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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略論▪P15

  ..續本文上一頁聞此,此當對何有情宣說?金剛手答雲:曼殊室利,若有正行修菩提心,何時此等成就菩提心,曼殊室利,爾時此諸菩薩行菩薩行,行密咒行,當令入此大智灌頂陀羅尼咒大曼陀羅。若菩提心未圓滿者,是不當入亦不令彼見曼陀羅,亦不于彼顯示印咒。故法雖是大乘之法,未爲滿足,最要是彼補特伽羅入大乘數。又大乘人依菩提心,若無此心,僅唯解了,所謂大乘者亦爾,若具此心,因相圓滿,則成真淨,故當勵力,勤修此心。如華嚴經雲:善男子!菩提心者,猶如一切佛法種子。因須獲得定解,故當解釋。譬如地水肥料陽光等,若與稻種會合,則發稻芽,若與豆麥等種子會合,則發豆麥等芽,是共因故,如是麥種任遇何緣,終不能發稻豆等芽,是因系麥芽不共因故。由是所攝水土等既成麥芽共因,無上菩提心者,佛芽因中,猶如麥種唯生麥芽,是不共因,證得空性慧者,等同水土等事,是叁種菩提共因,故上續雲:信解大乘種子父,能生佛法慧爲母。龍樹菩薩亦雲:不論無上佛菩提,聲聞獨覺亦當依,此是唯一解脫道,除此決定無余等。此贊智慧波羅密多,聲聞獨覺亦須依此,故說智慧波羅密多爲母。以是大小乘二子之母,故證空性之慧不能判別大乘小乘,當以菩提心及廣大行而分判之。寶鬘論雲:聲聞乘法中,未說菩薩乘,願行及回向,何能成菩薩。此說不以見判,而以行分。如是證達空性之慧,尚非大乘不共之道,況諸余道哉。是故必須修習菩提心而爲首要。

  己二 如何發心理趣 分叁: 庚一 修菩提心次第, 庚二 發起之量 庚叁 儀軌受持法則。 今初。

  從大覺喎所傳來者說分二種,謂修七種因果教授及依寂天菩薩著迷所說而修,七種因果者:謂正等正覺從菩提心生,心從增上意樂,意樂從悲,大悲從慈,慈從報恩,報從念恩,念恩從知母生,是爲七種。

  此中 分二: 辛一 于其次第生起定解, 辛二 如其次第正修。 初又分二: 壬一 宣示大乘道之根本,即是大悲, 壬二 諸他因果,是此因果理趣。 初又分叁: 癸一 初重要, 癸二 中重要, 癸叁 後重要。 今初。

  謂由大悲發動其意,爲欲拔除一切有情出生死故,起決定誓,若悲力微劣,不能如是,故能負荷度盡有情重擔,賴此悲故。不荷此擔,不能入大乘數故。故悲爲首要。如智慧無盡經雲:大德舍利弗,又諸菩薩,大悲無盡,所以者何,爲前導故。大德舍利弗,如呼息出入是人命根之所前導,如是菩薩大悲,亦是成辦大乘前導。伽亞果梨經雲:妙音!諸菩薩行,發起雲何,依于何處,妙音告曰:天子,諸菩薩行,起于大悲,依于有情。

  癸二 中重要。

  如是一次發如是心趣入正行,然因有情數量衆多,行爲暴惡,學處難行,廣大無邊經無量劫,見已畏怯,墮于小乘。故不僅一次發起大悲應常修習令漸增長。全不觀待自身苦樂,不厭利他,自能圓滿一切資糧。

  癸叁 後重要。

  諸佛獲得果位時,不如劣乘住于涅槃,盡虛空界義利有情,亦是由于大悲威力,此若無者,則同聲聞。譬如稼穑,初播種子,次灌以水,後得成熟最爲重要。佛之稼穑,初中後叁,悲爲最要,此爲大德月稱所說。香納窮登巴雲:于覺喎所,雖請開示,唯說舍世間心,修菩提心,格西登巴愧作而告之曰,此是覺喎教授中心,是知法要。得決定解,唯此最難,故當數數積聚修習,閱華嚴經等及諸釋論求其堅定不移。

  壬二 諸他因果是此因果理趣分二: 癸一 初從知母乃至大慈爲因之理 癸二 增上意樂及以發心爲果之理, 今初。

  總欲離苦,若是數數思惟有情諸苦即能生起,然令此心易生,且生而堅固有力,必先愛樂有情具有愛悅之相,譬如親屬有苦則痛,仇敵有苦則快,怨親平等者則心存中庸。此中初者,因有可愛,此後隨其幾許親愛,便生爾許不忍其苦,中下品愛,下品不忍,上上品愛,苦雖極細,亦生極大不忍。若見仇敵有苦,非但不生拔除之心,反願其苦增長廣大永不相離,此是心不愛悅所致。此亦由其不悅心量欣樂其苦而有差別,親怨平等,則于其苦,既無不忍,亦無欣樂,此乃由于中庸心量之所致耳。如是而修有情爲親屬者,是爲令起悅意之相,親之最極莫若父母,故修知母,憶念母恩,及報恩叁,是爲引發悅意心相,愛護有情,猶如獨子,此種慈念,是前叁果。由是即能引發悲心,希求與樂會合之慈及悲,因果無定。又發菩提心因,修諸有情皆爲親屬,是月稱及大德月蓮花戒論師等之所宣說。

  癸二 增上意樂及以發心爲果之理。

  如是漸修其心,悲心若起,便能引發爲■利有情,欲得佛位,僅此足矣,何故于此更加增上意樂,夫令有情得樂除苦慈悲無量,聲聞獨覺雖共有之,然能負荷一切有情離苦得樂重擔爲己任者,唯大乘者得而有之,故須發起心力強盛之增上意樂。海慧請問經中了義宣說。如是若起度有情心,然觀待目前,雖一有事情,亦未圓成,縱得二阿羅汗位,亦僅利益少分有情,僅得解脫而已,不能安立于一切種智,故當思維能成辦無邊有情,圓滿此等有情究竟現前一切義利,則知唯佛而有此能,故能引發爲利有情欲得佛果。

  辛二 如其次第正修分叁: 壬一 修習希求利他之心, 壬二 修習希求菩提之心, 壬叁 明所修果即是發心。 初中分二: 癸一 成辦生起此心所依, 癸二 正發此心。 初中分二: 子一 于諸有情合心平等, 子二 修此一切成悅意相。 今初。

  如前下中士道所說前行及諸次第,于此亦應取而修習,又若此中不從最初遮止分黨,令心平等,則于有情,一類起貪,一類起嗔。所生慈悲,皆有黨類,緣無當類,則不能生,故當修舍。此複有二,謂修有情無貪嗔等煩惱之相,及于有情自性離貪及嗔令心平等,此是後者,修此次第,爲令易生,先以中庸無利無害爲所緣事,次除貪嗔修心平等。若心平等已,次緣親友修平等心,若是心未平等,或由貪嗔分別黨類,或貪輕重令不平等,此若能平,次于怨敵修平等心,若未能平,專于怨敵而起嗔恚,此若平已,則于一切有情,修平等心。此複二事,就有情言,一切求樂厭苦皆悉同故,若于一類執爲親近而與利益,或于一類執爲疏遠而作損害,此不應理,就自身言,當作是思,無始以來,于生死中,所有有情,莫不百次爲我親屬,何者當嗔,何者當貪,此是修次中篇所說。又于親屬起貪愛時,如勝月童女請問經雲:我昔曾盡殺汝等,我亦爲爾所殺戳,一切互相爲仇殺,汝等如何起貪心。又如前說無定過患時中,一切親仇迅速變改所說理趣當善思之。則能俱遮貪嗔二心。此取怨親差別事修,故不須遣怨親之心,若以怨親作爲因相,而起貪嗔判爲黨類,是爲此中當遮。

  子二 修此一切成悅意相 分叁: 醜一 修母, 醜二 修念恩, 醜叁 修報恩。 今初。

  輪回無始,我所受生亦無邊際,生死相續,于輪回中,未有不受此身,更無未有不生此處者,故亦未有不會爲我母者,此是經中所說。此複不僅曾爲我母,于未來世亦將爲母,如是思維,是爲我母,當求定解,此解若生,次念恩等易生,此若不生則念報恩等無所依故。

  醜二 修念恩。

  修習一切有情是母之後,若緣現世母修,疾速易生,如布朵巴所說而修,先修面前母相明顯,彼從無始以來,曾爲我母,不可量計如是我母爲母之時,一切損害悉能救護,一切安樂均能成辦,尤其今世首住胎藏,次分娩時,黃毛疏豎,偎以體暖,十指捧抱,哺乳喂食,口拭涕穢,手抹便溺,種種方便,無厭撫養,又饑渴時,與以飲食,寒時給衣,乏時給財,均是自所儲積未肯服用,所有受用皆非易得,受盡歎辛及惡名稱,求來授與,又若子染病痛,甯願自死,求免子死,甯願自病,求赦子病,出自誠心,幹願替代,用盡方便解除其苦。竭盡智能,凡有利樂,無不成辦,凡有損害,無不驅除。于此等理,應當專心思維。如是修已,若念恩心真實生起。非徒空言。次于父母等諸余親友,亦當知母如上修習。次于平等者亦修知母,若能生起此心亦如親友,則于怨敵亦如知母而正修習,若于怨敵亦起如母之心,次于十方一切有情,知母爲先,而漸增廣起修。

  醜叁 修報恩。

  如是流轉生死,不僅不識是我有恩之母,孤苦無依,舍棄無挂,只求自脫生死,熟有無慚甚于此者,弟子書雲:親屬趣入生死海,猶如卷入激流中,隔胎不識便舍棄,只求自脫豈有慚。故若棄舍如是有恩,于下等人尚不應理,況于我教豈能隨順,如是思已,即能負起報恩重擔。若爾正行報恩當如何者,生死富樂母自能得,然此一切無不欺诳,我因往昔惑魔所傷,如生熱瘡更注硝鹽,自性已苦,更生種種大苦,慈心饒益,應當援引彼等達到究竟涅槃之樂。而報其恩。總之想念我母未住正念,心狂目盲,更無導師,步履跄踉,趣入險境可驚可怖,其母若不寄望其子,更望子誰,其子不從險處援救其母,誰又能救,故須從此而救度之。如是曾經爲母一切有情,由于煩惱魔所侵害,自心狂亂無主,又無慧眼觀善趣生及究竟勝,並缺真實善友予以引導,一一刹那造作惡行,步伐跄踉,墮臨險崖,總于生死,別于惡趣,懸險奔馳,母既望子,子當濟母,如是思已故當拔出生死而報其恩。集學論雲:煩惱在癡盲,極多懸險道,步履而跄踉,自他常憂事,衆生苦皆同。如是觀己,則不于他尋求過失,雖見一德亦覺希有,所說苦惱,理與此同。

  癸二 正發此心分叁: 子一 修慈, 子二 修悲, 子叁 修增上意樂。 今初。

  謂不具足安樂有情。行相者,謂念雲何令遇安樂,惟願令其獲得安樂,我應令其得遇安樂。利益者,叁摩地王經雲:充滿無邊俱胝刹,盡其無量衆供養,以此常供諸大士,不及慈心數一分。此謂較以廣大財物,于究竟福田,常時供養,其福尤大。文殊佛土莊嚴經雲:于東北方有大自在王佛,其世界名千莊嚴,其中有情皆具安樂,如諸苾刍入滅盡定。設于彼土修淨梵行,經百千俱胝,若于此土乃至最下一彈指頃,緣一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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