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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順導師的律學思想(清德法師)▪P24

  ..續本文上一頁非穿著,是有縫福田的衣,而非領袖俱全的俗裝衣;最重要要能適應世界性的氣候環境,又能恰當地做到叁衣實用。至于現今傳統僧裝,如以觀瞻言,時裝不若古裝的超然灑脫;就舒適言,時裝不及古裝的寬暢大方;古裝之弊在礙于劇烈或快速的行動,及所費布料太多;但身爲比丘,重在威儀,而在宗教儀式上,古裝似更具宗教氣氛。④

  教界第二次的僧裝改革之議,緣起于民國五十四年農曆正月初叁,諸山長老假臺北松山寺舉行團拜時,有人提出「統一服色以重觀瞻,以示團結」,並推舉八人小組負責研討,而擬出方案如下;㈠、僧服樣式不變。㈡、僧服色別:男衆一律改著黃色,女衆一律改著深黃色,在家衆則著黑色海青缦衣。㈢、袈裟按戒臘分爲九等級的黃色砠衣;平常早晚課誦及佛事仍搭七衣,但于衣鈎下之小方塊做圖案(比丘用「*輪」,比丘尼用「蓮花」),又爲區別戒臘,圖案顔色分四種。㈣、外出宜著長衫攜布袋。並約于佛誕時一起實行。⑤

  此事公布後再度引起議論,聖嚴法師感于教界對製度雖關懷,但似乎認識不夠,而作〈正法律中的僧尼衣製及其上下座次〉。認爲統一服色有其必要,但製造階級似乎不合佛法;若要複興佛教,則應從思想觀念,生活方式,教會組織上,徹底改造才有希望。文中對《舍利弗問經》中各部派服色的預記,與今日南傳著黃色,而中國稱「缁流」的不同有聽不解。⑤

  印順法師因而作〈僧衣染色的論究〉。文中對于南傳佛教著金黃色衣,認爲是《長阿含經》所說,而上座部特重《長阿含》,故黃色衣爲自稱上座部正宗的南傳學派所特重。但此于律無可考,且事實上僧衣服色的統一,反而是表示宗派的同屬。至于中國僧衣服色的不統一,是由于傳來中國的五部律典,有不同傳說的服色。而中國一方面盛行大乘,一方面缺乏堅定一貫的宗派意識;所以會隨西來不同的服色而改變,也會探求律典而自行決定。至于現在服色的紛亂,雖不一定有違律製,如能統一也是好事,但應在尊重律製、尊重傳統的原則下審慎決定。⑦

  回顧教界兩次有關僧服的探討,筆者認爲,似乎未起任何作用;故今日臺灣地區僧衆,衣著顔色之多樣化且不論,有的穿傳統古式僧裝,有的穿南傳袈裟,有的穿西藏僧眼;世人每有不知所然之感。但透過這兩次的探討,已使吾人更清楚問題所在;如能如律而統一更好,但重要而根本的,還在于僧衆素質的提高。

  二、受戒、傳戒與燃戒香

  受戒儀式俗稱「傳戒」,詳見于律藏的「受戒犍度」。

  對于中國的傳戒,聖嚴法師認爲:由于從前中國大陸,沙彌出家很少舉行如法的受戒儀式,故明代以後各處開戒壇都以沙彌戒、具足戒、菩薩戒,叁壇一期授;又也許因見月法師當年受戒困難,故其住持寶華山後,受戒也就方便容易多了,但卻末料因而變成徒有其表的形式。⑧聖嚴法師說:

  中國的傳戒道場,僅是照著《傳戒正範》,呼喊、跪拜、唱念一番,在短短數十天中,像演戲似地按劇本做一番,就算傳戒得戒了。傳戒只注意戒子跪拜唱念的整齊好看,不注意戒子們是否領略受戒的意義,是否能得戒,至于戒師資格能否合乎律中最低要求,那更是不加過問。⑨對此續明法師也說:

  傳演至今,幾乎有本《正範》在手,皆可如儀傳戒一堂,其他皆可不問;而戒親眷屬,利養名聞皆可遽至,故人人優爲。律法掃地,一至于此亦可既矣!⑩對此每年例行的傳戒,印順法師認爲雖方便不足,成效未睹;但也不失爲窮極而求諸本者。⑾他謙稱未精究律藏,以通曉律意適應現實的深一層意義,但亦隨順世俗;故從民國叁十七年起曾多次參與傳戒,或認尊證、或任教授、或任得戒和尚。⑿而在〈受戒難,受戒以後更難〉文中對「傳戒」有精要的說明,他說:

  一般以爲傳戒是了不得的大事,其實佛製受戒並不太難。授戒的要有叁師七證,這不但是湊數而已,要有法定的戒臘,要自己能清淨持戒;這不是學會《傳戒正範》,而是要明白止作兩持,開遮持犯。如果說傳戒不容易,也許是清淨持戒的叁師七證太難得了!受戒的只要有衣缽,不犯遮難,雙方條件具足,傳授比丘戒法,只要一兩點鍾究竟圓滿。現在的西藏、錫蘭、緬甸還是如此……因「受戒」只是在大(僧)衆前;立定誓願決意受持某類(或沙彌、或比丘等)律儀,經大衆認可。……這是重要的,嚴肅的,但不是繁難的,真正的難在受戒以後。依據佛的製度,受戒以後立刻開始長期的嚴格修學,至少也要五年,這才能陶賢鑄聖,造就龍象。⒀

  但由于中國一向鄭重其事的提倡集團傳戒;人數一多問題也多,時間自然要長一點。印順法師認爲:趁此時教導一些禮拜、穿衣、吃飯、睡覺、行路等日常生活,在形儀上做到整齊也是很好。但對有人見到中國佛教(不但是臺灣)的衰落,以爲病在傳戒太潦草,于是發表高論以爲至少要叁個月、一年、叁年;認爲這就根本不知戒律是什麼,傳戒是什麼了!⒁又對于從前中國大陸傳戒,戒期畢,戒牒到手,即到處雲水挂單,流爲有養無教的一群,認爲這是佛教衰弱的原因之一;因不能在和樂清淨僧團中培養住持佛法的僧才。⒂

  爲不使僧衆素質僞濫,佛陀對于「出家受戒資格」,有極嚴密的製度詳載于「受戒犍度」。民國五十四年的華僧大會上,有人提出「革新傳戒製度」,即欲施行「以考試方式評定戒子資格」。⒃對此,印順法師雖也承認他教的傳教師,要作牧師或神父,都須在一般大學知識以上,再予以數年的宗教教育,才能到處傳道而有良好效果;且認爲現代對于無邊佛法的義理,如不能隨分隨力的聞思修學,對世間知識太欠缺,要想宏法利生是很難的。⒄但認爲「以試取才不合佛法,也不切實際」;他說:「學道貴有內心之自覺,重在身行,經教雖是所重,何能據文義以爲出家標准?」⒅又說:

  佛世的周梨盤陀伽,愚笨而現證阿羅漢,唐代的慧能,不識字而能深有聽悟;故依佛法正見而達信智一如的「證淨」,不一定從無邊法義的研究講習中來;只是末世善知識難得,不能不依于經論。⒆

  但也希望出家同仁,不要隨便勸人出家,不要把佛法當人情,攝受無信仰的出家。不要把寺院當衰老病廢的救濟所。⒇

  聖嚴法師則認爲:受戒除遮難與年齡的限製外,現今剃度師們應以審慎尺度選擇出家弟子;戒場傳戒時,新戒報名應繳一份健康檢查表,經一次當面口試後,才決定應否予以授戒。(21)

  「叁壇大戒」中受「菩薩戒」時,有在頭頂燃戒香的慣例。據聞民國六十八年臺北松山寺傳叁壇大戒,印順法師爲得戒和尚;有二美籍比丘,欲受菩薩戒而不燃頂,但未得允許,因而沒有受菩薩戒。(22)對此,繼程法師認爲:燃頂爲中國佛教後期的習俗,印順導師在思想上重印度佛教,但在儀規上,則隨順中國佛教傳統,而沒有激進的改革行動。(23)事實上對于受戒燃香,印順法師曾說:

  傳戒者于頂燃香,應是融灌頂與燃身(24)而爲一,用表舍身供養,住佛種性,蒙佛光耀之義。習行之既久;萬莫知取義而僅以別僧俗。然依釋尊律製,于頂燃香,實非法而不可爲訓。(25)

  筆者認爲:印公深體燃頂有其深義,只是傳習久了,後世僅以別僧俗。但若欲改也非個人說改就改,且今年改明年是否改?這闊涉整體教團之事,其深解戒律之精神若此,豈只是隨順傳統而已?

  對此,聖嚴法師早年認爲:受戒燃戒香,象征誓願深切;雖不能貿然廢除,但也不必規定非燃不可,因這須出于真正的發心。(26)近年則認爲:今日已進入國際性時代,應以世界佛教的形象爲形象;燃戒疤大概起源于清初,但依據文獻記載,古今中外佛教都無此舉,而希望教界能共同來從長考慮此事。(27)筆者認爲此建議很好。

  叁、主持佛化婚禮

  佛教解脫的修行理論,在排除情欲的糾纏;但四衆中有在家的夫婦生活。就世俗角度言,若能以佛教儀禮舉行婚禮,更能落實佛化生活;故近代即使南傳的泰國佛教,婚喪喜慶多在佛寺舉行,並供養僧衆;日本佛寺更另設禮堂以供信衆舉行佛化婚禮。但民國十六年,太虛大師首次「主持佛化婚禮」,卻曾引起非議。(28)

  對此,印順法師在〈菲律賓佛教漫談〉中認爲:基于聲聞戒律,出家衆只是不能替人作媒;並無明文規定不能讓信衆在寺中結婚,或爲信衆證婚。站在大乘融攝世法的立場,這種方便應采取;因中國佛教一向偏重度亡,而忽略活人的一切喜事。如能像泰國,出生、結婚、慶壽等事,都在佛教寺院舉行,佛教與社會生活,即可發生更密切連系,進而造成佛化社會,豈不是一種度生的巧方便?(29)可見印公洞察時代,適應社會的開明心態。

  但聖嚴法師則采較保留的態度認爲:一、若是急求解脫生死的出家人,不要爲人證婚。二、若是直心實踐菩薩道的出家人,不妨爲人證婚。叁、若既畏生死又願佛化人間的出家人,一個折衷的辦法是:在佛化婚禮中另請在家人證婚,而由比丘或比丘尼作皈依師,于婚禮進行前,先爲新郎新娘說法受叁皈。(30)筆者認爲時代所趨,在寺中舉行佛化婚禮或爲信衆證婚應是可行的,但也非每位出家衆的責任;在隨順世俗中,重要是儀式的如法與莊重。

  四、寺院經濟

  由于宋明以來佛教被局限于山門內,「不幹于民」的政策,使得寺院經濟建立在寺産與經忏上。且由于傳統有厚葬的觀念,基于市場的需求,經忏佛事流爲僧衆生計,以至僧格掃地。太虛大師爲除此迷妄,並獲經濟基礎,曾設「法苑」以改良經忏,但沒有成功。印順法師對此評曰;

  時革命風暴迫在目前,大師不依「僧製今論」,與研究佛學者相聯絡,導一般僧衆從事資生工作,乃欲藉改良愚迷陋習之經忏生活以謀發展,似非善策!使當年叁民主義革命而真能實現,則「經忏」決爲取消而非改良也!(31)

  可見他對經忏之反感。雖然律製僧衆的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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