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與僚屬沙汰僧衆教》,《弘明集》卷十二)爲此慧遠複書給桓玄,說:
佛教陵遲,穢雜日久,每一尋思,憤慨盈懷!常恐運出非意,混然淪湑,此所以夙宵歎懼,忘寢與食者也!見檀越(施主)澄清諸道人教,實應其本心。夫泾以渭分,則清濁殊流;枉以直正,則不仁自遠。推此而言,符命既行,必二理斯得。然令飾僞取容者,自絕于假通之路;信道懷真者,無複負俗之嫌。如此,則道世交興,叁寶複隆于茲矣。(《與桓玄論料簡沙門書》,《弘明集》卷十二)
慧遠一面承認佛教陵遲,問題嚴重,一面又提出要尊重佛教徒本人的願望,並且要保護持有各種不同信佛方法的虔誠信徒。桓玄從其說。慧遠就這樣保護了佛教。慧遠是精明而富有政治頭腦的和尚,他鑒于佛教徒直接參與政治,引起世俗統治者攻難的教訓,竭力在表面上避免趨勢附利之嫌,潛遁叢林,影不出山,迹不入俗,不進都邑,送客不過廬山虎溪,甚至安帝自江陵回京師(今南京),輔國何無忌勸慧遠前往候迎,遠都稱病不去。他也堅決謝絕要他出山做官的一切請求,保持了佛教徒所謂“出世”“清淨”,超脫政治的特色,贏得了上層社會的聲譽,博得統治者的尊重,以致時有震主之威並對佛教不滿的桓玄,也相致敬禮。慧遠的這種宗教活動特點,對于當時維護和興隆佛教起了重大作用。
(五)和農民起義領袖盧循相見:盧循是當時農民起義軍最主要領袖孫恩的妹夫,也是起義軍的重要領袖。晉安帝義熙六年(公元410年)盧循從廣州起兵北上,占據江州(今江西九江)時,曾上廬山和慧遠相見。慧遠曾和盧循父親盧嘏同過學,見到盧循十分歡快。當時有的僧人給慧遠進谏,說盧循是“國寇”,和他交厚,會引起朝廷的疑慮。慧遠說,佛法對衆生情無取舍,一視同仁,不區別彼此,不必爲相見事擔憂。慧遠的這一舉動,無疑是掂量過政治後果的:不僅不危害而且有利于封建統治。實踐表明,慧遠的政治手腕是“高明”的,它既有助于引起農民起義軍對佛教的好感和興趣,又沒有引起統治者的抗議,而且還得到正在追剿鎮壓農民起義軍、不久成爲宋武帝的將領劉裕的充分諒解,事後劉裕派遣使節送書信向慧遠致敬,並贈送錢米,就是有力的證明。
慧遠在廬山不斷從事著述,據《高僧傳•釋慧遠傳》的記載,慧遠的著作,後人集爲十卷五十余篇。《隋書•經籍志》和焦竑《國史•經籍志》則均載爲十二卷。已有一些佚失。如重要著作《法性論》只在《高僧傳•釋慧遠傳》中保存了二句話。現存著作按類別有《沙門不敬王者論》(注:《沙門不敬王者論》由五篇論文組成,這裏作一篇計。)、《明報應論》、《叁報論》、《沙門袒服論》等論文四篇,有《廬山出修行方便禅統經序》、《大智論鈔序》、《阿毘昙心序》、《叁法度論序》、《念佛叁昧詩集序》五篇序文,此外有書信十四篇以及一些銘、贊、記、詩等,主要收集在《弘明集》、《廣弘明集》和《出叁藏記集》中。解放前,上海佛學書局印行的《慧遠大師集》和蘇州弘化社印行的《廬山慧遠法師文鈔》,集中慧遠遺文,頗便參考。
慧遠佛教哲學思想的主要代表作,除已佚失的《法性論》外,現存最重要的是:《沙門不敬王者論》、《明報應論》、《叁報論》和《大智論鈔序》等。
叁、慧遠宣揚神秘的“法性”本體論
魏晉時代統治階級思想界思潮的重心,主要是“明宗”、“求宗”,即探尋宇宙究極的本源,追求精神性的本體。當時的玄學、佛學都是如此。魏晉玄學貴無派的主要開創者王弼宣揚以“無”爲本體的客觀唯心主義。道安也鼓吹“無在元化之先,空爲衆形之始。”(昙濟:《六家七宗論》,見《續藏經》第一輯第二編乙第七套第一冊第九頁《名僧傳抄•昙濟傳》引)並以本無論爲基礎,披上佛教般若學的外衣,著重描繪精神性的本體,宣揚物質世界本性空寂,所以是本無,只有精神本體才是最真實的,從而爲佛教出世的信仰主義開辟道路。慧遠的佛學思想也以“般若”學爲宗旨,並在繼承道安學說的基礎上又向前發展了一步,他從唯心的“本無”說出發,著重宣揚了神秘的法性本體論,虛妄地論證了佛教的出世主義理論。
神秘主義的“法性”本體論是慧遠的出世主義世界觀的基礎。據《高僧傳•釋慧遠傳》中載,慧遠是直接針對當時的“長生”說而提出“法性”說的:“先是中土未有泥洹常住之說(注:泥洹,後譯爲涅槃。當時《大般涅槃經》尚未譯出,所以“涅槃”常住的教義還沒有傳入我國。),但言壽命長遠而已。遠乃歎曰:“佛是至極則無變,無窮之理,豈有窮耶?”因著《法性論》曰:“至極以不變爲性,得性以體極爲宗。””原來印度小乘佛教認爲修行的最終目的是作所謂阿羅漢(注:“阿羅漢”,略稱羅漢,是小乘佛教所追求的最高果位。其義有叁:一是斷除貪、瞋、疵等煩惱;二是應受人天供奉;叁是不受生死輪回的報應。),超越生死,永遠擺脫輪回轉世之苦。但是佛教傳入中國之後,爲了滿足當時中國封建統治階級欺騙人民的需要,我國的佛教僧侶就把佛教說成爲和“長生”說相類似的宗教,並通過比附道家“長生久視”之說,去宣揚佛教思想。慧遠認爲這種看法有偏頗之處,不合佛經意旨。爲了更巧妙地迷惑和麻痹人民,他提出了比“長生”說更爲精巧的“法性”說。《法性論》講的“至極”和“極”指涅槃,“性”即“法性”,就是所謂宇宙萬物絕對真實的本性、體性,也就是宇宙的本體、實體,“體”是說證悟體會,“不變”是講泯齊生滅,非有非無的永恒狀態。慧遠認爲,涅槃以永恒不變爲法性,要得到這種不變的法性,應以體證涅槃爲最高目的。這裏慧遠是強調得到、把握了不變的“法性”本體,也就達到了佛教的最高境界。就宇宙來說以法性爲根本,就衆生來說以涅槃爲最終目標。涅槃是永恒常住的,無所謂壽命長短,所以“長生”說是不足取的。“法性”說是慧遠出世主義說教的基點,是他佛教哲學思想的核心,也是他的全部思想的一個總綱。對此,慧遠從多方面展開了論證。
慧遠宣揚宇宙萬物存在著究極的根源——恒常不變的“法性”。他說:
生塗兆于無始之境,變化搆于倚伏之場,鹹生于未有而有,滅于既有而無。推而盡之,則知有無回謝于一法,相待而非原;生滅兩行于一化,映空而無主,于是乃即之以成觀,反鑒以求宗。鑒明則塵累不止,而儀像可睹;觀深則悟徹入微,而名實俱玄。將尋其要,必先于此。然後非有非無之談,方可得而言。嘗試論之,有而在有者,有于有者也;無而在無者,無于無者也。有有則非有,無無則非無。何以知其然?無性之性,謂之法性。法性無性,因緣以之生。生緣無自相,雖有而常無。常無非絕有,猶火傳而不息。夫然,則法無異趣,始末淪虛,畢竟同爭(疑爲淨字之誤),有無交歸矣。(《大智論鈔序》,《出叁藏記集》卷十)
這一段話是慧遠後期對于世界的總看法,它集中地表述了慧遠對“法性”本體、客觀物質世界以及兩者之間關系的觀點。話的意思是,萬物的産生始于無始的遠古,變化存在于萬物的轉化之中。由未有而有爲生,既有而滅爲無。由此可知,事物的有無是代謝的,生滅是交相變遷于同一變化中的。人們就相對的有無生滅中,可以看出它們的究極根源是恒常不變的法性。正如一塵不沾的明亮鏡子,才可以看清事物的真貌一樣,只有深入觀察,透徹悟解,才能了解事物形相和實質的玄奧。掌握這一基本觀點,才能真正懂得非有非無的道理。展開來說,有被執著爲有,是以有爲有;無被執著爲無,是以無爲無,但是,執有而爲有是非有,執無而爲無是非無,爲什麼呢?因爲一切事物從根本上說是空的、無性的。無性就是空性,也就是法性。法性所以是無性、空性,是由于事物是由它所派生出來的。事物本體不是獨立存在的實體,也不具有任何質的規定性,所以事物雖然是有而又虛幻不實、是無。但是,事物雖然是無,又並不斷絕有,不是與有絕對對立的。如薪燒火而傳之不息一樣,法性和事物是不相分離的。總之,事物不能簡單地歸結爲有或無,而是從始到終淪爲虛無,完全虛淨,有無融于一體——法性。
把以上慧遠對“法性”的描述,和《法性論》所存的兩句話結合起來看,慧遠的“法性”具有這些基本規定性:(一)“法性”是虛無:“法性”“非有非無”,但歸根到底,“法性”是“無性之性”,是空性,是虛無;(二)“法性”是超時空的絕對:“法性”是虛無,是超空間的;“法性”是“不變”、“無變”、“無窮”的,是恒常不變的,是超時間的;“法性”排斥變化發展,是絕對的;(叁)“法性”是産生宇宙萬物現象的總根源:“法性無性,因緣以之生”,這裏的“之”是指“法性”,一切現象都是“法性”派生出來的;(四)“法性”是宇宙萬物現象的最後歸宿:“有無交歸”,一切現象最後都返歸于“法性”。由此可見,慧遠的“法性”,實際上是超出有無的派生萬物的獨立存在的精神實體。一切客觀現象都由它派生,最後又都歸融于它,客觀物質世界只是精神實體的作用而已。很明顯,從哲學上來看,慧遠的宇宙觀是客觀唯心主義的。這種宇宙觀,和王弼、道安相似,都是從具體事物的有無生滅中抽象出“法性”或“無”,作爲宇宙萬物的本體。所以,慧遠的“法性”和王弼、道安的“本無”雖不完全一樣,但他們的思想路數基本上是一致的。慧達在《肇論疏》中所說的話可作佐證:“廬(原作盧)山遠法師本無義雲,因緣之所有者,本無之所無。本無之所無者,謂之本無。本無與法性同實而異名也。”(《續藏經》,第一輯第二編乙第二十叁套第四冊第四百二十九頁)這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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