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適的。
還有一些更嚴格的說法,比如即使是夫妻間性行爲也只允許“正常體位”性交,其他各種方式都不可以。對此我未曾在佛經中找到相關依據。相反,避開叁道(口、大小便口)的淫行罪業要小。另外,戴避孕套做愛,因爲減少淫液的交互,罪業也要小一點。
還有一種說法是認爲性行爲不能追求性快感,只有爲生育而進行的性行爲是正當的。這個說法同樣缺乏依據,而且事實上也不太可能。爲了生育而性交只是通常極少數,絕大多數人的絕大多數性行爲就是爲了獲得性快感,說是單純爲了生育而性交,通常只是自欺欺人。讓人養成自欺欺人的習慣,沒什麼好處。另一方面,爲生育而進行性行爲要不要射精?要射精,勢必消耗“精氣神”,也即不可能無損,在諸佛菩薩看來也勢必汙穢,並且就算你不想,也不等于就會沒快感。所以結果還是近乎自欺欺人。
不過另一方面,我們也有理由相信,過于激烈的性行爲對靈性的損害是會更大。
還有初一、十五、佛菩薩聖誕日等不可有性行爲的說法。這主要應是出于對佛菩薩的恭敬之心而作的勸戒。
還有白天不可行淫的說法。對此我亦未找到充分的論據。但我認爲可能是有與夜晚行淫比較而言更不利的因素,能避免則避免。
還有打雷閃電時不可行淫,這是有道理的。
還有在佛菩薩像面前不可行淫,這也是有道理的。因爲人既然供了佛菩薩像,就是希望得到佛菩薩的靈性護佑的,人一行淫佛菩薩就遠離了,自然得到的護佑就小了。
至于其他神像呢?那要看這個神的性質。如果是梵天的神,覺得性行爲是汙穢的,當然不可以。如果是四天王天的神,比如龍神,可能沒什麼關系。
這兒我順便強調一下:在寺廟裏絕對不可行淫。這在《地藏經》裏說得極爲嚴重,如果是僧侶在寺廟裏破戒行邪淫,是要下無間獄的重罪,絕對不可。
另外根據上面的分析,因爲單純的手淫亦是會消耗精氣神的,亦是汙穢的,所以也是一種淫。就居士五戒的“不邪淫戒”而言,手淫當然談不上邪淫,但對修行人而言,手淫的損害也許並不比夫妻間行淫小,故應竭力避免。
出家僧人的不淫戒中,是否包括不可手淫,我尚未見到明確的論說。我的分析則認爲是包括的。手淫破淫戒是肯定的,但應該不是一種邪淫重罪。
既然出家修道,就應下大決心,絕對避免手淫等任何形式的淫行,這樣修行才能成就。
修行高了以後,就有可能碰上夢交,但這也是有損修行的。夢交的物件有可能是幻化成漂亮人形的鬼、魔,它們是來吸人精氣的,也有可能是極美的天女,她們可能是因修行人追求並且修行高、身心純淨了後才來的,與之交也是有損的,所以不可放任,更不可追求,
修行達到一定程度後,慢慢就可以不需要淫了。因爲修行中得到的快樂感覺,可能比性高潮更加純淨和聖潔美妙,甚至更加強烈和真實持久。達到這種程度,那麼人就甯可追求修行的快樂而不是行淫的快樂。
據說釋佛時代就有一個人,不解的問釋佛說:這樣沒有女人的生活,不是很沒有樂趣麼?釋佛遂將一手撐地,于是那人立刻看到周圍變成了極其美妙的景象,釋佛告訴他:我整天看到的都是這樣的景象,你說我快樂不快樂?那人欣然認同了。
前些日子英國有位佛道修行人就公開說他修行中感受到的快樂比性高潮美妙十倍。
我亦曾經在夢中看到極其美麗壯觀的景象,聽到非常悅耳動聽的音樂,那種快樂聖妙的感覺,的確是比性高潮更爲美妙的。當時還未修佛,也未戒淫,只是不太用功的練了練打坐而已。
這有點像吃素,剛開始有困難、不舒服,過了一陣子後,就會感受到吃素的好處了。戒淫當然困難更大,需要的適應時間也更長,但好處則又大很多很多。
這兒我再談個故事。一位修得五神通的僧人,有一次去拜訪一位修得漏盡通的法師,想與他比法。他找到那位法師的時候,看見對方正在煮個很糟糕的食物,他想這麼有名的法師,怎麼吃得這麼差呢?那位法師也不聲響,舀了勺湯給他喝,他一喝,立刻獲得比他以前所有定境中曾得到的感覺更美妙千萬倍的感覺。
在關于西方極樂世界的介紹中,西方極樂世界的一個特點是裏面的人感受到的快樂不亞于無漏阿羅漢。可見無漏阿羅漢是極其快樂的。
爲什麼會有這樣快樂的感覺?因爲人的感覺是源于人的自心。人的自心是具足圓滿的,只是被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所轉,被色身香味觸法等六塵吸引,被貪嗔癡慢疑等負面習氣蒙蔽,把這些客塵消到一定程度,自心的快樂本性就顯露了出來。
那什麼叫無漏?無漏就是無煩惱,具體的一個表現,就是無性欲。性欲就是極大的一種客塵,把性欲消掉,能感受到的快樂就很大很大。
這種無性欲,並不是人精氣神衰弱了以後的無性欲,而是精氣神很強狀態下的無性欲,是要有很高的修行才能達到的。精氣神衰弱下的無性欲,比如人年老了,更年期過了,或者因身體不好而無性欲,或者被閹割了,那是沒東西可以漏,而不是這兒的無漏。
道家修行的基本過程是“煉精化氣,煉氣化神,煉神還虛”,這是要有精氣才能煉的。
所以要想修行有成,最好是趁年輕精氣神旺盛的時候,不然若是到老了再修,雖然只要修就有益,但不容易有太大成就。要想有成,付出的努力也可能需要大很多,比如說,有的修法是要先修到“返老還童”,也即修到又有得可以漏了,再把漏盡掉。
極少數人爲了戒淫而閹割自己,雖然爲了求道能有這麼大的決心是值得肯定的,但不是正道。《佛說四十二章經》中指出了這種行爲是治標不治本。人的淫心,從生理學上來分析,首先是發于頭腦中,比如看到美色、生起愛情,然後腦垂體中分泌激素,至于生殖器則是下一步的事情了。淫物斷了淫心不斷還是沒有用。根據上面的分析,這反而是有害的。所以不要做這種愚癡的行爲。
至于故意用種種方法衰弱性能力,比如故意吃得很差、或者故意衰弱體力,根據上面的分析看來也不是正道。主要是避免吃催淫的食物,比如肉類,以及素食中的五辛(即蔥、蒜、韭菜類食物)等。
除了淫行本身對人自身的損害,這個戒淫的根本因素外,不邪淫戒還有其他意義。
婚姻內的淫行,因爲有個婚姻儀式,得到周圍人,乃至周圍神的認可,所以罪業要小。相應的,如果是婚外性行爲,或者雙方都無婚姻的性行爲,不受他人認可,所以罪業要大些。
其次與過多人的性行爲,可能對生命靈性的損害更大。也就是說,如果是和一個人做愛十次,比和十個人分別做愛一次,對個人的損害可能更大。爲什麼一個男人很多的女人,或者說通常所謂的“淫婦”,人們會說她“賤”、或者“髒”呢?可以說,至少從男人角度來看,如果聽說一個男人很多的女人,是有某種本能會覺得這個女人已經“不值錢”了。其實一個男人很多的女人,她說不定更性感,或者性經驗豐富,性技巧更高,男人與之做愛所得到的性快感也可能更大,身體也洗得幹幹淨淨並且健康得很,沒病沒髒,所謂的“賤”,或者“髒”,是一種靈性的感覺。與這種靈性上較低的物件發生性行爲,自己的靈性損失也可能較大。
做愛是要投入強烈的激情的,有體液的交互和靈性的交互。做愛的物件多,這個人的身體和靈性就混亂了,損害是潛在的。所以佛教戒律強調專一,是有很大必要的、也是有深刻意義的。耶酥基督則幹脆禁止離婚:“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對在家人而言可以說是更嚴格的。
當今時代,婚前性行爲在各地都屬正常。而且,總的來說,婚前性行爲對于建立長久穩定的婚姻關系是有益的。因爲性是婚姻的核心內容之一,在不清楚對方性能力、性愛好、與對方的性生活是否和諧的情況下,就貿然確定婚姻關系,等于在不看合同25%內容的情況下就簽訂商業合同,是盲目的行爲。了解清楚再建立長久的性關系,是適當的。
所以我們也要承認婚前性行爲的合理性。對于未婚的佛教徒,我們主張最好就是幹脆淨修佛道,直到結婚。其次,如果是和戀愛物件以結婚爲目的的婚前性行爲,我們亦不看做是破了不邪淫戒。至于交往以後發現不合適,那是不合適的問題。佛門戒律是自律,關鍵是要看自己當時是否真心想和對方長相厮守,後來確實因爲不合適再分手,而不是一開始就存著短期玩玩之心。
破不邪淫戒的性行爲是:
雙方都是有家室的人,並且雙方配偶都不同意,罪業最大;如配偶同意,被同意者的罪要小。
一方有家室,另一方無,有家室者的罪業最大,其次是與這個有家室的人發生性關系的人;如有家室者的配偶同意,雙方罪業均要小。
如果雙方都不在婚姻內,但不是以結婚爲目的,而僅僅是爲了當前的性快樂,亦破不邪淫戒。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是以結婚爲目的的,那自身罪大;如果對方也只是爲了當前的性快樂,自身罪小。
當然,這些性行爲都是指雙方願意、並且沒有犯其他禁忌的情況下的正常性行爲。佛門性方面的禁戒比世俗重,所以強奸或者亂倫之類世俗法都禁止的性行爲這兒我就不討論了。亂倫可能涉及到靈性方面的重大損害,應絕對禁戒。
縱上所述,受“不邪淫戒”意味著:
1,已結婚者只可與婚姻物件發生性關系;除非對方犯邪淫否則不可主動提出離婚;不可故意設計使對方犯邪淫或主動提出離婚(這實質上亦應看作主動提出婚姻);己方無咎,對方提出離婚,可答應;已婚者爲求佛道而離婚,不犯戒;
2,未婚者只可在真誠的以婚姻爲目的的情況下,與戀愛物件發生性關系;發生性關系後如發現確實不合適,可分手;若對方提出分手,可分手;爲求佛道而分手,不犯戒;
3,明了戒淫的深層意義。性生活不可過度。性行爲要有所禁忌,避開不恰當的時間和地點。
邪淫的果報
邪淫的果報,最直接的往往是自己也遭受邪淫的侵害。比如自己婚外戀,老婆也婚外戀;自己亂…
《佛教起信與入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