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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講義(正剛法師)▪P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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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滿業,把影響別報果能否圓具的業,叫滿業。象我們凡情衆生彼此之間,雖然都同感得人身,但彼此之間卻存在著胖瘦、貧富、相好相醜等等的差異,這都是由于滿業所使然,並且是我們現今各自正承受著的。又就滿業而言,在《那先比丘經》中有一段經文就說明了這個問題。其文如下:

  a.彌蘭陀王說:“世間人頭面耳目、身體四肢皆完具,何故有長命者短命者、有多病者少病者、有貧者富者、有長者卑者、有端正者醜惡者、有爲人所信者有爲人所疑者、有明者有暗者?何以故不同?”

  b.那先比丘說:“譬如衆樹木生果,有酢者,有苦者,有辛者,有甜者。此等樹木何不同?”

  a.彌蘭陀王說:“不同者,本栽各異。”

  b.那先比丘說:“人所作各各異不同,故有長命短命、有多病少病、有富有貧、有貴有賤、有端正有醜惡、有語用者有語不用者、有明者有暗者。”他又接著說:“佛經說,豪貴貧窮、好醜,皆自宿命所作善惡,自隨行得之。”

  a.彌蘭陀王說:“善哉!善哉!”

  (《那先比丘經》卷上《大正藏》卷叁十二,P六九八下)

  在這裏要說明的是,有些滿業,現今就可以通過努力,使之發生變化,如窮的有可能變爲富者,不會永遠受窮,少知的可以變成博學的人。但人類所承受的滿業,要使之發生變化,那要看自身的努力程度,要看所生活的大社會環境、群體環境,並且,不同的滿業,使之發生變化的難易程度,其差別是很大的。

  A4、點明誰是主導者

  引業滿業必然是善惡業,因爲無記業不僅對于自己與他人沒有損益,就是對于今世他世,也沒有損益,這無記業是不能招感後後之果報的。又引滿業,還必須是有強勝勢用的善惡業,因爲勢力劣弱的善惡業,如前五識,雖然也有善心所或煩惱與之相應,能造善惡業,但其勢力劣弱,沒有勝用,不能爲主;雖然也能以習氣的形式將五識所造的善惡業攝植于賴耶識中,但是,它不會有引滿未來生的作用。然而意識就不一樣,它能動身發語,造作有強勝勢用的引滿業,由此招感總別報果。因此可以說,我們凡夫有情生死相續,輪轉五趣皆是由此意識的思心所所造就的業力所牽引,並且,意識還能受業,即承受業報,作爲異熟生,自作自受。由此可知,意識在人類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著一個至關重要的角色。不僅如此,行人修學佛法,修習無漏聖道,都需要這意識作主導。所以,若能很好地利用它,那麼我們這些凡情衆生有朝一日就有可能超凡入聖,轉識成智,得二轉依果,讓生命有一個質的飛躍——成佛。總之,造業的主體是意識,而不是其余的什麼心識,前五識僅能隨轉發業,就是起一個輔助的作用。

  第二節 前五識

  性境現量能叁性, —境、量、性

  眼耳身叁二地居, —界地

  遍行別境善十一, ┐

  中二大八貪嗔癡。 ┴助伴

  五識同依淨色根, ┬依緣

  九緣七八好相鄰, ┘

  合叁離二觀塵世, ┐

  愚者難分識與根。 ┴五識緣境的特性

  一、頌前略說

  (一)議說前五識

  在前五識中,識與根之間是相順的,根助識生,根能發識,五識通過各自的“根”而知覺分別不同的境界,即眼識具有分別色相的能力、耳識具有分別聲音的能力、鼻識具有分別香味的能力、舌識具有分別味道的能力、身識具有分別觸覺的能力。在一般情形之下,五識各自的作用是不相錯亂的,這是因爲根與根之間存在著障隔。根有障隔,識就沒有互用的現象,只能各守自性,眼只能見色、耳只能聞聲。可是,若根與根之間的障隔打開,如眼根與耳根之間除去了障隔,那麼就會出現眼能聞聲、耳能辨色辨字,會出現這種能互用的現象。

  (二)前五識之立名

  A1、前五識既可從根立名,即爲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亦可從境立名,即爲色識、聲識、香識、味識、觸識。可是,一般說來,不從境立名,僅是從根立名,因爲“根”較之于境,有五種殊勝義,而作爲所緣的“境”卻沒有此五義。並且,不論是有漏的心識,還是無漏的心識,依根立名都無相濫的過失,就是指依根立名在任何情形下都不會發生混亂,如在互用時,一根發識可緣一切境,依根立名就不會有立名的過失,但若依境那就會發生混亂,如眼根發識緣聲境色境,若依境立名,那麼這了別識到底是叫色識,還是叫聲識呢,這就出現不能確定的現象。

  A2、根之五義

  B1、依:識是依附于不共俱有根而住的。“根”所具有的“依”義,在梵文文法中,在名詞八種格中叫依格,即第七格,在《成唯識論述記》中叫第七啭。而英語關于名詞或人稱代詞的“格”只有叁種:主格、賓格、所有格。梵文的名詞或代詞的依格,就相當于英語中的一個介詞短語,如on the wall。 in the room.梵文格的變化是通過名詞或代詞的詞尾的變化來構成的。

  那麼,試問,是怎麼知道識是依附于根而住的,而不是依境的呢?因爲我們可從事實上推知,只要有根,必然就會有識生起的可能,如眼根與眼識,眼見色,一種色境消失了,沒有了,眼識還可以見別的色境,可是,如果“根”壞了,無論是淨色根壞了,還是扶根塵壞了,那都不可能見到外面形形色色的大千世界,如瞎子,有的是視覺神經有問題,有的是眼球問題,這都致使眼不能看見外界的事物。所以,由此就完全可以推知,眼識是依附于根而住的,是依附于淨色根而住的,前五識都是依附于各自的淨色根而住的。

  B2、發:識是根之所發,因爲根若變異了,變壞了,那麼識就會發生變異,就會失去了別的作用,而五塵境的變化絕不會致使心識喪失了別的作用。又如睜眼瞎一類的人,眼球雖然是好的,但視神經有病或壞了,因而就不能看視外物。我們由這一事例也可以推知,眼識是由淨色根所發。根所具有的“發”義,這在梵文文法上來講,即是具格,這是用來表示原因的。

  B3、屬:識是屬于根的,這是從隱性種子上講,前五識之識種隨逐于各自的根種,眼之識,所以叫眼識。在阿賴耶識中,識有識種,根有根種,根以種子的形式存在于賴耶識中,識種隨逐于根種,一旦根的作用顯示出來,于是就會有識的生起。在這裏,說識種隨逐于根種,如說眼識種隨逐于眼根種,所以說眼識是屬于眼根的。這“屬”義,即是屬格,第六格。

  B4、助:識助于根,如眼識與眼根,這依眼根而起的眼識,對于所依的根,也有一定的助力,因爲識在分別塵境時,與之相應的苦憂等受,這對“根”有所影響,如若心識領納的是苦憂受,那麼對于“根”就會有或多或少的損傷,如眼睛盯著強烈的燈光及仰視猛烈的陽光,那就會有難受的感受,這也必然會刺傷眼睛——眼根;又如,若心識領受的是樂喜受,那麼對于“根”就會有滋潤的作用。可是,前五識卻不能使外在的塵境有所損益,如眼識不可能使外境有所變化。所以,就色境與根而言,識唯能助于根,不能助于色境。

  B5、如:識如于根,如根能照黃色境,識亦能緣這黃色境,即根照什麼境,識就緣慮什麼境;又根是有情生命全上的東西,識亦是有情生命體上所表現出來的東西。識與根就有這樣的一些相同點,識是如于根的,而識與色境就沒有,因爲色境是無生命的。

  A3、立名與六離合釋

  離合釋,這是從梵文語法上來分析每一個詞是如何構成的。在梵文裏面,每一個複合詞,可以將之分開來看各部分的意思,這是離義,也可將各部分合起來看其代表的意義,這是合義。這種分析詞的方式,就叫離合釋。又依其具體的情形,大致有六種:依主釋、持業釋、有財釋、相類釋、鄰近釋、帶數釋。在這裏只介紹依主釋,其余的以後再介紹。

  正因爲“根”具有五個殊勝義,所以唯識典籍中的心識,都是依根而有的名稱,前六識都是如此。這種立名的方式,在梵文文法中,叫依主釋,這是離合釋中的一種,如眼識:

  眼根 + 識 = 眼識

  屬格  業格  業格

  眼根是能發,是主,識是所發,是賓,所以眼識的立名是依眼根主而立名眼識的。

  小乘認爲心外有法,心識可以直接了別外境,所以識之立名,常是依境立名,如眼識,若依境立名即是色識,識是能緣,境是所緣,能緣是主,色境是子(士),色識即是取所緣境而得名,依劣而得名,叫依士釋。

  二、釋頌文

  (一)“性境現量通叁性”

  A1、類境:前五識所緣的境都是性境,這種性境,都是粗顯性境,是世俗性境,無爲真如才是勝義性境。說性境,是因爲前五識不緣過去未來的一切境界,但緣現前之境,並且,在這現境之上,沒有名言概念的分別,只能分別色法上的“自相”。更主要的是,見相分是不同種的,是異種而生的,就是說見相分有各自的種子。又前五識各自的了別行相是有局限的,如眼識唯了色境,不了別其余的境界。五識中的其它的心識,也是如此。

  A2、識量:因爲前五識是緣顯現于當前的現在之境,並且,沒有名言概念的分別思維,能夠得其所緣境的自相,這是一種自性分別。在其同時,唯有五俱意識而沒有計度分別意識的滲入。所以前五識的識量,唯是現量,而無比量與非量可言。

  A3、性類:通叁性,表明任運而起的前五識,其本身不具有叁性,是在意識的影響下,是在有叁性變化的計度分別的意識的影響,才義說這前五識也通于叁性。具體來講,雖然前五識必由五俱意識引導,才能使五識生起緣境,並且使之緣境更爲明了,但這只是前五識生起的第一刹那,其性類是無記的,前五識若要通于叁性,那就需要前五識多刹那的相續,在相續的過程中,受有叁性變化的計度分別意識的影響,于是前五識才會有通叁性的可能。

  (二)“眼耳身叁二地居”

  A1、議說叁界九地:叁界九地是凡情衆生心識活動的領域,世間衆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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