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釋。譬如,世親在《十地經論》中說:
何故定說菩薩十地,對治十種障故。何者十障?一者,凡夫我相障。二者,邪行于衆生身等障。叁者,暗相于聞思修等諸法忘障。四者,解法慢障。五者,身淨我慢障。六者,微煩惱習障。七者,細相習障。八者,于無相有行障。九者,不能善利益衆生障。十者,于諸法中不得自在障。[54]
而澄觀則在其文中明確說:
叁、「列名」中,爲對治「十障」、證「十真如」、成「十勝行」,說于十地及引諸論。——並如下廣釋中辯。[55]
可見,以唯識學的「修行五位」來诠釋《華嚴經》的菩薩階位之說,是印度瑜伽行派以及中土的華嚴經師的一貫做法。
二、〈十地品〉所言十地的修行諸行相
由梵本現存這一事實推斷,〈十地品〉在印度曾經很流行是毫無疑意的。而世親是以唯識學之觀念來诠釋《十地經》的。因此,中土治《華嚴經》者以唯識學之「修行五位」來诠釋十地之修行以及所證成之「相」,也是沒有任何不妥當之處的。本節則依據法藏、澄觀對于〈十地品〉之宗旨的解釋來描述〈十地品〉所言各「地」的修行內容以及所證得的相狀。
〈十地品〉如其品名所指,其宗旨自然是以菩薩十地修行爲核心。對此,法藏、澄觀的解釋大同小異。法藏說:
二、「品宗」者,此品約「總」,正以十地證行爲宗。「別」說有十義:一、約「本」,唯是果海不可說性。二、約「所證」,是離垢真如。叁、約「智」,謂「根本」、「後得」等叁智。四、約「斷」,謂離二障種現。五、約「所修」,初地修「願行」,二地「戒行」,叁「禅行」,四「道品行」,五「谛行」,六「緣生行」,七「菩提分行」,八「淨土行」,九「說法行」,十「受位行」。六、約「修成」,有四行,謂初地「信樂行」,二「戒行」,叁「定行」,四已上總是「慧行」。「慧行」中,四、五、六是「二乘慧」,七地已去是「菩薩慧」。七、約「位」,有二位,謂證位、阿含位,是十地之位故也。八、約「寄乘法」,謂初、二、叁地寄「世間人、天乘」;四、五、六、七地寄「出世間」,是「叁乘」;八地已上,「出出世間」,是「一乘法」;故以諸乘爲此地法也。九、約「寄位之行」,謂于十地成「檀」等「十度行」。十、約「報」,現「十王事相」。[56]
澄觀的解釋與法藏的解釋相比,有兩處重要補充和叁處大的差別。先說兩處補充:
第一,關于從「總體」概括〈十地品〉的宗旨,澄觀補充說:「總有二義:一、以地『智』、『斷』、『證』、『寄位』、『修行』爲宗,以顯『圓融無礙』行相爲趣。二、前二皆『宗』,爲成佛果爲『趣』。」[57]澄觀所言較法藏複雜,但也更明確、具體些。「宗趣」一語簡單解釋就是「宗旨」和「趣向」,然仔細區分,在佛教中,「趣」具有目的、歸趣、方向等涵義,與「宗」有明顯區別。澄觀的這一解釋就是將二者如此區別的。首先從第一層面言之,〈十地品〉包含菩薩在各「地」所具的智慧、所斷除的「有漏種子」、所證得的境界、十地的階位區分以及菩薩在各「地」的修行內容。——這就是「宗」。而從「趣」言之,前述五者是分別而言的,但〈十地品〉的最終目標確實圓融,也就是十地並非「地地」差別,其差別之相也是一種方便說法。因此,從歸趣而言,〈十地品〉是爲了顯現菩薩修行的「圓融無礙行相」。從第二層面言之,「以地『智』、『斷』、『證』、『寄位』、『修行』爲宗,以顯『圓融無礙』行相爲趣」這兩句本身就是「宗」,而成就佛果則爲最終歸趣。
第二,關于「十地」所具的智慧,澄觀補充說:「叁者,約『智』,謂『根本』、『後得』,亦通『方便』。」[58]即菩薩在十地所證得智慧總體上言之,爲「根本智」、「後得智」和「方便智」。
關于不同的叁處:
第一,澄觀沒有列入法藏所說的第十「約『報』」。
第二,法藏的第七「約『位』」澄觀改爲:「八者,約『法』,有叁德,謂『證德』、『阿含德』及『不住道』,是十地之德故。」[59]所謂「阿含德」即「無比之德」,而「不住道」則是不住世間也「不住涅槃,同時相導,名『不住道』。」[60]
第叁,澄觀列入了「撮要」,其文曰:「十者,撮要,謂『六決定』。」[61]此處的「六決定」是指完全明了和知曉六種確定不移的事理的智慧。
我們可以將法藏、澄觀的解釋綜合起來分析〈十地品〉所言諸「地」的「行」、「相」。首先,由于法藏所言的:「約『位』,有二位,謂『證位』、『阿含位』,是十地之位故也」,已經被澄觀所修正,所以,此條可以暫時取消、忽略。其次,將澄觀修改的「約『法』」列入以代替法藏的「約位」。第叁,世親《十地經論》、法藏《華嚴經探玄記》、澄觀《華嚴經疏》等在每一地開始之初,都有「來意」來綜合說明每一地修證的相關內容。第四,在〈十地品〉中都有專門的經文敘述各「地」修行所得之果,而法藏所說「約『報』,現『十王事相』」僅僅是果報的內容之一,不能完全反映經文的實際,因此,應該將其改爲「約『果』」,並且將「報」相列入其中。
這樣一來,便可以得到十地如下的十二種「別相」:
一、約「本」。
二、約「來意」。
叁、約「所證」。
四、約「智」。
五、約「斷」。
六、約「所修」。
七、約「修成」。
八、約「寄乘法」。
九、約「法」。
十、約「寄位之行」。
十一、約「果」。
十二,約「撮要」。
如果將這十二種角度再行歸納時,我們還會發現其中也有一些特征是可以涵蓋整個十地的,而另外一些特征則是各「地」各有分工。屬于前者的是:一、約「本」。叁、約「智」。八、約「法」。十一,約「撮要」。其余諸種便屬于後者。在此,我們可以先將前者作爲十地的共同特征給予說明,然後則分別條列後者。
一、約「本」。法藏與澄觀所說大致相同。澄觀說:「一、約『本』,唯是果海不可說性,以離能、所證故,雖通一部,此品正明。」[62]「本」即「根本」。澄觀說,整部《華嚴經》都是來源于如來不可說的「果海」,因爲這一「果海」遠離「能」與「所」(即大致等于「主體」與「客體」的區分),因此,是不可言說的。
叁、約「智」,謂即澄觀所說的「根本智」、「後得智」和「方便智」等「叁智」。「根本智」又名「如理智」、「無分別智」、「正智」、「真智」等,即符合真理無分別之真智,因爲它是産生一切法樂,出生一切功德大悲之根本,所以,也叫做「根本智」。「根本智」是直證「二空」所顯現的真如之理,爲斷惑障之智,也就是「照了無差別之智」。「後得智」,又稱「後得差別智」,是轉有爲之事境,了知「依他起性」之如幻,而不生我法之迷惑,也就是「照了差別之智」。而「方便智」又作「權智」,爲「實智」即「真實智」的對稱,合稱「二智」。「方便智」爲熟達方便法之智,也就是行善巧方便之智。在世親《十地經論》、法藏《華嚴經探玄記》、澄觀的《華嚴經疏》中,又將「方便智」稱之爲「加行智」。在此,應該特別指出叁點:其一,澄觀明確說過:「此即十地之中,『加行』、『根本』、『後得』叁智,爲地地中初、中、後相也。」[63]「加行智」即「方便智」。「加行智」爲進入每地之核心的智慧,而「根本智」則是每地的核心所在。通過「入」、「住」、「展轉」方纔能夠證得「後得智」,「後得智」爲每一地的「後相」。「後得智」爲在「根本智」之後的所得的化度衆生之智,所以需有「了俗」的一面。其二,在十地的每一地,這叁智的具體內容會有所不同,但其旨歸都是一樣的。這就是佛教修行中「漸進」方法的特色所在。尤其重要的是,其叁,在〈十地品〉講到第叁地時,有如下經文:
欲度衆生令住涅槃,不離無障礙解脫智;無障礙解脫智,不離一切法如實覺;一切法如實覺,不離無行無生行慧光;無行無生行慧光,不離禅善巧決定觀察智;禅善巧決定觀察智,不離善巧多聞。
關于這五種智慧,澄觀解釋說:
第叁,「思得攝生方便」中,「方便」有五。言有五者:一、佛無礙智。二、八地如實覺。叁、四地無行慧。四、叁地禅定。五、亦叁地多聞。然此五中,從微至著,則後後起于前前。[64]
這是說,五種方便智分別在佛地、第八地、第四地和第叁地證得。「無障礙解脫智」是指「佛智」,而之所以名之爲「無障礙解脫」,是因爲其「無二障故,是離障解脫;具十智力,權、實無礙故,是作用解脫。」[65]「二障」即「煩惱障」和「所知障」。「實智」是真性之中的真實智慧;「權智」,又名「方便智」,即相機說法的方便智慧。修至佛地,「真實智」與「方便智」已經圓融無礙。關于「一切法如實覺」,澄觀解釋說:「八地得無生忍,覺一切法如實性故。若覺實性,方能盡惑,于事、理無礙故,佛智由起。」[66]「無生忍」的意思是把心安住于不生不滅的道理上,「忍」是心安住而不再動搖的意思。澄觀說,修行至第八地所證得這一智慧是獲得佛智的由起。「無行無生行慧光」是指修行至第四地的菩薩證得了「無行」、「無生」,因爲他們已經了悟了一切法的「自相」與「同相」。菩薩在此地所證得的智慧之相則是以「無行」與「無生」爲體的,因此,總稱爲「無行無生行慧」之光。「禅善巧決定觀察智」,「善巧」、「決定」、「觀察」則是對此叁地之禅定的若幹說明。澄觀解釋說:「言『禅善巧』者,得叁地滿勝進分禅故,出入自在亦不染禅,故名『善巧』。『決定』者,于他四地決能發也。『觀察智』者,《論》雲『自智慧觀故』,謂即叁地禅中之智,非前所發四地無生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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