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等三昧忏法》成立新探
圣凯
内容提要:本文从历史与思想的角度,探讨了天台“方等忏法”的成立过程及其时间。《大方等陀罗尼经》是《方等三昧忏法》的思想根源,南北朝以来如慧思、慧旷、陈文帝等修习此忏法,说明此忏法的盛行。国际学界历来对别行本《方等三昧行法》的真实性表示悬疑或犹豫,我们从道宣《大唐内典录》对《大方等行法》的著录,湛然《方等忏补缺仪》二卷到一卷的变化,最主要的是考察了最澄所录《七日忏法》一卷即是《七日行法》,亦即《方等三昧行法》的主体部分,以及圆仁所录《行方等忏悔法》,都可以证明现存《方等三昧行法》是智顗亲撰的著作。“方等忏法”的形成,是从最初的复杂的行法而逐渐简化,依次为《大方等陀罗尼经》→《方等三昧行法》→〈方等忏法〉→〈方等三昧〉的次第,并且确定三种版本的时间。
关键词:《方等三昧行法》、〈方等忏法〉、〈方等三昧〉、佐藤哲英
作者圣凯法师,哲学博士,清华大学哲学系博士后。
方等忏法是天台四大忏法之一,是智者大师依《大方等陀罗尼经》,在继承与综合南北朝以来有关本经的忏悔行法的基础上,并且以“半行半坐三昧”摄入天台的止观实践体系,从而制作成具体的忏法。现存“方等忏法”共有三种有关的仪轨,即《摩诃止观》“半行半坐三昧”中之“方等三昧”、《国清百录》所收之“方等忏法”,以及独立的别行本——《方等三昧行法》。在三部忏法中,仪轨组织繁简各有不同,但是内容非常接近,可以通称为《方等三昧忏法》。[ 释大睿《天台忏法之研究》,台北:法鼓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第136页。]
从修行特色来说,《方等三昧忏法》基本上是一种以持咒为要旨的密教修行法,可见其在天台实践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而且,方等忏法在智者大师时期,是天台门人普遍奉行的忏法。从忏法的形成与发展来说,《大方等陀罗尼经》无疑是重要的思想与仪轨来源之一;另外,南北朝佛教所修的方等忏法,对《方等三昧忏法》的形成提供了重要基础。
国际学界对《方等三昧忏法》的研究,如佐藤哲英、新田雅章、小林正美、大野荣人、释大睿等学者,各自从不同的方面对其进行富有成效的探讨。[ 佐藤哲英《天台大师の研究》,京都:百花苑,1979年。新田雅章《天台实相论の研究》,京都:平乐寺书店,1981年。小林正美《六朝佛教思想の研究》,东京:创文社,1993年。大野荣人《天台止观成立史の研究》,京都:法藏馆,1995年。]我们将在前贤先辈的指引下,对《方等三昧忏法》进行整体、深入的探讨。
《方等三昧忏法》的成立,《大方等陀罗尼经》便是重要的思想根源;同时,南北朝以来依此经而形成的各种忏悔行法,对智者大师制作方等忏法具有重要的影响。
一、《大方等陀罗尼经》思想概要
《大方等陀罗尼经》,四卷,又称为《方等檀持陀罗尼经》、《檀持陀罗尼》。《出三藏记集》卷二、《历代三宝纪》卷九说:
《方等檀持陀罗尼经》四卷,或云《大方等陀罗尼》。右一部,凡四卷,晋安帝时,高昌郡沙门释法众所译出。[ 《出三藏记集》卷二,《大正藏》第55卷,第12页上。]
《方等檀持陀罗尼经》四卷,亦直云《方等陀罗尼经》。右一部四卷。晋安帝世,高昌郡沙门释法众,于张掖为河西王沮渠氏译,见竺道祖《晋世杂录》。[ 《历代三宝纪》卷九,《大正藏》第49卷,第84页上。]
可见,《大方等陀罗尼经》的汉译,是在北凉,东晋安帝时代(401-417),高昌郡沙门法众译。但是,现存《大正藏》本题名“北凉沙门法众于高昌郡译”,译处与住地颠倒的错误,这是从《法经录》开始,尔后诸录所承而来。[ 大野法道《大乘戒经の研究》,东京:理想社,1954年,第353页。]
本经的内容叙述佛应文殊师利之请问,说诸种陀罗尼功德,分〈初分〉、〈授记分〉、〈梦行分〉、〈护戒分〉、〈不思议莲华分〉等五部分,详明修忏行道、灭罪增寿、善恶梦应等种种事相。在《大方等陀罗尼经·初分》中,说菩萨二十四重戒,这是一种独立的菩萨戒系统;容忍刹利乃至首陀罗四种姓受戒,强调三世诸佛由此成就正觉。而且,举出持戒相的三十五事。本经的二十四重戒,与其他菩萨戒系统的关系,本经说:
若优婆塞犯三自归,至于六重。若不还生,无有是处。若菩萨二十四戒、沙弥十戒、式叉沙弥尼戒、比丘戒、比丘尼戒,如是诸戒,若犯一一诸戒,当一心忏悔。若不还生,无有是处,除不至心。[《大方等陀罗尼经》卷一,《大正藏》第21卷,第645页下。]
这是在优婆塞的六重戒以及七众别解脱戒之外,重新树立的戒条,与《菩萨地持经》的菩萨律仪相当;另外,持戒相的三十五事,相当于《涅槃经》的息世讥嫌戒以及《菩萨地持经》的四十二犯事、《优婆塞戒经》的二十八失意等。而且,既然知道六重戒,则可能在《优婆塞戒经》之后成立。[ 大野法道前揭书,第353页。大野法道还指出,此经的忏悔法,是继承十二卷《佛名经》,加入道场设备等作法。]
而且,本经阐明了其独特的受戒法:
受此戒时,应请一比丘解此戒相者,请诸众僧随意堪任不问多少。复应请二十四形像,若多无妨。作种种肴膳饮食,供养众僧及此比丘,五体著地,在形像前及诸尊僧,至心礼敬唱如是言:诸佛色藏外诸众僧,我今归命受尊戒法,众僧弘慈当证知我。复更唱言:法中雄猛微妙尊,听我今自说受持此戒。尔时此人应自口说,了知戒已,而更三请。三请已,而淳熟此戒性。尽性而形改受持,谛受谛听,修行莫犯。[《大方等陀罗尼经》卷一,《大正藏》第21卷,第646页中。]
《大方等陀罗尼经》的授戒方法,与其他授菩萨仪有明显的不同,虽然在比丘以及佛形像前,但是自誓受戒的色彩更为浓厚。
同时,本经对忏悔行法十分重视,在〈初分〉中,对于犯五逆罪乃至种种戒罪,其具体的忏悔法:
若欲行时,七日长斋,日三时洗浴,著净洁衣,座佛形像,作五色盖。诵此章句百二十遍,绕百二十匝。如是作已,却坐思惟。思惟讫已,复更诵此章句,如是七日。[《大方等陀罗尼经》卷一,《大正藏》第21卷,第645页中-下。]
《方等三昧行法》归结此为“总相法”,这是为七众通行,七日要心之行法。在〈护戒分〉中,依陀罗尼灭罪忏悔,比丘必须每日诵陀罗尼一千四百遍为一忏悔,长达八十七日;比丘尼为四十九遍为一忏悔,达九十七日;沙弥等四百遍为一忏悔,达四十七日。七众弟子都必须请长老比丘为忏悔主,感得佛摩顶等灵梦为灭罪,还住清净戒。《方等三昧行法》归纳此为“别相法”,七众所行之法有别,特为犯重罪之众生所立。
由于《大方等陀罗尼经》已经列出修习忏悔行法的简单仪轨,这为后代修习者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本经宣扬陀罗尼的灭罪功德,而且强调灵梦的感应作用,增长了修习者的信心。
二、南北朝以来的修习情况
《大方等陀罗尼经》传译以来,依此经忏悔行法而形成的“方等忏法”便逐渐出现,从南北朝以来,诸僧传、诸经录记载了一些实修的事例,值得我们关注。
从目前的资料来看,《大方等陀罗尼经》的翻译是在高昌郡,但是经典来源应该是中亚。《出三藏记集》卷七保存有一篇未详作者的〈首楞严后记〉说:
咸和(按汤用彤先生的意见,应为“咸安”)三年岁在癸酉(373),凉州刺史张天锡,在州出此《首楞严经》。于时有月支优婆塞支施仑,手执胡本,支博综众经,于方等三昧特善,其志业大乘学也,出《首楞严》、《须赖》、《金光首》、《如幻三昧》。[《出三藏记集》卷七,《大正藏》第55卷,第49页中。]
月支优婆塞支施仑不仅译出各种三昧的经典,而且自己特别善于修习“方等三昧”。在凉州一带,“方等三昧”的修习与《大方等陀罗尼经》的传播,逐渐会在北方佛教盛行。[ 有关凉州佛教的传译情况,见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78-279页。]这样,很自然地就会依《大方等陀罗尼经》而制作的“方等忏法”,而且出现大量的修习者。
在《出三藏记集》卷十二的《法苑杂缘等原始集目录》中,记录了《方等陀罗尼七众悔法缘起》(出彼经)[《出三藏记集》卷十二,《大正藏》第55卷,第91页中。],此处“出彼经”应该是指《大方等陀罗尼经》。所以,虽然我们不清楚《方等陀罗尼七众悔法》的具体内容,但是却可以知道依《大方等陀罗尼经》所制的忏悔行法,早在梁朝或更早时期已经盛行,而且是僧众的日常行法。[ 释大睿《天台忏法之研究》,第137页。]
梁慧皎(497-554)《高僧传》中,记载当时诸僧忏悔、礼忏、斋忏、悔过,修忏悔法而消灾得福、治病延寿。[ 忏悔与经师、唱导的关系,参考释道昱《经导对中国佛教礼忏的影响——以梁《高僧传》为中心的探讨》,《圆光佛学学报》第3期,1999年,第73-100页。]在《高僧传》中,并没有记载这些忏悔法的所依经论,所以我们无从得知。[ 大野荣人推定,《高僧传》中的忏悔法多依用《方等陀罗尼经》。见《天台止观成立史の研究》,第91页。我们从《出三藏记集》中所保存大量的忏仪来看,觉得这种推断值得商榷,因为缺乏明确证据。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南北朝以来“方等忏法”的修习者确实存在。]但是,我们在《高僧传》中,发现“方等忏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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