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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華嚴經十地品 《華嚴經》卷第叁十四 十地品之一▪P21

  ..續本文上一頁,故稱爲「識」。「六識」爲眼、耳、鼻、舌、身、意。⑨種子 原指植物種子,借喻爲現象生起之根據,即世間的種種行爲在發生過後尚有余勢潛在地存留著,並成爲未來行爲生起的原因,或影響未來的行爲。由大乘瑜伽行派起,則將「種子」作爲構成及維持阿賴耶識並以之爲生起現行的功能。依大乘瑜伽行派的觀念,「種子」藏于「阿賴耶識」中,爲生出現實(種子生現行)之原因,同時也是爲現實所影響(現行熏種子)之結果,或爲生出類似自身之種子(種子生種子)的原因。

  【語 譯】金剛藏菩薩繼續對大衆說:「以忿恨之風吹心識之火使其熾然不息,凡所作業都與顛倒相應,欲流、有流、無明流、見流等四流相續生起心、意、識的種子。」

  「于叁界田中複生苦芽,所謂:『名色』①共生不離,此『名色』增長,生『六處』聚落②,于中相對生『觸』③,『觸』故生『受』④,因『受』生『愛』⑤,『愛』增長故生『取』⑥,『取』長增故生『有』⑦,『有』生故有『生』⑧、『老死』⑨、憂⑩、悲11、苦12、惱13,如是衆生生長苦聚。」

  【章 旨】此章爲「明叁觀爲方便」之二——「具足諸苦觀」的的第二部分,以十二因緣的後九支——「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來解釋「苦」觀,由此「苦」觀而興起慈行。

  【注 釋】①名色 「名」與「色」之並稱,屬十二緣起之第四支,又作「名色支」。一般作爲概括一切精神與物質現象的總稱。「名色」也是「五蘊」的總稱。因「五蘊」中的「受」、「想」、「行」、「識」等四蘊爲「心法」,無形體可見,而須藉名以诠顯之,故稱四蘊爲「名」;「色蘊」是極微所成,爲有質礙之物體,故稱爲「色」。小乘一切有部等由胎生學理解十二緣起,主張十二緣起之各支皆以「五蘊」爲體。其中,托胎結生時之一刹那位的「五蘊」,稱爲「識支」;托胎後,在眼、耳、鼻、舌四色根未起,六處未滿之前的胎內五位,稱爲「名色支」。唯識學則以「名色支」爲異熟蘊之種子,即「識」等五支由「無明」、「行」二支之資助,能引生當來之果,稱爲「異熟無記」之「名言種子」,其中,除「本識」、「六根」、「觸」、「受」之種子外,其余皆爲「名色」。或者直接將五蘊之種子稱之爲「名色」。②六處聚落 十二因緣的第五支。六根的別名,「處」是出生之義,是指出生六識之處,指「六根」緣「六塵」,生起「六識」。「聚落」或稱村落、村,即衆人所聚居之處。此處以村落的聚集義來比喻「六處」的和合狀態。③觸 十二緣起之第六支,又稱「觸支」。「觸」指「六境」(對象)、「六根」(感官及其機能)、「六識」(認識)叁者和合時所産生之心理活動。此時之「根」、「境」、「識」各分爲六種,則「觸」亦有「六觸」。例如由「眼根」、「色境」、「眼識」叁者和合而産生之「觸」爲「眼觸」,如由「耳」、「鼻」、「舌」、「身」、「意」産生「耳觸」乃至「意觸」。關于此「觸支」的解釋,小乘一切有部依分位緣起釋爲嬰兒期之「觸」,即于嬰兒期「根」、「境」、「識」叁者和合而未了知苦、樂差別之位。④受 「受」有多種涵義,此是指「十二緣起」的第七支,稱爲「受支」。爲幼年少年時期對苦、樂等相的了知。小乘說一切有部基于「分位緣起」說認爲幼年少年時期雖覺知苦、樂等相,然尚未生起淫愛,此期之位即稱爲「受」。大乘佛教唯識學則以「無明」及「行」爲「能引支」,「識」乃至「受」之五支爲「所引支」;又以「無明」及「行」爲「能熏」,「識」等五支爲「所熏」之種子。這樣,「識」、「名色」、「六處」、「觸」等由于「無明」、「行」而影響「阿賴耶識」之「種子」,稱爲「受」。⑤愛 十二因緣的第八支,又名「愛支」,意指如渴者求水般激烈的欲求。說一切有部將十二因緣分叁世兩重因果,以「愛」、「取」、「有」爲現在叁因,是爲「愛支」。唯識大乘只立一重因果,名「愛」、「取」、「有」叁者爲「能生支」,其中,「愛」爲第六意識相應俱生煩惱。⑥取 十二緣起的第九「取支」,其義爲執著于所對之境。在十二因緣中是指由第八支「愛支」現行所引生的熾熱活動,特指對淫、食、資具等之執著,以及對于妄欲貪求之心等作用的執持。一般將「取」分爲四種:其一,「欲取」,是指色、聲、香、味、觸等五妙境之貪求。其二,「見取」,是指執取諸種非佛教之世俗觀點。其叁,「戒禁取」,謂執取諸種非佛教之戒律。其四,「我語取」,是指執著諸種我見之言語。⑦有 十二因緣之第十支即「有支」,即指能招引當來因果之業;或將造業之階位稱爲「有」,是衆生迷界之因。⑧生 十二因緣的第十一支,即「生支」,指經由過去的業力結當來之果。《俱舍論》卷九說:「由是業力,從此舍命正結當有,此位名生。」這是將托胎結生一刹那的「五蘊」稱爲「生」。大乘唯識學針對「愛」、「取」、「有」爲「能生支」,將「生」與「老死」一起攝于「所生支」,且不單就「結生」的一刹那作解釋。《成唯識論》卷八說:「『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皆生支攝。」這是以「生有」之初至未衰老之間的「本有」都當作「生支」。⑨老死 「老」與「死」的並稱,十二因緣的第十二支,又名「老死支」,即衆生心身的衰變及滅壞死亡之位。若依「叁世兩重因果」之說,是以「生支」及「老死支」爲未來二果。即現在舍命後,形成來世之一刹那位的「五蘊」,名爲「生支」;相對于此,在新生命形成後,至死亡階段,這一期間總名爲「老死支」。其中,「老」指色心的衰變,「死」即壽命盡而滅壞。唯識學以「二世一重因果」解釋十二因緣,故「生」及「老死」是「所生支」。由「愛」、「取」、「有」叁支所生的異熟五蘊是衰變及身壞命終之位,此即「老死支」。⑩憂 憂慮、憂傷。《俱舍論》卷叁說,此損惱不悅之心,僅與意識相應。但《成唯識論》卷五則列舉二說,一說如上所述,一說則主張與五識、意識相應;其中,受逼迫之輕微者爲「憂」,重者爲「苦」。此「憂根」僅限于「欲界」,不通于「色界」、「無色界」。11悲 此處的「悲」是指悲怆、悲傷之義。12苦 此處的「苦」泛指逼迫身心苦惱之狀態。苦與樂乃相對性之存在,若心向著如意之對象,則感受到樂;若心向著不如意之對象,則感受到「苦」。「苦」的分類有:其一,二苦,産生于自己身心之苦,稱爲「內苦」;受外界逼迫所産生之苦(如惡賊、天災等),稱爲「外苦」。其二,叁苦,對不如意之對象感受其苦,是爲「苦苦」;對所愛者之毀壞感受其苦,是爲「壞苦」;見世間一切無常而感受其苦,是爲「行苦」。其叁,四苦,指「生苦」、「老苦」、「病苦」、「死苦」。其四,八苦,生、老、病、死等四苦,再加上「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五陰熾盛苦」。其五,十八苦,即老苦、死苦、憂苦、悲苦、苦苦、惱苦、大苦聚等七苦,再加上無明苦、行苦、識苦、名色苦、六入苦、觸苦、受苦、愛苦、取苦、有苦、生苦等十一苦,合爲十八苦。13惱 心所法之一,與「憂」、「悲」、「苦」、「憂」等,都表示迷界衆生之苦等現象。依《俱舍論》的解釋,所謂「惱」,即雖自知其罪過,猶不聽他人勸誨,一味使心神懊惱煩悶。唯識學派則解釋爲起瞋怒之心,追想過去之行事或現在不悅之事物,而在心中産生懊惱的心理。

  【語 譯】金剛藏菩薩繼續對大衆說:「在欲界、色界、無色界叁界的田地上又生出苦芽。它們是:『名色』共生不離,這就叫名色增長;從『名色』之中又産生六處,『六處』聚合起來又産生『觸』;由于有『觸』的作用而産生『受』,憑借『受』而産生『愛』,『愛』逐漸增長的緣故而産生『取』,『取』生長增加的緣故而産生『有』,『有』産生的緣故而有『生』、『老死』、憂傷、悲痛、痛苦、惱恨等等。衆生就是如此生長,使苦聚集。」

  「是中皆空,離我、我所①,無知、無覺②,無作、無受③,如草木石壁④,亦如影像⑤。」

  【章 旨】此章又爲「明叁觀爲方便」之二「具足諸苦觀」的第叁部分。經文指出,「十二因緣」本來就是空的。

  【注 釋】①我我所 「我」是「主宰」的意思。佛教說我們通常所執著的「我」是假我,因爲這個「我」是由五蘊假和合而成,離開了五蘊,根本就沒有「我」存在。「我所」指爲我所有之觀念,全稱是「我所有」,即我之所有、我之所屬的意思。「我」、「我所」,是指以自身爲「我」,以自身以外之物皆爲我所有。在佛教中,「我」與「我所」,被認爲是一切世俗分別之基本分別,故爲破除之對象。又「我所」分爲「相應我所」、「隨轉我所」、「不離我所」,如果執著之,則稱爲「我所見」。②無知無覺 「知覺」是指以「心」、「心所」爲緣取對象而産生的感知作用。「若約小乘就『五蘊』說,『受蘊』名『覺』,叁蘊名『知』。約六根說,身識名『覺』,余五名『知』。」(澄觀《華嚴經疏》卷叁十四)就「知」與「覺」的根源言之,「受蘊」即爲「覺」,「想蘊」、「行蘊」、「識蘊」即爲「知」。從「六根」言之,則如引文所說。現在的問題是,「現有知覺,雲何言『無』?隨俗故『有』,約真故『無』。」這是說,從世俗認識看,是有知覺。但從佛教的真谛(即真理)的角度言之,則「無知無覺」。「無知無覺」是指超越一般的覺知、感知活動。這是對于佛教真理的認識,真智寂靜而不動,泯絕一切分別,稱爲「無知」。實相無相,真智無智,以其無智,因而能無所不知。③無作無受 「無作」,指無因緣之造作。關于此句,澄觀《華嚴經疏》卷叁十四解釋說:「作、受二句,通于能、所,能作能受故,是于我所作、所受即是我所,在因名『作』,在果名『受』。今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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