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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明門論》口述記(剛曉法師)▪P7

  ..續本文上一頁求,比尋追究得更深。 尋是粗粗追究,而伺則詳細地追究。但尋的粗粗追究,也比一般人追求得深。尋是推究到“知其然”,而伺呢則不但“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伺也是對善則善、對惡則惡,不定。注意尋、伺與遍行的想、思之區別。我舉個例子大家看能否辨清:參禅時一門心思參“念佛是誰”,這是“伺”還是“思”呢?五十一個心所法到這兒就說完了。

  第叁是色法。前邊兒的心王、心所,都無形質,都有知覺作用,而這色法是有形質可見,卻沒有知覺作用,說白了,色法就是物質世界,我們都可以感知得到,它共十一種,有叁類:一根,二境,叁法處所攝色。先說根,有五個:

  1。眼。2。耳。3。鼻。4。舌。5。身。這五根就是我們的感覺器官。唯識中說根有浮塵根與勝義根之別。拿眼根來說,浮塵根是眼睛,勝義根則相當于視覺神經。耳根,其浮塵根爲耳朵,勝義根則相當于聽覺神經。鼻、舌、身也是如此。注意:如眼,勝義根只是相當于視覺神經,而不是說就是視覺神經,何況這只是個勉強的比擬。《楞嚴經》中有“色雜妄想,想相爲身”,就是說勝義根是清靜四大,只有比量可知。絕不是象廣超法師、佛瀅法師所說的就是神經系統。他們的說法值得商榷。

  再說境。1、色。通過眼睛看而感知到的外境。有顯色(青、黃、綠、光明、陰影、 雲煙塵霧等);形色(長短方圓、大小粗細、正斜高下等);表色(行、住、坐、臥,靜止活動等)叁種。

  2、聲。通過耳朵聽而感知到的外境。分內聲(我們的身體發出的聲音, 如拍手鼓掌、肚子餓了的咕咕叫);外聲(自然界的聲音,如風雨聲、流水聲);內外聲(由身體與外界共同發出的聲音,如上殿時敲木魚、打鈴鼓)。或者分爲可意聲(悅耳動聽的聲音,如音樂《二泉映月》、《百鳥朝鳳》);不可意聲(厭惡的噪音)等。

  3、香。通過鼻子嗅而感知到的外境。有實香與假香之分。實香分:A。好香。香的氣味。B。惡香。臭的氣味。C。平等香。磚石的氣味。假香分:A。 俱生香。如沈香木的香。B。和合香。如我們現在廟裏殿堂中燒的香, 是香廠把多種原料和合起來造的。C。變異香。果實還不熟時並沒有香味,長熟後卻有了。

  4、味。通過舌頭嘗而感知到的外境。有甘、酸、鹹、辛、苦、淡等。

  5、觸。通過身根摸而感知到的外境。分能造觸(堅、濕、暖、 動)和所造觸(有滑、澀、輕、重、軟、緩、急、冷、饑──肚子餓、渴、飽等二十二種)。注意:心所法的觸爲根、塵、識叁者和合時的心理,與這色法觸不同。

  最後一類是法處所攝色,這是第六識所感知到的色法,有五種情況:A。把土石等有形的物質分析下去,越分體積越小,直到不能再分,這時叫極略色。B。把青、黃、紫、蘭等顔色一直分析到不能再分,這叫極迥色。C。你若受了戒,得到了戒體,這戒體有一種止惡揚善的殊勝功能, 但它無形無相,無法表示,屬心力所攝持,叫受所引色,又叫無表色。有律儀、不律儀、非律儀之別。D。八地以上菩薩,在禅定中變現出色、聲、香等境,這境也可爲五根所領納,叫定所引色。E。你坐下想,想什麼呢,想烏龜長了毛、兔子有了角、想空中開花、 想水中出月,想的久了,真的發現烏龜有了毛,兔子長了角……這是獨散意識産生的幻覺,叫遍計所起色。

  第四是心不相應行法。這心不相應行法呢,總共有二十四個,它們都是假法。所謂假法,就是只有個空名字而無有實體自性,也就是我們俗話常講的“有其名而無其實。”它與我們前邊所說的心所法、色法以及八識心王──心王我們也馬上說──不相同。心王、心所有法、色法是真,即有實體自性,當然,這也是方便說,用唯識名相來說,叫做有自己的“種子”……

  問:什麼叫做種子?答:這“種子”是唯識家借用世間現象套過來的一個名詞。以前是農業社會,人們發現了這麼一個現象:比如我冬天種下了一顆麥籽,到明年夏天我可以收到一把麥籽。我所收的這一把麥籽,與去年所種下去的那一顆麥籽相比較,在本質上是沒什麼區別的,都是麥籽。但是,我所收的這一把麥籽絕不是種下去的那顆麥籽,在生物學上稱之爲遺傳、變異。用大白話來說那一顆麥籽與這一把麥籽之間就是這麼一種既是又不是,說不是呢又是,同又不同,不同又同的微妙關系,于是我們把去年所種的那顆麥籽叫做種子(今年所收的這把麥籽可稱現行)。心法、色法、心所法就有那顆麥籽一樣的作用,佛教稱其爲有自己的“種子”。我這樣解釋大家明白嗎?當然,佛教不會僅只是借用“種子”這個名詞,而是又賦予了“種子”這個名詞一些新的內涵,就使得“種子”也變成了佛教的一個概念,至于佛教賦予它的新內涵,現在不談。這“種子”是唯識宗一個很重要的概念,下去後大家有必要好好研究思惟一下。

  從本質上來說,心王、心所、色法以及一會兒要說的心不相應行法都是有爲法,都沒有自性,都是衆緣和合之法,但人家心王、心所、色法還有可指,而心不相應行法則可指也沒有。問:“可指”是什麼意思?答:這是我家鄉的土話,也沒辦法用語言來確切解釋。我們下邊就把這二十四個心不相應行法一個個地分析。

  1、得。什麼叫做“得”呢?有人說是“獲得”,有人說是“成就”, 都差不多。以前沒有,現在有了,就稱之爲“得”。用稍微規範一點兒的語言可以這麼說:“得”是色法的傳遞,心法的領受。你翻哪本書都不會有這個解釋法,這是獨創的,書上的語言疙裏疙瘩,很拗口的。我舉個例子:比如我剛曉參加了一次運動會,結果賽跑跑了個第一名,人家發給我一支鋼筆做獎品。賽跑前我沒有獎品──鋼筆──賽跑後我有了這支鋼筆,這就是色法(鋼筆)從人家那兒傳遞到了我這兒,構成了“得”的觀念。再比如我害了一場病,重感冒。昨天沒有這感冒,今天有了感冒,這也是“得”,獎品鋼筆我可以拿出來,鋼筆可以稱有自體種子,得獎品這“得”卻無此功能,可稱無自體種子。我得感冒的“感冒”令我難受,可稱有自體種子,得感冒的“得”卻無此功能。

  2、命根。什麼叫命根呢?這個名詞很難給說得好。 古來的高僧大德給下過很多拗口的定義,比如安慧論師在《大乘廣五蘊論》中說命根是“于衆同分,先業所引,住時分限爲性”。玄奘大師在《成唯識論》中說:“然依自生此識種子,由業所行功能差別,住時決定。”窺基在《百法明門論解》中說:“依業所引第八識種上連持色心不斷功能,假立命根耳。”普光在《百法明門論疏》中說:“先業所感,隨壽短長,住時決定,稱曰命根。”義忠法師說:“依業所引,第八識種,令色心不斷,名曰命根。”還有四、五種,就不說了,我們現在呢,把這些先輩大德們所下的所謂定義統統“封殺”,一個也不用。命根就是一個假法。我們就這麼理解:比如我剛曉,從父母生下我直到現在,呼吸一直沒斷過,心髒一直在跳動,神經活動也從未停止,那麼就可以說我剛曉有命根,我只要活著就有命根。人這樣,狗也這樣,它自從生草落地,只要沒死,就一直有命根存在。用佛教的話來說,一個生命體,只要肉體住世,壽、暖、識叁者具備,就稱爲有命根。我們不妨就這麼記:命根就等于壽加上暖再加上識。大家覺得這樣說行嗎?

  問:還是稍爲正規地給下個定義吧,就用現在的語言下,這樣以後若有人問起來,我們也可以給講。答:我倒認爲還是不下定義爲好,因爲任何的理論,不論它怎麼個嚴密法,它一定有漏洞,一定有它的適用範圍。平面幾何推理很嚴密,立體幾何理論也很嚴密,但二者就不能互相通融。牛頓力學理論也很嚴密,但到高速狀態就必須得用相對論。大家喜歡金庸的武俠小說吧,最高的武功是無招無式,你只要有招式,我工夫下夠一定可以找到對付的方法,可人家的最高境界是無招無式。對于佛教這出世大法呢?我給“命根”下個定義,絕對是在做吃力不討好的事。你們只要能理解就行了,以後你給別人講,你就用自己的語言臨時編。我給你說一個定義,其實是給你了一條繩索,束縛住了你的思想。

  3、衆同分。即種類相似。雖然世界上的事物千差萬別, 但總有相同的東西,科學上說萬事萬物都是一百多種元素組成,佛教稱阿賴耶識的顯現。萬變不離其宗,或元素,或阿賴耶,或什麼都行,我們現在就是把具有共同屬性的東西,互稱衆同分。我給你們相比,你有腦袋,我也有,可以互稱衆同分。人與人有相差不多的業報,人與人可稱衆同分;狗與狗的業報差不多,它們可稱衆同分;我們是佛教徒,都信奉佛陀,佛教徒與佛教徒可稱衆同分……衆同分有這麼兩種:

  A。心同分。在思想上可歸納爲一類。我們都是佛教徒,信奉佛陀的教義。

  B。色同分。在色法上具有共同的屬性。我到醫院瞧病,醫生先讓我抽血化驗,再來一個人看病,醫生還是先讓抽血化驗,這就是我有血,那個人也有血。這個就是色同分。我們人都有頭、頸、軀幹、四肢。

  4、異生性。異生即凡夫,性這裏是習氣,不是本性的性。 異生性即凡夫的思想、類別各不相同。異生性就是千人千面,同樣是人,但各個不同。我剛曉與這位先生站在一起,來一個人,他可以看出是兩個不同的人,爲什麼?因爲我臉上有雀斑,而人家沒有。容貌不同。其實人與人之間至少有名字不同;愛好不同;吃東西口味不同;膚色不同;地域不同;有生死的凡夫,有解脫的聖人之差別等等,總起來說異生性就是凡夫衆生之間相互不同的地方。衆同分是衆生的共相,而異生性是衆生的差別相。

  5、無想定。有一類外道,他們認爲, 人活在世上爲什麼會有這麼多的不如意呢?主要是因爲人老在想事情,想東想西的不著邊際就永不安甯,于是就盡力地不想,一直向“不想”這個目標努力。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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