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子體,以一切時其性如本無差別故。”恒常的法不能作種子,爲什麼呢?“一切時其性如本”,它跟原來一樣,前後沒有差別,沒有變化。所謂“無常法是因,無有常法能爲因。”如果種子生起來還能停留一會兒,它這一會兒它就成常的東西了,常的東西不可能存在,也根本不能作原因。
第二、俱有。也就是果俱有,即因果同時。不是過去,不是未來,不是相離,就是同時同地俱生俱滅。無性解釋說,不是因已滅後生果,一個東西已經滅了你還叫它生起,這不是跟死雞下蛋一樣嗎?“已滅生果不應道理”。“應許種子與果俱時而住”,這樣完全揉在一起同時而有,才能生起,才能作種子,這是第二個條件、第二個特點。
第叁、恒隨轉,這個恒隨轉,不是一兩個刹那地存在,不象電光石火的樣子,要經過長時間隨轉,一直到生成現行或是阿賴耶識被轉識成智以前,這種子雖然刹那滅,而生現行的功能卻相續不失,還會發揮作用,隨著我們的生命,阿賴耶識都恒常隨轉。
第四、決定。性決定。就是善、惡、無記叁性,什麼性的種子就生起什麼性的現行,不是泛泛的都可以生起。這決定很厲害,決定是這個,不是那個,決定生起白不是黑,種子的功能,效用已經定了。
第五、待衆緣。種子不是一切的時候都能生起現行,一定的時間才能生起?這就是們必然性跟偶然性,必然性是性決定,可是還得有所待,緣成熟時才能生起,不是每一時刻都能生起。
第六、引自果。種子各自生起自己的果,種瓜得瓜,種豆就不得瓜,得豆,這是不會混的。
底下的頌子講薰習。這個熏習呢,就有能熏、所熏的問題。
“堅、無記、可熏,與能熏相應,所熏、非異此,是爲熏習相。”
先提的所熏,所熏就是指的阿賴耶識,只有它能夠儲藏這個熏習,這個種子。所熏有四個條件,第一就是堅,第二是無記,第叁是可熏,第四是與能熏相應。
首先要堅住。阿賴耶識從無始以來到現在,以至到將來轉識成智之前這一長的時期,固然是要刹那刹那生滅,不能有一點停留的,但是它一類相續堅住,長期保持穩定,這就跟普通的風、聲、電,以至于我們的前七識,都不同。色法以及前七轉識,都不是一個穩定的體態,都是有間斷的,所以不能受熏。
第二個條件就是無記。這就簡別善、惡這兩種很鮮明強烈的性質,阿賴耶識本身要是善性的話,它就不能再被惡熏了,只有無記的、中性的東西才能兼收並蓄這個善、這個惡,才能受熏。如來的轉依後的第八淨識它不受熏,原因是什麼呢?就是不合乎無記性的條件。因爲如來的第八淨識——大圓鏡智是無漏善,它就不能再受熏了。
第叁個條件就是可熏。它這個可熏的意思,《成唯識論》說是“若法自在,性非堅密”,“若法自在”是簡別心所,一般比喻識是心王,心所好象是臣,王來臣隨,它好象是被領導的,不能獨立、自在。所以,心王才能受熏,心所不行。阿賴耶識是心王,它的五種遍行心所就不能受熏;“性非堅密”就是這東西不能太密實,得能受影響才行,比如水跟奶,兩種的液體能互相揉和,互相影響,這就是可熏,阿賴耶識能夠受前七識的熏習,就是我們現在一起心、一動念,跟第八識都密切地揉和在一起,這個密切的程度恐怕比任何的氣體、液體揉和的情況都要密切。
而象真如就不可熏,世界上沒有比真如再堅強、再細密了。《大乘起信論》提出真如可以受熏,這是很特別的說法。佛教麼,真如是無爲法,無爲法如何受熏?現在說,它又堅又密,怎麼能受熏?假設真如都能受熏,它還能生出小真如來,那就很奇怪了。
第四是與能熏相應。相應指的是同時同處,非一非異,跟能熏的關系非常密切。凡是互相離開了、不和合、不同處、不相應的都不能夠受熏。別人辦的事就不能直接熏我的阿賴耶識,不是相應。
大家不要忘了,這裏所講的都是在排斥所謂的獨立存在、所謂的常一不變,我們應該理解阿賴耶識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態了,這是很大的問題。所以一般的人一講阿賴耶識,就認爲它是一種常體,于是就形成了現在的一般所謂唯心論,拿阿賴耶識當成本體了,跟真如簡直就不能分開,于是阿賴耶識能受熏,真如也可以受熏了。
佛學裏頭的本體,跟世間所有哲學裏頭的本體,完全不一樣,因爲世間哲學都逃不出有爲法的範圍,它找本體也是從有爲法這方面找,不能認識什麼是無爲法,于是常常就根據他所謂的理解,來認識佛學,完全造成了一個相反的東西。
熏習的問題是我們一個核心的問題。現在我們抓住真正原因了,就好辦了,我們就可以放心大膽應該做我們的事情了,不至于走許多冤枉路,不至于在輪回中受許多苦。
“所熏、非異此,是爲熏習相。”
所熏必須合乎這四個條件。這就是所熏的能相,能劃定所熏。
“六識無相應,叁差別相違,二念不俱有,類例余成失。”
這個頌子是簡別前六識,只有阿賴耶識是所熏。而小乘經部譬喻師卻說前六識就有薰習義。
“六識無相應”,這相應,跟前頭講的相應是一樣的,就是所謂這個同時同處、非一非異,不能分離,共和合性。第六識爲什麼不能夠跟前五識相應,成爲所熏與能熏的關系呢?
“叁差別相違”,叁差別指的是所依、所緣跟作意叁種,前六識它們各有各的所依根,各有各的所緣,各有各的作意心所,都不是長期穩定、一類相續的,不能同時同處、和合生起,所以能熏、所熏是沒法子相應相合的。所以第六識不可能是所熏,前五識更不能是所熏。
“二念不俱有”,經部譬喻師說,前念意識跟後念意識可以是能熏、所熏的關系。前頭講能熏、所熏必須俱有,而這前念跟後念不能同時存在,前念滅,後念才生,根本不是俱生俱滅,所以互相不能形成熏習的關系。沒法子認識阿賴耶識,于是把阿賴耶識的任務擱在第六意識上,就非常勉強,沒法解釋,根本不相應,說前念後念熏習,這是小乘沒辦法就舉出這麼個說法。
“類例余成失”,經部師又說,二念雖不同時有,卻都是識類,所以可以受熏。這是找一個變通辦法,同類相熏,前一刹那後一刹那,都是識,或者第六識跟前五識,都是識,都是同類的東西,咱們就以同類的東西,爲相應的東西。
種類要例余,如果你要拿同類作爲能受熏的理由,認爲種類相同,就可以有能熏所熏的關系,那麼,兩個人的識也都是識類,是不是也可以互熏了,有爲法和無爲法還都是法類呢,照這樣也可以互熏了。這樣例余,拿它跟其它類比的話,就有問題了,就成過失。
“此外內種子,能生引應知,枯喪由能引,任運後滅故。 ”
不管內種子還是外種子,作用都有兩個,能生和能引。就外種來說,種子發芽長出根莖葉,這是生因,植物死後,殘枝敗葉不是立刻消失,而是慢慢枯死,這是引因的作用。內種子也是這樣,生命的開始和延續是生因,喪命後諸識雖然不再執受色身,這屍體也不是馬上消散,而是慢慢爛壞,這也是引因在起作用。所以,這能引之因有點兒慣性的意思,草枯死和人死亡後並不立即消失,是自然而然地滅掉。
“外或無熏習,非內種應知,聞等熏習無,果生非道理。作不作失得,過故成相違,外種內爲緣,由依彼熏習。”
這個外種不一定非要有熏習不可,比如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它的種子就沒有受熏,否則就成臭花了。但是內種子不是這樣,內種一定是有熏習的,要沒有積極的多聞熏習,就不會有于法憶持以及如理作意的結果。
爲什麼這樣?“外種內爲緣,由依彼熏習”,外種它其實不是真正的種子,它本身也是阿賴耶識種子生起的顯現,也是依內種的熏習而生起的。比如我們認爲這個精子與卵子和合就能産生新生命,實際上這只是個助緣,沒有阿賴耶識的執受作用不成。所以外種它只是個顯現的假相,有沒有熏習沒太大關系,而內種是親因親緣,是宇宙人生的真實原因,必須有熏習,否則就是斷滅見!就好像凡夫就盯著這一期生死,看不到真正原因,老覺得好人沒好報,但是,就阿賴耶識種子來說一定是因果毫厘不爽,若不是這樣,“作不作失得”,作了反而失,不作反而得,勞而無獲,不勞而獲,這是撥無因果,成大過失了。
外種它是色法,它離不開心法的感覺和顯現,所以色不是真正的原因,原因是心法,是阿賴耶識,色依心現,這與我們普通認爲的物質決定意識是不是一樣?這裏我們要多思考一點,色法在我們細分析起來,並不象我們原來想象的,我們知道,佛教裏頭,色法裏有顯色、形色,還有大種跟所造色。
顔色是顯色,體積、形狀是形色。佛教認爲顯色是依他起性的法,是實法;形色是假法,是依靠顯色建立的,顯色的不同分布就成了形色。長短方圓、立體、平面的,實際上都是假安立,都是依靠青黃赤白這個顯色,這一方面多點、那一方面少點這樣造成的。我們先拿太陽來說,是個大火球,在我們這個角度看起來太陽是個紅的東西、黃的東西,顯色是這樣。立體的,圓的、球形的,這都是形色。太陽這個大火球,就是一個顯色的問題,太陽沒邊、常常在變動,你說哪個是太陽的體,形色,很難說。所以,只是一個顯色的物象的感覺,而沒有形色一個的實體。
再者,佛教裏說,組成物質的大種是堅濕暖動,就是地水火風。四大種是能造,所造色就是色、香、聲、味、觸。 這堅濕暖動,有個堅、硬的問題,我們現在站在地球上,感覺是硬的,是依靠,要是離開你的感覺以外,是不是還有個硬?就是咱們兩腳一擡,這硬還存在不存在?所謂的地水火風這些基本物質,實際上只是堅濕暖動的感覺。剛才說的青黃赤白,白色跟眼睛的這個白覺,是不是能分開?離開白覺是不是另外有個白色?當然人老這麼想,離開能感覺一定有那個所感覺的東西!這種假設、是不是真實的、合理的,這還是個問題。我們習慣的看法可能…
《攝大乘論講座(1-8講)(韓鏡清)》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