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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識規矩頌講錄

  八識規矩頌講錄

  太虛

  ──二十年八月在北平華北居士林講──

  開題

  釋頌

  一 順轉雜染分

  甲 第六識

  乙 前五識

  丙 第八識

  丁 第七識

  二 逆轉清淨分

  甲 第六識

  乙 第七識

  丙 第八識

  丁 前五識

  【開 題】

  八識規矩頌,將八識分成四類說明:第一類是前五識,第二類是第六識,第叁類是第七識,第四類是第八識。每一類用叁頌說明,共有十二頌。在每類叁頌中,又前二頌明有漏雜染識,後一頌明無漏清淨識。這次不依以上原有的程序講,另成一種組織來說明。先將十二頌分成兩大分:一、順轉雜染分,有八頌;二、逆轉清淨分,有四頌。先明順轉雜染分中,第一類明第六識,第二類明前五識,第叁類明第八識,第四類明第七識。爲什麼要依這種程序講呢?因爲人類平常能覺察得到的識,多半是第六識,如各種思想、感情等心理作用,這都是第六識的功用;這不只是佛法能說明,就是世間學術,也都能說到,但不能完全說明就是了。若單講第六識,于事實還有講不通的,因爲不是有了意識分別,就有一切所分別的境的。如第六識能分別青、黃、赤、白等,但若盲人,眼根已壞,不發眼識,就不能見青、黃、赤、白,那麼意識就不能分別青等色了,所以第二類要明前五識。要前五識與第六意識,俱時生起現行,才能了別五塵境:如眼識與意識同時現行,就能了色塵相;耳識與意識同時現行,就能了聲塵相;乃至身識與意識同時現行,才能了觸塵相。但這所分別的五塵境,不是可以憑空造出的,要真有所對的境,才有所分別的相的。如我們現在都能見這個蒲團是方的,這是形色,是黃色的,這是顯色,要在這個處所,真有這個蒲團,這時眼識和意識生起現行,才能分別;並且這所見的蒲團,是大家都能見到的,所以這不是憑個人識現的。前五識與第六識俱時所了別的六境相,既不是憑空而有的,那麼若不許在識外有境,這境又是依何識而有的呢?所以進一層的推論,要說到第八識。前五識所緣的器世間相,既不是前五識單獨變起的,也不是心外的法,就是第八識所變的,所謂內變根身,外變器界,都是第八識變緣的相分。若能明白這識變的道理,知道無始時來,依業力引第八識,在業力的軌範中,現成一期的根身器界;那麼世間所謂“自然界的一切萬有”的論調,就推翻了──因爲萬有是業引識變的業果,而不是自然。從第八識的變現上說,本交互相遍,同類相似的;如現在我們同得人的第八識,于是我們大衆能同見一種色,同聞一種聲,不過雖同見色,同聞聲,但甲所領受的境,未必恰是乙所領受的,只是相似變就是了。第八識既交互相遍,同類相似,所以沒有顯然自他、物我的隔別。但在有情的心境,卻恰成反例,顯然有自他、物我的隔別;有了自他,于是就要以自我爲中心,要求自我的保存,自我的發展,自我的殊勝,自我要駕乎他人之上,人人都這樣,于是鬥爭不已。若單從第八識上說,既是交互相遍的,爲什麼又有自他的隔別呢?所以第四類要說到第七識的功能。有情生命的成立,自我的發展,人格的表現,都從第七識中可充分說明。

  以上所說識的四種分類,在世間科學、哲學,也有說到的。如哲學的素樸實在論,這是常識的,反對這常識而成自我唯心論。他們這派的立論,說是一切境相都是由我的分別所現。這在佛法上說,也不過只依第六識一部分的功能而立。到科學發達,趨重實驗而斥破憑空玄想,要有確實的根據,真切的證明,才能存在,所以自然科學和哲學的新實在論,已是從第六識推到前五識了;自我唯心論,已被打破。但說到、不拘前六識起不起現行境相都存在的理,那就不是世間科學、哲學所容易推想到的了,這就要說到第八識所變的本質境,並說這本質境就是識的相分。這種深奧難知的理,正是世人難知的,也正是世人所迷的。因爲不明第八識,于是有說客觀的宇宙唯心論的,宗教家則說是神。客觀唯心論,說宇宙現起,是客觀存在的精神所造成;宗教家說宇宙是唯一的神所造。這兩種所說,都是不曾將八識完全說明了的迷執。若說只是普遍的精神,唯一的神,但怎樣一切有情衆生又有各個自我精神的差別?而在這各個自我精神差別中,又有各個不同的宇宙呢?從事實上看起來,他們都說不通,所以非說到第八識,不能說明宇宙。也非說到第七識,不能說明有各個自我和自他隔礙的分別。若說有情的自我,是由神分開而成的;這樣,那不是“神”已分成各個“衆生”而沒有所崇拜的神了嗎!?其實、這就是佛法中說的第七識的功能。從現代一般的科學、哲學、宗教上看,第八識、第七識大抵尚迷而不知,只于前六識說到一部分。在前六識中,第六識又比較容易觀察;而他們迷而不知的那八、七二識,也正是最重要的。要明宇宙觀,非明第八識不可,要明人生觀,非明第七識不可。但因這兩種微細難知,所以這次所講的程序,不依原有的次序,只就凡夫雜染心上,順凡夫的心理,以粗顯易知的爲出發點,然後一層深進一層,說到深奧微細難知的,所以名順轉雜染分。

  【釋 頌】

  一 順轉雜染分

  甲 第六識

  現在先講明意識的前兩頌。在未講本頌前,要大概說明意識的內容。意識分兩種:一、五俱意識,二、獨行意識。五俱意識,就是第六意識與前五識同緣五塵境。獨行意識,就是前五雖不起現行──眼不見色,乃至身不領觸,但意識仍可自起分別,如意識的緣過去、未來境,是意識自己憑空憶想的。在獨行意識中,又分叁位:一、散位獨行意識,二、夢位獨行意識,叁、定位獨行意識。夢位意識,是在睡眠時,前五識雖不起現行,但意識還能分別,只是昧略就是了。定位意識,不只是人不容易有,就是六欲天也沒有;欲界以上的色、無色界,才有生得定,常在定中;在人中要修得,既得定以後,在定中的境界,就與普通的境界大不同了。上面說第六識粗顯易知,不過只說的獨行意識中的散位意識,至于夢位意識不分明,不須說明,定位意識不是普通人的心境,不容易知道。現在能覺察的,粗顯易明的,也就是散位意識。由散位意識,再說到五俱意識。從佛法上說,雖是很淺的,但順凡夫的心理以說,在凡夫已是不易覺察的了。現在講頌文。

  叁性、叁量、通叁境,叁界輪時易可知,叁境、就是性境,獨影境,帶質境。性境中分二:一、勝義性境,這在果中才能證得,因中不能證。二、世俗性境,就是在事實上是有的,不單由能緣識分別變起的,例如五識所緣的五塵;定中所緣境,也屬世俗性境。就真谛上說,雖五塵也都是幻有的,但就俗谛上說,也是由種子生,有幻相、幻用,不如鏡花、水月完全無用的,所以也名性境。獨影境也有兩種:一、有質獨影:雖在此時、此處、此界,沒有此法,但在法界中是有的,不過在此界、此時、此處,只是爲意識所分別變緣的,所以仍是獨影。二、無質獨影:不但此時、此處、此界沒有此法,就是他時、他處、他界也沒有,只是意識上假立名言的分別,如妄分別龜毛、兔角。帶質境也分二:一、真帶質:就是以心緣心,如第六識通緣一切心心所,第七緣第八見分爲我,也是以心緣心,所緣的相雖與所托的質不符,但確已帶有質了。二、似帶質:就是以心緣色,這只是獨頭意識所緣的帶質相分,是意識所增益的,如分別桌、椅等名物,其實只見顯色、形色,沒有見桌、椅。以上幾種,若分類說呢,勝義性境不變而緣,其余的五種是變緣的。在這五種中,世俗性境同真帶質境是兼因緣變和分別變的,其余的似帶質,有質獨影,無質獨影,只是分別變的。這叁境,第六識都有。

  叁量就是現量、比量、非量。量、就是正知,因爲境有叁種,所以了境的智識,也有叁種。在這叁種智識中,前兩種是正確的,後一種是不正確的。現量緣性境,只有事實,不帶名類分別。比量緣正確的獨影境。非量緣不正確的獨影境同帶質境,那就與事實完全不符了。只是意識無始以來分別名言習氣,顛倒分別性相,如病眼見空中花似的──在平常不曾學佛的,大多是非量緣境,顛倒錯誤的。這叁量,第六識也都能通。

  叁性,就是善、惡、無記叁性。第六識作業範圍也很廣,可通叁性。就第六識作用上說,在叁界輪轉受生死,也容易知道。若造上中下叁品惡業,墮叁惡趣;若造叁品十善,生人、六欲天、阿修羅叁善趣;造叁品十善,並修四禅、八定,生色、無色界天。

  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

  以上所說的八種識,都名心王,各有相應的心所,現在說意識心王與五十一位心所都能相應。這五十一位心所的數目,不過是根據天親百法論,和瑜伽論而說的,若廣分別,還不止五十一位心所;簡略說,也不到五十一心所。心所又名心所有法,就是心王起時,心所有法也隨之而起,如主從的關系一樣。但心所與心王雖同起,卻不是一體,是有兩法才能說相應的。相、是互相義,必須兩法同時、同處、同緣一境、同作一事,這才名相應。雖與五十一心所相應,卻不是一切時都與五十一心所相應,如與善心所相應,就不與煩惱心所相應;與煩惱心所相應,就不與善心所相應;且與此煩惱相應時,就不與彼煩惱相應;不過總說意識相應的心所有五十一。

  這五十一心所,可分爲五位:一、遍行有五:遍行、就是無論何時、何地、何境、何識,但有識起,這五種心所都能普遍現行,所以名遍行。這遍行中的五心所,就是作意、觸、受、想、思。作意、是能警動其余心心所現起的。觸、是根境識叁和合,能觸境的心的作用。受、就是順觸的領受。想、是于領受境分齊限量,由此有彼此是非可判別,而立種種名,所以想是名字言說的所依。思、是造作的力,能令余心心所去造作。

  二、別境有五:別境、是緣特別的境才現起的。別境中有五心所:就是欲、勝解、念、叁摩地、慧。欲、是于境起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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