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與佛教命脈——《標宗顯德篇》解讀
濟群
第二章 引文顯德
第二節 違戒法滅
二、明違戒法滅者。還約二教雜明。
以下進入第二部分,說明違背戒律就會造成佛法衰亡。此處所引經論,仍涉及化教和製教兩類。和前面不同的是,此處不是以化、製二教作爲分類,而是根據相關內容進行歸納。
一、破戒滅法
首先,說明破戒會使正法衰落乃至滅亡。
《十誦律》
《十誦》雲:“像法時有五滅法:一、比丘小得心已,便謂已聖。二、白衣生天,出家人入地獄。叁、有人舍世間業,而出家破戒。四、破戒人多人佐助。五、乃至羅漢亦被打罵。”又有五種怖畏:“一、自不修身戒心慧,複度他人,令不修身戒等法。二、畜沙彌。叁、與他依止。四、與淨人、沙彌共住,不知叁相,謂掘地、斷草、溉水。五、雖誦律藏,前後雜亂。”①
①《十誦律》卷49
長老難提往詣佛所,頭面作禮在一面坐,白佛言:“世尊,正法滅像法時,有五非法在世,何等五?”佛言:“正法滅像法時,有比丘心得小止,便謂已得聖法,是名初非法在世。難提,正法滅像法時,白衣生天,或有出家者墮惡道中,是名第二非法在世。難提,正法滅像法時,有人舍世間業出家破戒,是名第叁非法在世。難提,正法滅像法時,有破戒者多人佐助,有持戒者無人佐助,是名第四非法在世。難提,正法滅像法時,無不被罵者,乃至阿羅漢亦被他罵,是名第五非法在世。”
更有比丘重問此事,佛即以是事語諸比丘。佛告優波離:“當來有五怖畏,今者未有,應知是事求方便滅。何等五?後有比丘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智,是不修身戒心智已,度他出家受戒,不能令修身、修戒、修心、修智。自不調伏,複度他出家受戒,是亦不能令修身、修戒、修心、修智,是法中過毗尼中過,毗尼中過是法中過。優波離,是名當來初怖畏,今未有當來有,應知是事求方便滅。優波離,後有比丘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智,是不修身戒心智已,與他依止畜沙彌,不能令修身、修戒、修心、修智,是不調伏。複與他依止畜沙彌,不能令修身、修戒、修心、修智,是法中過毗尼中過,毗尼中過是法中過。優波離,是名第二、第叁怖畏,應知是事求方便滅。優波離,後有比丘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智,是不修身戒心智已,與淨人、沙彌相近住,不知叁相,掘地、斷草、用水溉灌,是法中過毗尼中過,毗尼中過是法中過。優波離,是名第四怖畏,今未有當來有,應知是事求方便滅。優波離,後有比丘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智,是不修身戒心智已,共誦修多羅、毗尼、阿毗昙,以前後著中,以中著前後,現見不知白法犯非犯,是名法過毗尼過,毗尼過法過。優波離,是名第五怖畏,今未有當來有,應知是事求方便滅。”(T23-358下-359上)
引文出自《十誦律》“毗尼增一”中的“五法初”,首先是大愛道比丘尼請世尊宣說“法、非法,毗尼、非毗尼”,然後是優波離尊者請世尊宣說“有幾法正法滅亡沒”,接著就是律祖所引的這一段,由難提長老請世尊宣說“正法滅像法時,有幾非法在世”。
“《十誦》雲:像法時有五滅法。”《十誦律》說,像法時代有五種滅法的現象。這一段,是長老難提向佛陀請教:“正法滅像法時,有哪些非法的現象呢?”佛陀總結爲五點。我們不妨對照一下現在這個時代,是否存在這五種現象。
“一、比丘小得心已,便謂已聖。”第一種現象,比丘在修行過程中稍有一些心得,稍有一些感應,就認爲自己已經證果乃至成聖成賢,這是屬于一種增上慢。正如《法華經·方便品》所說:“此輩罪根深重及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有如此失(《法華經》卷1,T09-7上)。”
“二、白衣生天,出家人入地獄。”第二種現象,在家居士因爲對叁寶有虔誠信心,且深感輪回之苦,而能發起猛利出離心,盡力護持叁寶,盡力培植福田,再持好五戒十善的話,反而容易成就人天福報。出家人本是有法有戒的,但卻有法破法,有戒破戒,且不以這種破戒之身感到慚愧,拼命接受世人供養,爲所欲爲,結果當然就會墮落惡道。
關于這個問題,還有兩部經可以參照,一是《法滅盡經》,1卷,失譯者,是佛陀臨涅槃前說末世衆魔比丘所做種種不如法事,乃至袈裟變白,爲法滅之相。一是《阿難七夢經》,1卷,東晉竺昙無蘭譯,是佛陀爲阿難解釋七個夢中所演繹的法滅之相。其中第叁個夢,即“出家比丘轉在于不淨坑塹之中,在家白衣登頭而出(T14-758上)”,喻出家人貪著利養,爭名奪利,死入地獄。而在家白衣精進修學,積資淨障,則生天上。
“叁、有人舍世間業,而出家破戒。”第叁種現象,有人舍棄世間的家庭、事業而剃發染衣,專意求道。但在出家之後,卻未能走上修行軌道,轉而又開始追名逐利,破戒毀戒。這些人在世間本已名利雙全,並自願將事業、妻兒統統舍棄,按理說,應該萬緣放下地尋求解脫。但他們在出家之後,或是缺乏如法修學環境,或是自身于法不能得益,結果又回到凡夫心的串習中,再次追求他們曾經舍棄的一切。
在“訖栗枳王十夢”中,第一夢就預示了這些現象。訖栗枳王爲迦葉佛之父,夜夢十事不祥,後迦葉佛爲王說夢,詳析十事乃未來釋迦佛入滅後諸弟子所行非法之事。夢中景象是,一頭大象被關閉室內,屋中惟有小窗而無門,當大象想方設法從屋內出來時,尾巴卻被纏繞而無法脫身。比喻這些比丘本已放棄名利貪愛,就如那頭走出房間的大象,但在出家後反去追求蠅頭小利,就如尾巴被纏而不得脫身一樣。
“四,破戒人多人佐助。”第四種現象是,破戒者反而有很多人護持。因爲現在的信衆素質普遍不高,只要看著披上一件大紅祖衣,或是有這樣那樣的頭銜,就趨之若鹜,前呼後擁。地位高的就是高僧,講排場的就是大德,很多信衆只是看到這些,卻不懂得依法抉擇,更不懂得怎樣如法護持叁寶。在“訖栗枳王十夢”中,也有一夢預示了這些現象。夢中,很多猕猴拿著水給一只全身長滿疥癞的猴子灌頂,擁戴它登基爲王。說明在末法時代,僧團往往會推舉破戒者擔當領袖,這樣的話,大家才能彼此彼此,相安無事。
“五、乃至羅漢亦被打罵。”第五種現象是,那些真正有道心、有慚愧心的修行人,在僧團反而被排擠,反而沒有立足之地。正如佛陀在《法滅盡經》中對阿難所說的那樣:“吾涅槃後法欲滅時,五逆濁世魔道興盛。魔作沙門壞亂吾道,著俗衣裳,樂好袈裟五色之服,飲酒噉肉,殺生貪味,無有慈心,更相憎嫉。時有菩薩、辟支、羅漢,精進修德,一切敬待。人所宗向,教化平等。憐貧念老,鞠育窮厄。恒以經像令人奉事,作諸功德志性恩善,不侵害人捐身濟物,不自惜己忍辱仁和。設有是人,衆魔比丘鹹共嫉之,誹謗揚惡,擯黜驅遣,不令得住(T12-1118下)。”衆魔比丘最害怕的,就是被這些修行者對照出自己的非法行爲,所以不擇手段地排斥打擊。
這一段,是說明末法時代法滅的象征。以下是關于五種怖畏的內容,仍出自《十誦律》,是佛陀對十大弟子中持律第一的優波離尊者所說。
“又有五種怖畏:一、自不修身戒心慧,複度他人,令不修身戒等法。”在末法時代,還有五種導致法滅的現象,是我們應當怖畏,應當引以爲戒的。第一種,自己不持戒、不修定慧,反而忙著度化他人,可又不能引導他人修行,以盲導盲。如果自身缺乏戒定慧的修行,必然沒有能力利益他人。這種現象當今教界也很普遍,自己不修,卻度了一大堆人,看起來很熱鬧,其實只是多了一些光頭俗漢,只會加速正法衰亡。
“二、畜沙彌。”第二種,隨意剃度沙彌。以下這幾點,都要和第一點聯系起來理解。自己不持戒、不修定、不修慧,卻多多益善地剃度沙彌,廣收徒衆,也是不如法的。嚴格地說,如果不懂得戒,自己都不能在僧團獨立生活,都需要終身依止。偏偏就是這樣無知、無學、無修的人,還熱衷于剃度弟子,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叁、與他依止。”第叁種,自己不修戒定慧,卻作爲他人的依止師,這從戒律來說也是不如法的。如果無德無能,憑什麼作爲他人的依止?弟子依止你,究竟又能學到些什麼?最多不過是建立一些世俗人情。更有甚者,這麼做的目的其實是拉幫結派,鞏固自身勢力,結果將弟子引向歪門邪道,毀卻他人的法身慧命。
“四、與淨人、沙彌共住,不知叁相,謂掘地、斷草、溉水。”淨人,在寺院擔任種種淨業及事務者。比丘和淨人、沙彌共住一處,卻不懂得依戒生活,不懂得挖地、除草、澆水叁相。或許有人覺得奇怪:這麼簡單的事,有什麼會不會的呢?按戒律規定,比丘是不可以親自掘地、斷草、澆水的。遇到這種事,比丘須對淨人說:“汝知是見是。”知法的淨人便能會意,去將事情做好。因爲這些事只能由淨人來做。
此外,戒律對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都有一定之規。佛陀製戒最大的特點,是將日常行爲賦予解脫的內涵,使這些行爲與法相應,使我們從起心動念到行住坐臥都和解脫挂鈎,都成爲修行的組成部分。如果不持戒,不懂得戒律蘊含的深意,我們將順著由無明、我執建立起來的串習,使一切行爲和輪回發生關系,和貪嗔癡發生關系。所以說,戒律所建立的是一種真善美的生活,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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