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而且年年升高其死亡率,至今每十萬人口死亡率是14.16(共3195人)。(3)、20~24歲的死亡人口自殺是第一大死因:15~19歲死亡爲第二大死因,可見在這年齡層中死亡是個嚴重的問題。壯年(25~44歲)列第四,中年(45~64歲)則列第七。雖然自殺的人不都是精神病患,但精神病患的自殺比率爲20%比一般人(0.01%)高二千倍。(4)、據中研院生醫所研究員鄭泰安教授報告:在臺灣從事自殺研究十多年發現,有98%的成人自殺死亡者,在自殺之前罹患一種或多種精神疾病,而最常見的是重郁症、酒瘾、藥瘾與情緒不穩性人格障礙,這些發現與西方同類研究結果相似。(5)、有宗教信仰者,比沒有宗教信仰者低。而一般的學者普遍認爲,其實在衛生統計上所呈現的數字基本上是低估的,由于國人的文化觀念基于家醜不外揚,或是保險給付的關系,很多自殺死亡的案例,在法醫的死亡證明書常常並未紀錄自殺的事實,所以實際的數字是高于這個數字的。
那裏出了問題!?
中山醫學院精神科張家銘主治醫師表示:“當然以上所提及的數字都是所謂自殺死亡的案例。很多人在最後真正采取成功的自殺行爲之前,往往有很多次的重複自殺獲救、或持續的自殺想法。基本上而言,曾經有自殺想法的人很多,但並非皆有勇氣嘗試自殺行爲。”須知,除非想要自殺的人,已失去自我調適的能力,否則預防勝于治療,須積極地改變當事人的思考模式著手,此是刻不容緩,且是根治的辦法。
又據鄭泰安教授表示:“自殺行爲的形成,包含某些程度的遺傳因素和特殊的性格特質,加上後天環境因素與罹患精神疾病,再受到某種生活事件的刺激之下,就很容易發生。所以,基本上不健康的精神狀態,是造成自殺行爲的必要條件,但非充分條件。生活環境中發生的生活事件扮演者催化作用,尤其是造成重大失落的生活事件。依據上述臺灣自殺研究的結果,“失落的生活事件”是自殺的重要原因之一,包括:(1)、健康的失落,如罹患絕症、久病不愈或是身體殘障。(2)、財産或工作的失落。(3)、人的失落:即親友、家人的離開或死人。(4)、珍惜的願望之失落,譬如驟然得知配偶有外遇或是愛人移情別戀。在臺灣,自殺死亡者遭遇失落的生活事件占了84%,而最常見的是“珍惜的願望之失落”,占66%。”
至于青少年自殺也漸漸頻繁,《天下雜志》第117期中引用《讀者文摘》針對兩岸叁地青少年進行的調查顯示:大臺北青少年有27.7%曾動過輕生念頭,比香港(11.2%)、上海(11.3%)高出不止一倍;而造成輕生的念頭,家庭因素高居第二位。
節錄了以上的數據,心是非常地沈痛,在青少年階段正是人生最璀璨的金色時光,何以變得那麼承受不了壓力和挫折感呢?我們從家庭教育到學校教育,乃至社會教育,曾有誰告訴我們生命的真實相呢?(即如我在十多年前進入佛門才了解一些皮毛,進而釋懷十多年前的“傷痛”,正是今天以“人饑己饑、推己及人”的心情,來承接這份“使命”。)我們不必以“踢皮球”的心態,要將責任推給誰,這是一個厘不清的問題;因爲,因緣果報並沒有任何的主宰者,一切的苦樂、輪回解脫,都是在于個人自己的身上,問題是—我們是否具有洞悉因果、掌握改造自已命運的智慧?!從網路資料中,很顯然地,大家並沒有就問題的根本核心來論,(如同治病,但治標而未治本一般,治標雖可暫時緩解一時或一世,但若能標本同治不是更好?)這是非常可惜的—這也是不信因果的因果,您相信嗎?不相信的話—精采的在後面,請放下自己的成見往下看,次科正是本書的綱領,余者正依此而發揮推廣,如果您能深究熟慮而生起決定的信解,相信您已救自已一半了。
叁世因果—整治愛河喻
古德說:“愛河千尺浪,苦海萬重波,欲免輪回苦,大衆念彌陀(腳踏實地修)。”此愛河、苦海正指生死的業海,而今以數年前高雄市政府整治“愛河”爲喻:
(1)、今從一滔滔不絕的駛流中,截取一大段,于中分過去、現在、未來叁世來比喻自己生命流程中的一個叁世。
(2)、假設過去世中,我們有造了叁個善業(0),也有叁個惡業(△),如果都沒有增減,應該流到下一世也仍保持原有的數目才對。然而,誰在一生中沒有起一念貪、嗔、癡、慢等煩惱,而造殺、盜、淫等惡業呢?反之,誰又念茲在茲,無時不以修善爲人生的目的呢?《地藏經》說:“南閻浮提衆生(正指我們所居住的世界),起心動念,無不是罪,無不是業。”今若沒有一個智者告訴我們愛河已發臭了,垃圾橫流造成原有的生機已漸漸枯竭,再不整治,將造成汙染而遺害自已乃至子孫(喻未來世)的居住環境。所以,如果我們都不願改變,而時時警策自己的話,當從上遊(喻過去世)流到未來此世者,只有惡增善減了。
(3)、既要整治,光靠在岸邊喊口號,就如隔靴搔癢一般,沒有一點效果的,最多也只能撿撿岸邊的垃圾而已;所以要靠各種善緣—如善知識的教導,並利用各種工具—如用竹竿挂網來撈取,或力量更大、效果更好的就是坐船隨處去清除撈取,乃至河底的汙泥更是非假有力的工具不可;而這些工具就好比各種管道,如選擇契機的宗教,如法依教而修行一般;那麼多的宗教,雖似皆勸人爲善,但方法、智慧、究竟目標等,仍有其差異之處,就如各種工具都有其不同的功用一般。
(4)、如果我們有心想要“明天更好”,是必要有智慧地去選擇、善用各種工具等助道方法;而且不僅努力清除染汙之源(斷惡)外,更要積極地投下更多的生機(修善);如此有善因加上勝緣,並持之以恒地“只問耕耘不問收獲”,那是可以期待更美好的未來。
苦樂相較.自由抉擇
您想要讓“自己的愛河”,繼續惡化(一世不如一世)—在此世便已要承受這麼多的苦了,(請記住!這些苦並不是忽然冒出的,若仔細谛思,都是有其宿因的—或是過去,或者只是前一念的錯失所結的苦果。)更何況帶著這些苦重新再來—“不只”一次的惡性循環呢?或者,您願意就從現在開始改變自己,讓自己重新尋回生命的春天呢?請與我繼續往下一起學習:
佛法中有一回向文:“願消叁障諸煩惱,願得智慧真明了,普願罪障悉消除,往生圓成菩薩道。”此正可解釋別述一科中的要義—
此惑、業、苦的展轉相生,正顯示衆生輪回生死,即如旋火輪一樣沒有止息,正不間斷地虛妄受輪回之苦,(亦方可開合用十二因緣來诠釋衆生受生的生命觀,亦是佛初轉四谛*輪的苦、集二谛;但名相多,道理相對較深,若能請教法師大德,則更可增加信解之力。)您想想,配合剛剛所說的叁世因果喻—過去由煩惱之因,而造了惡業,由此業障而感召較陋劣的身心世界,(如貧窮、多戰亂等);但于受此苦劣的報障時,因業障障住智慧不開,身體多病或六根不具,內心多苦惱等。)及依住的環境(如貧窮或過去生不與人結善緣,此時得不到善友的開導,因此由苦而再生顛倒煩惱,又再造業、受苦……(如因過去不曾造布施的善業,故感此世貧窮的苦果;但沒有明了因果的智慧,又起貪而搶劫,繼而被判刑坐牢……)如此,苦當于何時能了?而所造自殺之業,何嘗不是依此模式而演出呢?在此,我們至少可歸納出t一個重點:(一)、妄想.煩惱是一切苦難的開始、根本禍源。(二)、如果不幸已造了因,若不善用因緣來化解,它將讓您一再地重蹈覆徹。據研究統計,一般自殺成功者,皆一再受“自殺念頭”的糾纏,乃至有多次自殺未遂的紀錄,若當中沒有善緣的扭轉,最後是會“壯烈成仁”的。因此,只要在對方尚有理性、可自我調適下,若能明白因果的道理,了知自殺並非是逃避痛苦的選擇,況會比現世的苦更苦的話,有時是可及時挽救的;否則,若一直固執于自殺的念頭,雖勸、阻止得了一時,但勢必會發生不幸的。(詳述于下別述一科)
世間那個人不希望趨吉避凶呢?(連螞蟻也知道;甚至將糖和砂子混合,您想—螞蟻會笨到去搬砂子而棄舍糖嗎?)誰不希望發財、升官、健康、家庭和樂呢?雖說外求,也要“求之有道”—與其“求地理”(含相命、蔔卦等)而希趨吉避凶,何不“循天理”而斷惡修善,來得更爲踏實?!此即《了九四訓.立命》中雲谷禅師對了凡先生開示改造命運的真理,雲:“汝不見六祖說:一切福田,不離方寸(即心也),從心而覓,感無不通。求在我(即反觀自心,努力斷惡修善。),不獨得道德仁義,亦得功名富貴,內外雙得,是求有益于得也。若不反躬內省,而徒向外馳求,則求之有道,而得之有命矣,內外雙失,故無益。”簡單說—您若想得快樂的果報,但須努力造斷惡修善的善業;而一個常造善業的人,也必定具有相當的智慧。(此亦即四谛當中的滅、道二谛,及十二因緣觀當中的涅槃還滅門。)
佛法論叁世因果皆雲:“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問來世果,今生作者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來警策勉勵要—以前世戒今生,用今生修來生;畢竟今生已在承受果報—不管是善(誡貪)是惡(誡憎),對一個明因識果的修行人而言,面對順境是當警戒于中迷失,而于逆境也能歡喜承受,不至怨天尤人;因此就應該把精力集中在當下的一念,因爲現下的每一念都是造就未來的因子。(故說惑業苦、智善樂,大者—可從叁世推及無始劫來的輪回,小者—乃至一念間皆如此,您可細思推論。)再者,佛法若說來世更好,那只是一時權巧接引初機的人,佛的出世本懷,不單單只是教導衆生在人天福報上努力而已,而是希望一切衆生在佛門中的努力修持,終能解脫叁界的輪回,得到究竟的安樂;這是根本論點不能不知。故上淨下空老法師于《因果的理論與事實》中說:“命運不是…
《等待黎明的時刻(修德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