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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說唯識二十頌(剛曉法師)▪P14

  ..續本文上一頁的自種子,識要起現行得有四緣,一是親因緣、二是等無間緣、叁是所緣緣、四是增上緣。自種子加上諸緣就起現行了,眼識的現行其外在表現形式就是眼根、色境。 問:眼根、色境都是眼識起現行的九緣之一呀~~

    注意相似相續,你牢記住這相似相續就沒有問題了。還有一個是“生即滅”,也得記住。也就是生需諸緣,但滅不待緣。 因爲緣不相同,所以外在表現的眼根、色境也就各不相同,世界才顯得五彩缤紛,那麼耳識、鼻識、舌識、身識都是這個道理。 耳識的種子加上助緣使得耳識現行,其外在表現形式爲耳根、聲境。助緣不同,使得世上有各種各樣的聲音。

   鼻識的自種子加上助緣使得鼻識現行,其外在的表現形式爲鼻識、香境。

   ……

   我再舉個例子來說明。比如電,電也是作用。眼識也是作用,電要使它的作用顯現出來,可比作眼識要起現行。首先得有電子,可比眼識自種子。雖然有電子但我還覺不出電,那麼,我搞了個空調,這空調可比眼識的助緣。當電子流動經過空調時,空調工作作功了,我就感到了冷風、熱風。這可比眼識起現行表現在外的眼根、色境,助緣若不同,我現在不是裝的空調而是日光燈,那麼我覺察到的就不是冷風而是發光了。

    根、境都有了,我們把根叫做內處,把境叫外處,那麼內處外處就出來了,這麼來看,根也好、境也罷,其實都不離識。

   我們來看看其他人對于這個頌子的解釋。

   演培法師,他是新加坡的國師,已經圓寂了,他是這麼解釋的——

   識從自種生,是顯示的識要現行必有的所依;似境相而轉,顯示了識的自變而緣。

    這兒我再插說一下“自變而緣”。比如火車的前身,就是蒸汽機車。在一八一四年,英國的工程師司蒂芬孫搞了第一輛在鐵軌上行駛的蒸汽機車,這就是第一輛火車。但剛做成後,沒人敢坐,他就自己開自己坐,那麼這自己造出來火車自己坐就是“自變而緣”。自給自足、自産自銷都可以比做“自變而緣”。

    似境相的“似”字,是說這境不是實在的,“轉”是轉變,合起來是說,識起現行的時候,有一種功能,能夠轉變出自己所緣的境相,這境相不僅不是絕對地客觀存在,而且也不是相對地客觀存在,它只是識所現起的一種幻相,這幻相被衆生執著,就“有”了。則這一句實際上完全否定了境相的客觀存在。

     對于客觀世界的認識,其實不是直接認識的,得有必不可少的中間環節。羅克有個反映論,說認識比如這張桌子,實際上你覺察的只是與實際相反的鏡像,就象照鏡子一樣,是反個兒的。桌子就是鏡子前邊兒的物體,但你不能直接認識它。後來人們覺得這反映論太粗糙了,就搞了個選擇說,以及建構說。佛教的認識客觀世界也有一套理論,不過太艱澀。

   “爲成內外處,佛說彼爲十”是說——

    佛在說法時,雖然詳細地解釋眼、耳、鼻、舌、身等根,色、聲、香、味、觸等境,這只是啓示學人的一種方便。其實這根、境只是識的現行。佛說這根、境,其本意中心並不在于這根及境,而只是以這根、境爲引由、爲線索,做個指月的手指,使你解脫。

   世親說經部論師,你們爲什麼不進一步體悟一下佛陀的本意,而只看字面就停步不前了呢?“走過去,前邊又重天”。 《楞嚴經》上二十五聖,比如觀世音是怎麼悟道的。耳根圓通。阿那律怎麼悟道的,喬阿如怎麼悟道的……這些聖者都是通過根、境進一步悟道的。 其實這第八個頌子在陳真谛法師的譯本中,是譯作“識自種子生,顯現起似塵,爲成內外入,故佛說此二。”在梵文本中也是“二”,藏文本中也是“二”,但玄奘法師把它譯爲了“十”。二是指兩類,即根、境,而“十”則指數量。這是爲什麼呢?玄奘法師認爲意根、法境與前邊的眼、耳、鼻、舌、身等根,色、聲、香、味、觸等境不太一樣,劃在一起很容易讓人忽略它們的區別,所以把“兩類”改爲了“十個”。

   二十論中,在這頌子之後還有一段長行解釋。李潤生說其實這解釋法並不算清晰,他就又依《成唯識論》來解釋了一下,比較繁瑣,況且世親與經部論師辯論,雙方互不買賬,若世親想讓經部論師承認自己的觀點,只能走“曲線救國”的路子。所以李潤生的解釋只能是學唯識的人看。

    窺基在二十論述記中還引用了陳那、安慧兩家對五識種子的看法,他們的看法不同,我也沒辦法判定,故而把他們兩家的說法都略去。

    世親解釋以後,經部論師的表現是什麼樣呢?

   當世親說到這兒時,經部論師說:噢,原來釋迦牟尼說根、境是這麼一回事兒呀~~可是呢,我還想問你世親同志一下,我們都知道,釋迦牟尼呢,不管他幹什麼,都有他的原因,有他的深意,他不會平白無故、一時心血來潮就說出個什麼不明不白的話,做出個什麼莫名其妙的事兒……

   這個倒確實是這麼回事兒,曆代祖師們也都是這麼說的,甚至有人說得更加直白。某位法師就曾經這麼說過:佛打個噴嚏也是有原因的,他不會無緣無故地打個噴嚏。也怪我沒定力,我聽到法師這麼說,心裏立馬就感到一陣兒特別的不舒服:這個例子也太那個了。說難聽點兒,這馬屁拍得也太露骨了吧~~若是現在的人,你拍他的馬屁他還能給你點兒好處,可你拍一個已死了兩千五百多年的人的馬屁有什麼用?那麼多的例子你幹嗎不舉,偏偏舉一個打噴嚏,本來很明白的事兒呀~~打噴嚏當然有原因了。佛打噴嚏,那是因爲他鼻子癢。因爲鼻子癢,所以打噴嚏。有因有果,緣起法嘛~~別說佛,我剛曉打噴嚏也是有原因的,不會平白無故打的,我受涼風發了,感冒了嘛。

   回頭還說經部論師的問話:我們知道,釋迦牟尼他老人家之所以要成佛,他是爲了度化衆生而成的佛,他成了佛就爲的度化衆生。佛在《阿含經》中說了眼、耳、鼻、舌、身等根及色、聲、香、味、觸等境,你世親同志說佛雖然說了這些東西,但佛可不是說真的實有外境,你說佛說這話是依衆生意樂意趣而說的,他說這眼、耳、鼻、舌、身等根及色、聲、香、味、觸等境只是爲了成立內外處而已。那麼我想進一步問一下,釋迦牟尼他說這內外處教法總不會是玩兒的吧

  那麼又有啥子用呢?

   我們來看下一個頌子。

   依此教能入,數取趣無我,所執法無我,複以余教入。

     在佛教中間,“我”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一般來說,這個“我”有叁個意思。第一是主宰,第二是恒常,第叁是唯一。我們稍微解釋一下。

     所謂主宰,就是有權,可以支配其他的東西。我想喝水,水就不能不讓我喝,我順手拿過杯子來就行了。水不想讓我喝行嗎?不行!它做不了自己的主,我就可以支配這水。我在單位裏就是一把手,說話是算數的。單位的事兒,沒有我拍板,任何決議都是廢紙一張,我有這絕對的權威。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前夕,趙紫陽會見戈爾巴喬夫時說過一句話:在重要的問題上,仍需要鄧小平同志拍板。鄧小平就有這個權威。常說曆史是人民大衆創造的。嚴格地說,其實曆史是英雄人物指揮人民大衆創造的。大人物他就可以主宰一般人的命運,常說我們都是草木之人,被別人支配,自己不能做主。毛主席大手一揮,成千上萬的知識青年給弄去上山下鄉了。

   第二是唯一。噢,剛才說唯一是第叁,不管它,這次序也不是排定的,剛才說它是第叁,它就得站在第叁的位子上,現在說它是第二,那它就是第二,這就看我的高興了,我讓他是第幾它就是第幾,這也體現了剛才說的主宰。

   什麼是“唯一”呢?唯一就是“不可共有”。腦袋是我自己的,你想借去用用,這辦不到。當然,有人死時遺言捐眼角膜什麼的,那是另一回事兒。也有些人他不太講究,一到我房間,抓起我的杯子就喝水,我心裏就特別不舒服,這杯子是我私人的,不可共有。還有,人的名字,我叫剛曉,這名字是屬于我的,我先用了,你們就別再用,不然很麻煩。再比如,産品的商標,我來搞一個“康師傅”牌兒面包,那不行,“康師傅”是人家的商標,人家是一個“康師傅”系列産品,方便面、礦泉水等。蘭州有本《讀者文摘》,現在不是被改了名字嘛,人家美國有一本《讀者文摘》,你就不能再用了…… 還有一個是“恒常”,就是永遠如此,不會變化。《忠字旗下跳舞》中說,那時候總念“敬祝偉大領袖毛主席身體健康、健康、永遠健康。”這一永遠就是“恒常”。萬有引力,在牛頓發現它之前,它就存在,發現它之後,它還存在,一直存在下去,與他發現不發現沒有關系。當然,這是說的萬有引力的存在。

     這其實很明白,我們這麼一分析,哪兒有“我”。

    第一主宰,你想怎麼著就怎麼著~~不錯,你想喝水,水不能不讓你喝,但現實生活中並不是都是這麼樣的呀~~有很多事情可不是你能夠隨心所欲得了的。比如,我這人長得不漂亮,你看人家劉備很有福相,雙耳垂肩,雙手過膝,我也想耳朵長大些兒,胳膊長長點兒,這可做不到。你們比我更清楚,人的神經系統可分爲兩部分,一部分是聽從大腦控製的軀體運動性神經,一部分是不受大腦控製的植物性神經系統,你想叫你的血液別循環,你想叫你的左腿比右腿長一米,這都不行,這是植物神經系統維持軀體穩定的功能,不然的話,假若大腦一時紊亂,你今天這麼個樣兒,明天那麼個樣兒,不把你父母嚇死才怪。這“主宰”確實是難以成立的。

   第二的唯一呢。大家都看過《水浒傳》電視吧?裏邊兒插曲《好漢歌》兒中的:你有我有全都有。什麼東西是唯一的,剛才我們說商標是唯一的,不可共有。假如說真的商標是唯一的,不可共有,那麼爲什麼還要有一個《商標法》呢

  就是因爲侵權的事兒經常發生,所以才需要有一個法律來保護它,使它盡可能地做到真的“不可共有”。所以,“唯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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