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新譯華嚴經十地品 《華嚴經•十地品》導讀▪P4

  ..續本文上一頁起救度衆生之大用。至此,在逝多林及大莊嚴重閣進行的「本會」即結束。隨後的「末會」五十五會,爲「善財童子五十叁參」的內容。

  以上是唐譯本《華嚴經》九會叁十九品的梗概。晉譯六十卷本中只有八會叁十四品,這是因爲晉譯本缺譯〈十定品〉一品,並且以〈十地品〉以下十一品同爲第六會而減少「一會」。還有,唐譯本八十卷〈如來現相品〉以下五品在舊譯中合譯爲〈盧舍那佛品〉一品。這樣,唐譯本與晉譯本一共相差一會五品。七次集會的場所爲:「菩提場」、「普光法堂」、「忉利天宮」、「夜摩天宮會」、「兜率天宮」、「他化自在天宮」、「逝多園林」,其中,在「普光法堂」集會叁次。

  篇幅巨大的《華嚴經》,盡管並非形成于一時一地,但卻有著較爲嚴整的結構。依照「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叁分來科判此經,一般以初品〈世主妙嚴品〉爲「序分」,〈如來現相品〉(六十卷《華嚴》名爲〈盧舍那佛品〉)以下爲「正宗分」。關于「流通分」,古來有多種說法,北魏慧光以〈入法界品〉爲「流通分」,隋代淨影慧遠以〈入法界品〉善財童子以下爲「流通分」,隋代靈裕以〈入法界品〉最後的偈頌作爲「流通分」,而法藏則認爲此經沒有「流通分」。法藏說:「初品是『序分』,二〈盧舍那品〉下是『正宗』,經來不盡故無『流通』。」[22]譯出的經文並不完整,「流通分」未曾譯出。這是法藏的第一種解釋。關于此經本來就沒有「流通分」的理由,法藏說:「又釋此經總無『流通』,以前七會各無『流通』故。《大般若經》十六會末各別『流通』。此不同彼,故知此經總無『流通』,表顯法門無終盡故。」[23]其次,「爲此經是稱法界法門說,故總無『流通』。」再其次,「以所入無極故,無終『流通』,如修生佛果有始無終。」[24]法藏以爲,《大般若經》等大經每會之後都有「流通分」,全經之末尾也就有「流通分」,而此經每會之後並無「流通分」,因此全經也無「流通分」。這是第一項理由。第二項理由是,從佛教義理角度言之,此經所言修行法門沒有終盡,所入的法界沒有終極,因此,就沒有「流通分」。澄觀則不贊成法藏的判釋,認爲此經「叁分」俱全。澄觀這樣說:

  所以叁者,夫聖人設教,必有其漸,將命微言,先彰由致,故受之以「序分」。由致既彰,當機受法,故受之以「正宗」。「正宗」既陳,務于開濟,非但笃于「時」、「會」,複令末葉傳芳,永耀法燈,明明無盡,故受之以「流通」。非唯一部,當「會」當「品」等,皆容有之,故依「叁」也。[25]

  澄觀認爲隋代慧遠的判釋最爲合理,「以奇人進修示物,有分流通相故。故慈氏雲,若有敬慕心,亦當如是學。」[26]澄觀以後,華嚴宗一般以澄觀之說爲正統看法。

  上文所述的古人對于《華嚴經》有無「流通分」的分歧,涉及到〈入法界品〉在此經中的地位問題,以爲此經缺乏「流通分」的最核心理由恐怕在于不大願意將〈入法界品〉當作在全經中地位偏弱的「流通分」看待。如法藏就不希望將〈入法界品〉當作「流通分」,而贊成其說的近現代佛學家或多或少也有這一考慮。日本學者龜川教信就認爲:「有關流通分雖然區分爲有、無兩說,但是法藏之正確所立,本經爲稱法性之根本教者,特不另立流通分爲是。」[27]這一說法也是有道理的,因爲從《華嚴經》形成的曆史看,〈入法界品〉形成與流通在前,《華嚴經》的編訂在後,因而〈入法界品〉不大可能如同小部經一樣正好成爲全經的流通分。但是,澄觀以後,華嚴宗將〈入法界品〉中善財童子出場以後的部分當作流通分也是可以成立的。正如澄觀所說:「謂前九會是本會,亦是佛會,佛爲主故。從文殊至福城東已後,並是末會,亦是菩薩會,以諸善知識爲會主故。」[28]可見,從性質上說,〈入法界品〉與前面的八會是有些不同,因而也就可以將此品所言善財童子的參學過程當作前述「本會」的實踐典範看待。

  古代佛學家也有從經義角度解釋《華嚴經》之結構的。法藏在《華嚴經探玄記》卷二和《華嚴經文義綱目》中都以「五周因果」判釋此經。澄觀在《華嚴經疏》卷四中沿用法藏的這一說法來解釋八十卷本《華嚴經》:

  此經一部有五周因果,即爲五分。初會中,一周因果。謂先顯舍那果德,後〈遮那〉一品明彼本因,名「所信因果」。二,從第二會至第七會中〈隨好品〉,名「差別因果」。謂二十六品辯因,後叁品明果,亦名「生解因果」。叁,〈普賢行品〉辯因,〈出現品〉明果,即名「平等因果」;非差別顯故,亦名「出現因果」。四,第八會初明五位因,後明八相果,名「出世因果」,亦名「成行因果」。五,第九會中,初明佛果大用,後顯菩薩起用修因,名「證入因果」。因、果二門俱證入故,各分因異,果亦爲十也。[29]

  華嚴宗也就依據法藏和澄觀的說法將八十卷《華嚴經》分爲五部分:第一部分就是第一會六品,宣說闡明佛土與佛,這是菩薩修行之中所「信」的因果。描述此經所塑造的最高的崇拜對象毗盧舍那佛及其所教化的世界以及菩薩行的基本內容。第二部分由第二會直到第七會的四十八品,宣說闡明菩薩行,略舉佛與所說法,然後勸信令行,次第深入。這裏重點闡述「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菩薩修行階位,「果」是指佛地的功德差別,這屬于「生解因果」。第叁部分包括第七會中的第叁十六〈普賢行品〉、第叁十七〈如來出現品〉,「因」是普賢菩薩之行願,「果」是如來出現之果德,這屬于「出現因果」即如來出世的因果。第四部分爲第八會,「因」爲「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五位」的修行,「果」是指佛的「八相成道」之果德,這屬于「成行因果」。第五部分是〈入法界品〉,「因」是善財童子的參學曆程,「果」是證入的佛果。這屬于「證入因果」,即修行者可以通過這一路徑證入佛果。

  不管如何劃分《華嚴經》的結構,闡述菩薩修行階位的部分是此經的核心所在,而〈入法界品〉則是菩薩修行階位的實踐典範。而在菩薩修行的階位中,「十地」又是核心之中的核心。更加之,從《華嚴經》的集成過程來看,宣講「十地」的單品經的形成具有無可辯駁的在先性。在一定程度上完全可以說,整部《華嚴經》就是圍繞著〈十地品〉而逐漸凝聚、整合起來的。這也可以從《華嚴經》「七處九會」的說法場所看出來。依照唐譯八十卷《華嚴經》,七處說法場所中,舉行第一會的「菩提場」和舉行第二會、第七會、第八會的「普光法堂」以及舉行第九會的「逝多林園」都在人間,而其他四處說法場所都在天界。關于此問題,印順法師曾經列過一個圖示,頗能說明問題:

  說法處 佛放光處 所說法門

  普光法堂  兩足輪 (十)信

  須彌山頂  兩足指 十住

  夜摩天  兩足上指 十行

  兜率天  兩膝輪 十回向

  他化自在天 眉間 十地

  印順法師說:「說法的地點,一次一次的向上升高。說法以前,佛一定放光,放光的處所,也從足輪而高達眉間。象征法門的由淺而深,是《華嚴》初編者應有的意圖。」[30]另外,八十卷《華嚴經》將〈十地品〉單列爲一會,而將六十卷《華嚴經》隸屬于第六會的其他內容另外列爲一會。這從經文的整體結構上無疑更突出了〈十地品〉的重要性。在大本《華嚴經》的結構中,〈十地品〉的樞紐作用由此亦可見一斑。

  參、〈十地品〉題解、結構

  在本節我們擬就宣說此法之聚會的會名以及〈十地品〉的名稱之涵義以及〈十地品〉的結構、基本內容作一概述。應該指出,此節所述〈十地品〉的基本內容是遵順經文本身的邏輯結構、順序就其內容所作的原原本本的敘述,類似于〈十地品〉的綱要。而下一節則是從佛教信仰、修行的角度出發,以現代的學術方法對〈十地品〉的思想內容以及修行論意義作的分析。二者可以互相補充。

  一、〈十地品〉之會名以及品名的涵義。

  法藏這樣解釋「他化自在天會」以及〈十地品〉名稱的涵義:

  釋名亦二:先釋會名者,「他化天會」約「處」爲名。謂他化作樂,具自得受用,顯非己力,表入地所證真如,非由緣造,故名也。二、品名者,此品名有四種:一、別譯本名《漸備一切智德經》。二、下文名〈集一切智智法門品〉。此二就功能立名,謂十地因行,能集生一切佛智德。然十德漸增,故雲「漸備」。叁、更別譯一本,名《十住經》。四、此中名〈十地〉。此二約「義」帶「數」受稱。謂「十」是一周圓數,「地」是就「義」約「喻」爲名,謂生成佛智住持故也。[31]

  澄觀在法藏解釋的基礎上有所補充:

  會名有叁:一、約「人」名「金剛藏會」。二、約「處」名「他化自在天會」。謂「他化作樂」,具自得受用,表所入地證「如」,無心不礙「後得」而起用故;事、理存泯非即離故;因他受用而有所作,非自事故,自、他相作皆自在故;將證離欲之實際故。「不處化樂」者,表凡、聖隔絕故。叁、約「法」名「十地會」,即同「品名」。所以得此名者,《本業》雲:「地名爲『持』,持百萬阿僧祇功德;亦名『生』,成一切因果,故名爲『地』。」本《論》雲「生成佛智住持故」,即斯義也。《唯識》第九雲「與所修行爲勝依持,令得生故」者,但語其「因」,阙「生果」義。有別行譯本,名《十住經》,「住」是「地」中一義故。《仁王》兼明,雲:「入理般若,名爲『住』;『住』生功德,稱爲『地』。」而下經又名〈集一切智智法門〉,亦兼「因」、「果」。複有別譯,名《漸備一切智德經》,以後後過前前,…

《新譯華嚴經十地品 《華嚴經•十地品》導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