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185]智俨則有解釋:
其一,「言『緣集』者,總相。論『十二因緣』一『本識』作,無真、妄別。如《論》說,依一心法有二種門。以此二門不相離故。又此經雲『唯心轉』故。又如《論》說,真妄和合名『阿梨耶』,唯真不生,單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有所爲。如夢中事,知與睡合,方得集起。此是真妄緣集之門。」[186]智俨此中所說的《論》是指《大乘起信論》。「依一心法有二種門」是指《大乘起信論》的「一心開二門」——「心真如門」和「心生滅門」。「本識」即「根本識」,也就是第八識。
其二,「二、『攝本從末』者,唯妄心作故。《論》雲,名『種子識』及『果報識』,對治道時,『本識』都盡。法身流轉五道,名爲『衆生』。隨其流處成其別味,法種、衆苦,如此非一,故知攝本從其末也。」[187]此中所言的「本」即如下文所說的與「如來藏」和合的「種子識」。關于此「本」隨染而成流轉之妄染衆生時的染淨問題(即:「問:當隨染時,爲即染也?爲由是淨?」),智俨有一回答:「『體』是淨,『本』複是淨,不可名『隨』。故知染時,不可爲淨。若爾者,不應說言『依如來藏有生滅心』,應但是單生滅。今言『相依』,如此說者是有智人染、淨雙證。故作是說,非局染門。」[188]如果從嚴格的心性思想之範式衡量,智俨的回答是有不太清晰之處的。仔細揣摩可見,智俨可能是認爲,「體」與「本」本來是純粹清淨的,但是在「隨染」之時,又不可將其當作「淨」。這與《大乘起信論》的「隨緣不變」說顯然是不同的。
其叁,「叁、『攝末從本』者,『十二因緣』唯『真心』作。如波水作,亦如夢事唯報心作。以真性故,經雲『五陰、十二因緣、無明等法悉是佛性』。又此經雲『叁界虛妄,唯一心作』。《論》釋雲『第一義谛故』也。」[189]第一個「經雲」大概是指《大般涅槃經》,「又此經雲」即指《華嚴經•十地品》。智俨在此直接明言:「此『攝末從本』,即是『不空如來之藏』。此中亦有空義,爲自體空。」[190]
智俨上述釋文的主要依據是《大乘起信論》,「種子識」、「果報識」、「本識」均指真妄和合的「阿黎耶識」。其依據可能是《大乘起信論》所言:「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爲阿黎耶識。」依此線索理解智俨所說,其第一門是說十二因緣等均是以「本識」即「阿黎耶識」爲依持、爲本體的,當其「非動」即不起現行時呈無覆無記狀態,因而「無真妄別」。第二門「攝本從末門」則是「阿黎耶識」之「有漏種子」起「現行」而成妄識,從而有了生死流轉,有了染法之起。第叁門「攝末從本門」則是說,「末」即染法盡管是由妄識現起的,但緣生的最終依據仍是「真心」,用智俨的話說則是「自體空」的「不空如來藏」。
而關于與「緣起一心門」對應的「依持一心門」,智俨說:「二、『依持一心門』者,六、七等識依『梨耶』成。故《論》雲『十二緣生依梨耶識』,以『梨耶識』爲通因故。」[191]此中所言的「《論》雲」是指《大乘起信論》。這是說,「十二因緣」依持于「一心」,而此「一心」也就是「梨耶識」。這與《華嚴經•十地品》所言已經有了不同。
關于此「緣起一心門」與「依持一心門」之間的關系,智俨有一解釋:
問:與上「緣起一心」雲何取別?
答:上「緣起一心」,染、淨即體,不分別異。此『依持門』,能、所不同。故分二也。
問:如上諸義,並一一門別。雲何得成一證境界?
答:上來所辨,並約「緣」別顯,即是證境方便道緣。欲、樂既別,即今所依觀門非一。若尋證境,如上「十平等」說。[192]
智俨所說的「十平等」是指〈十地品〉第六地所說的「十平等法」:「何等爲十?所謂:一切法無相,故平等。無體,故平等。無生,故平等;無成,故平等。本來清淨,故平等;無戲論,故平等。無取舍,故平等;寂靜,故平等。如幻,如夢,如影,如響,如水中月,如鏡中像,如焰,如化,故平等。有、無不二,故平等。」這一「平等法」是菩薩證入「緣起」之「本」的方法。從上述引文看,智俨以爲,在「緣起一心門」中,「染」、「淨」是一體的,而在「依持一心門」則「能」、「所」不同,「能」則爲第八識,「所」爲以第八識爲依持的第七識、第六識。而最應注意的是,智俨所言的第八識與玄奘系唯識學對于第八識的界定有根本的不同。智俨采納的是地論師以及《大乘起信論》的觀點,第八識或者直接稱之爲「一心」、「真心」,或者稱爲「真妄和合識」。
關于「淨法」,智俨將其分爲四部分:「約淨門者要攝爲四:一、本有。二、本有修生。叁、名『修生』。第四、修生本有。」[193]其具體解釋如下:
言「本有」者,緣起本實,體離謂情,法界顯然,叁世不動故。〈性起〉雲:「衆生心中有微塵經卷,有菩提大樹,衆聖共證。人證前、後不同,其樹不分別異。」故知「本有」。又此緣生文「十二因緣即第一義」。
言「本有修生」者,然諸淨品本無異性,今約諸緣發生新善。據彼諸緣乃是妄法,所發真智乃合普賢。性體本無分別,修智亦無分別。故智順理,不順諸緣,故知「修生」即從本有同性而發。故〈性品〉雲「名菩提心爲性起故」。
叁、「修生」者,「信」等善根先未現前,今對淨教,賴緣始發。故說「新生」。故《論》雲「彼無無分別智故」。
四、「修生本有」者,其如來藏性隱在諸纏,凡夫即迷處而不覺。若對迷時,不名爲有,故無相。《論》雲:「若有,應見。」又依《攝論》雲:「有得不得、見不見等故」也。今得無分別智,始顯法身在纏成淨。先無有力同彼無法,今得成用,異本先無,故不可說名爲「本有」,說爲「修淨」。[194]
智俨在此處所言的「淨門」實際上是非常相似于通常所說的「如來藏緣起」。其「本有」與「修生」的提法也與地論學派談論佛性「本有」與「始有」時的說法相似。智俨所說的第一門「本有」是說「緣起之本」爲「實相」,爲「真如」,在證入之前與證入之後,「真如」是不變不動的。第二門「本有修生」是說,衆生心中的「清淨性」是無有差別的,從緣生的角度, 看,遇到諸緣而産生新的善法。此因「修」而生的過程,實際上是依憑于「本有」之「性體」而進行的,所以,稱之爲「本有修生」。「修生」則是指,原先潛在而未曾現前的「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等五種「無漏根」,由于外緣得以具備與啓發而得以現前起作用。——這就叫「修生」。「修生本有」則是指,菩薩在修行中憑借所得的「無分別智」而使「在纏」的「清淨法身」得以顯現起作用。由于「清淨法身」並非「先無」,只是「無力」罷了,因此,不能說是因「修」而「凈」。同時,潛在的「清淨法身」與「出纏」的「清淨法身」,也不是完全的「一」,所以,也不能說是純粹「本有」。此接近于佛性「非本有非始有」的說法。
在《華嚴經探玄記》卷十叁解釋第六地之時,法藏沿襲了智俨的前述說法,並作了相應合並、擴充。其文曰:
「法界緣起」略有叁義:一、約染法緣起,二、約淨法,叁、染淨合說。初中有四門:一、緣集一心門,二、攝本從末門,叁、攝末從本門,四、本末依持門,並如別說。二、淨法緣起者,亦有四門:一、本有,二、修生,叁、本有修生,四、修生本有,如下〈性起〉處說。叁、染淨合說者,亦有四門:一、翻染現淨門,二、以淨應染門,叁、會染即淨門,四、染盡淨泯門。亦如別說。[195]
法藏對于智俨的說法,作了兩點大的改動:一是將「染法緣起」的「緣起一心門」與「依持一心門」合並爲四門。二是增加了「染淨合說」。這樣,便構成了「法界緣起」的叁層次:「約染法緣起」、「約淨法」、「染淨合說」。
「染淨合說」四門,其名目、含義,在法藏留存的其他著述中未曾發現,故其「亦如別說」不知何指。然而,《玄義章》論及佛性之「因因果果」四義時,法藏如此說道:「初四句中,初者謂『染淨緣起門』,二、內熏發心,叁、始覺圓,四、本覺現。又,初隨染隱體,二、微起淨用,叁、染盡淨圓,四、還源顯實。」[196]此處所謂「四句」是指《大般涅槃經•師子吼品》所說「佛性者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法藏引用同經所說,以十二因緣爲「因」構成第一句,以智慧爲「因因」構成第二句,以「無上菩提」爲「果」構成第叁句,以無上大般涅槃爲「果果」構成第四句。這樣,以十二因緣爲起點,由「內熏發心」、「始覺圓」,再至「本覺真心」朗然顯現,四個環節構成一個由染到淨的單向遞進路線。此正如法藏所說:「初染而非淨;第二,淨而非染;第叁,亦染亦淨;第四、非染非淨。」將法藏的這一解釋與上述「染淨合說」四門——「翻染顯淨門」、「以淨應染門」、「會染即淨門」、「染盡淨泯門」相對照,可以推定其涵義是一致的。後來有人[197]以《大乘起信論》的「智淨相」、「不思議業相」等文配合四門爲之解釋,頗便參考,特錄之對照如下:
「翻染顯淨門」:「智淨相者,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和合識,顯現法身,智淳淨故。」
「以淨應染門」:「不思議業相者,以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衆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會染即淨門」:「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
「染盡淨泯門」:「所言覺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
《新譯華嚴經十地品 《華嚴經•十地品》導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