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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叁十頌》講記(于淩波居士)▪P5

  ..續本文上一頁子。二者法空無漏,屬修道位無漏種子。叁者二空 (我空、法空) 無漏種子,此爲無學道無漏種子。

  無漏種子依於異熟識之自體分,而非異熟識性所攝持。以無漏種子,其性唯善,不是無記性,故不與異熟識之體性相順,體性既不相順,故此無漏種子與異熟識體性不可相即。無漏種子依於異熟識之自體分,以非異熟識所攝持,亦不爲異熟識之見分所緣。

  有漏種子即生起諸種現象,叁界六趣受生死的種子。此有叁種,一者名言種子,二者我執種子,叁者有支種子。種子又名習氣,即是現行熏習的氣分。 <瑜伽師地論> 五十二月: [雲何略說安立種子? 謂於阿賴耶識中,一切諸法遍計自性妄執習氣,是名安立種子。]

  在前文之中,屢屢說到 [現行] 二字。現行又作何解釋,原來阿賴耶識有生一切法之功能,此能生之因,謂之種子,自此種子生起色心諸法,謂之現行。能生的種子是因,所生的現行是果。當種子生起現行之際,現行有強盛的勢用,刹那間熏習起現行的種子、成爲新種子,這就稱爲 [種子起現行,現行熏種子] 。在種子起現行時,種子是因,現行是果。而現行熏種子時,現行是因,受熏的新種子是果。這叁者是 [刹那生滅,與果俱有。] 此 [種生現] 的因果之同時,也是 [現生種] 的因果。有如燭柱生炎 (種生現) 之時,同時也正是炎燒柱 (現熏種) 之時。

  於此,又出現 [熏習] 二字。所謂薰習,是我人身、口所表現的善惡行爲 (身行、語行),或意識所生起的善惡思想 (意行),其 [氣分] 留於阿賴耶識中,如香之熏衣,即謂之熏習。而我人身口意叁者所表現之行爲,就叫做現行。換句話說,第八阿賴耶識,能將經驗的痕迹保下來,這就是氣分或種子。而經驗 (身口意叁者的行爲) 的痕迹,能影響一個人未來的性格及行爲,這就是熏習。一個人習於爲善,這善行是一種熏習,一個人慣於爲惡,這惡行也是一種熏習。熏習不是刻意造成的,而是不知不覺任運進行。如人行霧中,他無意使衣服受濕,也不覺得衣服受濕,而事實上他的衣服己布滿了濕氣。 <大乘起信論> 曰: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熏習故,則有香氣。]

  種子生現行,種子是能生,現行是所生。能生的,是第八識中能生果法作用的種子,所生的是七轉識,所以第八識爲因,七轉識是果,這是 [種子生現行的因果] 。現行熏種子,現行是能熏,種子是所熏,能熏的是七轉識的現行法,所熏的是第八識種子,於此,七轉識是因,第八識是果,這是 [現行熏種子的因果] 。阿賴耶的所藏之義,也於此可見。 <阿毗達磨經> 曰: [諸法於藏識,識於法亦爾,更互爲果性,亦常爲因性。]

  最後,我們再理清一個觀念,就是 [唯識] 一詞。什麽叫唯識呢?唯識二字,梵語Vijnapti-matrata、 音譯毗若底摩坦喇多。梵語倒置,稱爲 [識唯] ,漢土譯爲 [唯識]。識者心之別名,所謂唯識,即簡去心外諸法,擇取識心。這是遮簡迷情、外界有實我實法的存在,表顯內界識心的真性法相。換句話說,唯識宗立論,以我人心識之外的萬有現象,皆是由我人心識自體所變現而來,亦即由第八阿賴耶識中之種子所變生,故除心識之外,萬有現象皆非實在。因此說 [唯識無境] ; 或自萬有現象自識所變一面來說,稱爲 [唯識所變] 。

  在<百法明門論> 中,有 [五法事理唯識] 一詞,束百法以五位,即心王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無爲法。此五位法,前四位是事,後一位是理,如下表所示:

   ┌—心王——————識之自相┐

  ├—心所——————與識相應┤

  五法事理唯識—┼—色———————識之所變┼—不離識—萬法唯識

  ├—不相應行————識之分位┤

  └—無爲————以上四法實性┘

  關於識變,有因能變與果能變之分,因能變者,即種子生起八識之變; 果能變者,各各識體上生起相、見二分,而有萬法之生起。此留在後面再講。

  第四講 識變----八識叁能變

  叁十頌講座,今天開始講到正文。今天講叁十頌首頌: [由假說我法,由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叁。] 首頌中有叁個主題,即一、 釋難破執----爲問難者解釋唯識之理,以破其執著;二、 標宗歸識----標出萬法唯識所變的宗旨;叁、 彰能變體----說明能變之識唯有叁種。現在依次講解如下。

  一、 釋難破執----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

  唯識叁十頌的主旨,在於說明心識之外,沒有固定的實我,也沒有固定的實法。但是在這世界上,明明有圓顱方趾的 [我相] ,和芸芸衆生;也明明有山河大地,房舍器物的[法相] ,一定說沒有我、法,如何能使世人信服呢?於是世親菩薩,假借外人質疑之詞,來說明萬法唯識的妙理。外人質問曰:

  [如果照你們唯識家所說, [萬法唯識,識外無法] ,爲什麽世人皆說有我有法呢?縱然世人迷昧,說的不對,可是在你們覺悟的聖教中,不是也說菩薩、聲聞等的我,和四谛、五蘊等的法呢?]

  外人這一問,問的非常尖銳。如果說有我相法相,唯識義就不能成立;如果說萬法唯識,就不該說我相法相。准此以論,唯識家的言論犯了兩種相違的過失:一者,世人皆說有我有法,你們唯識家說無我無法,就犯了 [世間相違過] ;二者,你們唯識家說萬法唯識,而聖教中又說我相法相,就犯了 [聖教相違過] 。唯識家怎麽回答呢?他用兩句話回答: [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

  於此,我們先來探討什麽叫做我,什麽叫做法。 [我] ,梵名 Atman、 音譯阿特曼,原意爲 [呼吸] ,引伸爲生命、自己、自我、自性等。這是印度婆羅門教,自四吠陀時代以來使用的名詞。此我有四義,即一者恒常存在 (常) ; 二者獨一個體----不是集合體 (一) ; 叁者中心之所有主 (主) ; 支配一切 (宰) ,所以稱我者,有常、一、主宰之義。梵書時代,婆羅門教以 [梵] 爲宇宙最高原理,以我爲爲個人生命原理,有 [梵我一如]之說,此即佛教經典中所破的 [神我] 。本來, [我] 只是五蘊諸法,因緣和合的集合體,何嘗有一個恒、一、主宰的實我呢。

  法者, [軌持] 義,軌者 [軌生物解] ,持者 [任持自性] 。<成唯識論> 卷一曰 :[法謂軌持,軌者軌範可生物解; 持謂任持,不舍自相。] 簡單的說,我人的見聞覺知作用,對於任何一事一物,都會於那事物上起一種見解,即是軌生物解;世間任何事物,皆有它特別的體性,我們對於它所起的見解,無論是對是錯,而它本身的體性,任運攝持,而不失不變,即是任持自性。以上所說的,是狹義的法。至於廣義的法,是通於一切的意思。舉凡世間一切,有形的、無形的,真實的、虛妄的,精神的、物質的,事物其物的、道理其理的,林林總總,統稱之曰 [法] ,故佛典上常用 [一切法] 、 [諸法] 、 [萬法] 等辭彙來表達宇宙萬有。

  至於 [假] ,是假托義,非真實義。成唯識論述記上,以 [兩重二假] 來解釋這個假字。即一重是無體隨情假,有體施設假;一重是以無依有假,以義依體假。分述如下:

  一、 無體隨情假:宇宙萬有,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存在,本來沒有實我實法的自體。不過在世人迷情的見解上,認爲有實在的我,實我的法。其實這是我人執見上迷謬的見解,不是諸法的本相。不過佛陀爲了說法的方便,隨順世情,假借我法兩字,來顯示所說的法體,這叫做無體隨情假。

  二、 有體施設假:聖教所說的佛、菩薩、聲聞----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法,雖然一一都有它的法體,但法體是沒有名字的,不過假爲施設,安立一個名字。而名字並不能代表其所指的法體,這叫有體施設假。

  以上兩種我法,前者是世間的迷情妄執,後者是佛陀的隨緣假設,都是沒有實體的。

  叁、 以無依有假:世人所執的我法,只是假名,沒有實體,而其迷執的心,卻是有體的。所以對於無體的我法說它是假,而它寄托在有體能變的心識上,假能迷的妄情而說我法,所以稱爲以無依有假。

  四、 以義依體假:義是義用,聖教所說的我法,是依於法體之義,假說我法。例如我人的身體,在一期生命期間,心識上的種種活動,看起來似乎有一個主宰的作用,發號施令,支配一切,似乎是我的意義;另一方面,在各種塵境上,使我們生起見聞覺知的了別作用,而那法體上又能任持其自性而不失,似乎是法的意義。

  因爲法體有此意義和作用,假說我法,這叫以義依體假。

  以上二假,一是隨妄情的迷解假說世間我法,一是隨法體的義用假說聖敖我法。總結來說,我法二字,只是名言假設,只有假名,沒有實體,佛菩薩爲說法度生,假借名言,來施其教化,這就是 [由假說我法] 。

  [有種種相轉] ,相即相狀,轉是生起。我相法法相,品類繁多,以其非一,故說種種,以上爲第一主題的解釋。

  二、 標宗歸識----彼依識所變。

  識變,是唯識宗的獨特的理論。它意謂宇宙萬法,皆是識所變現,稱爲識變。 <成唯識論> 二曰: [然依識變,對遣妄執真實我法說假似言。] 識變是由識轉變、變現的意思。識論解釋識變曰: [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俱依自證起故,依斯二分施設我法,彼二離此無所依故。]

  上段論文是說: 八識心王、及各各相應心所,皆能從自體轉變 (變現) 出似有實無 (似實實假) 的相分和見分。見分是能認識的作用,相分是似外境的影像,依此二分施設 (假說) 我法,而此相、見二分,是識體轉變出來的,離開識體也就沒有相、見二分,這就是識變。

  所謂識,本來是一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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