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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叁十頌》講記(于淩波居士)▪P11

  ..續本文上一頁是指明確理解四聖谛、八正道等佛教義理而言。

  7、精進心所:此又名勤,即對修道、爲善勤劬不懈。 <識論> 曰: [勤爲精進,於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爲性,對治懈怠,滿善爲業。] 精者不雜,進者不退;勇而無惰,悍而無懼。精進是修善斷惡,勤於爲惡者正是顛倒,不名精進。

  8、輕安心所:身心安適輕快,謂之輕安。 <識論> 曰: [安謂輕安,遠離粗重,調暢身心,堪任爲性,對治昏沈,轉依爲業。] 粗重指貪癡煩惱而言,修行者調伏煩惱,遠離粗重,爲修禅定之必要條件。轉依爲業者,即轉去粗重,依於輕安。此心所唯於定中生起。

  9、不放逸心所:對治放逸,斷惡修善,曰不放逸。 <識論> 曰: [不放逸者,精進叁根,依所修斷,防修爲怍,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業。] 放逸是在貪、嗔、癡的基礎上成就一切惡事; 不放逸,是在無貪無嗔無癡的基礎上成就一切善事。精進叁根,指精進、無貪、無嗔、無癡四法,不放逸是四法分位假立之法,別無實體。

  10、 行舍心所:行者行蘊,舍即舍棄,貪嗔癡叁法令心昏沈掉舉,舍棄昏沈、掉舉,令心得到平等,安於寂靜。 <識論> 曰: [雲何行舍,精進叁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爲性,對治掉舉,靜住爲業。] 此亦精進叁根上分位假立之法。

  11、 不害心所:不害即不惱損衆生,以無嗔爲性,於諸有情,不爲惱損。 <識論>曰: [雲何不害,於諸有情不爲惱損,無嗔爲性,能對治害,悲愍爲業。] 不害是損惱有情之害的反面,無嗔是慈,予衆生以樂; 不害是悲,拔衆生以苦。

  第八講 前六識的王所相應至起滅分位

  本講上次講到相應門----即與前六識相應的心所,以課文過長,未能講完,現在繼續上一講再往下講解。

  四、 煩惱心所:六位心所的第四位,計有貪、嗔、癡、慢、疑、惡見六種。此又稱六種根本煩惱,由此能生起隨之而來的隨煩惱。 <識論> 曰: [煩惱心所,其相雲何,頌曰: 煩惱謂貪嗔,癡慢疑惡見。論曰: 此貪等六,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得煩惱名。] 何謂煩惱,煩者煩悶、煩擾,惱者惱亂、惱熱, <大智度論> 七曰:[煩惱者,能令心煩,能作惱故,名爲煩惱。] 茲分述如下:

  1、貪心所:貪即貪欲, <識論> 曰: [雲何爲貪,於有、有具染著爲性,能障無貪,生苦爲業。] 有即叁有或叁界,有具是生起叁有之因,也就是惑與業。貪以染著爲性,著即執著,執著於我及我所,對於財色杖位固持不釋,障蔽無貪之心,起惑造業,墮於叁有,承受苦報。

  2、嗔心所:嗔者嗔恚,與無嗔反。<識論> 曰: [雲何爲嗔,於苦、苦具,憎恚爲性,能障無嗔,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爲業。]

  苦即叁苦----苦苦、壞苦、行苦,苦具是造成叁苦之因。嗔是對叁苦及造成叁苦之因生恚恨心,能令身心惱熱,對家人眷屬,一切衆生,輕則诟罵,重則損害他命,甚至於伐城伐國,喋血千裏,莫不由嗔心而起。

  3、癡心所:癡是愚昧不明,事理顛倒,因果迷亂,義理全乖,是無癡之反。 <識論> 曰 : [雲何爲癡,於諸理事,迷□爲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爲業。]

  癡即十二緣起之首的無明,無明即是迷昧不覺,對世間道理及佛法義理迷惑不解,由此引起種種煩惱,即 [一切雜染所依爲業] 。

  4、慢心所:慢者傲慢,自以爲處處優於他人。 <識論> 曰: [雲何爲慢,恃已於他,高舉爲性,能障不慢,生苦爲業。]

  慢者自尊自大,輕舉喬揚,不知謙卑,輕蔑他人。 <俱舍論> 把慢區分爲七或九種,唯識宗繼承了 [七慢] 之說條。

  A、慢: 對於不如我的,我輕慢他,這叫 [於劣計己勝] ; 對於和我相等者,我輕慢他,這叫 [於等計己等] 。

  B、過慢: 對方和我相等,我以爲勝過他,這叫 [於等計己勝] ; 對方勝過我,我不承認,反說我勝過他,這叫 [於勝計己勝] 。

  C、過過慢: 對方勝過我,我不承認,反說我勝過他甚多,這叫做 [於勝計己勝]。

  D、我慢: 執著於五蘊和合的身心,爲我與我所,因而驕傲自大,叫做我慢。

  E、增上慢: 修行者 [未得言得,未證言證。] 叫做增上慢。

  F、卑劣慢: 自甘卑劣的人,對於勝過他的人,以爲 : [勝過我又該如何? ] 別人學佛修道,他以爲: [我不信佛,還不是照樣過日子? ] 此爲自甘卑劣之慢。

  G、邪慢: 於慢上起邪見,自己無德,反說: [佛菩薩也不過如此] 。甚至於不信因果,譭謗叁寶,這叫邪慢。

  5、疑心所:對真理懷疑不定,曰疑。 <識論> 曰: [雲何爲疑,於諸谛理,猶豫爲性,能障不疑善品爲業。] 所謂谛理,即苦、集、滅、道四聖谛而言。對谛理猶豫不信,故障蔽不疑的善品,此即其業用。

  6、惡見心所:惡見又稱不正見,亦即是邪見。 <識論> 曰: [雲何惡見,於諸谛理,顛倒推求,染慧爲性,能障善見,招苦爲業。] 惡見心所是依慧心所所假立的,故雲以爲性。而慧通於善、惡、無記叁性,此慧是染分之慧,非善性所攝,染慧能障善見,招感苦果,故稱招苦爲業。惡見可開爲五種,即:

  A、薩伽耶見: 譯曰身見,這是一種外道的見解,認爲五蘊實有,執此爲我,而生種種謬誤的見解。 <識論> 曰: [薩伽耶見,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爲業。]

  B、邊見: 有了我見,即計度我爲死後常住不滅者,或計度我爲死斷滅者,此即佛教所反對的常見或斷見。

  C、邪見: 認爲世間無生果之因,亦無可招之果,故爲惡不足懼,爲善不足法,此種見解,乃見之最邪者,故名邪見。

  D、見取見: 於前種見上隨執一端,以爲最勝,即固執其所見,一切鬥爭依之而起,故以一切鬥爭所依爲業。

  E、戒禁取見: 印度古代苦行外道,認爲受持牛、狗、雞等戒,可以得涅槃之果。這種非因計因,非道計道之見,是爲戒禁取見。

  五、 隨煩惱心所:六位心所的第五位,此又名隨惑,是隨根本煩惱所生起的煩惱。隨有叁義,一者自類俱起,二者遍不善性,叁者遍諸染心。隨煩惱心所二十個,分爲小隨、中隨、大隨叁種。小隨煩惱十個、中隨煩惱二十個、大隨煩惱八個。小、中、大的分別,以叁義俱備者名大隨,兼具二義者稱中隨 (自類俱起、遍不善性) 。於不善心中各別而起者稱小隨。現分述如下:

  小隨煩惱心所,隨根本煩惱生起之煩惱,計有十種,曰忿、恨、覆、惱、嫉、悭、诳、谄、害、喬。其發生作用面最小,而行相粗猛,於不善心中,各別生起。

  中隨煩惱,隨根本煩惱生起之煩惱,有二種,曰無慚、無愧,其發生之作用範圍較小隨煩惱爲寬,俱自類俱起,遍不善心二義,故曰中隨。此二者,對自己所犯的過惡不感到羞恥,是其共同點; 而慚者 [輕拒賢善] ,愧者 [崇重暴惡] ,是其相異點。大隨煩惱,隨根本煩惱生起之煩惱,有八種,曰掉舉、昏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其發生作用範圍最廣,俱自類俱起,遍不善性,遍諸染心叁義,故曰大隨煩惱。現分述二十種隨煩惱如下:

  1、忿心所:對於違逆之境生起的忿怒,産生粗暴的身語表業。 <識論> 曰: [雲何爲忿,依對現前不饒益境,憤發爲性,能障不憤,執杖爲業。]

  2、恨心所:恨者怨恨,懷惡不舍,引起極度煩惱。 <識論> 曰: [雲何爲恨,由忿爲先,懷惡不舍,結怨爲性,能障不恨,熱惱爲業。]

  3、覆心所:覆是覆蓋,犯了過惡,怕喪失名利,故把過惡隱藏起來。 <識論> 曰:[雲何爲覆,於自罪惡,恐失利譽,隱藏爲性,能障不覆,悔惱爲業。]

  4、惱心所:惱者惱怒,於忿恨之後,遇違逆事,因而爆怒,凶狠暴戾,有如蠍子螫人。 <識論> 曰: [雲何爲惱,忿恨爲先,追觸暴熱,狠戾爲性,能障不惱,蛆螫爲業。]

  5、嫉心所:嫉者妒忌,他人榮盛,我懷憂戚,如妾婦之固寵,政敵之傾軋。 <識論> 曰 : [雲何爲嫉,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爲性,能障不嫉,憂戚爲業。]

  6、悭心所:悭者悭吝,財物不肯施舍,法理秘不告人,鄙惡地蓄積財法。 <識論>曰: [雲何爲悭,耽著財法,不能惠施,秘吝爲性,能障不悭,鄙蓄爲業。]

  7、诳心所:诳是欲謀取名譽或利益,自己無德而詐稱有德的一種欺騙行爲。 <識論> 曰 : [雲何爲诳,爲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爲性,能障不诳,邪命爲業。]

  8、谄心所:谄者谄曲,爲了取得別人歡心而阿谀谄媚,以達到自己謀求的目的。 <識論 > 曰: [雲何爲谄,爲岡他故,矯設導儀,險曲爲性,能障不谄,教誨爲業。]

  9、害心所:害者損害,心無悲愍,損害有情,是不害之反。 <識論> 曰: [雲何爲害,於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爲性,能障不害,逼惱爲業。]

  10、 喬心所:喬者驕傲,由於得到世間名利而驕慢自大。 <識論> 曰: [雲何爲喬,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爲性,能障不喬,染依爲業。]

  11、 無慚心所:無慚是慚之反,即沒有羞惡之心,不顧本身人格尊嚴,拒絕賢人的教誨,不接受世間出世間善法。 <識論> 曰: [雲何無慚,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爲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爲業。]

  12、 無愧心所:無愧是愧之反,沒有廉恥之心,不顧世間清議,不畏社會輿論。 <識論>曰: [雲何無愧,不顧世間,崇重暴惡爲性,能障礙愧,生長惡行爲業。]

  13、 掉舉心所:掉舉是心不安靜,妄動浮燥,障礙禅定。 <識論> 曰: [雲何掉舉,令心於境不寂靜爲性,能障行舍奢摩他爲業。] 奢摩他爲 [止] ,即是禅定。

  14、 昏沈心所:昏沈是昏懵沈醉,迷□不明,障礙輕安和智慧。 <識論> 曰: [雲何昏沈,令心於境無堪任爲性,能障輕安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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