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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明自悟唯識種子頌(陳國钊)

  淺明自悟唯識種子頌

  陳國钊

  稽首禮佛尊,敬禮諸菩薩

  開顯唯識義,利樂諸衆生

  此宗義甚廣,釋要業流轉

  五位與百法,心王與心所

  五蘊與四大,有情器世間

  前六與末那,賴耶與種子

  現比非叁量,依止聖言量

  相見二分說,能緣與所緣

  自證證四分,能所量量果

  性獨帶叁境,四緣諸法生

  叁能變識現,唯識無外境

  叁性叁無性,示現中道義

  菩薩五位行,修行十地因

  轉識成正智,究竟佛位成

  今略說種子,叁世業流轉

  有無二漏種,色心法爲二

  種子爲功能,非色亦非心

  力用偏法界,現行相見分

  有漏種六義,缺一種不成

  能所熏各四,新種藏于識

  種來本新說,俱說爲圓滿

  八地煩惱除,有漏不現行

  十地斷二障,轉依佛位成

  希求殊勝法,爲明唯識義

  學人作此頌,作爲增上因

  生生勤修學,世世菩薩行

  修學之所得,回向覺菩提

  稽首禮佛尊,敬禮諸菩薩

  我今以頭頂禮拜本師釋迦牟尼佛以感謝世尊往昔住世所說的一切法。

  又以無限恭敬心敬禮諸天大菩薩、文殊菩薩、觀音菩薩、彌勒菩薩、無著菩薩、世親菩薩等等大菩薩。

  開顯唯識義。利樂諸衆生。

  由世尊所說“解深密經”,“華嚴經”等,又由慈氏菩薩所說五部經論,“瑜伽師地論”“辨中邊論”等文,無著菩薩造“攝大乘論”及世親菩薩所造的“唯識叁十頌”等經論,都能令衆生明唯識義理得益而離苦得樂。

  此宗義甚廣,釋要業流轉

  唯識宗所講義理非常深奧及廣泛,包括宇宙萬法、法相,及我人的心意識等。而最重要講出佛家所說的業、叁世輪回流轉的所依,這就是講過往世所造業怎樣帶到今世,而今世所作諸業又如何留存到下一世。就是唯識學主要所講的賴耶緣起及種子義理。

  五位與百法,心王與心所。

  宇宙萬法無數無量,不可能一一說明,所以不得不加以整理歸納。在彌勒菩薩所造的“瑜伽師地論”中把萬法歸納爲六百六十法,世親菩薩造“俱舍論”歸納爲七十五法。而唯識宗簡之爲“百法明門”,即是五位百法。所謂百法就是一百名相,即名詞,作一一解釋,再將百法歸納爲五類:“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應法”“無爲法”。

  (一)“心法”是人的精神主體,共百有八種,叫做“八識”,也叫做“八識心王”,即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及阿賴耶識。“前五識”就是生理學上的感覺器官之功能,“意識”爲我人心理活動,前五識中任何一識發生作用,“意識”跟而起之,所以爲“同時俱起”,以起了解分別作用,這叫做“五俱意識”。“末那識”爲思量之義,它是恒審思量,執著自我。“阿賴耶識”又叫“藏識”,它藏有宇宙萬法的種子,宇宙萬法的本源。

  (二)“心所有法”的意思是“心王所有之法”,它附屬于心王,與之相應生起。此法有六類、五十一種。“第一,五偏行心所”1.作意2.觸、3.受、4.想、5.思量;“第二,五別境心所”1.欲、2.勝解、3.念、4.定、5.慧;“第叁、十一善心所”1.信、2.精進、3.慚、4.愧、5.無貪、6.無嗔、7.無癡、8.輕安、9.不放逸、10.行舍、11.不害;“第四,六煩惱心所”1.貪、2.嗔、3.癡、4.慢、5.疑、6.不正見;“第五,二十隨煩惱心所”前十種爲“小隨煩惱”次八爲“中隨煩惱”末二種爲“大隨煩惱”1.忿、2.恨、3.覆、4.惱、5.诳、6.谄、7.憍、8.害、9.嫉、10.悭、11.無慚、12.無愧、13.不信、14.懈怠、15.放逸、16.惛沈、17.掉舉、18.失念、19.不正知、20.散亂;“第六,四不定心所”1.悔、2.眠、3.尋、4.伺。

  (叁)“色法”是指物質而言,也就是有質礙,會變壞的一切物質現象。色法有十一種,就是“五根”“五境”和“法處所攝色”。“五根”者爲1“眼根”爲眼識所依之根,能發眼識了別色境。2“.耳根”爲耳識所依之根,能發耳識,了別聲境。3.“鼻根”爲鼻識所依之根,能發鼻識,了別香境。4.“舌根”爲舌識所依之根,能發舌識了別味境。5.“身根”爲身識所依之根,能發身識,了別觸境。“五境”1.“色境”爲眼識所緣之境,此境有叁類(一)顔色(二)形色(叁)無表色。2.“聲境”爲耳識所緣之境,此境有叁類(一)內聲(二)外聲(叁)內外聲。3.“香境”爲鼻識所緣之境。此境有六種,叁實叁假。叁實爲好香,惡香,平等香。叁假爲俱生香,和合香,變異香。4.“味境”是舌識所緣之境,有六種:甘、酸、鹹、辛、苦、淡。5.“觸境”是身識所緣之境,有堅、濕、暖、動四種,又有輕、重、滑、澀等二十余種。最後爲“法處所攝色”爲第六意識所緣的境界,也就是“法處”所攝的色法。這一類色法是無質之色,爲意識所緣的對象,爲五根不能領納,計有五種。

  (四)“心不相應行法”是依心、心所、色法叁位差別假立之法,離開了色、心、心所,此假法就失去了作用。共有二十四種法。1.得、2.命根、3.衆同分、4.異生性、5.無想定、6.滅盡定、7.無想報、8.名身、9.句身、10.文身、11.生、12.住、13.老、14.無常、15.流轉、16.定異、17.相應、18.勢速、19.次第、20.時、21.方、22.數、23.和合、24.不和合。

  (五)“無爲法”是與有爲法相對而言。有爲法是因緣和合造作之法,是有生滅變異之法。無爲法是一切現象的本體,是宇宙的實體。實體不待因緣造作而有,也就是真如。真如者,真者真實,如者如常,實相有真實如常之相。真如不生不滅、不一不異、“法性”,無爲法有六種,1.虛空無爲、2.擇滅無爲、3.非擇滅無爲、4.想受滅無爲、5.不動滅無爲、6.真如無爲。

  五法中前四種法全是“有爲法”,第五法爲“無爲法”。

  五蘊與四大,有情器世間

  我人平常講的宇宙,在佛經上稱爲世界,也叫世間,世是遷流義,過去、現在、末來遷流不息,各世,指示時間。界是方位義,東南西北,上下四維十方,各界,指的是空間,間是間隔,與界同義。在佛經上說世間有兩種。1.“有情世間”、2.“器世間”。有情是指有情識,有情見的衆生,以人爲代表,合胎、卵、濕、化生各種有情,各爲“有情世間”。“器世間”是有情所依托的山河大地、房屋器物的物質世界。這兩種世間全是由“五蘊”、“四大”所構成。所謂“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各自爲蘊。“色蘊”者爲指物質現象,包括地、水、火、風,構成物質,現象界四種基本原素。爲“百法”中十一種色法,即眼、耳、鼻、舌、身五根,色、聲、香、味、觸五塵,和無表色。“受蘊”就是心識的一種作用,就是百法中的“受心所”,受是我人身心對外境的感受。這種感受有叁受1.“苦受”2.“樂受”2.“舍受”即不苦不樂受。“想蘊”爲五位百法之心所有法中的“想心所”,是內六根對外六境相對而生起取象,對所緣的境,重新加以分別想象構成概念。所以經論講“于境取象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行蘊”爲五位百法中,心所有法中偏行位“思心所”的作用,有五十一個心所,除受、想心所外其余四十九個心所及二十四個“心不相應行”心所也在其中。它是有一種意志作用,使心識有種種活動,在種種或善或惡的境上驅使心識造出種種善惡之業。是有行動及意志的意義。“識蘊”識以了別爲義,即判斷與分別,它對于所緣的境,有了解分別的作用,也就是五位百法中的心王法,爲“八識心王”。在五蘊中可分爲兩類,一類爲物質的組合,即“色蘊”也就是“色法”。另一類爲精神的組合即“受、想、行、識”四蘊,也就是“心法”。“四大”爲色法的四種基本原素“地、水、火、風”。“地”大者性堅,能支持萬物。“水”大者性濕,能收攝萬物,“火”大者性暖,能調熟萬物。“風”大者性動,能生長萬物,這四大以其能造作一切色法,萬物由四大造,我人都是由四大和合而成。

  前六與末那,賴耶與種子

  小乘佛教講識只講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識,修行到灰身滅智,斷叁界煩惱六識不起,只能不起我執,不能斷除法執,就是涅槃。大乘佛教建立第七第八識成爲八識理論,前五識所依根爲前五根,第六識意識所依根爲在何處,原來意識所依根爲第七識末那識,第七末那識潛藏于意識之後,所以有潛意識之義,末那識的作用是“恒,審,思,量”恒常的審察,思慮度量執持第八識“阿賴耶識”,慢,我愛,與它相應,蓋覆它,使它成爲一個汙染識,以自我爲中心,産生自私自利,由于末那識是染汙識,所以影響到前六識都是受到染汙。第六意識所依于第七末那識,而末那識所依何處,原來末那識是依于第八識“阿賴那識”。所以阿賴耶識爲前七識之根本,它是一切業力寄托的所在,也是六道輪回的主體,有情我人的根身,器世間都是由阿賴耶識變現而有的,阿賴耶是梵名,漢譯爲藏,故稱“藏識”,藏有叁種意義:“能藏”“所藏”“執藏”。“能藏”者爲能藏一切法種子,令諸法種子不失沒,能藏爲阿賴耶識,所藏是種子,“所藏”爲前七識所熏的種子,藏在阿賴耶識中,則受熏的種子是“所藏”,阿賴耶識是能藏。“執藏”執爲有執持義。爲第七末那識所執持阿賴耶識,自無始來恒常相續沒有間斷,被第七識末那誤執是常,是有一實主宰“實我”,好比庫藏的守護者執持庫藏。所以能執是第七識末那識,而第八阿賴耶識爲“所執”,所以阿賴耶是“無覆無記”,末那識是“有覆無記”。

  現、比、非叁量,依止聖言量

  現有叁種意義(一)現在(二)現有(叁)現顯。“現量”者爲以上叁種還要有“現前直覺”猶如明鏡,一照便現,絲毫都沒有“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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