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七識是持業釋,意即識,第六識是依主釋,意之識,玄奘法師翻譯時爲了區分,把第七識音譯作末那識,第六識意譯爲意識。
此中意有二種:第一與作等無間緣所依止性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第二染汙意,與四煩惱恒共相應。一者,薩迦耶見;二者,我慢;叁者,我愛;四者,無明。此即是識雜染所依。”
這其中,末那識有兩種義,首先是“等無間義”,就是它不間歇,依前識滅,後識得生,中間沒有間斷。前頭的識先滅,必須讓路,把地方騰出來,後頭的識才能生起。再一個是“思量義”,思量我故,我們的末那識時刻執著阿賴耶識爲我,不管在幹什麼,老有這種錯誤認識,見不到真實,有障覆,這就是染汙意的主要意思。這個我執是一切煩惱染汙的根本,所以是“雜染所依”,這個第二種義很特別,這是我們這個小天地,或者我們的前六識,整個都受第七識的染汙。也就是所有的有爲法之所以能夠叫做有漏、雜染,都跟自己的第七識有關系,就因爲第七識有這四種煩惱。
這四煩惱中,薩迦耶見也叫身見,就是執著自身是我,薩迦耶的意思藏文是壞聚,我們倍加珍視的身體不過是一些會變壞的東西聚合而成。
“識複由彼第一依生”,在咱們這個前六識裏頭,每一個識,都是由前頭的第一種義爲依止而生,就是等無間義,前頭不滅,後頭生不起來,必須有這個條件。
“第二雜染,了別境義故,”,雜染的原因是什麼?就是因爲第七識,前頭的第一依,前滅後生,第一種義是原因。第二就是第七識的四種煩惱,形成“雜染”。“了別境義”就是指的心意識叁者中的識。即前六識。了還不是細分別,是整個,比如色法,就是整個了解這個色境,跟“分別”有點不同。“了別境”之識不但受“兩種義”的影響,它本身又是是“了別境”。世親的論釋裏講能取境,識是能取,特別這前六識,對自己範圍的境界,把守得很清楚,領域很分明,眼睛看的就是色,耳朵聽的就是聲。第六識跟前五識有個並行,你眼睛緣色我也緣色,但是意識緣的領域是很寬廣的,無所不緣,它緣的對象有時離開前五識的對象。
“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
思量,在藏文裏有我字,“思量我義故,意成二種”。
“複次雲何得知有染汙意?”
你怎麼知道有染汙?
“謂此若無,不共無明則不得有,成過失故。”
這是按理論來判定,這還是批判的性質,怎麼才是有,怎麼才是沒有。第一個講的是“謂此若無,不共無明則不得有,成過失故。”首先我們要承認不共無明,我們說這個無明是禍根,之所以我們小天地裏頭能夠受染汙,就因爲有無明,無明就是無知或者無智,是智慧所對治的。
普通有相應無明、不共無明。我們普通的是相應,相應的無明跟無知、跟我們所有的煩惱都相應,在一起作惡,在一起起作用,這是相應。另外一種叫不共無明,這個大家大概很少聽到,不共無明就是不跟旁的相應,只跟第七識相應,因爲這種無明恒時不斷,所以不能與前六識相應,否則前六識一斷豈不是我們就沒有這種我見而解脫了。這第七識的四煩惱中第四種無明就是不共無明,這個不共無明非常厲害,它跟你同時生起同時滅,使你染汙。所以要你不承認有第七識,這個不共無明心所就沒有心王了,沒有所依了,那就成了過失了。這是第一種證明第七識是有的。
“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過失故。”這五同法就是指的第六識與前五識有所同的法。前五識它有五種有色根,第六識,也應該有根,“亦不得有,成過失故”,第六識要是沒有第七識作根的話,就不跟前五識一樣有俱有根了,這也成過失。
“所以者何?以五識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前五識我們都很容易知道,它都有一個器官,有眼根、耳根,這都是俱有依——同時生起的所依,這個所依都是增上的。佛教裏說的四緣,因果律它分了四種,俱有根也可以說是俱生依,眼依有色的根作爲同時生起的所依,耳呢也有生起的所依,所以“五識身必有眼等俱有依”,這就是同法。
“又訓釋詞亦不得有,成過失故。”什麼叫訓釋詞?就是有點象現在的定義的意思,查字典解釋詞的意義,定義。指的是“思量”,解釋什麼是“義”。義,思量的意思、思量我的意思,這是下定義。要是沒有第七識的話,這訓釋詞亦不得有,沒有思量的意思,沒有思量我的這個識。沒有這個第七識,“成過失故”,這是又一種理由。
“又無想定與滅盡定差別無有,成過失故。謂無想定染意所顯,非滅盡定,若不爾者,此二種定應無差別。”
無想定在第四靜慮裏有一個無想天,無想無受,是外道的一種禅,未斷第七識,裏頭時時刻刻有我見,我見所生起的我慢、我愛也不滅。我們必須超出叁界九地之外,破了我才能達到滅盡定,滅盡定是聖者的一種定,兼滅第七識染汙意。所以這個無想定跟滅盡定的差別應該注意,第七識滅不滅很關重要。一般滅第七識很難,假設是不滅的話,那等于無想定。所以,無想定跟滅盡定是有很大差別的,並且這兩個定是外道跟我們的內外之分的。要是沒有第七識的話,這兩種定就沒法兒區分,就成過失了。
“又無想天一期生中應無染汙,成過失故,于中若無我執我慢。”
這是個倒裝句,應該是這樣子的:“于中若無我執我慢,無想天一期生中應無染汙,成過失故。”把我執我慢擱在前頭。
“又一切時我執現行現可得故。謂善、不善、無記心中。”
一切的時候,我執的現行“現可得故”。這就是在我們這個世界裏頭,無論心裏平靜的時候,或者心裏好象沒有什麼煩惱的時候,實際上這個我執還是現行,都在那兒搗亂。這也有點倒裝的意思。這一切時指的“善不善無記心中”。這是個問題,因爲這“一切時”包括善、包括無記。你做不善的事時,有我執是應該的、是相應,但是這善跟無記的時候,也有我執現行,這時候按說不應該有煩惱,就是因爲第七識。我們在念佛時、坐禅時,好象是善了,而這裏也是有漏的,爲什麼是有漏呢?不是相應的無明,是不共的無明,是不共的無明所生起的我見我執,時時刻刻在那兒起作用。
“若不爾者唯不善心彼相應故,有我、我所煩惱現行,非善無記。”
要不是這樣子,只有不善心與我見能夠相應的,那麼,“非善無記”,善無記裏頭就應該沒有我執現行。
“是故若立俱有現行非相應現行,無此過失”,這就是下結論了,所以若立一個俱有現行和一個相應的現行,就沒有過失了。不同于相應現行,俱有就是同時有,我們這個善法,做善事施舍的時候或者幫助人時候,都有我執,而做好事與煩惱是不相應的,所以這時是俱有現行,而不是相應。
底下就是用頌子作總結了:
“若不共無明,
及與五同法,
訓詞二定別,
無皆成過失。
無想生,應無
我執轉,成過,
我執恒隨逐,
一切種無有
離染意,無有
二,叁成相違。”
從這兩句話裏頭分析上面,“離染意,無有二”,而“叁成相違”。這兩句頌子就是解釋上面的,是倒著講前頭幾句話的意思,要沒有染汙意的話,就沒有二,就是前頭兩種“若不共無明,及與五同法”,而叁呢也成相違,就是底下:“①訓詞②二定別,無皆成過失,③無想生,應無我執轉,成過,”要沒有這個染汙意的話,這個我執能恒時隨逐以及遍存在于所有種心就都不可能,因爲有染汙意,這我執就恒隨逐我,一切時候老有。
“無此一切處,我執不應有”,要沒有染汙意的話,,我執就不是一切處都有。
底下說“真意心當生,常能爲障礙”。這個很厲害,我們本來可以認識真理、真如,這個認識真理的心本來可以生起,但是,就因爲它“常能爲障礙”,所以你想認識真實必須想法解決障礙問題。
“俱行一切分,謂不共無明。”一切時分都有它的事兒,我們有這麼個伴侶,如影隨形,這是不共無明,不是相應無明,所以這個黑暗的世界很難叫它天亮。
“此意染汙故,有覆無記性,與四煩惱常共相應,如色無色二纏煩惱,是其有覆無記性攝,色無色纏,爲奢摩他所攝藏故,此意一切時,微細隨逐故。”
事物有叁種性,善、惡、無記,無記就是非善非惡不可記別。無記有兩種,一種有覆的、有障礙的,一種無覆。第八識是無覆無記性,這個第七識裏頭的四種煩惱,因爲是染汙、能障礙,所以是有覆的無記性,爲什麼不是惡性呢?因爲它行相非常微細,是惡的根源,卻不能直接說它是惡。
“與四煩惱常共相應,如色無色二纏煩惱”,色界天跟無色界天,它所具有的煩惱——色纏與無色纏,都是有覆無記性的。第七識跟它們一樣。
“色無色纏,爲奢摩他所攝藏故”,爲什麼這色無色纏的煩惱不是惡,而是有覆無記?因爲是奢摩他所攝藏的,奢摩他就是止,因爲定心的影響,所以它是無記的。
“此意一切時,微細隨逐故”,它不是很強烈的,是微細的,所以我們也很難察覺,是微細隨逐。
普通我們說修行的人用種種方法修行,但要是他不對治我見我慢,不想法轉依第七識、轉識成智,行不行呢?有時候我們覺得修行的差不多了,實際上是不是旁邊還老陪伴著的第七識末那識呢?不但這個,你不了解這個第七識的存在,那更是大問題,什麼是第七識,你根本不知道,染汙的來源根本不知道,而且抹殺它的存在,你說這危險不危險,這是認賊作父!所以這“識複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前六識時時刻刻有染汙的根源,這染汙的根源不一定是不善,它是無記,可是它是有覆無記,所以這一點我們要深刻地認識,好好把我們內部解剖一下。我們盲修瞎練,說我修行到家了,你還受染汙怎麼到家?你連你那賊的形象都不理解、不認識,你怎麼把它轉識成智?
前頭講阿賴耶識的第叁個別名——心,裏頭講心、意、識,于是把…
《攝大乘論講座(1-8講)(韓鏡清)》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