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瑜伽菩薩戒本講錄

  瑜伽菩薩戒本講錄

  ──十九年十月在成都文殊院講──

  釋名題

  一 釋本題

  二 釋說者

  叁 釋譯者

  釋文義

  甲一 總勸勤學

  甲二 正說戒相

  乙一 說戒相

  丙一 四重戒

  丁一 標征名數

  丁二 正明四重

  丁叁 釋他勝名

  戊一 明犯過失

  戊二 明舍不舍

  戊叁 示堪重受

  丙二 諸輕戒

  丁一 總令了知

  丁二 別顯戒相

  戊一 障六度攝善

  己一 障布施度

  庚一 障財施戒

  辛一 悭心不供叁寶戒

  辛二 貪名利戒

  辛叁 不敬有德同法戒

  辛四 不應供受襯戒

  辛五 不受重寶施戒

  庚二 障法施戒

  庚叁 障無畏施戒

  己二 障持戒度

  庚一 明遮罪

  辛一 與聲聞共學戒

  辛二 與聲聞不共學戒

  庚二 別明性戒

  辛一 殺生

  辛二 不與取

  辛叁 邪淫

  辛四 妄語

  辛五 兩舌

  辛六 惡口

  辛七 绮語

  庚叁 味邪命法戒

  庚四 掉動嬉戲戒

  庚五 倒說菩薩法戒

  庚六 不護雪譏謗戒

  庚七 不行楚罰戒

  己叁 障忍辱度

  庚一 報複戒

  庚二 不悔謝戒

  庚叁 不受忏戒

  庚四 懷忿不舍戒

  己四 障精進度

  庚一 染心禦衆戒

  庚二 非時睡眠戒

  庚叁 虛談棄時戒

  己五 障禅定度

  庚一 惰慢不求禅法戒

  庚二 不除五蓋定障戒

  庚叁 貪味靜慮戒

  己六 障般若度

  庚一 對于法者

  辛一 不學小乘法戒

  辛二 棄大向小戒

  辛叁 舍內學外戒

  辛四 專習異論戒

  辛五 不信深法戒

  庚二 對于人者

  辛一 愛恚贊毀戒

  辛二 憍慢不聽正法戒

  辛叁 輕毀法師戒

  戊二 障四攝利生

  己一 不爲助伴戒

  己二 不往事病戒

  己叁 不爲宣說障愛語戒

  己四 有恩不報戒

  己五 患難不慰戒

  己六 希求不給戒

  己七 攝衆不施戒

  己八 不隨心轉戒

  己九 不隨喜贊揚戒

  己十 不隨行威折戒

  己十一 不隨現神力折攝戒

  丁叁 總明無犯

  乙二 明持悔

  乙叁 明悔法

  丙一 對他忏除

  丁一 上品纏犯應更受

  丁二 忏中品纏犯

  丁叁 忏下品纏犯及余違犯

  丙二 自誓忏除

  甲叁 結應敬修

  顯要旨

  一 應了知者叁事

  二 顯殊勝者叁事

  【釋名題】

  一 釋本題

  甲、菩薩  茲用因明法,從破似立真以爲釋。在吾國俗習上,往往提到菩薩,即聯想及種種偶像,以爲菩薩者,偶像之代名詞也。嘗在小學教科書中,見有指兒童玩偶謂洋菩薩者。諸如此類,不一而足。因此,任何神鬼人物偶像,皆得名以菩薩,遂令社會人士誤以信菩薩爲迷信,此不得不先破除者。複次、古來有望文生義以爲之說者,則曰;菩者、普也,薩者、濟也。此雖推想到菩薩爲救度衆生之義,然未知菩薩乃梵語之譯音也。又其次、則知菩薩爲梵音菩提薩埵之略,然譯菩提爲道,譯薩埵爲衆生,謂菩薩者、大道心衆生也。此譯義亦未精確,梵語末伽,此譯爲道,梵語摩呼婆耆,此譯衆生,故亦爲未得菩薩正義之相似解也。上來既破其似,今出真正之菩薩義,則菩提者、覺也,薩埵者、有情也。菩薩、謂覺有情,有叁種義:其一、菩薩亦爲有情之一,是從大悲心上發起求無上正覺心之有情,故名覺有情;即從初發心之菩薩以至叁賢、十聖行位之菩薩,是唯因前菩薩。其二、以觀正覺及觀有情等所觀之境,故名覺有情,此通因前果後。其叁、謂依無上正覺而化濟有情,故名覺有情,此唯果後菩薩。如上叁義,爲菩薩之正義。

  乙、戒  梵語毗

  木奈耶,或毗尼,本爲調伏之義,謂調練叁業,製伏諸非也。因調伏二字,不適宜此方,故譯爲戒、爲律、或爲戒律。但戒字之廣義,爲禁製之意,如國家之法律,社校之規約等,皆得謂之爲戒。則其中可有善惡之不同,若邪教等各有爲其邪教徒所共遵守之戒條,此爲屬于戒禁取之惡戒。善戒,又爲世戒、佛戒之分:世間善戒,若孔子所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血氣方剛,戒之在鬥,血氣既衰,戒之在得等,爲人天之善法;佛之戒法,又名屍羅,梵語屍羅,此爲清涼,即菩薩六度中之屍羅波羅蜜,乃爲清淨純善之戒,能解脫熱惱而清涼者也。

  丙、菩薩戒  菩薩戒者,爲佛戒中之一種。就佛戒言,約分爲二:

  一、七衆戒:依佛徒之性別與程度,別有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之六衆。以尼戒繁細難學,在沙彌尼進受比丘尼戒之前,更設有式差摩那尼之一階級,故成七衆。此之七衆,各有其部勒之戒條,多少難易,秩然不同,曰七衆戒。若釋其名義:梵語比丘,此雲乞士,是乞法資心,乞食資身義。梵語沙彌,古雲息慈,取息惡行慈義;唐譯求寂,乃志求寂滅之謂也。梵語優婆塞、優婆夷,此雲近事男、近事女,謂能親近承事叁寶之男女也;亦名正信、清信男女,能正信叁寶故,即受叁皈或五戒之在家佛徒也。

  二、菩薩戒:散見于大乘各經論,考之有梵網經、纓珞經、菩薩優婆塞戒經、密宗叁昧耶戒儀軌、與此瑜伽菩薩戒本五種,而以梵網爲最完具。然梵網兼具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而能發揮菩薩戒中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之殊勝相者,則唯在此瑜伽戒本也。菩薩通于七衆而別無部類,故優婆來受菩薩戒,則稱爲菩薩優婆;乃至比丘來受菩薩戒,則稱爲菩薩比丘也。

  丁、菩薩戒本  此一本爲從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菩薩地初持瑜伽處第十戒品中錄出者,乃便于受學菩薩戒者平日誦持之讀本,故雲瑜伽菩薩戒本。

  二 釋說者瑜伽師地論爲彌勒菩薩所說,而此戒本出自彼論,故雲彌勒菩薩說也。彌勒、梵語,正音梅呾麗耶,此雲慈氏,爲菩薩之姓也;名阿逸多,譯無能勝。雲無能勝者,以其爲一生補處菩薩,惟盡此一生即補處佛位,故名。亦有經中稱彌勒比丘者,因于釋迦佛七衆弟子中,應攝在比丘衆中也。彌勒菩薩與文殊菩薩,同爲生在印度之菩薩,非若觀音等從他方應化于此方者。至彌勒菩薩之曆史與成佛之因緣,有彌勒上生經、彌勒下生經等詳說,茲不贅述。但彌勒菩薩說此論時,在釋迦如來滅度後九百年間,其時彌勒菩薩早已生在兜率天,以應無著菩薩之請,降中印度阿逾阇國大講堂中,而說此論。無著菩薩乃初地以上之菩薩,因當時聞說大乘佛法者,或信或疑,故上升兜率,請彌勒菩薩降說此論。時之聽衆,或能見其相好,或但聞其法音,而錄其說以流通于世者,則無著菩薩也。

  叁 釋譯者佛滅度後所結集之經文,皆爲梵文,而此論初亦梵文也。由梵文而翻爲中國文者,初有僅譯菩薩地者,菩薩戒者,全部翻出者,爲玄奘法師。梵語沙門、此雲勤息,乃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意。然沙門一名,爲精進修行出家者之通稱,而佛法中亦有非沙彌、比丘之五衆得稱爲沙門者。如近來錫蘭摩诃菩提會會長達摩波羅,雖未入沙彌等五衆中,然己爲舍棄家財家眷等之出家人,故亦稱沙門也。玄奘法師之稱沙門,乃苾刍衆中住持佛法之大沙門也。因有深遠之智慧,廣大之慈悲,故名玄奘。奘師譯經垂二十年。奉诏、系奉唐太宗或唐高宗之诏也;示翻譯佛教之經論,爲最莊嚴隆重之事,故須奉诏而譯,使世人屏除疑僞之念也。譯者、易也,翻彼梵文易爲華文,故名譯也。

  【釋文義】

  甲一 總勸勤學

  若諸菩薩已受菩薩所受淨戒,應自數數專谛思惟,此是菩薩正所應作,此非菩薩正所應作。既思惟已,然後爲成正所作業,當勤修學!又應專勵聽聞菩薩素呾纜藏及以菩薩摩呾理迦,隨其所聞,當勤修學!

  謂菩薩于此戒當勤修學,藉以熏成大乘種性,而發菩提心、行菩薩法也。但若比丘等戒,須受戒後方能修學,而菩薩戒則雖未受,亦可聽講以助發心;然亦正爲已受菩薩清淨戒者如理修行而說,故應端心正慮,念念不忘,專精審谛,思惟修學。經揀擇決定是否菩薩正所應作已,然後或行或止,去作一切事業,爲菩薩之正所作業。業之自體,爲動作心心所之思心所,乃五遍行心所之一。然此唯取與前六識相應之思心所,此思心所若與煩惱心所相應,則爲有漏染業;與善心所相應,則爲善業或無漏清淨業。菩薩之正所作業,是降伏一切有漏染業,行種種方便以轉成爲無漏清淨之業也。然又當專精聽聞菩薩之經藏、論藏:梵語素呾纜,此雲契經,摩呾理迦、此雲本母,亦即論藏;隨其所聞,更加思惟以取得正確之了解,如解觀察以勤修學。蓋菩薩之所作,當依菩薩之至教,啓發理解,如理而行,依行證果,爲平正之坦途。

  甲二 正說戒相

  乙一 說戒相

  丙一 四重戒

  丁一 標征名數

  若諸菩薩隨戒律儀,有其四種他勝處法。何等爲四?

  此正標出菩薩之四種他勝處。律儀一名,狹義則爲菩薩戒叁聚中之律儀戒,廣義則與戒之一字相同,將戒律儀合爲一名而用,此雲隨戒律儀,即其例也。梵網戒有十重,此四重屬攝善法與饒益有情,乃在十重中第七至第十之四重也。余之六重,屬律儀戒,已攝于菩薩依律儀戒之七衆戒中,故略不說。他勝者,爲他法所勝;菩薩能勝一切,若爲他法所勝,則非複菩薩類也。正譯則爲他勝處義。

  丁二 正明四重

  若諸菩薩爲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贊毀他,是名第一他勝處法。若諸菩薩現有資財,性悭財故,有苦、有貧、無依、無怙正求財者來現在前,不起哀憐而修惠舍;正求法者來現在前,性悭法故,雖現有法而不舍施,是名第二他勝處法。若諸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由是因緣不唯發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內懷猛利忿恨意樂,有所違犯;他來谏謝,不受、不忍、不舍怨結,是名第叁他勝處法。若諸菩薩謗菩薩藏,愛樂宣說開示建立像似正法,于像似法,或自…

《瑜伽菩薩戒本講錄》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