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于其中,或有刪除觀慧等文,等等。所以,重新再製,並“盡取觀慧諸文安于事後”,以便禮忏時運念觀想。
在遵式所製的忏法中,一部分是對天臺忏法的完善與整理,如《補助儀》、《請觀音忏儀》;同時,是爲了滿足信仰需求,適應時代潮流,如《大淨土忏》、《小淨土忏》、《熾盛光忏儀》,這與北宋時代淨土信仰的流行、密宗經典大量翻譯有關。最後,一種是爲了現實需要而製的忏法,如《智者大師齋忌禮贊文》。遵式通過對忏法儀軌的嚴格規範,使得次第清晰,層次分明,爲忏法精神的彰顯、忏法的效用提供了保證。
2、忏法的修行與弘揚
遵式不僅整理、校訂忏法文獻,製作、增補新忏法,而且還對忏法的修行與弘揚不遺余力。他在雍熙元年(984),至四明寶雲寺,就義通學天臺教。智者諱日,燃頂終朝,誓力行叁昧;端拱元年(988),于天臺國清寺大慈佛室,行“請觀音忏法”;鹹平叁年(1000),四明大旱,師同法智、異聞,率衆行“請觀音叁昧”;鹹平五年(1002),歸東掖,于其西隅建精舍,造無量壽佛與衆共修念佛叁昧;大中祥符四年(1011),東山結忏會;乾興元年(1022),于山中爲國行忏。
遵式對忏法的修行,不惜生命,《佛祖統紀》說:
常行叁昧,以九十日爲期,于行道四隅置[金+敖]熾炭,遇困倦則漬手于[金+敖],十指唯存其叁。其建光明忏殿,每架一椽甃一甓,辄誦大悲咒七遍以示聖法加被,不可沮壞之意。[37]
這是指遵式在行般舟叁昧時,以九十日爲一期,在壇場內四角放置熱炭,如果身體困倦,便將手放入熱炭中,以消除疲倦,以至于十指只剩下叁指。他在建光明忏殿時,對于房屋的一椽、一壁,都誦《大悲咒》七遍,以表示聖法加被。可見,他對忏法修持的精進與虔誠。正因爲其熏修精進,章懿太後才會令他爲國行忏。
他不但率領僧衆行忏,更結忏會,使得忏法流行民間,從《熾盛光忏儀》最後“勸誡檀信”可知。同時,隨著忏法的普及和民間化,忏法在實踐的過程中逐漸出現混亂狀態,成爲一種商業行爲,這必然會損害忏法的宗教神聖性。他說:
近見檀越之家,深有信向,請僧歸舍,設食讀經,望其福慧。勢力損財,無善儀則。敬慢不分,是非甯別。或倚恃豪富,或放縱矜高。反言衣食庇蔭門僧,請喚道場便言恩幸,趨瞻失節朗責明诃。鋪設法筵,穩便驅使。門僧無識,恐失依棲,苦事先爲,免勞施主,縱有法則,豈敢辄言。檀越不詢,門僧不說,訛謬之迹,自此滋彰。不掃廳堂,便張法席;未斷葷穢,辄請聖賢;至于迎像延尊,殊不避座,旋踵致敬。[38]
北宋時期,禮忏法會已經在檀越家中實行,才會出現遵式所說的現象。一些富豪貴族,倚仗錢財,對僧人不但不生恭敬之心,而且以爲請僧人舉行法會,是對僧人的恩惠;而部分僧人無識,惟恐失去衣食庇蔭,無視施主輕慢放縱之陋習,故仍遷就放任。這種法會不僅未具忏法的理觀精神,即使在形式上也是草率、混亂。
遵式希望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呼籲,規範忏法製度,清淨忏悔道場,虔誠恭敬行事,他製定了五種規定,作爲行持的標准:
第一、欲陳法會,家中長幼,盡須同心,去其酒肉五辛等物,施主每日隨僧禮佛,陳吐忏悔。第二、當齋僧次,躬須給侍,不得坐于僧上,稱是主人,放縱談笑。第叁、佛前供養,須倍于僧,凡聖等心,事事精細。第四、盡其所惜,施佛及僧,勿得隱細用粗,世世招失意果報。第五、道場緩急,不得使僧,此是福田,翻爲僮仆,豈得然乎?[39]
遵式的五項原則,主要是爲了維護佛教的神聖性,道場的莊嚴、清淨以及僧格的尊嚴與清高。在佛教化世導俗的過程中,導俗而不失神聖,適應而又不喪原則,這是佛教發展的關鍵。對于忏法實踐來說,保持忏法的實踐精神尤其重要,遵式希望能夠回歸到忏法的本懷。但是,明清以來,經忏佛事的形式化、商業化、鬼神化,已經成爲忏法發展“蒙羞”的外衣。[40]
遵式不僅強調忏法實行的神聖性、超越性,而且對天臺忏法的抄寫提出嚴格要求,保證忏法文獻的神聖性。他在《補助儀》中勸囑後學:
凡欲傳寫,並須首尾全寫,對勘分明,勿令脫誤。多見《法華》、《觀音》等忏文,多削前後,及觀慧之文。但抄佛位及忏悔文,單題禮文,深可悲痛。若不能者,甯可莫寫,免得毀散行法全文。一事不周,便虧行相,深誡!深誡![41]
隨著忏法的流行與普及,忏法文本需求量增多,而且可能爲了普行于大衆修持,而有將儀軌隨
意添削、抄寫浮濫的情形。如此,對忏法行相來說是一種損失,並且障礙修持。遵式深切告誡
後學,不可不慎。
叁、慈雲遵式的忏法思想
慈雲遵式在製忏、禮忏方面繼承了天臺忏法的“十科”傳統,而且在忏法思想方面也是一種繼承與發展。智者大師將世俗祈願的忏法置于成就止觀的首要條件“持戒清淨”中,而且他通過製定四種忏法,用具體的忏法儀軌,實現滅罪、得定、發慧的目的。但是,他又將四種忏法納入“四種叁昧”中,而“四種叁昧”又是“十境十乘觀”的外緣。這樣,忏法在其修證體系中,從事相提升到理法,最後入中道實相,這是智者大師忏法思想的特質所在。[42]天臺忏法的殊勝處在于事理並重,事忏與理忏並行,持戒清淨,最終促使叁昧禅定現前,成就止觀。所以,智者大師提出“十心忏悔”,將順流十心、逆流十心、深觀叁谛理結合起來,真正實現究竟悔罪。
遵式將天臺忏法的中心思想——五悔與順逆十心,貫通于所有的忏法中;並且重視事行與理觀的有機統一,強調滅罪而證得叁昧,最後將忏悔導入往生淨土的最終目的,這點也是他的創新與發展。
1、五悔與順逆十心
智者大師認爲凡夫業障深重,修觀難以相應,必須六時實行五悔以作爲方便。同時,修忏
必須具有內在的運心,觀察罪障業緣,從而真正生起忏悔心,這就需要觀察順逆十心。
遵式對五悔、順逆十心非常重視,凡是後代流行忏法中缺乏的,便加以補入。如《金光明忏法補助儀》便說:“又《百錄》不出五悔,後人濫用,今並補助,非徒然也。”[43]所以,在《補助儀》第八“修行五悔”中說:
《滅障品》雲:有四種業難可滅除:一者于菩薩律儀犯極重罪,二者于大乘經心生誹謗,叁者于自善根不能增長,四者貪著叁有無出離心。有四對治能滅四罪:一者于十方佛至心親近說一切罪,二者爲一切衆生勸請諸佛究深妙法,叁者隨喜一切衆生所有功德,四者所有善根悉皆回向無上菩提。文但有四悔,于理亦足。若開五悔者,但于回向開出發願,上雖能回向,更須加願樂。[44]
這是根據《金光明最勝王經·滅業障品》,知道有四種罪難滅,有四對治能滅此四罪,即四悔。同時,由此四悔中的“回向”開出“發願”,便成五悔。而且,忏悔必須以順逆十心爲方法。
《熾盛光忏儀》雖然沒有詳細列出五悔,但是強調運順逆十心,成就忏悔。《大淨土忏》則五悔完備,運順逆十心求忏,願重罪得滅,如願往生。《請觀音忏儀》不具五悔,但仍然強調運順逆十心忏悔,而且所引用文字出自《法華叁昧忏儀》。
五悔、順逆十心是天臺忏法理觀的重要內容,遵式在整理、修訂、製作忏法時,都十分強調需要運順逆十心。尤其在修訂原有忏法,都會將五悔、順逆十心補助進去,以作觀心之用,這是遵式重視忏法中“理觀”真實內涵所導致的。
2、事行與理觀
天臺忏法之所以成爲宋代天臺理論與實踐的核心,根本原因是觀心與忏法的結合。觀心即是忏悔,因此忏法的問題在某種意義上講即是觀心問題。[45]《摩诃止觀》將忏法攝入四種叁昧中,而四種叁昧的修行是以直接觀照實相之理觀爲目的,四種叁昧是修習法華圓教“十境十乘觀”的外緣,理事兼備,才能成就圓頓止觀。
遵式在整理、修訂、製作天臺忏法時,都是以《法華叁昧忏儀》“十科”爲組織。“十科”可以分爲事行與理觀兩方面,事行爲忏法的事相方面,理觀才是忏法的真實內涵與精要。他在《法華叁昧忏儀勘定元本序》中說:“患其稍易舊章,或亡精要。且十科行軌,理觀爲主,倘一以誤,九法徒施。”[46]遵式對當時忏法實踐過程中,任意刪減儀軌的現象感到不滿,所以極力提倡“理觀”。遵式在敘說《請觀音忏儀》緣起時說:
盡取觀慧諸文,安于事後,令運念周備,免使行人時有虛,擲。應知大乘叁種忏悔必以理觀爲主。《止觀》雲:觀慧之本,不可缺也。《輔行釋》雲:若無觀慧,乃成無益苦行故也。《禅波羅蜜》雲:一切大乘經中明忏悔法,悉以此觀爲主;若離此觀,則不得名大乘方等忏也。《補助儀》雲:夫禮忏法,世雖同教事儀,運想多不周旋;或粗讀忏文,半不通利。或推力前拒,理觀一無,教精進之風,缺入門之緒。故言勤修苦行,非涅槃因。[47]
遵式引用《摩诃止觀》、《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等天臺文獻,突出理觀對修行的重要性。尤其對于忏法修行來說,觀心是基礎。如果缺乏理觀的含攝,則一切事儀只能成爲無益的苦行。所以,遵式要求在忏法修行時,將理觀貫徹于一切儀軌次第之中,能夠曆事觀慧,真正能夠將理觀成爲忏法的核心。
如《金光明忏法補助儀》中,遵式將“修行五悔方法”補入,這是與智者大師《金光明忏法》最不同之處。同時,《補助儀》特別強調事修、理觀相攝,遵式規定:“應先谛了識忏悔處,及忏悔法,法有正助,一一細知。若尊容道具,曆事觀慧,當尋《止觀》、《方等》忏文。若十科始終,事儀之後,一一觀想,應尋《法華補助儀》,並須熟誦,令運念無滯。”[48]這是指從初入壇場到七日竟,必須遵循《法華叁昧忏儀》的“事一心,理一心”原則。所以,《國清百錄》中《金光明忏法》不談坐禅法,只專唱誦,但遵式依《金光明經·空品》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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