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大藏經》散論
覺真
一、《大藏經》述義
《大藏經》是一部佛教典籍叢書,也可視爲一部佛經總彙。在梵文中無法找到與之相對應的原詞,它完全是一個由中國人創造出來的佛教概念其內涵存在著狹義與廣義之分:就廣義而言,泛指世界上現存的巴利語大藏經、藏文大藏經、漢文大藏經叁大體系;在狹義上則專指我國的漢文大藏經,本文試對漢文大藏經略作的闡述和說明。
從宗教意義上講,佛教的典籍即是住世的“法寶”,是宇宙間至上的法則,因爲佛教徒普遍認爲:“論益物深,無過于法。何者?法是佛母,佛從法生。叁世如來皆供養法。故《勝天王般若經》雲:“若供養法,即供養佛”。是知法教津流,乃傳萬代”。[1]據此筆者想來,正是這諸多爲法亡軀的佛教徒們,憑著這種執著的宗教情懷,才有了後世《大藏經》的産生與流布。
“大”,在這裏顯然是一種褒義,用來表示佛教的典籍窮天地之極致,無所不包。因爲佛教常把只有佛才可能具有的最高智慧稱作“大圓鏡智”,將佛教的法身佛(毗盧遮那佛)稱作“大日如來”,《大藏經》所用的“大”,也無二致。
“藏”,是梵文pitaka的意譯,本意爲放東西的箱子、籠子等器皿。因爲古代印度的僧侶們,常把他們抄寫的貝葉經存放在這類箱子或籠子中。因此,“藏”也就逐漸成爲佛典的計標單位乃至代名詞了。
“經”,是梵文sutra的意譯,原意爲“貫穿”。古印度佛教徒認爲,用一根線把花瓣穿起來,這些花瓣就不會被風吹散。同理,把釋迦牟尼佛的言教總攝在一起,便可永不散失,傳諸後世。中文“經”字原意是指織物的縱線,有綿延之意,故引申爲“常”,指常存之義理、法則。如《左傳》宣公十二年有雲“兼弱攻昧,武之善經也”[2],就是這個意思。中國人用“經”字來對譯印度的sutra,反映出佛教信徒對釋迦牟尼佛及其言教的無限崇敬與信仰。
“大藏經”,最初被稱爲“衆經”、“一切經”,後稱爲“經藏”或“大藏”,有時也簡稱“藏”。“大藏經”這一名稱,在南北朝末期或隋朝初期,方始出現。據考證,這一名稱最早見于隋朝灌頂國師所著的《隋天臺智者大師別傳》中,文內說智者大師在一生中“造寺叁十六所,大藏經十五藏,親手度僧一萬四千余人”[3]。在當時,尚未發明印刷術,要造大藏經,均靠一個字一個字地書寫。造大藏經十五藏,確實是一個頗爲驚人的數字了。同時,這條記載也表明,最遲在隋代,“大藏經”一詞,已經開始被人們普遍地采用了。
佛教典籍自西漢傳入中國以後[4],西域僧衆東來傳教,中國僧衆西行求法,諸多佛經被陸續譯出,中華佛教撰述也不斷湧現,經曆了南北朝和隋唐兩個時期的長足發展,漢文佛典也在迅速擴充,並最終形成一部體系龐大的漢文大藏經。初期漢文大藏經均以手寫本流傳,亦間有石刻。如房山雲居寺便保存有從隋至明的各類石刻經版一萬五千余塊。隨著印刷技術的不斷發展,在中、晚唐時期,出現了許多雕板印刷的單本經典。北宋初年問世的《開寶藏》是我國第一部官版《大藏經》,也是第一部木刻版《大藏經》。漢文大藏經的結集由此進入一個嶄新的階段。我國曆代官、私所修各種版本的漢文《大藏經》,目前已知在國內編印的計有二十一種。它們是宋、遼、金代的《開寶藏》、《契丹藏》、《崇甯藏》、《趙城金藏》、《碛砂藏》等九種,元代的有《普甯藏》、《元官藏》、不知名藏(北京智化寺藏本)等叁種;明代的有《洪武南藏》、《永樂南藏》、《永樂北藏》、《楊家經場藏》、《萬曆藏》、《嘉興藏》等六種;清代有《龍藏》一種;民國時期有《頻伽藏》、《普慧藏》二種。此外,尚有不少的古代雕版大藏經,現已湮沒無聞,或正有待發現。國外編印的漢文大藏經共有九種,即:在朝鮮編印的初雕、再雕《高麗藏》兩種;在日本編印的《弘安藏》、《天海藏》、《黃檗藏》、《弘教藏》、《卍字藏》《卍字續藏》、《大正藏》等七種;我國現在編印的《中華大藏經》,總赅了曆代藏經之長,收羅資料也最爲宏富,將成爲體現新時代水准的最新版本大藏經。
從現有的資料來看,大藏經可分作“翻譯佛典”與“中華撰述”兩大部分。翻譯部分的原語種十分繁雜,既包括從梵文、藏文、巴利文翻譯的經典,又包括從中亞一帶各種少數民族語言翻譯的經典,內容涉及大小乘、顯密教等許多部分,而撰述部分均爲中國人的著作。內容有對叁藏所作的疏、鈔、章、記以及史傳著作,各類論著、地志、目錄等,可以說種類繁多,題材廣泛,資料宏富,是研究中國佛教,乃至中國曆史、哲學、社會、經濟等諸多領域重要課題的不可或缺的寶貴資料。
二、大藏經的結構與分類
大藏經的主體結構分爲經、律、論叁類,稱作“叁藏”。叁藏的稱謂,最初是由古印度的僧侶在對經典進行“結集”(大家聚在一起會誦經典)時,按其屬性劃分出來的。
“經”是梵文sutra的意譯,其含義前已述及,那麼中國人爲什麼要用“經”來翻譯印度的sutra呢?因爲中國人長期以來便有 “天不變,道亦不變”的思想,認爲宇宙間存在著某種終極真理,對經字的诠解,也是這種心態的反映。在此,僧肇大師的解釋可以說是最具代表性的:“經者,常也。古今雖殊,覺道不改。群邪不能沮,衆聖不能異,故曰“常”也”[5]。意思是說:所謂“經”是一種永久不變的東西,盡管時間流馳,古今情況不同,但釋迦牟尼佛所覺悟的真理不會發生變化。
“律”,是梵文vinaya的意譯,譯作“毗奈耶”或“毗尼”,含有調服、離行、善製等義。即是指佛陀所製定,于修道生活中針對實際情況或具體事件上的需要而製定的規範。戒律條文的製定,遵循著“隨犯隨製”的原則。也就是說,在佛弟子當中必須有人首先犯了某種惡行,佛陀根據這種行爲的輕重提出要求,並由此展開教誡,今後同樣的行爲便不可再犯。至後世,乃成爲全體僧衆所必須遵守的行爲准則。
“論”,是梵文sastra的意譯,譯作“阿毗達磨”,也意譯作“對法”,即明示教法之意。將經典所說的要義加以分別,整理或解說,皆可稱爲論。在原始佛教中各個部派都有自己的論,其中“說一切有部”的論最多。有部論在漢地譯出了很多,但其它部派的卻大都散失了,殊爲可惜。對中國影響最大的有《成實論》、《俱舍論》等。例如《大智度論》,即爲解釋《大品般若經》而作的。
叁藏形成後,便出現了一批專門研習叁藏的僧人。有的人專門研究經藏,便被稱爲“經師”;有的人特別注重律藏,故被稱爲“律師”;也有的人一心鑽研論藏,因此被稱爲“論師”。此外,有的僧人兼通叁藏所有的典籍,就被尊稱作“叁藏法師”。在我國曆史上,玄奘、義淨等著名僧人,都曾被授于“叁藏法師”的稱號。
大藏經的分類形式(亦即體裁),以“十二部經”爲其代表。梁代僧佑大師說:“自我師能仁之出世也,鹿苑唱其初言,金河究其後說。契經以誘小學,方等以勸大心,妙輪區別,十二唯部,法聚總要,八萬其門”[6]。早期的佛典,大多是偈頌,也有一些總結爲咒語,這與早期的“師師相傳,口口相授”頗相適應,但後期的佛典,偈頌與長行往往相互搭配,至後來主體部分大都是散文體。如《法句經》、《雜阿含經》等,篇幅短小但內容卻很繁雜,于是便有了分類組織的要求。“十二部經”就是一種對經典實施的分類方法,具體是指:
一、修多羅,梵文作sutra,意爲“經”、“契經”、“法本”。一般指以散文形式組織的經文。
二、伽陀,梵文作gatha,意爲“諷頌”、“孤起頌”、“不重頌”。一般是指用偈頌形式組織的經文。
叁、伊帝目多伽,梵文作Itirttaka,意爲“如是語”、“本事”。指釋迦牟尼說的弟子們過去世的因緣故事。
四、阇陀伽,梵文作jataka,意爲“本生”或“生”。內容俱系釋迦牟尼說的自已在過去世的因緣故事。
五、阿浮陀達磨,梵文作Adbhutadharma,意爲“未曾有”、“希有法”。內容主要是敘述釋迦牟尼及其弟子的種種神通變化故事。
六、尼陀那,梵文作Nidana,意爲“因緣”、“緣起”。記述釋迦牟尼說法的原因。
七、阿波陀那,梵文作avadana,意爲“譬喻”、“解語”,指設用各種譬喻來宣說佛教教義。
八、耆夜,梵文作geya,意爲“應頌”、“重頌”。指用偈頌的形式將文中宣示的教義再提綱挈領地複誦一遍。
九.優波提舍,梵文作vpadesa,意爲“論議”。是探討諸法意義的經文。
十、和伽羅那,梵文作vyakarana,意爲“授記”、“授決”。系釋迦牟尼預言弟子將來生死因果及菩薩成佛的記述。
十一、優陀那,梵文作vdana,意爲“自說”、“無問自說”。指無人發問,釋迦牟尼主動宣示的那些教義。
十二、毗佛略,梵文作vaipulya,意爲“方等”、“方廣”。指釋迦牟尼所說的廣大平正、比較深奧的教義。
需要指出的是,“十二部經”只是早期印度對佛典整理的組織形式,是針對于某些典籍而言的,如律典就獨立在外。雖然說“十二部經”所述的這些名稱在我國廣泛流傳,乃至于將這些名稱當作全部佛經的代名詞了。但真正在大藏經的編撰問題上,卻並未依此辦理。大藏經的結構以及分類體系,在我國完全是長期實踐與演變的結果,這一過程,可在流傳下來的諸多經錄中有所體現。
從現存的各種經錄我們可以看出,在東晉道安時代,雖有其編撰的《綜理衆經目錄》行世,但那只是一個記錄過程,尚未形成體系或對佛典進行有機的結構安排,進入南北朝之後,衆多的佛教目錄學家企圖對佛典進行分類,安排其結構體系。有的從中國佛教的判教理論出發;有的從戒、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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