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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 源流

  源流

  釋迦牟尼佛成道以後,四方遊行,弘揚佛法,弟于日漸增多,形成龐大的僧團。爲了和合僧團,約束僧衆,便有了製定戒律的必要。不過釋迦牟尼佛住世時的戒律僅僅是因種種機緣,隨境點化,約束弟子的各種規約,也是在隨犯隨止中産生的。可是到佛滅度以後,僧徒中漸有不守戒律的事發生,於是佛的大弟子摩诃迦葉會集五百比丘,在王舍城的七葉窟舉行了第一次經律結集,由優婆離尊者結集律法,升座誦讀,在一夏九旬的日子裏,分作八十次誦出,所以稱「八十誦律」 ,成爲叁藏中的律藏。

  此後一百年間,迦葉、阿難、末田地、商那和修、優婆崛多,五師相承,並無支派。一百年後,異執紛起,以致於分作二部、五部等。所謂二部,即上座部、大衆部;所謂五部,乃優婆崛多的五位弟子,依各自對於律藏內容的取舍不同,采集起來,各自成立一部,即昙無德部(四分律) 、薩婆多部(十誦律) 、大衆部(僧只律) 、彌沙塞部(五分律) 、迦葉遺部(解脫律) 。以後,相傳又分爲二十部、五百部等。

  一、律學初傅

  據僧史記載,律學傳人中國,始於曹魏嘉平年間(公元二四九——二五叁年) 。當時中天竺昙摩迦羅來到洛陽,看見中國僧人只是剪落須發,身穿缦衣,末禀歸戒,更談不上戒律的約束。於是在嘉平二年(公元二五O年)譯出《僧只戒心》,即摩诃僧只部的戒本,作爲僧衆持戒的依據。又敦請梵僧十位大德,建立羯磨法(即受戒儀式) ,創立以十大僧傳戒法的先例,這是中國有戒律和受戒的開始。

  正元年間(公元二五四——二五五年) ,中亞安息國沙門昙無谛來到洛陽,於白馬寺譯出昙無德部的受戒作法,這是當時中國比丘羯磨受戒所禀之法。所以在中國所傳的戒法,是采取《四分律》的,這可看作是中國佛教四分律宗的嚆矢。

  在五部律中,中國最先譯出的是《十誦律》。《十誦律》是薩婆多部的廣律。姚秦弘始六年(公元四O四年) ,專精《十誦律》的廚賓沙門弗若多羅來長安,與鸠摩羅什共譯《十誦律》。律文尚未譯完,弗若多羅便逝世。後又昙摩流支攜此律梵本來長安,複與羅什共譯,成五十八卷。譯文尚未刪改整理,羅什又逝世。後又有卑摩羅叉來長安,對譯本重加校訂,改最後一誦爲《昆尼誦》 ,並譯出(十誦律昆尼序)放在最末,始開爲六十一卷。這就是現行的《十誦律》。

  昙無德部廣律《四分律》,於弘始十年(公元四O八年) ,由善誦昙無德部律的、佛陀耶舍庸出梵文,竺佛念譯秦言,初成四十車卷,今開爲六卷。

  《僧只律》梵本是由法顯從印度求來,於義熙十四年(公元四一八年)在道場寺與佛陀跋陀羅共同譯出,成四十卷。

  彌沙塞部的廣律《五分律》亦經廚賓僧人佛陀什和竺道生於劉宋景平二年(公元四二四年)譯出,成叁十卷。

  至於迦葉遺部,至東魏定武元年(公元五四叁年) ,由般若流支譯出《解脫戒經》一卷,其廣律始終沒有譯就。

  隨著廣律的譯出,解釋廣律的論著也陸續譯出,其中比較重要的有《昆尼母論》八卷、《摩得勒伽論》十卷、《善見論》十八卷、《薩婆多論》九卷、《明了論》一卷。這就是中國律宗的「四律五論」。

  二、四分律的弘傳

  自廣律譯出以來,除《五分律》未曾弘通外,《十誦律》、《僧只律》曾盛行於宋、齊、梁之間。江南一帶多尊崇《十誦律》,關中及其他地方,則多尚《僧只律》。其中,《十誦律》最爲盛行,《梁高僧傳》卷十一曾雲:「雖複諸部皆傳,而《十誦》一本,最盛東國。」可見,在律學初傳中國之際,是諸律並弘,而《十誦律》卻曾獨領風騷數百年。

  但在中國佛教史上,最後能弘通獨盛、蔚成一宗的,只有《四分律》。《四分律》雖譯於姚秦時代,但其後六十余年間,幾無人研習。及至北魏孝文帚時,北臺法聰律師辍講《僧只律》,而專心致力於《四分律》的研習弘揚,從此以後,四分律學蒸蒸日上,弘傳漸盛。法聰律師在平城(今山西省大同市)開講此律,口授弟子道覆作《四分律疏》六卷,但內容僅是大段科文。

  北魏末年慧光僧統(公元四六八——五叁七年)博聽律部,師承道覆研究《四分律》,他由佛陀扇多的啓示,造《四分律疏》百二十紙,並刪定《羯磨戒本》,大力弘揚戒律,奠定了《四分律》開宗立派的基礎。

  慧光門下弟子衆多,道雲、道晖、昙隱、洪理、慧遠、法上均爲一代名僧。其中道雲奉慧光遺命,專弘律部,著《四分律疏》九卷。道晖又把道雲所撰之《疏》加以整理,略爲七卷。洪理撰《四分律鈔》二卷。

  雲隱起先原奉道複,聽受律部,後來更從慧光采撷精要,成爲弘播戒宗、五衆師仰的人物。與昙隱並稱通律的道樂,有弟子法上,法上的弟子法願,有「律虎」之稱,著有《四分律疏》十卷、《是非鈔》二卷。

  道雲之下有洪遵、道洪兩系。道洪力闡《四分》,弟子洪淵、慧珑、玄琬等繼起,使《僧只律》在關中幾成絕響。道洪門下有智首、慧進、慧休、道傑等。日後形成四分律宗的,正是智首的法系。

  智首(公元五六七——六叁五年) ,幼年從僧稠門徒智旻出家,後從道洪聽受律學。他廣爲考定叁藏諸佛典,凡與律有相關連的對勘條疏,加以會通。慨歎當時五部律互相混雜,於是研核古今學說,著《五部區分鈔》二十一卷。又以道雲所製的《四分律疏》爲基礎,比較各部律文的異同以資取舍,撰《四分律疏》,世稱《廣疏》 (一作《大疏》) ,它與慧光的《疏》 (稱爲《略疏》) 、法砺的《疏》 (稱爲《中疏》)共稱律學叁要疏。

  智首弘揚律學叁十余年,奠定了唐代律宗的基礎。當時律學名僧大都受過他的影響,正是他的弟子道宣繼承其遺範,廣事著述,並用大乘教義來解釋《四分律》,而創立四分律宗的。

  道宣(公元五九六——六六七年) ,律學南山宗的創始人。十五歲出家,二十歲從智首學律,聽其講《四分律》二十余逼,專心鑽研律部。後入終南山潛心述作。於武德九年(公元六二六年)六月撰成《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叁卷公千作十二卷),對《四分律》進行了劃時代的歸納整理,闡發了他爲律學開宗的見解。《四分律刪緊補阙行事鈔》鈔集比丘依律行事的教典根據,主要以《四分律》藏爲基礎,以叁藏文字、聖賢撰述、古師章疏爲補充,分叁十篇說明律藏所攝的自修攝僧的各種事相行法,成爲中國律宗最具權威的著作。

  本書卷首有作者自序,序文先總明著作本書的動機,作者認爲古來釋律的著作,撰疏的只論廢立,作鈔的只逞問難,都不足以爲新學實際行事的指導。因此,「統教意之廢興,考諸說之虛實」,以「辟重疑,遺通累,括部執,诠行相」爲宗旨,著重會通諸律,解決疑難,便利行事,故題名《行事鈔》。把律文內同類的加以歸納,內容是「始終交映,隱顯互出」。盡量求文字的簡約,提示綱領,以應需用。次以十門提綱,說明撰述本書的義例:

  一、序教興意,說明佛製戒的意義,四分宗與他宗的優劣,並以遮性等五例分別顯教興意。

  二、製教輕重意,以漸頓等七門說明製有輕重的理由。

  叁、對事約教判處意,以昔人臨事不據所受律文判斷,或依他部律來處理本宗(四分)的持犯,爲了糾正這些錯誤,而建立統一正確的標准。

  四、用諸部文意,說明本書主要取《四分律》藏的文爲依據,其間也引用他部律,主要是因爲《四分律》文不明了,或事在廢前(如律許食魚肉,後在《湼盤經》中製止食肉) ,或有義無文,有事無文的,皆取他部的文來補充。所引的律文,必取與《四分》義勢相順。其與《四分律》文不同不相通的,只能用他部的文行他部事。至於兩律文義不同又都明了,不好取舍,就兩說並存,隨人采用。

  五、文義決通意,作者從《四分律》藏中發現了許多須抉擇會通的問題。其原因不外是律文年久殘缺,部主取舍不同,翻譯失實,抄寫錯漏,相承雜濫。解決辦法是:㈡文義俱阙的事,以他事爲例,或就理之所有來處理。㈡文具義阙的事以義定之。㈢義雖應有而《四分律》無明文的事,以他部文爲證而成其事。

  六、教所诠意,總以持犯二事爲律教所诠。

  七、道俗七部立教通局意,分化行二教,化教泛明因果,識達邪正,通於道俗: 行教(即製教)定取舍,顯持犯,局於內衆。

  八、僧尼二部行事通塞意,二部同戒同製的,尼戒以比丘戒爲准。其余輕重不同,有無互缺,犯同緣異,及尼與比丘下同的行法,另立尼衆別行法篇。

  九、下叁衆隨行異同意,即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不同的行法,別列一篇。

  十、明鈔者引用真文去濫傳真科酌意,作者列舉本書引用的書目,有諸部律藏釋律諸論,和梁時所集《出要律儀》等。所引有關《四分律》古師注釋,有法聰、道覆《疏》六卷,洪理《鈔》二卷等十余種,以及江表、關內、河南、蜀郡流傳的著作 。最後作者說明作鈔意在撮略正文,包括諸意,只存可爲根據的文字,其余都刪略(諸家解釋不適合於新學行事的,另收入《拾昆尼義鈔》中) 。目的是專供行事上披檢之用。

  最後以叁行統攝全書的內容。上卷十二篇屬於攝僧統衆的事,名爲衆行;中卷四篇屬於自修持犯的事,名爲自行:下卷十四篇通於僧衆及個人,名爲共行。自行屬於止持,衆行、共行屬於作持。故本書所诠,總歸於依戒行十六事,成此叁行,故名行事。

  正文分叁十篇(宋元照撰《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中,將本書分攝爲十六篇) ,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標總顯德篇:本書以依戒行持爲宗,本篇標舉戒法、戒體、戒行、戒相,並廣行諸教,贊持戒功德,爲以下諸篇的發起(即總勸行事)。

  二、集僧通局篇:明羯磨作法前作相(打犍椎等)集僧的方法,界(集僧處所)的差別和體相,及集僧的人數範圍。

  叁、足數衆相篇:明足僧數的人所具的條件,文中多說不足數的相,反顯能足數的相。後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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