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祖壇經衆生平等與解行相應思想對建構和諧社會的價值及意義
黃連忠(武漢大學中國佛學及佛教藝術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
“目次]
一、前言
二、六祖惠能衆生平等思想對建構和諧社會的價值與意義
(一)衆生皆有佛性爲衆生平等的根據以建構和諧社會的理論基盤
(二)以見性直了成佛爲衆生平等的實踐以建構和諧社會精神文明的目標
叁、六祖惠能解行相應思想對建構和諧社會的價值與意義
(一)基于衆生平等的立場以實踐安定人心與智慧管理的社會和諧之進路
(二)實踐叁無思想全面構建和諧社會的方法
四、結論
一、前言
六祖惠能大師(638—713)是中國佛教史上影響最爲深遠與最具代表性的一代高僧,中國禅宗由此開花散葉,禅宗的思想風潮與傳承法脈從惠能圓寂至今1300年的席卷天下,並且傳播至中國及其鄰近的日本、韓國等地。20世紀以來,更成爲歐美與全世界等國學習與探索的對象,其涵蓋的層面則是包含了宗教、思想、文學與藝術等面向,同時也延伸到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中,形成了以六祖惠能爲中心的文化傳承,尤其廣東是六祖惠能的出生、弘法和圓寂之地,在舉辦“廣東禅宗六祖文化節”的因緣中,本文將探討惠能《六祖壇經》 (以下簡稱《壇經》)衆生平等與解行相應的禅學思想對促進及構建和諧社會的價值與意義。
惠能在《壇經》中開示了禅宗頓悟自性的思想,以一句r世人性本自淨,萬法在自性”的智慧,點燃了智慧的火炬,成爲照耀千古的光華,這一句話也可以解釋成“一切萬法在于自己的本心自性”。然而,自性中並無相對的兩端,惠能爲诠釋頓悟禅法的殊勝,所以開展了衆生平等與解行相應的思想,期能從超越極端與消融對立中進入無分別的法性,這也是從根本上解決紛爭與矛盾的方法,不僅可以促進個人身心的協調,也可以從個人與人群之間,尋求一個和諧社會的基礎,在衆生平等下彼此互相尊重,在精神文明中創造最大的光輝與境域,本文以此爲思考的進路,同時爲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另一項可能的價值與意義。
平等,梵語sama,是指齊等均平而無高下深淺的差別,在佛教思想上是指一切事物的現象在空性或共性、唯識性、心真如性等法性上沒有差別,故稱爲平等。在佛教發展的曆史中,釋迦牟尼佛在弘法時即提倡“四姓平等”的主張,也是基于衆生平等的思想理念。此外,在(大智度論,卷1.00的<釋昙無竭品),提出了“諸法平等”與“衆生平等”的妙谛,另在《華嚴經》、《大集經》中都明示了“衆生平等”的法理。特別是在《大智度論》中所說的“衆生平等”,是建構在般若思想的修證體系上,從。“一切法皆從因緣和合生j到諸法無自性而不可得,然後“入無所有中,則皆平等j到衆生空與法空,並且說“聖人得般若波羅蜜,不隨憶想分別諸法,入空、無相、無作叁昧中”的實踐方法而體證衆生平等的境界。由此可以略見衆生平等的理念是具有佛教經論的理論根據,同時也是修行解脫的方法與目標。因此,對于佛法正確無謬的了解與實踐,特別是佛教的般若思想,才能真正體會從“諸法平等”到“衆生平等”的圓融境界。換句話說,從佛教解行相應的角度,進而闡析“衆生平等”的理論根據與實踐方法,不僅能夠深入的探討佛教教理的真谛,更能夠響應時代潮流的脈動,提倡同體共生與尊重包容的現代思潮,落實在日常生活中慈悲普濟一切苦難的衆生,真正建構一個和諧社會與全體人民幸福的時代環境,以上也正是本文研究的動機與目的。
二、六祖惠能衆生平等思想對建構和諧社會的價值與意義
(一)衆生皆有佛性爲衆生平等的根據以建構和諧社會的理論基盤
本文以敦博本《壇經》爲取材的中心,以惠能現身體證(金剛經》及摩诃般若波羅蜜法的語錄爲研究素材,亦即試圖由高僧實際修證的體驗及發現,建立有別于傳統經論诠釋的研究進路,爲r解行相應”提供一個曆史的明證,並且由此深入佛法的核心,厘清似是而非的誤解,揭顯衆生平等的理論根據與確切有效的實踐方法。
衆生平等的理論根據之一是來自般若思想的諸法平等,也來自佛陀無緣大慈及同體大悲的展現。因此,在佛教教義的理論根據方面,在《壇經》中呈現的是“衆生皆有佛性”爲衆生平等的依據。其中,以“自性清淨j爲衆生的真如本性,又以衆生即佛爲平等的超越根據。至于,實踐的方法,則以定慧等持及常行直心爲生活原則,並且實踐叁無思想及修持般若行爲利他方便。
所謂的“自性”,一詞,原本在佛法中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而惠能所說的r自性”,則是r法自性”、“本來面目之法性”,是“含萬法藏識的”,《壇經》說:“自性含萬法,名爲含藏識。思量即轉識,生六識,出六門、六塵,是叁六十八。由自性邪,起十八邪;若自性正、起十八正。惡用即衆生,善用即佛。用由何等
由自性。”所以說自性含藏萬法,爲一切法之根本。同時,惠能主張自性本淨,見自性自淨,自修自作自性法身,自行佛行,自作自成佛道。換句話說,自性是清淨,若能見此自性清淨,便能自修自作自行佛道,乃至成佛。因此,惠,能更加深入的闡述萬法在于自性,即是清淨法身佛:“世人性本自淨,萬法在自性。……一切法在自性,名爲清淨法身。”若知一切法盡在自性,而自性是清淨的,若爲煩惱妄念所覆蓋,則不能見到自性。那麼如何可以見到自性呢
惠能以爲r頓悟”一門是超捷進路,所以提出“各自觀心,令自本性頓悟。若不能自悟者,須覓大善知識示道見性”的說法,惠能期待學道者能夠各自觀心,頓悟菩提,然後令自本性頓悟。反之,若不能自己悟道,就需要尋覓大善知識指示修道的方向以期見性。惠能進一步闡述“大善知識”的定義,說明能夠悟解最上乘的佛法,直接呈示菩提正路的人,就是大善知識。並且由此大善知識能夠發起在人性中本具的一切善法,以及顯發叁世諸佛與十二部經中的殊勝意義。因此,若不能自我啓發而見性悟道者,是需要善知識開示修道正路以見性。反之,若能自悟者,則不假善知識開示。雖說如此,若不能自悟而向外覓求善知識時,須知不要心外求法,若心外求善知識而得解脫,無有是處。換句話說,不論是自悟也好,或覓求大善知識示道也好,皆須識自人人本心之內皆具之善知識,此善知識即是自性,才是悟道之源,才是衆生的真如本性。
此外,惠能也引了《菩薩戒經》來說明白性清淨爲衆生的真如本性:“迷人若悟解心開,與大智人無別。故知不悟,即佛是衆生;一念若悟,即衆生是佛。”惠能從智人及愚人的對比中說悟與不悟,在法性上是平等無二的。若愚人一念悟,即衆生即佛”,以此推證“故知一切萬法,盡在自身心中,何不從于自心頓見真如本性”。換句話說,諸法平等的佛性是清淨的自性,也是衆生的真如本性,所以識心見性之後,就能自成佛道。
衆生即佛爲衆生平等的超越根據,其超越根據即是佛性,可以內指而使經驗成爲可能。也正是因爲佛性是成佛的超越根據,然而佛性又是衆生本具之真如本性,是一切衆生平等無二無別的覺性,所以說衆生即具佛性爲衆生平等的超越根據。關于此點,在《壇經》中曾有一段深刻的記述:“後代世人,若欲覓佛,但識衆生,即能識佛,即緣佛心有衆生,離衆生無佛心。”
所謂離衆生無佛心,在廣大的衆生中,人人平等于佛性的立場上,若能識得衆生之性,即能見得佛性。同時,若衆生迷惑時,具有佛性的衆生也只是一般煩惱的衆生:但是,若此煩惱的衆生覺悟時,即在衆生中成佛了。惠能說我們衆生心自有佛心佛性,也唯有自性的清淨法身乃是真佛,若我們不能反求諸己,當下承擔自心自性之佛,又將向何處去覓取真佛呢
因此,惠能除了強調智慧與覺悟的重要之外,也特別說明衆生平等的理念,以及在日常生活的心念上,要能平等的對應一切,勿起人我分別,惠能開示說:“見一切人及非人,惡之與善;惡法善法,盡皆不舍,不可染著,猶如虛空,名之爲大,此是摩诃行。””
在此所謂的“平等j,即是不舍棄與不染著一切萬法,不以對立的角度出發,不以執著的態度堅持。特別是在日常生活中,以心行廣大平等的自性爲要。因此,“平等”不僅是衆生佛性的特性,也可以是生活修持的依循原則。
吾人建構和諧社會,應以“衆生平等”爲基本的理論原則,每一個人生而平等,在民主法治的社會中都具有一定的權利與義務,愛護國家,遵守國家的法律,積極的服務社會,發揚人性中美好善良的一面,任何事情不以對立的角度出發,不執著利益的爭取與占有,願以平等的精神,與社會大衆共同享有和諧的社會。同時,吾人內心不舍不著,身心和諧,進而尋求家人朋友之間友善相對,慈悲衆生皆有貪嗔癡而能開導化解衆生的愚蒙,開啓吾人本具的佛性與智慧,共同創造一個人與入之間、人與社會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等全體和諧的境界,這也是佛教人間淨土的展現。
(二)以見性直了成佛爲衆生平等的實踐以建構和諧社會精神文明的目標
前文述及,衆生皆有佛性爲衆生平等的理論根據之後,應該尋求確實有效的實踐方法,才符合佛教解行相應的基本原則。換句話說,理論根據可視爲“解”,實踐方法可視爲“行”,兩者固然在佛教思想中是相應成立的,在本文的論證中也能夠經由此討論模式,互相證成與相互發明。因此,在前文的論證基礎上,尋求解行相應的實踐方法,在惠能思想中以爲是必須在日常生中行一行叁昧與常行直心,《壇經》說:“一行叁昧者,于一切時中,行、住、坐、臥,常行直心是。”惠能以爲“一行叁昧j是在一切時中,不論行、住、坐、臥,都時時刻刻在在處處常行直心。並且引用《淨名經》(即《維摩诘經》)的經句來說明,揭示于一切法上無有執著,不著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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