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執)受、想、行、識中,(則)
爲作(受、想、行)識行。若行(于所)作(之)法,則不
能受般若波羅蜜,不能習般若波羅蜜。”
所以《金剛經》言“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不取相”、“不取非相”,以“般若”是離言、離分別、無相、無形的,是“不知、不得、不見實事”、“但有假名”的。故僧肇撰《般若無知論》引諸《般若經》言:“《放光》雲:“般若無所有相,無生滅相。”《道行》雲:“般若無所知、無所見。”“以證成其所主張“聖心(般若)無知”與“聖心(般若)無所不知”的宗趣。
般若的行相特征既明,五祖弘忍的征偈要求既明,則神秀與惠能二偈的含義始可辨釋,而兩偈境界的高下始可判別。今先辨釋神秀偈文,後辨釋惠能兩頌的含義。
神秀偈文首句言“身是菩提樹”。這並不是一肯定判斷命題,而是修辭學上的一種“隱喻語句”。以“菩提樹”來譬喻“色身”,因爲“色身”究非是“菩提樹”故。若以“菩提樹”比喻“色身”,則“色身”便有如“菩提樹”那樣有生長、開花、結果義,因爲守護“色根之身”,長養“般若正智”,終于必能證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開悟見性,獲致“菩提大覺”之果。因此,我們的“色根之身”便應小心加以守護,遵守身、口諸戒,以爲能人“菩提大覺”之因。
次句“心如明鏡臺”,從語句結構,當知是一“明喻語句”。以“明鏡臺”來譬喻“識心”。因爲“明鏡”有能照作用,“識心”中的“般若正智”亦有能照作用,如《般若心經》所言:“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若能長養此“能照”的“本性般若之智”,則自然可以“(體)悟(佛性)大意”而達至“見性成佛”的境界。
神秀偈文末二句雲:“時時勤拂拭,莫使有塵埃。”此半頌是運用漢語修辭學上的“借喻法”來表達的。此順應前句“心如明鏡臺”而來。“明鏡”若要發揮“明照”作用,則必須保持“明淨”的狀態,所以封了“塵埃”的“明鏡”必須“時時勤拂拭”,不使再“有塵埃”封蔽,然後才能發揮“明照”作用。今神秀借用“拂鏡塵以顯照”的道理作喻,以顯示前述《楞伽經》“自性本淨,塵勞所汙”,“猶見不淨”的理趣,暗示:若要“明心見性”,則必須不斷伏滅如“塵埃”般的煩惱,以契應“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如是乃至“生滅則老死滅”的修證曆程。那麼,諸惑煩惱自滅,則“本性般若之智”的“明照”之用便能任運生起,自然能夠“(體)悟(佛性)大意”,或能符合五祖弘忍大師的征偈要求。
不過,神秀此偈,重點在刻畫“修”的應有功夫,而並沒有透露“證”的境界。如所謂“時時勤拂拭”,這顯然強調漸修的用力處,結果只能達到“莫使有塵埃”的期望,因爲“莫使”是希冀之詞,所用的是“祈使語句”,不是反映現實的“陳述語句”。這反映著神秀撰偈的當時,仍然處在“修”的境界,沒有達到“證悟佛性”的階段;明淨朗照的“般若智慧”還沒有起用。所以未能符合五祖弘忍所開出撰偈的兩個基本要求:其一、呈偈人能“悟(佛性)大意”,其二、彼所呈偈是“取(自)本性般若之智”。因此,無怪乎五祖批評他說:“汝作此偈,見(性)即未到,只到門前,尚未得人。(只是)凡夫依此偈(逐漸)修行,即不墮落(叁惡道);(可惜,汝)作此(偈所反映的)見解,若(要)覓無上菩提,即未可得。須人得門,(才能)見自本性。”此偈反映,神秀只到“證悟佛性”的門前,還未得人,因此他的“般若智慧”還未生起明淨朗照的大用,所以也不能付以衣法,傳以“禅宗第六祖”的地位。
依敦煌本《壇經》所載,惠能此時所撰共有兩偈,都是針對神秀偈頌不足之處而抒發的,其精神多與《金剛經》的“無住”、“無相”思想相契合,而不涉及《楞伽經》的“自性本淨,塵勞所汙”思想。今先明惠能的前頌:
惠能偈文,處處針對神秀偈而撰作,試表列如下:
惠能偈的首句“菩提本無樹”,依《金剛經》的辨證語句形式,可解釋爲:“所謂“菩提樹”者,(依本有般若無住、無相、無分別智慧觀照所得),即非(有實自性的)“菩提樹”,(只不過依世俗谛的語言概念,方便強以假名說),是名“菩提樹”。”如是以“第一義谛”的境界反顯神秀偈文仍落人“菩提樹”與“色身”的有執的名言境界而無從超拔。惠能句則能從“菩提樹”的意言境超拔出來,顯示“般若正智”的無住、無相、無分別境界。作爲“能喻”的“菩提樹”已遭遮遣,則作爲“所喻”的“色身”,其所執之相亦自不顯,所以惠能偈文亦不必費詞回應。
次句“明鏡亦非臺”,依《金剛經》語句形式,可解釋爲:“所謂“明鏡臺”者,(依本有無住、無相、無分別的般若智慧觀照所得),即非(有實自性的)“明鏡臺”,(只不過依世俗谛的語言概念,方便強以假名說),是名“明鏡臺”而已。”②如是亦以“第一義谛”的境界,反襯出神秀偈文仍落入“明鏡臺”與“識心”的有執的名言境界而無從加以超拔。惠能“明鏡亦非臺”句,則能從“明鏡臺”的意言境超拔而出,彰顯“般若正智”的無住、無相、無分別的境界。惠能偈中只遣“明鏡臺”而不遣“識心”,因爲神秀以“明鏡臺”爲“能喻”,“心識”爲“所喻”,今既已遮遣“能喻”的“明鏡臺”,無“能”亦自然無“所”,相因待故,是以“識心”一如“明鏡臺”般無實自性,是亦不言而喻,不必再行費詞遮難。
惠能後半偈言:“佛性常清淨,何處有塵埃
”這半偈固然回應了《楞伽經》“自性本淨,塵勞所汙”、“猶見不淨”的理趣而超越之。何則
“塵勞所汙”故“猶見不淨”,所以神秀等“只到門前(修行階段)”的人,仍爲煩惱塵勞所染,猶須“時時勤拂拭”從事去妄功夫。但今已入門,則“般若正智”起用,自能“明心見性”,已非“塵勞所汙”境界,而只有“自性本淨”境界呈現。《金剛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但惠能前半偈所言“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已完成蕩相的工作,故于此下半偈,則臻至“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自性)”的顯智境界。如是既已蕩相顯智,舍妄歸真,則當下頓悟(自性)佛性,正顯“般若正智”無住、無相、無分別的觀照大用。如是超越了神秀“時時勤拂拭,菲使有塵埃”的修持階位,而晉于“般若”契證“自性”的悟入境界。
若上述分析不誤,則惠能此偈已能從“般若正智”觀照諸法,即念而無念,即相而離相,如是“無所住而生其心”,契合五祖弘忍所訂下要“(能)悟(佛性)大意”及“取(自)本性般若之智”那兩個呈心偈的先決要求。與神秀偈文相比,一在修行階位,一在證悟階位;一著相,一離相;一有住,一無住;一在門前還未能以正智觀空,一已入門而能以般若朗照諸法;一未符契五祖弘忍呈偈要求,一已與呈偈要求若合符節。所以弘忍大師傳衣法與惠能而不傳與神秀者,是完全合理而無須猶疑的。
丁、 次頌解疑
針對神秀所撰偈文,惠能所回應的,依今所流行的宗寶本《六祖壇經》及《景德傳燈錄》、《五燈會元》等禅典所錄,唯有“菩提本無樹”那一偈頌,別無其余,不過依較早的敦煌本《六祖壇經》所載,還有“心是菩提樹,身爲明鏡臺,明鏡本清淨,何處染塵埃”那次頌的撰作,不過學者多疑此偈爲前偈的“衍文”如國內禅宗學者郭朋,在其所撰著的《壇經導讀》及《壇經校釋》中,都有注文加以評論言:““心是菩提樹,… 何處染塵埃”這一偈頌,當屬衍文,尤其是前兩句,當異是重複神秀的話,更非惠能思想。”愚見以爲郭朋先生在沒有對慧能與神秀彼二偈作審細分析前,便輕率地作出這個案語,實在不敢苟同。我們不妨分叁小節來加考察:其一、次偈是否爲前偈的衍文?其二、次偈的前二句是否重複了神秀的話
其叁、前二句是否非慧能思想?
一、次偈非衍文:惠能“菩提本無樹”那前偈,重點在蕩相顯智,在文詞上較重于破:“心是菩提樹”這次偈、重點在安立法相以顯用,在文詞上較重于立。破則以般若無分別根本智悟入本原佛性,故即相而離相,無一法得立,因此于頌中把一切“菩提樹”、“明鏡臺”諸名相盡皆遮遣,所謂“菩提樹本無樹、明鏡亦非臺”便是,至于“佛性”本亦離言,實不可分別,不可得說,方便言之姑且名之爲“清淨”,所以言“佛性常清淨”,順著這種遮破的思路,到了宗寶本的《壇經》,便更徹底地把“佛性常清淨”修訂爲“本來無一切”(按:“無一物”應解作“無有一一實性實相的自性實物存在”。而非謂“空無所有”)。這樣便更能彰顯般若無相之言。如是,以“般若正智”證入本原佛性,無一法得立,故亦無“塵埃”煩惱之相(按:般若智起,則煩惱當必降伏,其體用既無,其性相亦當不起),故偈言“何處有塵埃”。至于“心是菩提樹”這次偈,重點在安立法相,以顯修證的大用,所以運用般若後得智,有分別地說明悟入“佛性”前的修行境界,故前半偈言: “心是菩提樹,身爲明鏡臺”。又正顯般若智證入“佛性”時爲“清淨無染”境界,故後半偈言:“明鏡心地本清淨,何處染塵埃。”以有所立故,因而有樹、有臺、有明鏡、有塵埃、作出種種譬喻,以顯般若的修證大用,並藉此以糾正神秀偈喻的失當。由此分析,當知惠能前後二偈,各有體用,各有旨趣,不宜妄指後偈爲前偈的“衍文”。
二.非神秀偈文的重複:神秀偈文首句言“身是菩提樹”,惠能則言“心是菩提樹”。就形式上言,神秀與惠能俱用“暗喻語句”,但依內容而說,則兩相異趣,故“心是菩提樹”實非“身是菩提樹”的“重複”,而是糾正神秀所言“身是菩提樹”的失誤。何則?所言“身是菩提樹”實不應理故。以“菩提”是“大覺”義,這是淨化的“識心”活動,非關于“色身”。修養“色身”雖然可以影響“識…
《神秀惠能偈頌辨解(李潤生)》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