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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華嚴經十地品 《華嚴經•十地品》導讀▪P5

  ..續本文上一頁故名爲「漸備」。「漸備」即是「集」義。若名「十地」,就「義」約「喻」以受其名。若雲「十住」,唯就「法」稱。「十」是一周圓數,十十無盡,皆帶「數」釋。後之二釋,皆是依「主」,一切智智之法門故,漸備一切智之德故。[32]

  與法藏略有差別,澄觀是將「會名」與「品名」合起來解釋的。這是因爲,作爲法藏與澄觀诠釋對象的經文文本的結構是不同的。法藏所诠釋的六十卷《華嚴經》的第六會有十一品,〈十地品〉只是其中的第一品(全經的第二十二品)。而澄觀所诠釋的對像是八十卷《華嚴經》,其第六會僅僅有〈十地品〉一品,即全經的第二十六品。

  將澄觀的解釋與法藏的解釋對照,可以發現,澄觀補充了從「人」即說法之主體角度而言的「金剛藏會」的會名,並且以所說之法——「十地」而命名此會爲「十地會」,最後又順便將〈十地品〉的異名之來由作了解釋。上述法藏、澄觀對于此會之名稱與〈十地品〉之名稱的含義之解釋,大多語句之涵義是明了清晰的。限于篇幅,不准備逐句解釋,僅將其難解且對于理解〈十地品〉之內容特別重要之處作些解釋。

  第二, 關于「金剛藏菩薩」的涵義。世親在《十地經論》卷一中說:「何故名『金剛藏』?『藏』即名『堅』,其猶樹藏。又如懷孕在藏,是故堅如金剛,名『金剛藏』。是諸善根,一切余善根中,其力最上,猶如金剛,亦能生成人、天道行,諸余善根所不能壞,故名『金剛藏』。」[33]也就是說,此會之所以讓金剛藏菩薩宣講十地之法,一是金剛藏菩薩以身所證爲會衆修行的示範,二是此菩薩所具有的堅固如金剛的善根使其證入「十地」的保證。

  第二,關于「他化自在天會」之會名的涵義。「他化自在天」,又譯作「他化樂天」、「他化自轉天」、「化應聲天」,單稱「自在天」、「他化天」、「化他天」,或「第六天」。此「天」不用自己變現樂具,假下天化作,自在遊戲,故名「他化自在」。居欲界人、天之頂,爲欲界之主,與色界摩酰首羅天,同爲防護危害正法者之魔王,即四魔中之「天魔」。後爲佛所化度,成爲佛教的護法神。此「天」有叁事勝于閻浮提,即長壽、端正、多樂。關于在「他化自在天」說「十地」之法的象征意義,澄觀所言有叁層涵義:其一,表征十地之法是證得真如的「自得自在」。其二,所證之境界並非爲自己,而是爲衆生,即「化他自在」。其叁,表征證得此境界的菩薩已經超越了凡夫境。簡要言之,在自在天宮說十地法,恰當地突出了「十地」之法的殊勝之處。

  第叁,關于八十卷《華嚴經》之〈十地品〉的兩種名稱的涵義。通觀法藏、澄觀的解釋,涉及到兩對四方面,即「因」與「果」、「數」與「喻」。關于「地」的涵義,澄觀所引用的「《本業》」是指竺佛念所譯的《菩薩璎珞本業經》,其文字與原文略有出入。竺佛念原文爲:「雲何名『地』?佛子!『地』名『持』,持一切百萬阿僧祇功德。亦名『生』,成一切因果,故名『地』。」[34]「地」取的是大地的能「持」以及能「生」萬物的功能作譬喻,譬喻此法是生「佛」的根基。而「十」這一數字,也具有象征涵義,即「一周圓數,十十無盡」。而「因」即指十地是成就佛果之因,「果」則指十地能夠「生成」佛果。而法藏、澄觀所說的〈十地品〉的另外一個名稱「集一切智智法門品」則直接是就「因」、「果」立名的,「因」爲「十地」之修行,「果」則是佛智(一切智智)。

  第四,關于〈十地品〉的兩種舊譯名的涵義及其與「十地」之名的會通。在晉譯六十卷《華嚴經》譯出之前,〈十地品〉主要的名稱是《十住經》和《漸備一切智德經》。法藏、澄觀解釋說,此二名與〈十地品〉之名是一致的,只是著眼點有些不同而已。不過,澄觀所引用的《仁王般若經》的原文爲:「入理般若名爲『住』,『住』生德行名爲『地』。」[35]即以「十住」稱呼「十地」僅僅著眼于「入理般若」罷了。而「漸備一切智」則有二義:一是指十地之修證是「上地」或稱「後地」勝過「下地」或稱「前地」,證入「上地」是在以「中道」方法超越「下地」的必然結果。二是說,「漸備」即是「聚集」的意思,「十地」是逐漸積累成佛之善根的過程。總體而言,法藏、澄觀認爲,〈十地品〉之名更帶涵蓋性和包容性。

  二、〈十地品〉的結構

  作爲《華嚴經》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都將〈十地品〉判釋入「正宗分」之內。但是,在相當一段時間,〈十地品〉是作爲單獨的經文在印度流傳的,如龍樹在《大智度論》中就曾經稱引《十地經》。因此,〈十地品〉具有相當完整的結構。依照中國佛教對于經典的最流行的「叁分」判釋方法,〈十地品〉是「叁分」俱全的。法藏就六十卷《華嚴經》的〈十地品〉作了如下的判釋:

  或爲叁者,謂「序」、「正」、「流通」。此中所辨,要唯教、證既殊,叁分亦異。就教,叁者:初至「起分」,是其由序,以起發正說故。二、「本分」已去,是其「正宗」。于中雖後有廣,有略,同說地法,判爲「正宗」。叁、「地利益分」下,辨法力感益,判爲「流通」。二、就證,叁者:初一,「序分」判爲由序。二、「叁昧分」是「證」,「正宗」。因入此定,正顯實證故。《地論》雲:「此叁昧是法體也。」叁、「流通」之義,釋有二類:一、以己之德流被「信地」,說爲「流通」。若從此義,「加分」已去,皆是「流通」。以說自所得,令「信」、「行」地菩薩證入地故。二、顯法利益流及末代。若從此義,即「地利益分」方是「流通」。今據前義說也。[36]

  此中,「教」即「教法」,修行方法;「證」即修行所證得的境界。當時,佛在他化自在天宮摩尼寶殿,諸方世界諸大菩薩都前來集會。這時,金剛藏菩薩由于佛的威力,進入大智慧光明叁昧,受到諸佛稱贊並且摩頂。金剛藏菩薩從「定」中起,向會衆宣說「十地」的名稱。這時,解脫月等菩薩請他解說,佛也放出光明給其加以神力,金剛藏菩薩便向會衆演說甚深的十地法門行相。從「所證」的角度言之,金剛藏菩薩所進入的不可思議的「菩薩大智慧光明叁昧」是其核心。因此,法藏和澄觀纔說,以「證」言之,「叁昧分」是〈十地品〉的「正宗分」。此前自然是「序分」。此後的部分是金剛藏在佛的加持之下,將自己所證流被已入「信地」、「十行之地」等境界的菩薩,因此,屬于〈十地品〉的「流通分」。然而,從「教法」的角度言之,其重點應該是「所說之法」。因此,由金剛藏菩薩正式說法直到宣說完畢第十地的內容,屬于「正宗分」。澄觀在《華嚴經疏》卷叁十一,沿襲了法藏所說的「叁分」判釋,語言大同小異。

  當然,除「叁分」判釋法之外,也有人以其他更細致的方法來判釋《華嚴經》。這些在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九、澄觀《華嚴經疏》卷四十一都有介紹。然而,爲了方便今日讀者的閱讀,我們將「叁分法」的判釋與法藏、特別是澄觀介紹的其他判釋法結合起來,將〈十地品〉分爲十九部分。其中,第一「序分」、第二「加分」、第叁「本分」爲法藏、澄觀所說「叁分法」的「序分」。由「本分」一直至第十六「第十地:法雲地」爲「叁分法」的「正宗分」,而其後的第十七「地影像分」、第十八「地利益分」、第十九「重頌分」爲「流通分」。以下就依照這一判釋概括〈十地品〉的基本內容。

  肆、〈十地品〉的佛學思想以及修行論意義

  衆所周知,〈十地品〉無論是在印度佛教發展史上,還是在中國佛教發展史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都産生過非常重要的影響。且不說印度大乘佛教兩大派別的最重要人物龍樹和世親都爲其撰寫過論書,僅僅是由〈十地品〉所提出或者被其充分發揮過的佛學思想及其對于大乘佛教修行方法的實際貢獻,簡直有不勝枚舉之感。本節擬就〈十地品〉影響印度佛教和中國佛教最大最深刻的幾個方面略微作些分析。至于由〈十地品〉所提出,並且被世親《十地經論》所發揮而影響到中國佛教發展方向的若幹思想,留待下文再作分析介紹。

  一、十方成佛與菩薩修行階位

  成佛是佛教的最終目標,學佛、修行的最終目的就是獲得解脫,達到最高的理想境界——成佛。大乘佛教的佛性思想正是著眼于爲衆生成佛提供理論依據,《大涅槃經》宣說一切衆生都有佛性的觀念,《勝鬘經》以「空如來藏」與「不空如來藏」的統一來論定衆生的心性,爲衆生成佛提供了明確的依據。小乘佛教所言,現在世只有釋迦牟尼佛,釋迦牟尼佛出世之前曾經有六佛(即毗婆屍佛、屍棄佛、毗舍浮佛、拘留孫佛、拘那含牟尼佛、迦葉佛),將來有彌勒佛。依照這一說法,佛的出世是有先後次序的,在一個世間不能同時有二佛。這顯然限定了衆生成佛的可能性,不利于佛教的進一步發展與傳播。《華嚴經》之所以不遺余力地塑造出蓮華藏世界海,一個明顯的意圖就在于擴大成佛的時空,使一切衆生都有成佛的希望和可能。不僅如此,《華嚴經》還通過對于菩薩行的宣說,以完整的菩薩修行階位將其具體化。而此經的〈入法界品〉則以善財童子參學的形式向衆生顯示了一條修習菩薩行達至佛之境界的切實途徑。所有這些,對于後來印度佛教以及中國佛教的發展都産生了重大影響。

  《華嚴經》以十方成佛的思想使大乘佛教的成佛理論更加豐富,更加切實。此經認爲在空間上同時有無量無邊的國土分布于十方,即可以有無量無邊的佛,即使大家一起成佛,也安排得下。《華嚴經•如來出現品》說:

  我等十方八十不可說百千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同名諸佛,皆說此法;如我所說,十方世界一切諸佛,亦如是說。佛子!今此會中,十萬佛剎微塵數菩薩摩诃薩,得一切菩薩神通叁昧;我等皆與授記,一生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佛剎微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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