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善惡童子”記錄,這還是阿賴耶。在《解深密經》中有這麼一個偈子: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爲我。這阿賴耶在大乘的極樂淨土經典,在東方藥師經典中還不開演,何況在更早的聲聞經典中了,佛根本沒辦法開說。但佛若不解答,這又確實是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在弟子們的心中,若心中老放著一個問題,還怎麼解脫證果?于是佛陀就方便說法,權巧引誘,告訴他們:人死了也沒關系,還有一個中陰身,只要有這個中陰身,六道輪回就不會斷滅。其實這只是佛陀在騙他們而已。
這兒我插幾句題外話。
南北朝時的範缜寫過一篇《神滅論》。他寫這篇文章時還是南齊時代。南齊是公元四七九年到五0二年。當時的貴族蕭子良召集僧人來與範缜辯論,蕭子良許諾,你只要放棄自己的觀點,富貴高官任你選,範缜不吃蕭子良這一套兒。後來梁武帝于天監六年(公元五0七年)召集了王公朝貴及僧人六十多個,親自主持與範缜辯論,但範缜仍不屈服。
範缜《神滅論》主要是反對佛教的因果報應理論。當時大德們解釋因果報應時都說“神不滅”,把這“神不滅”作爲了因果報應的理論基礎。其實是大德們解釋錯了,被範缜抓住了小辮子,而範缜也把大德們的錯誤解釋當做了那就是佛教本意。
在《名僧傳抄》上,“神”並沒有永恒的屬性,但因爲《名僧傳抄》的作者寶唱的名氣在當時來說不大,所以他這篇文章的影響力有限。 《名僧傳抄》上講“神”這一節兒請大家參看宋立道《弘明集所反映的佛教觀念》(宋立道文見《中華佛學學報》第十二期,不過中間把《名僧傳抄》寫作了《名是傳抄》。《名僧傳抄》原文在《卐續藏經》84冊上)。
我插這話的意思還是讓大家不要被大人物們的名聲給鎮住了,大人物們不見得都對。中國畢竟來說的一貫傳統是官本位,一個和尚的作品當然不比尚書左丞的作品了,範缜還做過宜都太守。
現在看來,範缜與蕭子良、梁武帝及僧人的辯論,純是外行在爭論,都把佛教理解錯了!雖然在當時影響很大,但說穿了,可笑得很。
另外,關于先前的資料,我們現在人在運用時,也得加以揀擇,不能夠前人怎麼說,我們就全盤接受。既扯起來了,我就再舉個例子:
在藏傳佛教前弘期,有一件事兒很著名。一個漢僧叫摩诃衍那,有人幹脆叫他“大乘和尚”。他與一個印度和尚叫蓮花戒,在當時的藏王赤松德贊主持下做了一次公開大辯論。就這麼一件事兒,在漢地典籍中記載是大乘和尚勝了,而對方的記錄,卻是蓮花戒勝了。這場辯論發生在公元七八一年,大乘和尚回漢地是公元八0五年(他是七八0年入藏)。藏傳記錄說是禅宗的大乘和尚輸了後教法傳不下去回了漢地,而大乘和尚說後來回漢地是另有因緣,不是辯論輸了。這件事兒在聖嚴法師的《西藏的佛教》中有較詳的述說。同一件事兒,記載截然不同。所以,先前的資料也得經過我們梳理揀擇後再運用。
李宗吾說的更絕:我要說明一個觀點,就到曆史上找符合我這個觀點的事(史)實,若實在找不到,我幹脆編一個事實。 說到中陰身,就扯了一下,也扯跑題了,回過頭來說二十頌。
那麼,佛說的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也是這樣,本來應該是無我的,但衆生執著有我,佛爲了破除我執,把人的假體分析爲各種物質性及精神性的活動,分析爲眼、耳、鼻、舌、身諸根,分析爲色、聲、香、味、觸諸境等。你經部論師引用這個來推翻我的萬法唯識觀點,是不可以的。
下邊兒大家記幾句話,我說大家寫。
因爲這一部分衆生的根機、水平,只能夠接受眼、耳、鼻、舌、身等根及色、聲、香、味、觸等境這些教法,而難擔阿賴耶甚深教法,所以佛陀就依這些衆生的根機來宣講這眼、耳、鼻、舌、身等根及色、聲、香、味、觸等境,可不是爲了要成立實有外境而宣講這眼、耳、鼻、舌、身等根及色、聲、香、味、觸等境的,就像佛說的中有有情,中陰身一樣,只是爲了破除衆生的斷滅見而已,並不是真的有中陰身存在。
注意:佛教說的沒有,都是指的自性。沒有的是自性,而不是現象、作用。不然的話,密宗的中陰救度就沒法理解。剛接觸佛教,就講諸法無我、諸行無常,就是破自性的。這個一定得記牢。
世親說,你不知道佛陀說法的秘意,一聽說眼、耳、鼻、舌、身等根,色、聲、香、味、觸等境,就真的拿棒槌做針?!這還是執著呀,若有這執著還得了?一有這執著則學佛就會象身入八卦陣一樣,時時犯禁,處處犯忌,會發現處處是矛盾。比如,即使不說大小乘的問題了,即使大乘中間,也處處是對頭,般若講無人、無我、無衆生,叁輪體空,《地藏經》中說佛在講法時來了江神、河神、川澤神、苗稼神、晝神、夜神等等數不清的亂七八糟,這你就沒辦法了,陷入死胡同去。 我們看這時的經部論師: 你世親說佛說法是秘意說法,那到底是何秘意呢?
兩個客家人在大街上見了面,我聽見他兩個的說話,他們說的什麼?不知道。雖然說他們談的具體什麼事兒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們說的是客家話;我發現桌子上擺了一本書,我拿起一瞧,一個字兒也不認識,雖然說我不知道這本書的具體內容,但我知道這本書是法文書……
接下來是世親的回答,就是第八頌:
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爲成內外處,佛說彼爲十。
我們知道,任何一法的生起,都得有諸緣和合,一個好漢叁個幫,一個籬笆叁個樁。心識的生起也是,也得有諸緣,也就是需要具備幾個條件。心識起現行所需的條件,我們一般將其分爲親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不過若這麼說相對來說就有點兒繁瑣,我們簡單來說,心識要起現行,需要兩個條件,一個是所依,一個是所緣。依是依仗、依附、依托的意思。緣是攀緣。比如說,甲是個大個子,而且身體很強壯,我剛曉想揍甲一頓,可我與人家甲根本沒法站一塊兒比,人家能把我掫(方言,舉)起來打幾個滴溜兒。這時候我怎麼辦呢?我拿了一把刀子。那麼在這件事兒中,刀子就是我的所依,甲則是所緣。所依所緣其實很關緊的。英雄徐洪剛我們都知道,他是個軍人,就在咱渑池當兵。軍人平時幹什麼?不就是訓練嘛?然而當他與歹徒搏鬥時,徐洪剛受了傷,還挺嚴重,可歹徒呢?不過是個痞子而已,但是經過專門訓練的軍人卻不是一個野痞子的對手,要不是周圍群衆實在看不下去幫了忙,徐洪剛大概要成烈士了,爲什麼會這樣呢?歹徒有刀爲所依!一九二五年的五卅慘案,死了十來個人,要說呢,革命是不可能不流血犧牲的,死十來個人不算什麼,但是因爲當時參加遊行示威的市民是赤手空拳,而租界中的巡捕軍警手中的卻是槍炮,是武器彈藥,因爲所依不同,就成了“慘案”。再如有兩個人打架,甲若是用拳打死了乙,甲若是用刀子殺死了乙,同樣的結果,但給甲判罪就不同,這也是所依不同的緣故。 那所緣呢? 蚊子來咬我,我順手一巴掌打死了它;我是一個屠夫,我殺死一只豬;我是一個殺人犯,我殺了一個人……同樣是殺,所緣不同,結果也就不同。我殺了一只蚊子,只不過會在心中一個閃念:“喲,怎麼把它打死了”;我殺死一只豬,就得有好幾天掂念著這件事兒;我殺了人,則被槍斃,這一世就算走到盡頭了;我若殺一個證果的聖人,那就要墮地獄,不曉得到什麼時間才能夠有出頭之日……
現在我們拿眼識做例子來說。
眼識要起現行,它的所依所緣是什麼呢?所依是自種子,即眼識的自種子,所緣的就是境相。這一點兒是何門何派都承認的,毫無爭議。世親當然也承認。但是世親說,我承認眼識要起現行,必須有所依所緣,但我並不承認它所依的自種子與所緣的境相是實在的外境。牛是阿賴耶變現出來的,草也是阿賴耶變現出來的,牛吃草這回事兒、這現象,是任誰也不可否認、抵賴的,但我不能因爲牛吃草這個現象而承認牛和草就是實在的,牛和草確確實實是都沒有實在的自體。
問:我聽過你的錄音帶,你在說《百法明門論》時可不是這麼說的,你當時說眼識的所依是眼根。
是的,上次是那麼說的,不過我記得上次最後我告訴了,說當時是按照玄奘大師的《八識規矩頌》爲藍本解說的,《八識規矩頌》中有這麼幾句:“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八七好相鄰。”這是前五識的第二個頌子的前兩句。這說的很明白,前五識的所依是淨色根,而自識的種子只是諸緣之一而已,我現在是說《唯識二十頌》,自然就不能按照《八識規矩頌》來說了,時間變了,我的說法自然也要變。而且,我當時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說《八識規矩頌》根本不是玄奘大師的著作,而是後人僞托玄奘大師的名字。現在我見到金陵刻經處的《玄奘大師全集》,裏邊兒也沒有收這《八識規矩頌》,我現在還沒有與他們聯系上,等我聯系上了再說。這裏我可以明確告訴大家,《八識規矩頌》在明朝以前人的著作中從無出現過。
下邊兒我先簡單把這個頌子的意思通一下。
這樣吧,大家幹脆先記一下,我說慢些。
由各別自識的種子(功能),生起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等,當此識生起的時候,衆緣和合就變現出似色、似聲、似香、似味、似觸以及似眼根、似耳根、似鼻根、似舌根、似身根等各種不同的形相。佛陀依這些形相,按照衆生的根機密意說了眼、耳、鼻、舌、身等根及色、聲、香、味、觸等境,並不是說真有眼、耳、鼻、舌、身等根和色、聲、香、味、觸等境,這就是聖教密意。
以上我說的,讓大家記的這幾句話,是比較規範的,當然,越是規範越是艱澀難懂,下邊兒我用通俗的話再解釋一下。
比如眼識要起現行,首先它得有所依,就是眼識…
《述說唯識二十頌(剛曉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