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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心理學(白雲禅師)▪P3

  ..續本文上一頁明。唯識學叫做無始無明。

  從上所述,可以發現「能與所」的關系,于「能」是功能,是造作之功;于「所」是力用,是造作之德。舉凡能與所相應行,必定形成功與德的結果;或許,可以列出一個這樣的法則。謂:

  因是果之能,有體有用,不是有始。

  果是因之所,有相有境,不是結束。

  

  七、唯識于心理的組合

  心,于唯識學上是一種緣慮作用的主體,或者說是發起一切事理的根源;而這種根源生起作用的「能所」關系,正是緣慮活動的情形。諸如:

  眼能見色,所見何色,于色所起的分別。

  耳能聞聲,所聞何聲,于聲所起的分別。

  鼻能嗅香,所嗅何香,于香所起的分別。

  舌能辨味,所辨何味,于味所起的分別。

  身能觸感,所觸何感,于感所起的分別。

  意能運思,所思何義,于義所起的分別。

  分別,是認知所得;于前五者是根塵,後者是法塵;認知有其主宰,于「心」的組合中,叫做我意識,具有感性和理性的差別。我意識主宰的能力,來自種子與現行;種子的蘊藏之所爲阿賴耶識,也就是能藏無量,包括善的,惡的,無記的各類種子;現行的形成,就現前行爲以後的結果。

  心的組合,聚于一身;前五者,依根塵相應而有,六識導引而入,及至我意識而生染著;種子生現行,源自阿賴耶識中所藏之種子,現行熏種子,緣自前六識造作而成。因此:

  1眼--了別色塵。

  2耳--了別聲塵。

  3鼻--了別香塵(臭等氣氛)。

  4舌--了別味塵(酸甜苦辣等)。

  5身--了別觸塵(粗細冷暖等)。

  6意--了別法塵。

  7末那識--我意識(主宰)。

  8阿賴耶識--能藏與所藏之處(種子)。

  了別,唯識學叫做「識」,並具認知的能與所;于能而言,屬于造作之現行,于所而言,屬于已成之種子;前之能,是做什麼?後之所,是憑什麼?但此說之能與所,各具因緣,分別因果。例如:

  知識:

  能知不一定知徹,教育的不同。

  所知不一定相同,修養的不同。

  經驗:

  能知,是現行的造作。

  所知,是種子的發動。

  不過,心識分別,在八識的組合下,依能知與所知的條件而言,各別具有不同的因緣法則,産生不同的因果關系;茲將情況分述于後,以供研究者參考:

  能知:

  依于五根與五塵的交往,得第六識的相應,由根塵轉變爲法塵,確定第七識的認知因;當第七識認知以後,隨即轉識成智,也就是于能知的條件之下,完成現行果,歸入第八識能藏之室;這是能知的,屬于現行的造作因緣,形成現行熏種子的因果關系。

  所知:

  當第七識認知之時,必然有熟習和陌生的兩種現象;陌生的,從能知的現行而造作新熏種子;熟習的,則發起于過去造作的舊有種子;這是所知的,來自第八識所藏的現行因緣,展現種子生現行的因果關系。

  心的意識活動,便是緣起于這種情況之下,亦即是心的組合,發動能知與所知的原因;同時,這種發動的內涵中,可以確定能知的現在和所知的過去;如此類推,可以發現有能知的現在,形成爲所知的過去,當然,也可以因現行與種子的因緣法則,形成未來的能知與所知的因果關系。

  因此,心識的能所,于相應或不相應,或者說熟習與陌生的現象之下,可以肯定各別具有不同的因緣法則,能夠發生過去,現在,未來的叁世因果,以至無數量的叁世因果關系;進而,心的組合,于意識活動的道理,也就更爲明朗化了。

  

  八、唯識于心理的現象

  心理現象,無論是感性或理性的,在唯識學上,例舉了五大類,共計一百之數;百數之中,前面于組合一節裏,已經舉出來于「心」之法,說了八個,余下尚有四大類,九十二個數目。且分述之:

  心所有法:

  隨心而起,與心相應,其間有六部份,共計五十一種,系屬于心,影響所及,不能自在,是爲心所有之法:

  1、普遍所有的:

  作意--隨心意識于環境所發動的行爲,是一種引心趣境的作用;如我喜歡,討厭等。

  觸--隨根與塵所感,有境有識,是心與境的反應;如冷暖,粗細等。

  受--是心的順逆分別,于現前生起接受或抗拒的反應;如愛恨,美醜等。

  想--受之前的取舍作用,從相上所生之境;如肯定,否定等。

  思--造作之時的修養,表現于境相上的善惡分別;如是非,對錯等。

  2、個別所有的:

  欲--于境遇中所生起的欲念,包括理想和願望;如得失,成敗等。

  勝解--于境遇中所有的知解,包括事物和道理;如知識,經驗等。

  念--于事理中的知識經驗,意念中所存在的強弱力量;如敏捷,遲鈍等。

  定--住心一事或一理時,所表現的不亂反應;如冷靜,沖動等。

  慧--于境遇中所生起的分別,而後所作的選擇;如智商差異等。

  3、善而饒益的:

  信--于事理具有實際的認識,因而生起的虔敬心;如信仰,信心等。

  慚--于境遇中有所感悟,言行發生逾越常情的反應;如歉疚,遺憾等。

  愧--于言行犯錯之後,心中忐忑不安;如羞愧,汗顔等。

  無貪--于功名利祿中的追逐或聞養,處以淡泊的態度;如不明爭,不暗鬥等。

  無瞋--以修養而行仁慈或悲憫,盡可能隨順人或事的態度;如不憤慨,不怨尤等。

  無癡--于人與事的現實中,不爲迷所惑;如理解,適度等。

  精進--擇善固執,奮發堅持,經久而不變易;如勤勞,進取等。

  輕安--舉凡起心動念與言語行爲中,經常保持輕快和安祥;如舒暢,自在等。

  不放逸--不迷戀聲色,于生活中不好逸惡勞;如放縱不羁,耽于享樂之惡習。

  行舍--不吝啬悭私,樂于濟助他人;如施舍,濟難等。

  不害--悲天憫人,利己利人,以忠恕與寬容而處世;如不損人,也不危害自己。

  4、煩身惱心的:

  貪--由于強烈的欲望,貪求種種愛樂;如名聞利養,情愛仇恨等。

  瞋--于人事的境遇中,以任性暴燥而行爲;如瞋火,怒氣等。

  癡--不明事理,但憑感覺,以自我意識表現于言行;如愚昧,癡迷等。

  慢--以強烈的自我意識,表現一切異于常人而生優越感;如怠忽,氣勢淩人等。

  疑--畏葸不信,猶豫不決,常懷迷惑之情;如模棱兩可,沒有判斷力等。

  不正見--又叫做惡見,包含了執著,否定,排斥,拒絕,汙染等現象;如色身之欲,極端思想,違反常情,叛逆規範,自以爲是,損他不一定利己等。

  5、隨逐任性的:

  忿--不如己意,心生憤惱,氣極而怒。

  恨--忿極懷惡,變成仇怨,傷害生起。

  覆--犯惡驚懼,隱匿不泄,唯恐有損。

  惱--事過境遷,心猶執著,氣惱報複。

  嫉--不甘自弱,不耐他榮,妒忌稱雄。

  悭--財物如命,事人奇苛,畏于惠施。

  诳--自命通家,不著邊際,矯縱成性。

  谄--隨處攀緣,附和附會,炎勢爲首。

  害--心不悲憫,意無憐惜,毀擾破壞。

  憍--自我渲染,動辄跋扈,狐獨成性。

  無慚--羞惡無忌,忽略個己之短拙。

  無愧--不肯檢點,任性胡爲而暴劣。

  掉舉--心神失調,經常漫不在乎。

  昏沈--意念不清,身心常感疲憊。

  不信--盡反其道,常住狐疑心態。

  懈怠--好逸惡勞,志氣消沈不振。

  放逸--耽于自樂,隨順環境墮落。

  失念--意境零亂,經常漫無頭緒。

  散亂--繁雜不羁,不能收斂情識。

  不正知--憑借直覺,謬訛錯會。

  6、無意造作的:

  悔--懊惱惡作,意念不安。

  眠--貪著夢寐,刻意逃避。

  尋--未經審察,粗心大意。

  伺--過度謹慎,茫然思慮。

  色法:

  相應于色塵,識心所生分別;總括了浮塵、淨色、法塵等,凡能變易的有礙物質之屬,共計兩類十一項:

  1、五根:

  眼--視神經。

  耳--聽神經。

  鼻--嗅神經。

  舌--味神經。

  身--感觸神經。

  2、六塵:

  色--一切色與相的物質。

  聲--舉凡聲響音韻等。

  香--香臭等氣氛。

  味--鹹淡酸甜苦辣等。

  觸--粗細軟硬冷熱寒炙等。

  法--依于根與塵相應而生起的作用。

  (注:意爲思想之動,具法塵攝取影相之能,于色塵中是所生境,不是法處之心境;也就是說,意爲浮根,不具主觀或客觀的自我意識,原屬于二分法,或者說是媒介。)

  心不相應行法:

  是法行于心、心所有、色法叁者之外,頗具「一合相」的分位假立之說;例如一幅山水畫,畫中有山、有水、有石、有橋、有樹木等,但各部所標立的勝景,並非來自同一地方;很可能有泰山的峰,長江的水,黃山的石,西湖的橋,點蒼的樹木。這種各部分位而假立的山水畫,相互間原本毫不相幹,只是畫者將各處所搜的美景,表現于同一張畫紙上;依分位而言是實有,于假立而說非實有,這便叫做不相應行,表現于言語動作之時所有的現象,共計有二十四種,分述于後:

  得--因環境所需,應緣變化而發生的作用;有善有惡,善惡難辨等不盡相同的行爲。

  命根--隨個人的環境與生活方式的不同,關系先天或後天的健康條件;因而確定生命存在于世的長短,論斷每一個人的壽命現象。

  衆同分--衆是類聚,同是相同,分是差別;依于人、禽、獸等諸類有情衆生,各別皆有相同與差異之處;譬如語言、知識、情感、行爲等。

  異生性--不同的衆生,不同的本性,相同的衆生,不一定相同的本性;關系著遺傳的基因,以及後天環境的改造。

  無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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