常見的事情。可是人彼此間的問題,就是從這裏邊引起來,這是诤論的生起,這是一類。現在這底下第叁種「依諸見起」,這是分叁科,第一科「舉依處」,就是诤論的生起的地方。

  

  「或依諸見所起」,或者是依據各式各樣的不同的思想,而生起的诤論。前邊這個欲,「依諸欲起」,這是一般世間上的人,世間上一般的人,都在欲裏面生活,在欲上有沖突,引起诤論。這個惡行引起诤論,那當然還是有欲的人,有見的人也有可能引起。這底下第叁種,這個見和欲不同了,就是他有特別的思想,特別的一種理想,但是彼此不同,也有诤論。所以是因「見」而有诤論,因「欲」而有诤論,因「惡行」而有诤論。

  

  「或依諸見所起」,這個諸見這個見是什麼見?「謂薩迦耶見、斷見、無因見」,就是這麼多的見。這個「薩迦耶見」,我們前面講過,就是我、我所見,在這色受想行識裏邊,有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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