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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等叁昧忏法》成立新探▪P2

  ..續本文上一頁修習者[ 大野榮人指出,竺法曠亦是方等忏法的修習者。《高僧傳》只提到“曠乃七日七夜祈誠禮忏,至第七日,忽見五色光明照印房戶,印如覺有人以手按之,所苦遂愈。”但是,並沒有提到依何種忏法。見《高僧傳》卷五,《大正藏》第50卷,第356頁下。]:

   有沙門法達,爲僞國僧正,欽高日久未獲受業。忽聞殂化,因而哭曰:聖人去世,當複何依?累日不食,常呼高上聖人自在,何能不一現?應聲見高飛空而至,達頂禮求哀,願見救護。高曰:君業重難救,當可如何?自今以後,依方等苦悔,當得輕受。[《高僧傳》卷十一,《大正藏》第50卷,第398頁上-中。]

  玄高教誡法達,欲斷除業的系縛,必須修習“方等忏法”,使重業輕受,才能得到解脫。

   但是,陳文帝則確實是方等忏法的修習者,天嘉四年(563),陳文帝于太極殿設無礙大會,行舍身法;同時,集合衆僧行《方等陀羅尼法》、《法華忏》、《金光明忏》,並別製願辭,稱“菩薩戒弟子皇帝”。[《佛祖統紀》卷叁十七,《大正藏》第49卷,第352頁中-下。]而且,這次修習方等忏法的願辭,保存在《廣弘明集》卷二十八〈忏悔篇〉中,即陳文帝所作《方等陀羅尼齋忏文》,其中有言:

   至于陀羅尼門亦有九十二億,處處宣說種種名稱,功德無量威神不測。至如婆薮之拔地獄,波旬之發菩提,花聚之獲神通,雷音之脫掩蔽,莫不因斯章句承茲業力。……今謹于法典本之經教,現前大衆至心敬禮釋迦牟尼佛,禮陀羅尼章句,禮雷音比丘,禮華聚菩薩。願承此功德調伏衆生,滅叁毒心,破十惡業,四百之煩惱自然清淨,八萬四千塵勞一時解脫。得神咒之力,具法印之善,入陀羅尼門,觀諸佛境界,獄火永盡無馀。[《廣弘明集》卷二十八,《大正藏》第52卷,第334頁上-中。]

  依此文所說,可見當時在舉行方等忏法時,則有禮拜、誦咒等儀軌結構,當然是依《大方等陀羅尼經》所製的忏悔行法。但是,天嘉四年(563),爲智者大師向慧思在大蘇山學法的時期,所以陳文帝所禮的《方等忏法》不是智者所作。在智者之前,此儀軌是否即是智者于慧曠及慧思處所修,乃至慧思亦曾修習之《方等忏法》?則無從得知。但是,南北朝以來,“方等忏法”確實是非常流行的。

   同時,在智者大師的師承關系中,我們看到“方等忏法”的修習背景。智顗于十八歲(555)依長沙果願寺法緒出家,而依能禅師修學的慧命(531-568),則“學無常師,專行方等、普賢等忏”。[《續高僧傳》卷十七,《大正藏》第50卷,第561頁上。]智顗出家後,師事慧曠律師,而後,去大賢山(在今湖南衡陽南)隱居,誦《法華經》、《無量義經》、《普賢觀經》等,並實踐方等忏法,獲“勝相”現前。[《隋天臺智者大師別傳》:“後詣大賢山,誦《法華經》、《無量義經》、《普賢觀經》,曆涉二旬,叁部究竟,進修方等忏,心淨行勤,勝相現前。”《大正藏》第50卷,第191頁下。]慧思修習方等忏法七年[《隋天臺智者大師別傳》中說:“時有慧思禅師,武津人也。名高嵩嶺,行深伊洛。十年常誦,七載方等,九旬常坐,一時圓證。”《大正藏》第50卷,第191頁下。],而且,亦有靈夢感應[《續高僧傳》卷十七:“又夢梵僧數百,形服瑰異,上坐命曰:汝先受戒律儀非勝,安能開發於正道也?既遇清衆,宜更翻壇,祈請師僧叁十二人,加羯磨法具足成就。後忽驚寤,方知夢受。”《大正藏》第50卷,第562頁下。];在臨終的最後,勸勉弟子修習的忏法中,亦提到方等忏法,可見慧思對此忏法的重視與實踐。[ 請參考拙作《中國佛教忏法研究》,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年,第87-88頁。]

   在智顗的時代,修習方等忏法,獲得感應者非常多。如智顗的長兄陳針在五十歲時,修方等忏法,得十五年延年益壽。[ 《隋天臺智者大師別傳》:“梁晉安王中兵參軍陳針,即智者之長兄也。年在知命,張果相之,死在晦朔。師令行方等忏,針見天堂牌門,此是陳針之堂,過十五年當生此地。遂延十五年壽,果後見針,驚問:君服何藥?答:但修忏耳。果雲:若非道力,安能超死耶。”《大正藏》第50卷,第197頁下。]我們在《摩诃止觀》卷八下“病患境”下,發現陳針的名字:

   若善修四叁昧,調和得所,以道力故,必無衆病。設小違返,冥力扶持,自當銷愈。假令衆障峰起,當推死殉命,殘生余息,誓畢道場。舍心決定,何罪不滅,何業不轉。陳針開善(雲雲)。[ 《摩诃止觀》卷八下,《大正藏》第46卷,第110頁上。]

  智顗指出,修習四種叁昧,調和適宜,因爲道力的加持力,可以治愈衆病。具體的事例,有陳針、開善寺智藏。[ 開善寺智藏,在二十九歲時,從野姥占吉凶事,言叁十一歲定死。于是,智藏停頓講解,專心修道,香湯洗浴,于淨室中,誦《金剛經》,以等待死亡的來臨。不久,聞空中聲說:“你叁十一歲壽命盡,因般若功力而壽命倍增。”後來,得六十五歲的長壽。《續高僧傳》卷五,《大正藏》第50卷,第466頁上。]可見,智藏、陳針的增壽,是當時衆所周知的事實,智顗才會舉例作爲敘述止觀的事實。

   在《隋天臺智者大師別傳》中,記載智顗與法喜等二十七人,一起從大蘇山來陳都金陵,法喜修習方等忏法的事迹:

   常行方等忏,雉來索命,神王遮曰:法喜當往西方,次生得道,豈償汝命耶?仍于瓦官寺端坐入滅,建業鹹睹,天地共知。[ 《隋天臺智大師別傳》,《大正藏》第50卷,第197頁中-下。]

  法喜常常修習方等忏法,有野雞來索命,十二神王護持,從而延壽。天壽盡後,在瓦官寺端坐入滅,建業人士皆知的事實。

   智顗于大建七年(575)入天臺山隱居,至德叁年(585)下山,在天臺山的隱棲期間,永陽王及其眷屬共修方等忏法。《隋天臺智者大師別傳》說:

   陳文皇太子永陽王,出撫瓯越,累信殷勤。仍赴禹穴,躬行方等,眷屬同禀淨戒。晝餐講說,夜習坐禅。[ 《隋天臺智大師別傳》,《大正藏》第50卷,第193頁下。]

  永陽王陳伯智,陳世祖第十二了,大建年中,賜封爲永陽王,治理會稽地方,在天臺山歸依智顗,受菩薩戒。在《國清百錄》中,保存有署名“弟子陳伯智”、“菩薩戒弟子陳靜慮”送智顗的五封書信。《續高僧傳》則明確記載,永陽王修習七夜方等忏法。[ 《續高僧傳》卷十七:“永陽王伯智出吳興,與其眷屬,就山請戒。又建七夜方等忏法,王晝則理治,夜便習觀。”《大正藏》第50卷,第565頁中。]

   可見,方等忏法在智顗時代是非常流行的。慧曠、慧思與智顗具有師承關系,瓦官寺時代,智顗的高足法喜、俗兄陳針皆修習方等忏法;在天臺山隱棲時代,永陽王及其眷屬共修七夜方等忏法。所以,智顗的門下道俗,相當盛行修習方等忏法。智顗繼承印度以來的實踐修道方法,通過自己的體驗,而加以統攝,通過前期時代的《次第禅門》、後期時代的《摩诃止觀》,建構了自己的實踐體系。[ 佐藤哲英《天臺大師の研究》,第195頁。]方等忏法是以誦持陀羅尼,忏悔行道,不但能夠延年增壽,得現世利益之單純行法;而且,忏悔七衆戒罪,是持戒清淨的重要行法。所以,智顗除去忏法世俗祈願的成分,從而將忏法攝入坐禅實相正觀的前階段。正如鹽入良道所指出,智顗的偉大之處在于,是用適應中國人的禮儀,然後加入自己的觀法,欲使中國佛教的行儀實踐化。[ 鹽入良道《忏法の成立と智顗の立場》,《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7卷,第2號,1959年,第448頁。]智顗將方等忏法攝入“半行半坐叁昧”,從而一種治病益壽的行法轉化爲圓頓止觀的實踐法門,在這種轉化中,自然有必要重新建構其行法的必要性。

  

  叁、《方等叁昧忏法》的成立

   智顗首先在二十五方便之首——“持戒清淨”中,闡明忏悔的重要作用。智顗在《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二,指出七衆犯四重、五逆罪,遇良緣,“作大乘方等忏悔,得相成就”[ 《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二,《大正藏》第46卷,第484頁中。],則亦能成就無作戒。而犯戒後,在觀相忏悔中,又說“諸大乘方等陀羅尼行法中,多有此觀相忏法”。[ 《釋禅波羅蜜次第法門》卷二,《大正藏》第46卷,第485頁下。]這其中當然包括《方等陀羅尼經》[ 大野榮人將智顗的著作中出現“方等”理解爲方等忏法,將“方等師”理解爲方等忏法的實修者。見《天臺止觀成立史の研究》,第106-107頁。我們考察過智顗著作中“方等師”的用法,應該是指“通達十境、罪福等相,能調伏于他人”的止觀修習者,類似于“止觀修習的指導老師”。如:

  《摩诃止觀》卷八下:“若得此意,細判罪福,皂白無濫,堪爲方等師,調伏于他。”《大正藏》第46卷,第112頁上。

  《國清百錄》卷一“方等忏法”:“其間諸相,不能自了,當向方等師面決也。”《大正藏》第46卷,第798頁下。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一:“方等師外其德猶多,何者?世方等師但只須判有漏業相,尚不能達業空、業假,況複業中?今達業法界,何啻堪爲世方等師。”《大正藏》第46卷,第282頁中。],智顗將方等忏法攝入“觀相忏悔”中。

   目前現存《方等叁昧忏法》的版本有以下叁部:

  一、別行本《方等叁昧行法》

  二、《國清百錄》所收之〈方等忏法〉

  叁、《摩诃止觀》“半行半坐叁昧”中之〈方等叁昧〉

   曆來研究者對別行本《方等叁昧行法》存疑,不敢確定是否爲智者大師親撰。[ 如釋大睿指出,《方等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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