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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性《究竟一乘寶性論》十講·佛性

  佛 性

  

  身爲岡波巴(Gampopa)——達波仁波切(Dakpo Rinpoche)——的追隨者,我們應該遵循他的教誨,他說,修持者應同時致力于聞(聽聞、研學)、思(思維)、修(禅修):換言之,在研學法教的同時,也應該修持禅定。這和我們的現況有何關聯?我們應該把這個法教當作如何實修的指導。

  四不可思議金剛論題

  ·佛性

  ·證悟

  ·證悟功德

  ·佛行事業

  我們已經依據《寶性論》解釋前叁項金剛論題——佛、法、僧叁寶的功德,其意義相當容易了解。現在,要繼續討論第四項金剛論題:證悟的本質或成佛的潛能。

  爲什麼所有的衆生都具有證悟本質?《寶性論》中的四句偈文列舉叁項理由,說明什麼衆生從未與佛性分離:

  因全然證悟之身無處不在,

  因如如本性圓融不可分離,

  因原本即具此潛能之緣故,

  一切衆生皆恒常具佛本質。

  其他宗教及信仰系統認爲:修行的最終成果是得到某種源于自身之外的成就。佛教的觀點則非如此。由于此身是遍在的,全然證悟的最終成果已經存于自身之內;全然證悟的叁身——法身、報身及化身——源自于我們自身,而不是自身之外的任何地方。達到證悟時,報身及化身將由法身化現。

  現在,我們也許會懷疑自己總有一天也會和釋迦牟尼佛一樣,具有廣大無邊的證悟力量及深不可測的功德,這似乎不太可能。然而,由于我們確實擁有同樣的證悟本質,當全然證悟之身展現時,這些善妙的功德特質全部都會自動彰顯出來。

  其次是“如如本性不可分”。如如本性即法界的本性。全然證悟時彰顯的如如本性,和我們現在擁有的如如本性,並沒有任何差別;在本質上,它們完全一樣——全然證悟的佛所具有的如如本性,和我們這些平凡衆生所具有的如如本性,完全沒有絲毫的差異。如果全然證悟的如如本性非常高超,而衆生的如如本性非常低劣,那麼,這仿佛是我們缺乏佛性;但是,事實並非如此,這兩者沒有絲毫的差異。因此,達到全然證悟時所顯現的功德,此時此刻就自然地存在于我們自身之內。

  最後,一切衆生都自然具有證悟的潛能。在任何一百位衆生當中,一百位全部都具有證悟的潛能;我們不能說只有其中的九十五位會達到證悟,其余的五位不論多麼努力精進都沒有機會成佛——每一位、任何一位衆生都具有此證悟成佛的潛能。

  這叁種理由說明爲什麼一切衆生都永不離佛性。

  認定我們與生所具的潛能至爲重要。爲什麼?就佛法而言,修持及成就的最大障礙是怠惰及喪志。“喪志”包括貶低自己,心想:“我沒有修行的能力。像密勒日巴那樣的偉大人才能達到證悟,像我這樣的人沒有這麼好的根器,我永遠也無法開悟。”與其貶低自己,我們應該謹記在心;釋迦牟尼佛達到證悟的原因是他具有佛性;密勒日巴之所以得到完全解脫,也是因爲他具有佛性——因爲我們具有同樣的佛性,達到證悟的能力也和他們完全一樣,不論貧富、男女、教育程度的高低,都能修持佛法並達到解脫;就此而言,我們都是一樣的。

  就世俗的觀點而言,人們在遇到困難時可能會想:“我找不到工作,我該怎麼辦?我不想活了!”並萌生自殺的念頭,或許有人真的就這麼做了。如果人們認清自己有累積功德而證悟的潛能,他們必定可以利用此無可限量的能力,找到其他謀生方法。因此,了解我們與生俱有的證悟本質,對此生及來世、對達到究竟成果——完全的解脫及圓滿的佛身——都至爲重要及有利。

  佛陀爲衆生開示佛性,並非僅是爲了鼓勵他們修行,而是在闡明真相;了解真相之後,我們就能開展必要的精進力,圓滿修行道。

  佛性

  佛性可以十種方法描述(如來藏十義):

  ·本性(其性)

  ·因(其因)

  ·果(其果)

  ·作用(其用)

  ·功德(其相應)

  ·漸及(其行相)

  ·階段(差別)

  ·遍在(遍一切處性)

  ·不變(不變性)

  ·不可分(無二)

  本性

  第一項是原理。彌勒尊者利用叁種隱喻——寶石、虛空及水,幫助我們了解清淨無染之佛性的原理。他解釋:雖然寶石、天空及水可能暫時被染汙,但原有的本性卻永遠都是清淨的,沒有任何瑕疵。

  通常寶石深埋在地裏,被挖掘出土時,往往仍然覆蓋著泥土;然而,寶石本身仍是清淨的,不爲暫存的泥土所汙染。

  有時天空蒙上雲朵、霧氣或廢氣,對地上的人來說,天空被遮蔽了;但是,天空的本質仍然是清淨的、無染的。同理,雖然我們的證悟本質目前被煩惱遮蔽了,但它仍是清淨的、圓滿的。

  當水與泥土混在一起時,它變得渾濁不清,但是,這並非不可回複的狀況;水和泥土並未成爲不可分離的混合體,水中的泥土可以被淨除,水可以再度恢複原有的清淨,因爲水的本質一直都是清淨的。同樣的,雖然佛性現在被各種明顯及微細的煩惱染汙所遮蔽,但這些染汙可被淨除,佛性本然的清淨將可展現。

  乍聞之下,叁種比喻似乎極爲類似;但是,此論注是證量極高的彌勒尊者的開示,故此,這叁種比喻實際上有稍爲不同的涵義。

  寶石的比喻表示;雖然目前爲泥土所覆蓋,一旦被洗淨之後,寶石原有的特殊性質將立即顯露出來。

  爲什麼以虛空爲例呢?一方面,虛空不爲雲朵染汙的比喻,及寶石不爲泥土染汙的比喻,兩者的意義類似。但是,另一方面,虛空代表不變,從世界開始存在以來一直到現在,虛空永遠都保持不變;同樣的,佛性也是永遠不變的。

  爲什麼以水爲例呢?水是濕潤的,使生物發育及成長,它滋養花、草、農作物……,同樣的,證悟本質充滿自利及利他的慈悲,證悟本質具有如水滋潤生命一般有利益的俱生功德。

  因此,就其存在的原理而言,證悟本質是:

  ·原本清淨、不爲暫存的煩惱所染汙

  ·充滿功德及能力

  ·不變的

  ·充滿慈悲

  因

  四種因可淨除遮障證悟本質的染汙:

  ·虔信佛法

  ·智慧

  ·禅定

  ·慈悲

  使我們的證悟本質無法彰顯的原因有四種,所以,我們須要具足這四種原因以使其彰顯。我們爲什麼無法了知證悟本質的第一種理由是:我們對佛法不感興趣或有敵意,因而無意實修佛法。如果對佛法産生興趣或虔信心,我們的猶豫或敵意自然消逝,同時我們將能訴諸實修而了悟真相。

  雖然我們對佛法産生興趣及虔信,但若不離棄“我執”,仍然無法了知證悟本質。我執是相信“有我”或“自我”,並對這個“我”産生執著。我執是一切煩惱的根本,只要它繼續存在,各種煩惱就會不斷地困擾我們;若不斷除我執,我們將永遠無法解脫輪回。斷除我執的方法是開展辯識真相的智慧或“般若”;一旦智慧開展之後,我們自然會放下對自我的執著,斷離輪回的因,並了悟本具的佛性。  

  有時我執的升起是由于我們對身體的態度,我們認爲:“這個身體是我。”有時則是基于我們對心的態度,或“這個心是我”的信念,我們認爲我們所擁有的物品、衣服及住宅是“我的”。然而,自我的信念起自最初的錯誤及繼之而生的幻惑。例如,看到朋友擁有一支很好的手表時,我們不會想說:“這是我的手表。”因爲我們知道這是屬于別人的東西。看到這只表掉在地上而摔壞時,我們會想:“他的表摔壞了。”但並不會感到特別難過。如果這位朋友把表送給我們,我們會想:“這只表是我的。”如果它壞掉了,我們就會想:“唉喲!我的表壞了!”而會感到相當難過。這種難過是由我執造成的,手表本身並不在意誰擁有它——表只是表;當我執被離棄時,痛苦將會自動消逝,手表也將如實地了解爲一只手表。

  此外,雖然我們畏懼輪回的痛苦並希望自其中解脫,但是,證悟的因尚未具足,因此,我們須要具有另外一項因素;殊勝的禅定或“叁或地”(梵文samadhi)。由于叁摩地的妙樂及其他功德,我們對輪回痛苦的恐懼將消散無遺。

  具有前叁項證悟的因之後,如果我們不關懷、怙念其他衆生,反而心想:“自己能開悟就足夠了,我不在乎其他人會怎樣。”那麼,達到完全證悟的因緣條件仍然尚未真正圓熟。

  慈悲心是不可或缺的因,由于慈悲之故,我們將生起“爲利衆願成佛”的大願心(菩提心);地殊勝心的升起,將使達到證悟的因緣完全具足。

  果

  第叁點是果或成果,具有四種無上的功德特質:

  ·無上清淨(勝義淨)

  ·無上自在(勝義我)

  ·無上妙樂(勝義樂)

  ·無上恒常(勝義常)

  這四種無上的功德——清淨、體性、妙樂及恒常——描述佛性彰顯時所展現的特質。

  無上清淨,指證悟本質本有的清淨。當然悟本質彰顯爲法身時,清淨的特質自然地展現,因爲二障及使二障沿襲不斷的習性皆已完全淨除。

  由于衆生執迷有我,因此佛陀給予無我的法教。但既然“我”從未具有真正的存在性,所謂的“無我”又如何可能具有真正的存在性呢?

  第二種功德特質——無上自在的體性——不僅指心所造作的“我”已完全平息,也指“無我”之思惟概念——“人無我”及“法無我”(兩種無我)——的完全平息。這種全然的平息使真正的全性——自在——顯露出來。證悟本質或證悟時所顯現的法身,都不具有“我”及“無我”的心識概念,因此,當“我”及“無我”的概念作用完全平息時,真正的體性——自在——就自然顯露出來了。

  通常,有情衆生因爲對情感的執著而陷于無盡的輪回,雖然這些情感只不過是叁種痛苦的組合,衆生卻誤以爲它們是快樂。因此,佛陀開示輪回的痛苦本質(苦谛)及其原因(集谛):五蘊(色、受、想、行、識蘊)、煩惱及惡行。由于五蘊的真正本性是痛苦的,因此,只要仍然具有五蘊,我們就沒有達到圓滿、恒常之樂的機會。

  由于知道痛苦是苦,小乘行者——聲聞及緣覺——因而産生厭棄及解脫輪回的強烈意願(出離心)。當證悟本質或超越痛苦及快樂的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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