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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起信與入門▪P27

  ..續本文上一頁定全部了解和認同,還是可能認爲你造殺人罪,所以這種情況下是否會遭報,我不敢給出確定的回答。

  如果陰謀殺害了一個人,被殺人以及其他所有人對你在這個事情中的作用毫不知情,乃至仍把你當朋友,一點也不恨你,這種情況下你會不會遭報呢?這個時候我們就要注意了:神識是全知一切的,就算一個人到死也不知情,他死了以後神識也會知道,諸佛諸神也都知道,所以你罪業一點也不會小。所以不要玩弄世智聰明,要真正的堅守善道。

  3,如果一個人犯了罪,根據法律判決,執行死刑,算不算犯殺人戒?

  這個問題就比較複雜,要牽涉到社會整體綜合分析了。簡而言之,如果是在一個過于嚴刑峻法的國家、時代,乃至偷個面包都要砍頭什麼的,那麼立這個惡法的人,就要承擔主要罪責。所以立法者切不可立惡法,否則冥冥中可能造很多罪業。

  其次如果法製本身適當,但法官量刑有問題,過重,這個法官就要承擔嚴重罪責。我的建議是死刑的判決一定要慎之又慎,能不判死刑就不判死刑,並且一般來說只要不涉及人命或人身重傷就不要判死刑。因爲如果只是錢的問題,那錢畢竟是身外之物,不要因爲錢而奪人的命。

  法製總體還是要以寬容、慈悲爲主,以避免對衆生更大的損害爲出發點懲治罪惡。因爲我們所知道的只是人間看到的事情,而不清楚往世全部因緣,所以人對人,一定要以慈悲爲本。一個人造惡,他自當承擔罪業,乃至可能下地獄受無量苦,但人不可給人製造地獄。

  如果法製、量刑都適當,那麼我們一般認爲,社會給了他應有的公正,如果殺他有什麼罪業,也應由整個社會一起承擔,具體的死刑執行人,我們人類社會認爲是無罪的。但從衆生的角度看,則可能還是會遭小惡報。因爲諸天神鬼不一定認同這樣的殺人行爲,而被殺者,以及其眷屬,還是可能會有嗔恨。

  總之,一個人如果可以選擇,最好不要做死刑執行人,就像如果可以選擇,最好不要以屠夫爲職業一樣。如果只能做,那麼注意執行的時候要懷無可奈何之心,同時也切不可欺辱犯人,導致犯人將仇恨加于你頭上,而要讓犯人平安離去,否則你遭的惡報可能就大了。

  最好給死刑犯有個臨終忏悔的機會,並乃至勸其念念阿彌陀佛、地藏王菩薩等,使其往生善處。死刑犯也要慈悲對待。西方基督教國家在這一點上做得很好,處死死刑犯前可以由犯人意願有神甫幫他忏悔,中國是佛教社會,那麼可請和尚幫其忏悔。監獄最好要營造環境讓他忏悔、念佛。這是有大功德的事情。

  4,殺自己算不算殺生?

  因殺人而業感地獄,主要業緣在于嗔恨,你自己殺自己,自己當然不至于恨自己希望自己下地獄去。不過一般的宗教都是相當反對自殺的,也許當中有神性的因素。

  從世俗的角度上看,人到了自殺的地步已經很悲慘了,我們就不要說他惡了。尤其不可懲罰自殺者,除非他自殺時觸犯了其他法律,那是另一回事,不可處罰自殺本身。

  你可以自殺,幹嘛不躲進深山老林裏苦行修佛呢?修不成固然一死,修成了不很好麼?回頭看看一切問題都解決了。

  佛教高修行人,有時是可能自己舍棄人身的,比如以“叁昧真火”自焚。但那是在確定自己可以往生進入比現在更好的狀態的情況下,自己做出的理性抉擇,常人萬萬不可仿效。

  所以我的最終結論是不要自殺。如果自殺,我判斷不會有像殺別人那樣大的惡報,但在神性方面亦可能有不好的地方。應避免。

  有些想要自殺的人,是遭受某種鬼道類衆生的精神擾亂,表現出來就是一種喜歡自殺的精神類疾病,要治療。這種情況下家屬應竭力避免其自殺。可送寺廟請法師驅走這擾亂人精神的鬼。

  5,墮胎是否犯殺戒?

  墮胎不但是殺生,而且是殺人重罪。

  我以前不了解佛教的時候,是支持允許墮胎的,因爲我以爲胎兒是沒有人的意識的,只有到生下來後才有,那麼沒人的意識就不算人,當然可以墮。但根據佛教的理論,人生命形成除了父母精子卵子結合外,同時還有神識進入,也即是說人的神識在胚胎時就有了,胚胎只是人生命的一個階段,已經是一個人類生命了。

  其他宗教如基督教,也非常反對墮胎,理由也是認爲這是殺生重罪,顯然這也是基督教聖者的真實觀察。

  所以,在胎兒就是個人類生命的情況下,若再去墮他,的確就是殺人重罪了。

  而且胎兒和父母通常緣分甚深,殺胎兒的罪業往往比殺一般人更大,是非常重的罪,墮胎者在世遭短命、多病之報,死後墮地獄,故要絕對避免。

  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本身我是非常贊成的。爲了做到完美,主要要加強宣傳教育,加強避孕、節育措施。但萬一懷孕,則不可墮胎。一個人自己墮胎,罪業當然自己承擔,但若是強迫別人墮胎,因爲對方是被迫的,罪業自然要由強迫別人墮胎的人承擔。墮胎的醫生,等于做職業殺手,也要承擔重罪業。

  6,殺生是不是僅限于人或動物,殺植物是否沒關系?根據佛教理論有六道衆生,殺其他道的衆生,是否也算殺生?

  我認爲這主要看是否有嗔恨産生。植物本身是無情的,有的植物長得大了,就可能有鬼神類衆生附上,殺植物是破壞了這個鬼神的棲息地,這鬼神當然會對你有意見。

  這也同于破壞環境。山有山神,河有河神,如果把這山、這河破壞了,也即破壞了這山神河神的棲息地,也會遭不好的報應。《地藏經》有雲:地藏菩薩“遇燒山林木者,說狂迷取死報”,可能就是山神給之的報應。

  現在有些城市改造,把河流截彎取直,以向河流爭點地,比如臺北市政府改造淡水河,卻不知河流彎曲通常是好事,截彎取直反而容易水災,或者泥沙汙濁淤積影響生態環境,看得見的結果就不好,冥冥之中又會得罪河神遭報應。

  人與環境要和諧相處,與六道衆生要和諧相處。

  可不可以殺鬼呢?人與鬼處在不同的空間,通常是殺不了鬼的,但有些修行人,用一些符咒法術等,可能結束一個鬼的生命。這就要看具體情況了。如果一個人是懷著惡意,希望滅掉這只鬼,並讓它下地獄去,最後由于他的行爲使它下了地獄,那我認爲是要遭惡報的;如果一個人並未懷惡意,或者雖然懷著惡意,想要毀滅一只鬼,結果卻是讓它轉世爲人,或者動物,那麼一般來講是好事,因爲一般來說鬼與人或動物相比而言是受苦的。如果一個人被一只鬼纏上,可去寺廟超度,也即讓它往生善處,對人或鬼都是件好事情。

  至于殺上界天人,或者說天神,因爲人做不到,並且我看也沒有這麼無聊的人,所以我也就不多說了。如果真的有人殺了天人,那麼肯定是要遭比殺人更重的惡報的。因爲天人的福德通常比人更大。

  如是結束地獄中的生命呢?那是結束它的痛苦,幫它大忙了。

  殺生的果報

  佛門的戒律,都是自利利他的。戒殺,主要是爲了避免遭殺生的惡報,提升自己的福德,澄清自己的身心。

  殺生的果報是在世時多病、多災、短命、少孩,死後則易下地獄受大苦。但不同的殺生可能有不同的果報。比如殺一個人比起殺一只猴,罪業就可能重很多倍。

  殺不同的人,罪報輕重也可能不同。我的分析認爲,主要在于被殺者的福德大小如何,以及與你的恩怨因緣關系如何。

  比如殺父母,父母是與你有恩,並且有深緣的人,並且人的肉身中有深刻的父母基因遺傳,殺父母人自身的生命能量就可能消損很大。生命能量消耗過大,就可能感應鐵獄,也即最底層的無間獄了。

  人間福德最大的是佛,那出佛身血就是要下無間獄的五逆重罪。

  阿羅漢是也是福德很大的,所以殺阿羅漢也是要下無間獄的五逆重罪。

  據說古印度就有阿羅漢被殺的事情。當時有位國王非常憎恨佛教,殺了一位證阿羅漢果的僧人,結果這僧人流出來的是白血,而國王的右臂立刻斷了,七天後就死了。

  中國也有禅宗二祖慧可被殺,白血沖天的故事。這個故事當中,是附近人當他是妖怪,然後當時的國王就派人來看他是不是妖怪,修行到大阿羅漢的程度,其實肉身的生死根本就無所謂了,據說二祖也不辯駁,就認了自己是妖怪,讓人砍了他的頭,結果白血沖天。

  這人血怎麼會變白呢?其實這也是修煉的一個結果,和有的高僧去世後會燒出舍利是一個道理。道家修行,“煉精化氣、煉氣化神、煉神還虛”,這煉到了最後一步,血也會變白,整個人就是純陽之體了。

  在中國的這個故事中,這位國王倒不是恨佛教的,他殺二祖本身只是聽人說以爲其是妖怪,也就是說他想殺的是妖怪,聽說殺錯了後立刻忏悔,自己和很多人皈依了佛教,所以這位國王不至于有太大的罪。

  中國史書中不時有記載,殺某些特定的人,或者某些特定的人死,天象有某種變化,說明殺不同的人,神性方面的結果是不一樣的。

  《聖經》“創世紀”中也有“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的句子,說明殺不同的人遭報是可能不一樣。

  殺有福德的人,爲什麼遭報可能很大呢?一種解釋是因爲有福德的人,人若殺了他,損害了他那麼大的福德,當然也該付出相應的代價;另一種解釋是福德大、能量高的人,嗔恨的力量也大,或者就算他自己不嗔恨你,遭諸天善神的嗔恨也大,遭的報也就更大。

  損害福德大的人,遭的惡報也大,那麼利益福德大的人,是否得的好報也大呢?是這樣的。《佛說四十二章經》中有雲:“飯惡人百。不如飯一善人。飯善人千。不如飯一持五戒者。飯五戒者萬。不如飯一須陀洹。飯百萬須陀洹。不如飯一斯陀含。飯千萬斯陀含。不如飯一阿那含。飯一億阿那含。不如飯一阿羅漢。飯十億阿羅漢。不如飯一辟支佛。飯百億辟支佛。不如飯一叁世諸佛。”

  這兒指出殺人可能有不同的果報,尤其不可殺有福德的人,並不是說殺人前應該挑挑揀揀,有福德的不能殺沒福德的能殺,其實人都是很有福德的,只是大小不同而已,都不可殺。而且,人通常也無法判斷一個人福德大小如何,就算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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