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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卷第叁十一

  大智度論卷第叁十一

  釋初品中十八空

   ﹝經﹞「複次,舍利弗!菩薩摩诃薩欲住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有爲空、無爲空、畢竟空、無始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當學般若波羅蜜!」

   ﹝論﹞內空者,內法、內法空。內法者,所謂內六入:眼、耳、鼻、舌、身、意。眼空,無我、無我所,無眼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外空者,外法、外法空。外法者,所謂外六入:色、聲、香、味、觸、法。色空者,無我、無我所,無色法;聲、香、味、觸、法亦如是。內外空者,內外法、內外法空。內外法者,所謂內外十二入。十二入中,無我、無我所,無內外法。

   問曰:諸法無量,空隨法故,則亦無量,何以但說十八?若略說,應一空,所謂一切法空。若廣說,隨一一法空,所謂眼空、色空等甚多,何以但說十八空?答曰:若略說則事不周,若廣說則事繁。譬如服藥,少則病不除,多則增其患;應病投藥,令不增減,則能愈病,空亦如是,若佛但說一空,則不能破種種邪見及諸煩惱;若隨種種邪見廣說空,空則過多,人愛著空相,墮在斷滅;說十八空,正得其中。

   複次,若說十,若說十五,俱亦有疑,此非問也!

   複次,善惡之法,皆有定數:若四念處、四正勤、叁十七品,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十八不共法,五衆、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叁毒、叁結、四流、五蓋等,諸法如是各有定數;以十八種法中破著,故說有十八空。

   問曰:般若波羅蜜空、十八空,爲異,爲一?若異者,離十八空,何以爲般若空?又如佛說:何等是般若波羅蜜?所謂色空,受、想、行、識空,乃至一切種智空。若不異者,雲何言欲住十八空,當學般若波羅蜜?答曰:有因緣故言異,有因緣故言一。異者,般若波羅蜜,名諸法實相,滅一切觀法;十八空則十八種觀,令諸法空。菩薩學是諸法實相,能生十八種空,是名異。一者,十八空是空無所有相,般若波羅蜜亦空無所有相;十八空是舍離相,般若波羅蜜一切法中亦舍離相;是十八空不著相,般若波羅蜜亦不著相。以是故,學般若波羅蜜,則是十八空,不異故。般若波羅蜜有二分:有小,有大。欲得大者,先當學小方便門;欲得大智慧,當學十八空。住是小智慧方便門,能得十八空。何等是方便門?所謂般若波羅蜜經,讀誦、正憶念、思惟、如說修行。譬如人欲得種種好寶,當入大海;若人欲得內空等叁昧智慧寶,當入般若波羅蜜大海。

   問曰:行者雲何學般若波羅蜜時,住內空、外空、內外空?答曰:世間有四顛倒:不淨中有淨顛倒,苦中有樂顛倒,無常中有常顛倒,無我中有我顛倒。行者爲破四顛倒故,修四念處十二種觀:所謂初觀內身,叁十六種不淨充滿,九孔常流,甚可厭患,淨相不可得;淨相不可得故,名內空。行者既知內身不淨,觀外所著,亦複如是,俱實不淨;愚夫狂惑,爲淫欲覆心,故謂之爲淨。觀所著色,亦如我身淨相不可得,是爲外空。行者若觀己身不淨,或謂外色爲淨;若觀外不淨,或謂己身爲淨。今俱觀內外:我身不淨,外亦如是,外身不淨,我亦如是,一等無異,淨相不可得,是名內外空。行者思惟:知內外身俱實不淨,而惑者愛著深故,由以受身,身爲大苦,而愚以爲樂。

   問曰:叁受皆外入所攝,雲何言觀內受?答曰:六塵初與六情和合生樂,是名外樂;後貪著深入生樂,是名內樂。

   複次,內法緣樂,是名內樂;外法緣樂,是名外樂。

   複次,五識相應樂,是名外樂;意識相應樂,是名內樂。粗樂名爲外樂,細樂名爲內樂。如是等分別內外樂。苦受,不苦不樂受,亦如是。

   複次,行者思惟:觀是內樂實可得不?即分別知實不可得,但爲是苦,強名爲樂。何以故?是樂從苦因緣生,亦生苦果報,樂無厭足故苦。

   複次,如人患疥,搔雖小樂,後轉傷身,則爲大苦;愚人謂之爲樂,智者但見其苦。如是世間樂顛倒病故,著五欲樂,煩惱轉多;以是故行者不見樂,但見苦,如病如癰,如瘡如刺。

   複次,樂少苦多,少樂不現,故名爲苦;如大河水,投一合鹽,則失鹽相,不名爲鹹。

   複次,樂不定故,或此以爲樂,彼以爲苦;彼以爲樂,此以爲苦;著者爲樂,失者爲苦;愚以爲樂,智以爲苦;見樂患爲苦,不見樂過者爲樂;不見樂無常相爲樂,見樂無常相爲苦;未離欲人以爲樂,離欲人以爲苦;如是等觀樂爲苦。觀苦如箭入身;觀不苦不樂無常變異相;如是等觀叁種受,心則舍離,是名觀內受空。觀外受、內外受亦如是。行者作是念:若樂即是苦,誰受是苦?念已則知心受。然後觀心爲實爲虛?觀心無常,生、住、滅相;苦受心,樂受心,不苦不樂受心,各各異念。覺樂心滅,而苦心生;苦心爾所時住,住已還滅,次生不苦不樂心;知爾所時不苦不樂心住,住已還滅,滅已還生樂心。叁受無常,故心亦無常。

   複次,知染心、無染心,嗔心、無嗔心,癡心、不癡心,散心、攝心,縛心、解脫心,如是等心,各各異相故,知心無常,無一定心常住。受苦受樂等心,從和合因緣生;因緣離散,心亦隨滅。如是等觀內心、外心、內外心無常相。

   問曰::心是內入攝,雲何爲外心?答曰:觀內身名爲內心,觀外身名爲外心。

   複次,緣內法爲內心、緣外法爲外心。

   複次,五識常緣外法,不能分別,故名爲外心;意識能緣內法,亦分別好醜,故名爲內心。

   複次,意識初生,未能分別決定,是爲外心;意識轉深,能分別取相,是名內心。如是等分別內、外心。行者心意轉異,知身爲不淨相,知受爲苦相,知心不住爲無常相;結使未斷故,或生吾我。如是思惟:若心無常,誰知是心?心爲屬誰?誰爲心主?而受苦樂一切諸物,誰之所有?即分別知無有別主,但于五衆取相故,計有人相而生我心,以我心故生我所。我所心生故,有利益我者生貪欲;違逆我者而生嗔恚;此結使不從智生,從狂惑生故,是名爲癡。叁毒爲一切煩惱之根本,悉由吾我故:作福德,爲我後當得;亦修助道法,我當得解脫。初取相故名爲想衆;因吾我起結使及諸善行,是名行衆;是二衆則是法念處。于想、行衆法中,求我不可得,何以故?是諸法皆從因緣生,悉是作法而不牢固,無實我法行;如芭蕉葉葉求之,中無有堅相;如遠見野馬,無水有水想,但诳惑于眼。如是等觀內法、外法、內外法。

   問曰:法是外入攝,雲何爲內法?答曰:內法名爲內心相應想衆、行衆;外法名爲外心相應想衆、行衆;及心不相應諸行、及無爲法,一時等觀,名爲內外法。

   複次,內法名爲六情,外法名爲六塵。

   複次,身、受、心及想、行衆,總觀爲法念處。何以故?行者既于想衆、行衆及無爲法中,求我不可得;還于身、受、心中求亦不可得。如是一切法中,若色、若非色,若可見、若不可見,若有對、若無對,若有漏、若無漏,若有爲、若無爲,若遠若近,若粗若細,其中求我皆不可得;但五衆和合故,強名爲衆生,衆生即是我。我不可得故,亦無我所;我所不可得故,一切諸煩惱皆爲衰薄。

   複次,身念處,名一切色法。行者觀內色,無常、苦、空、無我,觀外色,觀內外色,亦如是;受、心、法亦爾。四念處內觀相應叁昧,名內空;四念處外觀相應叁昧,名外空;四念處內外觀相應叁昧,名內外空。

   問曰:是空,爲是叁昧力故空?爲是法自空?答曰:有人言:名爲叁昧力故空,如經說叁叁昧,叁解脫門:空、無相、無作。是空叁昧,緣身、受、心、法,不得我、我所,故名爲空。

   問曰:四念處空法,皆應觀無常、苦、空、無我,何以故身觀不淨,受觀是苦,心觀無常,法觀無我?答曰:雖四法皆觀無常、苦、空、無我,而衆生身中多著淨顛倒,受中多著樂顛倒,心中多著常顛倒,法中多著我顛倒;以是故行者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複次,內外空者,無有內外定法,互相因待故,謂爲內外。彼以爲外,我以爲內;我以爲外,彼以爲內。隨人所系內法爲內,隨人所著外法爲外。如人自舍爲內,他舍爲外。行者觀是內外法無定相,故空。

   複次,是內外法,無有自性,何以故?和合生故。是內外法,亦不在和合因緣中,若因緣中無者,余處亦無。內外法因緣亦無,因緣無故,內外法空。

   問曰:內外法定有,雲何言無?如手足等和合,故有身法生,是名內法。如梁椽壁等和合故,有屋法生,是名爲外。是身法雖有別名,亦不異足等,所以者何?若離足等,身不可得故。屋亦如是。答曰:若足不異身者,頭應是足,足與身不異故。若頭是足者,甚爲可笑!

   問曰:若足與身不異者,有如是過!今應足等和合故,更有法生名爲身,身雖異于足等,應當依于足住。如衆縷和合而能生氈,是氈依縷而住。答曰:是身法,爲足等分中具有,爲分有?若具有,頭中應有腳,何以故?身法具有故。若分有,與足分無異。又身是一法,所因者多,一不爲多,多不爲一。

   複次,若除足等分別有身者,與一切世間皆相違背。以是故,身不得言即是諸分,亦不得言異于諸分;以是故則無身,身無故足等亦無,如是等名爲內空。房舍等外法,亦如是空,名爲外空。

   問曰:破身、舍等,是爲破一、破異,破一、破異,是破外道經;佛經中實有內外法,所謂內六情、外六塵,此雲何無?答曰:是內外法和合假有名字,亦如身、如舍。

   複次,略說有二種空:衆生空,法空。小乘弟子鈍根故,爲說衆生空,我、我所無故,則不著余法;大乘弟子利根故,爲說法空,即時知世間常空如涅槃。聲聞說內空,于內法中無我、無我所、無常、無作者、無知者、無受者,是名內空;外空亦如是。不說內法相、外法相即是空。大乘說內法中無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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