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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戒
五常
五行
五方
五髒
五官
不殺生
仁
木
東方
肝
眼
不偷盜
義
金
西方
肺
鼻
不邪淫
禮
水
北方
腎
耳
不妄語
信
土
中央
脾
身
不飲酒
智
火
南方
心
舌
《金光明經文句》的說法與《止觀輔行傳弘決》相同:
提謂經雲:五戒者,天地之大忌,上對五星,下配五嶽,中成五髒,犯之者,違天觸地、自伐其身也。又對五常:不殺對仁,不盜對義,不淫對禮,不飲酒對智,不妄語對信。又對五經:不殺對《尚書》,不盜對《春秋》,不淫對《禮》,不妄語對《詩》,不飲酒對《易》。又對十善:殺盜淫是身叁,妄語攝口四,飲酒攝意叁。[46]
《金光明經文句》不僅將五戒與五常配對,而且與五經、十善配對。
另外,吉藏《仁王般若經疏》所引《提謂經》的佚文則與智顗的《仁王護國般若經疏》完全一樣。[47]法琳《辯正論》所引佚文五戒與五常的配對與智顗《仁王經疏》相同,但是說法又有所不同:
提謂經雲:不殺曰仁,仁主肝,木之位;春陽之時,萬物盡生,正月、二月,少陽用事;養育群品,好生惡殺,殺者無仁。不邪曰義,義主肺,金之位;七月八月,少陰用事;外防嫉妒危身之害,內存性命竭精之患,禁私不淫,淫者無義。不飲酒曰禮,禮主心,火之位;四月、五月,太陽用事;天下太熱,萬物發狂,飲酒致醉,心亦發狂。口爲妄語,亂道之本,身致危亡,不盡天命,故禁以酒,酒者無禮。不盜曰智,智主腎,水之位;十月、十一月,太陰用事;萬物收藏,盜者不順天,以得物藏之,故禁以盜,盜者無智。不妄曰信,信主脾,土之位;叁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央用事;製禦四域,惡口傷人,禍在口中,言出則殃至,氣發則形傷,危身速命,故禁以舌,舌者無信。[48]
「仁」因爲好生惡殺,相當于「不殺」;「義」因爲防害不淫,相當于「不邪淫」;「酒」因爲亂辭無禮,常不飲酒即是「禮」;盜是因爲無智而不順天;「智」相當于「不盜」;「信」相當于「不妄語」。《辯正論》除了五戒與五常相配對以外,還結合了四季、十二個月等思想形成了獨特的體系。
綜合以上的考察,我們可以看出後來佛教界在吸收《提謂經》時是各取所需,由于立足點的不同,各自形成自己的體系。這樣,總共形成了叁種體系:第一,是吉藏、智顗《仁王經疏》;第二,《金光明經文句》及《止觀輔行傳弘決》;第叁,《辯正論》。第一種體系是從五戒方面來調和五常,所以順序爲「仁、智、義、信、禮」;第二種是以五常爲立足點反過來調和五戒,順序爲「仁、義、禮、智、信」;第叁種,《辯正論》是在第二種基礎上變五戒而配五常。不管配對的順序如何,五戒與五常已經有一種內在的聯系了,所以《提謂經》把違犯五戒視爲「不忠不孝」而加以譴責。如P.3732
佛言:人不持五戒者爲無五行。煞[49]者爲無仁,飲酒爲無禮,淫者爲無義,盜者爲無知[50],兩舌者爲無信,罪屬叁千。先能行忠孝,乃能持五戒;不能行忠孝者,終不能持五戒。不忠、不義、不孝、不至[51],非佛弟子。
由于忠、孝等倫理道德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基本道德,所以《提謂經》不僅將五戒與五常相配對,而且將忠、孝等攝入五戒中作爲五戒的初門,這樣便解決了二者在倫理上的沖突。同時,將忠、孝這些倫理道德與佛教的因果報應理論聯系起來加強了說服力。如P.3732:「不孝父母,爲臣不忠,爲父不仁,爲母不慈,爲君不平,爲臣不順,爲弟不恭,爲兄不敬,爲婦不禮,爲夫不賢,奴婢不良,死入地獄。」S.2051中說,犯五戒者死後「入太山地獄中」。
《提謂經》雖然被後來的經錄家認定爲疑經,但是它表現了中國人對佛教的理解及其佛教自身對中國思想的適應,所以仍然被後來的佛教著述者經常引用,而五戒與五常的配對則成了中國佛教的顯著特征。
四 五戒與五常的配對在中國佛教的流行情況
對于五戒與五常配對,自從經過《提謂經》的創造以後,對中國佛教影響極大。除了我們以上所引著作以外,提倡者代不乏人。
南齊沈約[52]在與道士陶弘景論爭時著《均聖論》,指出佛教的五戒也是儒家典籍所禁止,說佛教不殺生戒的精神早在中國傳統思想中即已具足,但是佛教爲了實踐慈悲,特別重視不殺生戒至爲明顯。周公與孔子說仁義,相對地,佛教則說不殺生的慈悲。佛教的慈悲與周孔之教是不矛盾的。[53]但是,很明顯,沈約並沒有看到《提謂經》,只…
《論佛道儒叁教倫理的交涉——以五戒與五常爲中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