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廣解卷八
寂天菩薩造頌 傑操大師注釋
辛叁學共不共止所攝禅定之理分二 壬一釋論文 壬二出品名 初中分叁 癸一教修禅定 癸二斷止之相違品 癸叁如何修止之理 初中分二 子一應修止之因 子二教斷止之相違品 今初
如是精進生起已 應當心住叁摩地
人若其心極散亂 如居煩惱齒隙中
由于身心寂靜故 種種散亂不能生
如前所說于善踴躍之精進發起已,心應安住叁摩地,心爲沈掉所散亂之人,如居煩惱毒獸之齒隙中。雲何斷除散亂耶?由于身心愦鬧諸欲分別竺寂靜故,叁摩地相違品之種種散亂則不生也。
子二教斷止之相違品
是故應斷世間法 亦當舍離諸分別
是故身寂靜之方便應離世間親友等愦鬧。心寂靜之方便,應悉舍五欲等一切分別。經雲:諸散亂者世間禅定尚罕能生起,何況無上菩提。故乃至未得無上菩提心不應散亂也。
癸二斷止之相違品分二 子一離世間愦鬧等 子二斷邪分別 初中分二 醜一辨世間貪著之事 醜二如何斷之 今初
由貪染著財利等 故于世間不能離
依于我我所執,內貪著有情,外貪名利文詞等故,即不能離世間染著,故于彼諸染著之事,應斷離也。
醜二如何斷之分四 寅一辨對治相 寅二生起對治方便 寅叁愦鬧之過患 寅四依阿練之功德 初中分二 卯一勸應斷貪著 卯二辨能斷貪著之對治法 今初
是故欲盡斷貪著 知者應當如是知
是故爲盡斷外內諸貪等,于取舍善巧之智者,如下所說,應明辨思維也。
卯二辨能斷貪著之對治法
已知先須具足妙止已 始生妙觀遍估諸煩惱
故應最初行勤求妙止 現前成就不貪世間心
行于隨一善法所緣,修專注一境,遠離沈掉,引生身心極其調柔之樂,是爲止。次各以通達常遍具足空性之見,遍伏叁界煩惱及其種子,以觀察實際法義之力,能引身心極其調柔是爲觀。當修如是止觀時,應先求止。若不先成就止,妙觀不起故,止者,亦以于外內世間身財等無貪,現證喜樂而成,貪身財,即隨沈掉自在轉故。
寅二生起對治方便分二 卯一離內貪有情 卯二斷內貪名利 初中分二 辰一貪之過患 辰二知過應舍 初中分五 巳一勿遇可樂事 巳二诃五欲诳惑 巳叁得已仍不知足 巳四障礙解脫 巳五虛度暇滿 今初
若人自性是無常 現前複貪無常法
彼于千生流轉中 欲見所愛不可得
貪之過患者,謂自身速死無常之者,若複正貪著親友等無常法彼貪著所愛者,由彼異熟,千生之中,或能一見所欲可愛之境耶?不能見也。
巳二诃五欲誘惑
若不見時心不歡 不得平等安樂住
若不見悅意者,又複如何?若不見彼,則不歡喜,意不安樂令心散亂,不能平等住叁摩地,亦不能得安樂樂也。
巳叁得已仍不知足
見已仍複無厭足 如前貪愛所逼惱
從見所愛之法,由貪著故仍無厭足,還如前欲見未見之時,仍爲貪愛所逼惱也。
巳四障礙解脫
若其貪于諸有情 能令真性遍蓋覆
亦能損壞厭離心 終爲憂苦熱惱逼
以此之故,若貪著于諸有情,亦于真性普遍蓋覆,爲現量親見勝義谛之障。由貪著有漏法故,亦能壞厭離生死之心,不能得解脫。悅意之人,最後亦決定相離,終爲憂惱所逼也。
巳五虛度暇滿
若人如是邪思維 能令此生無義逝
若唯于欲境,思之不忘此生當無義空過,暇滿便成虛度也。
辰二知過應舍分二 巳一思維過患 巳二斷彼之理 初中分二 午一廣釋 午二攝義 初中分叁 未一失壞大義且引入惡趣 未二忽近愚夫難與爲侶 未叁依彼無益有損 今初
由于無常親友故 卐字*輪亦能壞
善根相等諸愚夫 同行定趨于惡趣
善根不等能相引 依止愚夫何所爲
爲速散無常之親友,不變卐字之解脫,及證彼方便之正法,亦能失壞,愚夫善根相等,與彼同事而持,決定趣于惡趣。若諸聖人,今行人身,能引善根不相等者,依止愚夫異生何爲,所欲之義不能成辦,增長非所欲故。
未二勿近愚夫難與爲侶
一刹那間成親友 于須臾頃複成仇
于歡喜處生嗔怒 取悅愚夫誠難事
說饒益語反生嗔 于我利益複遮止
若于其言不聽茫 頓起嗔心入惡趣
心相續不堅固故,一刹那間能成親友,于僅略說一惡語之須臾頃複能成仇。于歡喜處,令作善法,亦生嗔恚,異生愚夫,難于取悅,于己有益之語,亦生嗔恚也,不僅此也,且于我爲利益因之善法,多方遮止。若不聽其言,即于我生嗔,入于惡趣。
未叁依彼無益有損
勝者嫉妬等者诤 劣者生慢贊生驕
逆耳之言生嗔恚 誰依愚夫能獲益
友愚夫者因其人 自贊毀他生大罪
樂著生死談論等 任何不善皆能生
又愚夫者,于勝己者嫉妬,于相等者爭競,于劣于己者起我慢。若贊歎之則生驕矜。若說逆耳之言則生嗔恚。認能依于愚夫能得饒益乎?不唯不得饒益,又複狎近愚夫,則對彼愚夫,贊己毀他,爲王賊等樂著生死之談論,任何不善皆定能出生,故不應與愚夫爲侶也。
午二攝義
如是于我及於他 由此唯能成損害
若爾,于我及彼愚夫,由此互相親近,互爲惡友,唯有損害而已。
巳二斷彼之理
彼既不能利益我 我亦不能成彼義
于彼愚夫當遠避 暫遇歡喜作恭敬
于彼不應太親密 僅如常人斯爲美
猶如蜂采花中蜜 惟從其處取法義
宛如從昔未相識 不相親昵住愦鬧
若爾,愚夫異生,既不能利益于我,我亦不能得益于彼,故應遠避愚夫,樂處寂靜也。若偶爾相遇宜歡喜爲作恭敬,令彼歡悅,亦不應太相親密,僅如暫遇之通常人,遠離貪嗔而已,斯爲善也。如村內行乞食等時亦應如蜂采花中之蜜,于色等無所貪著。資生行道,爲法義故,受取法衣僧伽黎等,于諸士夫,如昔從未相識,應離親昵愦鬧而住,亦猶如是。
卯二斷外貪免得等分二 辰一有境之罪 辰二境之罪 初中分二 巳一我慢之過患 巳二貪著之過患 今初
我有利養及恭敬 我爲衆人所歡喜
若起如是驕慢言 死後當生大怖畏
我得衆多利養,我受恭敬,我爲衆人所歡言,若說如是等驕慢言,由我慢及貪著之罪,當墮地獄中,死後發生可怖之事也。
巳二貪著之過患
是故若由愚癡心 貪著種種可樂事
彼彼總皆成虛空 唯能生起苦自性
故諸智者不應貪 由貪能生怖畏故
是故于有利事業遇昧無知之心,所貪著之種種境,彼彼總歸皆成虛空,其果唯能發起苦性。是故于取舍善巧者,于利養不應貪著,由貪能生惡趣畏故。
辰二境之罪分二 巳二欲境不可保信 巳二毀譽無所損益 今初
諸法自性散離故 當堅信解當觀察
若能獲得多財利 亦能獲得美名聞
盡其所有名利聚 所欲于我皆無幹
雖有此諸所貪之境,而不可保信,彼皆決定自性散離,當堅信解,當深觀察。誰得如是利養衆多,名聞顯揚,而死時名利之聚,凡所欲者,悉皆無關,死時彼等悉皆不能相隨亡故。
巳二毀譽無所損益
若有他人罵詈我 贊揚於我有何樂
若有他人贊揚我 罵詈于我何不樂
于毀譽不應貪嗔,若有他人背罵我,有人當面贊我何足爲喜?有障其歡喜者故。若有他人先我,或有他人贊我,或有人罵我,何足爲憂?毀譽不能高下我,故于彼不應貪嗔也。
寅叁愦鬧之過患分二 卯一愚夫難近不應貪著愦鬧 卯二引證 今初
有情勝解種種別 如來尚難令歡喜
況複惡人如我者 故于世法勿貪著
不得助時既加诃 得利之時複譏毀
有情自性難親近 雲何能令生歡喜
有情勝解種種差別,不能盡人悅之。佛以種種事業,爲作利益,尚不能令彼歡喜,況不知其意樂,如我之惡人不能得其歡心,更何待言?是故應舍狎近世間之意樂。彼諸有情于不得援助者,則輕之曰,彼先世不作福德所致也。于得利養者,則又毀之曰。彼行于邪命也。彼等自性難以習近,故彼諸愚夫雲何對我能生歡喜?不生歡喜,故不應狎近也。
卯二引正
愚夫唯求自利故 非得自利不歡喜
愚夫一切非親友 是諸如來所宣說
何以故,愚夫無論如何,唯求自利,此外更無他事,能令歡喜,任何愚夫異生,悉不可爲親友,是諸如來之所宣說也,月燈經雲:“凡夫不可爲親友,雖與彼說如法語,意不信從生嗔恚,現前顯示凡夫行”。又雲“雖久親近諸愚夫,後時仍複成疏遠,愚夫體性既廣知,智者于彼不依止”。
寅四依阿練若之功德分五 卯一伴侶殊勝 卯二處所殊勝 卯叁養命殊勝 卯四分別殊勝 卯五不散亂殊勝 今初
叢林鳥獸及草木 從不能爲逆耳言
與彼同遊則安樂 何時我能與爲侶
多聞智者,勿與愚夫爲侶,應住林間。林間鳥獸樹木,皆不能爲逆耳之言,與之爲伴,則得安樂,應當發願,何時我方能懷彼等共住也。
卯二處所殊勝
石室廢祠空舍宅 或信濃蔭大樹前
佛子何時能如是 于家無貪無顧戀
無主攝持之住所 自然成就空曠地
自在受有無貪著 何時我得居其處
處所謂山岩地穴,或空廢天祠,或大樹近旁,盡其所有可樂住處,悉可居住。于家宅等先舍棄已,欲後不複取者,應當發願,何時能于家宅,不複回顧,無所貪著。無主攝持之所,自然空曠之地,自在受用,于身財等悉無貪著,應當發願,我何時方能住于其處也。
卯叁養命殊勝
一缽支身度時日 蔽體唯依糞掃衣
此身脫然無藏護 何時住此無畏處
土缽抟食,以度時日,著他人所棄不用之衣,無可竊掠者,此身雖脫然獨處,不作藏護而無盜賊等怖畏,何時方能如是而住,當再再發願,亦應修加行也。
卯四觀察殊勝分二 辰一于身貪之對治分別觀察 辰二于親友貪之對治分別觀察 今初
親身無常往屍林 昔人白骨從橫處
我身可怖亦如是 何時心能泊然住
我身腐朽也惡臭 貪食腥膻狐狸等
聞之裹足不敢近 當來必有如是事
于自身起無常作意者,當往屍林,觀昔時他人死後之屍骸,與自身相等,同具可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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