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無余捏槃而舍。
靜慮律儀和無漏律儀都是隨心之境界而來的,一旦心境變化了,其所得律儀也就隨著舍了,這是總的情形。說由四緣舍或說由五緣舍,不過是就心境的具體變化條件而說的。
第叁節 不律儀戒的棄舍
不律儀戒即是惡戒,《俱舍論》說由叁緣舍,[23]第一種是由于死去舍掉了不律儀戒的所依而舍掉了不律儀戒。第二是由于受得了別解脫戒或是得到了定共戒時惡戒就舍掉了,不管是由于什麼因緣得到了哪一種律儀戒,其它惡戒就都會舍失。第叁是由身體二形(男、女根)俱生而舍,這是由于惡戒所依的根身變了的原故。但是如果不受善律儀戒,惡律儀戒都不會徹底舍去的,就好像治病一樣,如果病根還在,就即或是用種種方法可以暫時避免發病,但終究病還是沒有治好。
《義林章》說由四緣舍不律儀,[24]其一是發願誓舍,自己邀期發誓,永不再作惡,這是從根子上下手。其二是由于受得出家五衆或是近住、近事戒法而自然舍失惡戒。其叁是得定而舍。其四是由于命終而舍。
第叁節 律儀戒非律儀戒的棄舍
律儀戒非律儀戒,也叫處中戒,處中是因爲其心不定,可以爲善,亦可以爲惡,隨其所遇時節因緣的不同而不同。《俱舍論》說由六緣而舍。[25]第一是由受心斷壞而舍,從自心發起這樣的念心:我從今天起舍棄原來所受的戒。第二是由勢力斷壞而舍,即是由于淨信或是煩惱的勢力破壞了先前所受的戒。第叁是由作業斷壞而舍,不如其所受而作,就自然舍了。第四是由事物斷壞而舍,什麼是事物斷壞?就是先前由所受的戒而施舍的寺廟、房舍、用具、園林、塔等(律儀戒)或是捕魚的網,獵獸的坑等等失壞了。第五是由于壽命斷壞而舍。第六是由于善根斷壞而舍。
第四章 別說舍比丘戒
第一節 總說舍比丘戒之緣
在《瑜伽師地論》上說有五緣故舍:“問:有幾因緣苾刍律儀受已還舍?答:或由舍處學處故,或由犯根本罪故,或由形沒二形生故,或由善根斷故,或由棄舍衆同分故,苾刍律儀受已還舍。”[26]即是由于這五個方面的原因,可以使已經領受于心的比丘戒法失去。
第二節 別說比丘的舍戒
一、比丘戒的尊貴
在《瑜伽師地論》上說到比丘戒一定要從他而受的原因時說:
隨轉差別者,謂有堪受律儀方可得受,此中或有由他由自而受律儀,或複有一唯自然受,除苾刍律儀。何以故?由苾刍律儀非一切堪受故。若苾刍律儀,非要從他受者,若堪出家,若不堪出家,但欲出家者,便應一切隨其所欲自然出家,如是聖教便無軌範,亦無善說毗奈耶而可了知,是故苾刍律儀無有自然受。[27]
因爲比丘戒是出家人的具足戒。然而不是所有人都適應出家的;不是所有出家人都能夠受持比丘戒的。比丘戒對受戒的人有嚴格的揀擇,[28]如果能不能夠出家的都可以隨心所欲地出家,出了家之後不管能不能夠具足受持比丘戒都可以去登壇受戒,那麼佛陀極善說法而建立的毗奈耶的軌範作用及佛教神聖的清淨幢相便會蕩然無存。比丘的相狀,應是佛法清淨幢相的標幟,一定要有資格、有能力受持比丘戒的人,方才允許他受比丘戒、現比丘相,否則將會極大地混肴試聽,從而削弱佛法的軌範作用和道德感召力。這是佛教正法逐步走向衰亡以至滅亡的根本原因。而佛製定戒律的根本意趣正是爲了使佛法久住于世間。不能守持比丘戒的人,由于種種原因而受了比丘戒,以比丘的形像活動在世間之上、僧團之中,享受著比丘才有的待遇,這對他自己,雖可暫時滿足他本人的一些些小小的願望和淺薄又如雲煙的現前利益,但對于他離苦得樂的真實而究竟的義利並沒有一點點好處,相反,對他的損傷倒是不可估量的。而這種莫大的損傷絕不僅僅限于其個人,進而損及正法住世的壽命,這才是最主要的。由非如佛法的身口意叁業,使現前無量的人們喪失對佛法的信心,從而損及佛法的壽命,讓未來無量無盡的人們無緣聽聞正法、開啓慧藏的珍寶,這樣彌天的過失,誰能擔當得起呢?所以比丘戒是不允許由自而受的,必得要從他而受,經過“他”的如法揀擇、如理授受方爲合宜,所以授受比丘戒是一件極其莊重嚴肅的事情,不管是傳授比丘戒的僧團也好,還是發心受持比丘戒的求戒弟子也好,都應鄭重對待這件事。由于濫傳戒而引起的後果,在今天的中國僧團已引起一定的重視,但是否已經達到足夠的程度,是有待于討論的。僅是官面的重視是遠遠不夠的,特別需要引起求戒弟子乃至僧團每一分子的足夠重視,加強這方面的必要認識。
二、持戒的重要
受了戒之後,我們依戒如法地規範身心,清淨無犯于戒體,則能得定發慧,以成究竟義利,比丘戒是使我們身心成爲學習佛法修行聖道的保障機製。受戒僅是一個起點,從此乃至盡于形存壽在的未來時域,更重要的是心心相續的持戒修習。倘若受戒而不持戒,帶戒犯非,則不僅會失卻道用,再也無法進修道業,甚而長淪苦海,求出無期。戒之大用即在防非離過,然而怎樣才能防非呢?道宣律師說:
若論受體,獨不能防,但是防具,要須行者秉持,以隨資受,方成防非。不防現在,以無非也。然又以隨資受,令未非應起不起,故防未非。爲護受體不令塵染忏除往業名防過非。若爾戒必防非,非何故起?答:要須行者隨中方便秉持製抗,方名防非,如城池弓刀擬捍擊賊之譬。[29]
受戒得戒之體,就像有了誠、池、弓、刀,然而如果沒有守誠之人用之以“擬捍擊賊”,它的大用就顯發不出來了,所以受戒之後,隨戒持戒就顯得非常重要。持戒專精不犯,則防未起之非,犯已能悔,還令戒淨,即除已起非。
叁、必要時的舍戒
如果受戒而不守戒,那是帶戒行非,對自己對佛法都有莫大的損傷作用。律上指出,若實在不願意持戒或沒有能力再堅持戒法,則可以自覺舍所學處。在《根本薩婆多部律攝》中說:
若苾刍……由二種煩惱而生其犯,一遠,二近。遠者,謂由忘失正念,追尋昔事,而起煩惱,作其罪業。近者,謂煩惱心忽然字起,于現前事作其罪業。時彼苾刍知其因已,應當遠離,如避火坑,順理作意,令因不起。若彼煩惱以自心力不能除者,應就尊宿及閑叁藏有德行人請對治法,作意除遣。仍不除者,當于晝夜讀誦聞思,簡擇其義,于叁寶所及師長所,至誠供養,忘自劬勞,或向他方,或減食等,令彼煩惱不複現行。仍不除者,當往屍林、獨居蘭若修不淨觀,爲四念住無常等想。仍不除者,應生慚恥,作如是念,我所爲非,戒不清淨,不能一一如法護持,而複受他四事供養,諸佛世尊及得天眼諸同梵行並天神等,悉遙見我,知我破戒,爲此不應起煩惱心造諸惡業,當自克責,如救頭然,于清淨境,說除所犯,勿致後悔。如上所說不能依行及受信心所有衣食,皆得惡作罪。若作如是對治行時,性多煩惱,未能殄息,仍起染心,雖受信施亦無有犯,當自審察。雖作種種折伏方便,然煩惱心不能除者,即應舍戒歸俗而爲白衣,勿令有罪受他信施,此諸惡業定感當來惡異熟果。[30]
比丘受了戒,本來是希望籍此學戒持戒,把自己陶練成道器,進而因戒生定,因定發慧,開發自性的五分法身,以致解脫叁界生死輪回的苦海,甚至成就徹底自由之身、大圓滿覺的智能,以此利益無盡的衆生。但卻發現自己雖然用了種種的方法,就是不能持戒守戒,這實在是令人沮喪的事,舍戒也是迫不得已的事了。
四、如何舍戒
只要對一個能聽懂他所說的話的人清清楚楚把要舍戒的意思說明白,就舍戒成功了。“若人舍者,向人而舍,以心發言已然後說成舍戒,若發言向一人說,若此人解者,即成舍戒。”[31]在四分律中說到有一語舍戒乃至十一語舍戒事:
爾時佛告諸比丘,說一語便成舍戒,作如是言:我舍佛。作如是一語,便爲舍戒。[32]
有二語舍戒:我舍佛、舍法,乃至我非沙門釋子如上。[33]
複有叁語舍戒:舍佛、舍法、舍僧。[34]
有四語舍戒:舍佛、舍法、舍僧、舍和尚,是爲四語舍戒。如是舍佛法僧爲首,乃至非沙門釋子,四四爲句亦如是。[35]
說五語舍戒:舍佛、舍法、舍僧、舍和尚、舍同和尚,如是五五爲句,乃至非沙門釋子。[36]
有七語舍戒:舍佛、法、僧、舍和尚、同和尚、阿阇梨、舍同阿阇梨,是爲七,乃至非沙門釋子亦如是。[37]
有九語舍戒:舍佛、舍法、舍僧、舍和尚、舍同和尚、舍阿阇梨,舍同阿阇梨、舍諸梵行、舍戒,是爲九,如是九九爲句,乃至非沙門釋種子亦如是。[38]
有十一語舍戒:舍佛、舍法、舍僧、舍和尚、舍同和尚、舍阿阇梨,舍同阿阇梨、舍淨行比丘、舍波羅提木叉、舍毗尼、舍學事,是爲十一爲句,乃至非沙門釋子亦如是。[39]
舍戒的諸多言語相狀,在善見律中有更詳細的說明:
優波離言,佛有一百名,法名亦如是,余諸句亦如是,我今略說。我今舍佛失戒:我舍叁藐叁佛陀,我舍無量意,舍無譬意,我舍菩提智,舍無愚癡,舍通達一切,如是隨號皆成舍戒。又言舍法,此名非號,即成舍戒:舍善分別,舍現身報,舍不異,舍來見,舍能濟出,舍智能真實如,複言,我舍無作法,舍離欲,舍滅,舍甘露法,舍長阿含,舍短阿含,舍梵網,舍初本經,舍僧述多,舍鴦拙經,舍本生經,舍阿毗昙,舍功德法,舍非功德亦非功德,舍識處,舍善置,舍神通地,舍攝領,舍勇猛,舍菩提,舍道,舍果,舍涅槃,我舍八萬四千法聚,以如此號悉成舍戒。我舍僧,此說非號:舍善從僧,舍正隨,舍以理隨,舍集僧,舍四雙僧,舍八輩僧,舍應供,舍叉手供養,舍無上福田,號名僧,亦成舍戒。我今舍戒,此說非號,成舍戒:舍比丘戒,比丘尼戒,舍上學上心,舍上慧,以號舍即成舍戒。舍比毗丘尼、比丘尼毗尼,舍初波羅夷,第二、第叁、第四波羅夷,舍僧伽婆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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