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袈裟的功德及其護持
編輯:釋仁海
來源:閩南佛學
內容提要:衣服飲食,是人類不可或缺的資身要物。尤其衣服,自從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人們對于它的追求便不再滿足于最初的遮體禦寒。而是漸漸成爲人們某種職業身份的象征,並越來越成爲人們的普遍共識。譬如軍人有軍服,警察有警服,學生有校服,上班族有工作服,居家者有休閑服……作爲出家人,也有其出家法服——袈裟。佛陀對袈裟無論是製作,還是受持攝護都有嚴格要求。本文僅從四個方面來簡要說明:一、略釋袈裟名義;二、略明袈裟的功德;叁、淺談袈裟的攝護;四、袈裟的受持。由于後學所學所知有限,難免訛漏之處,敬請大德諸慈悲指正!
關鍵詞:袈裟安陀會郁多羅僧僧伽黎攝衣界
作者簡:釋仁海,閩南佛學院2007屆本科畢業生。
如來應世,說法度衆四十九年,其間有大權菩薩示現,令大聖方便製戒。然而因爲衆生根機不同,所以戒律也有開有遮。但縱觀佛陀的一化始終,唯叁衣六物是其嚴製,不許暫離。即使迦提賞勞月乃至爲老病比丘所作的不失衣羯磨,也只許離一頂衣,由此可知袈裟對出家人是多麼的重要了。但是,由于佛法是印度傳來,與我國風俗稍有不同,故我國僧人穿著習慣與印度僧人也略有差異。比如印度以赤足偏袒表恭敬,我國則以穿戴整齊爲儀則。所以袈裟在印度可以一切時穿著,而在中國,只是在法事活動中才穿,平時便以長衫短褂替代。這雖顯示了佛法隨方的圓融,但作爲佛弟子,我們對袈裟更應該生起難遭難遇之想,更應該小心謹慎地護持。
一﹑略釋袈裟名義
袈裟,是梵語,全稱爲袈裟曳,是出家法衣。漢譯爲不正、壞、濁、染等,約義稱爲袈裟。正如《如幻叁昧經》所雲:“袈裟者,其無穢垢,則無所有。其無所有,則無所住。其無所住,則爲曠然。其曠然者,乃爲出家。”〔1〕由此可知,袈裟乃僧人法服,出家標志。袈裟名義深廣,在元照律師的《佛製比丘六物圖》中說袈裟有十二種名:
(一) 袈裟:此是約染色而立名,因佛製袈裟須避青黃赤白黑五大正色,而染成其他的顔色,所以從染色而稱爲袈裟。
(二) 道服:即修學佛道者所穿之服。
(叁) 出世服:希求出世者所穿之服。
(四) 法衣:應法之服。
(五) 離塵服:由披此衣,可離六塵煩惱。
(六) 消瘦服:可割損煩惱,令煩惱漸減,法身強壯故。
(七) 蓮華服:喻修道者可如蓮華般遠離世間染著。
(八) 間色服:不用純色,而用青黑木蘭染成故。
(九) 慈悲衣:修慈悲之行者所穿之服。
(十) 福田衣:袈裟條相,如同世間田相。喻服袈裟者,可爲世之福田,接受其供養。
(十一) 臥具:袈裟形狀爲長方形,與被褥相似。
(十二) 敷具:袈裟形狀如被褥,從其形名爲敷具。
此外,袈裟又有割截衣、田相衣、忍辱铠、解脫幢相等種種德名。袈裟有大中小叁件,是叁衣的總稱。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五衣、七衣和大衣。
五衣,梵語爲安陀會。根據梵文音譯的不同,又稱作安怛婆沙、安多婆娑、安多跋薩、安陀跋薩、安陀羅跋薩、安怛婆參或安多會,有內住之義。華言中宿衣、內衣、裏衣、中著衣或下衣,因于叁衣中穿在最下,又近身襯體而著,所以如此稱之。從相上來說,共有五條,故也稱爲五條衣,簡稱五衣。
七衣,梵語爲郁多羅僧。或作嗢多羅僧、郁多羅僧伽、嗢怛羅僧伽等。華譯爲上著衣,因在常服之中,穿在最上,所以如此稱之。或者又稱作中價衣,因其價值在大衣與下衣之間。若從其條相,則稱爲七條衣,簡稱七衣。
大衣,梵語爲僧伽黎。或作僧伽胝、僧伽致、僧伽知,華譯爲重或合,因其是割截後重縫而成,所以如此稱之。因爲是叁衣中最大的,所以稱爲大衣。又因爲它的條數最多,所以也稱爲雜碎衣。若就其條相來說,大衣有叁品的不同:下品爲九條、十一條、十叁條,皆是二長一短;中品爲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都是叁長一短;上品爲二十一條、二十叁條、二十五條,都是四長一短。
袈裟雖有叁件,但其作用各有不同,如五衣是在院內雜作或道行時所穿,若入聚落或隨衆時則不得著,所以若從用立名,五衣也稱作院內道行雜作衣;七衣是禮拜誦經齋會聽法時所著衣,所以從用則名入衆時衣;大衣是入王宮聚落乞食說法時所穿衣,若從用則稱入王宮聚落衣。
二、略明袈裟功德
諸部律中,都有佛陀製令弟子謹護袈裟的明文,如《五分律》中雲:“比丘應與叁衣缽俱,譬如鳥飛,毛羽自隨。”〔2〕《僧祇律》中雲:“隨所住處,常叁衣俱,持缽乞食,譬如鳥之兩翼,恒與人俱。汝等比丘,雲何舍本族姓?以信出家,應當如是。所至到處,法衣隨身,不應離宿。”〔3〕《摩得勒伽論》中則“觀叁衣如自皮”, 〔4〕然而對于爲什麼要謹護袈裟,律中僅以六群比丘不帶叁衣外出遊行,令受寄比丘忙于爲他們晾曬收藏,廢修道業而製。對于袈裟有何功德,卻少有提及。但是在很多經典中,卻有詳細闡述袈裟功德的明文。如《悲華經》第八卷中記載,釋迦如來昔于寶藏佛所爲大悲菩薩時,曾發誓自己將來成佛時袈裟必定成就五種功德:(一)或犯重邪見之四衆,以一念敬心尊重袈裟,必于叁乘受記;(二)天龍人鬼若恭敬袈裟少分,即得叁乘不退;(叁)若鬼神諸人,得袈裟少分,乃至四寸,則飲食充足;(四)若衆生共相違反,念袈裟便生悲心;(五)若在兵陣,持此袈裟少分,恭敬尊重,常得勝他。在《心地觀經》卷第五中載:
佛告智光比丘,出家菩薩于所著衣不應貪著,若細若粗,隨其所得,但于施者爲生福田,勿嫌粗惡,不得爲衣廣說法要,起諸方便與貪相應。世間凡夫爲衣服故,非法貪求造不善業,墮于惡道經無量劫,不遇諸佛,不聞正法,受苦畢已,複生人間,貧窮困苦,求不得苦,晝夜逼迫,衣不蔽形,食不支命。如是衆苦。皆由先世爲衣服故,多殺生命,造種種罪,出家菩薩即不如是,隨其所得不嫌粗惡,但懷慚愧以充法衣,得十勝利。一者能覆其身,遠離羞恥,俱足慚愧修行善法;二者遠離寒熱及蚊虻惡獸毒蟲,安隱修道;叁者示現沙門出家相貌,見者歡喜,遠離邪心;四者袈裟即人天寶幢之相,尊重敬禮得生梵天;五者著袈裟時生寶塔想,能滅衆罪生諸罪業;六者本製袈裟染令壞色,離五欲想,不生貪愛;七者袈裟是佛淨衣,永斷煩惱,作良田故;八者身著袈裟,罪業消除,十善道念念增長;九者袈裟猶如良田,能善增長菩薩道故;十者袈裟猶如甲胄,煩惱毒箭不能害故。智光當知,以是因緣,叁世諸佛,緣覺,聲聞,清淨出家身著袈裟,叁聖同坐解脫寶床。執智慧劍,破煩惱魔,共入一味諸涅槃界。〔5〕
正因爲袈裟有如是種種功德,所以即使是旁生、羅刹,也恭敬尊重袈裟,對于著袈裟者不生損害之心。如《地藏十輪經》中就記載了多則旁生羅刹恭敬袈裟的故事,讓人非常感動。其中一則大意是說:過去有一位國王,他的名字叫作勝軍,在他的國家中有一個大墳場,有很多藥叉、羅刹住在裏面,非常可怕,如果有人進入其中,都會膽戰心驚。當時國中有一個人犯了死罪,勝軍王便下令將此人扔進墳場,想讓羅刹鬼把他吃掉。罪人聽說後,心裏自然非常害怕,但此人很有善根,他知道袈裟的種種功德,于是在他被抛入墳場之前,便請求剃除須發,並向人要了一片袈裟系在脖子上,這個人就這樣被捆綁著扔進了大墳場。到了晚上,有一個大羅刹母,叫做刀劍眼,帶著五千眷屬最先來到冢間,罪人遠遠就看見了,嚇得渾身發抖。羅刹母也見到了這個人,但是當她發現這個人剃除須發,頸上系有袈裟時,馬上對此人右繞頂禮,而且口中說頌:“人可自安慰,我終不害汝,見剃發染衣,令我憶念佛。”〔6〕諸羅刹子由于被饑餓所逼很想吃掉這個人,但是羅刹母告訴他們說:“被殑伽沙佛,解脫幢相衣,于此起惡心,定墮無間獄。”〔7〕羅刹子聽到母親這樣說,也頂禮右繞,對這個人說:“忏悔染衣人,我甯于父母,造身口意惡,于汝終無害。”〔8〕說完之後,他們便離開了。接著,又有一個大羅刹母,名字叫做驢騾齒,也帶著五千眷屬來到冢間。羅刹母見到這個被縛之人,剃發系著袈裟,也右繞頂禮,並且說道:“人于我勿怖,汝頸所系服,是仙幢相衣,我頂禮供養。”〔9〕並且勸阻其子說:“人天等妙樂,由恭敬出家,故供養染衣,當獲無量樂。”〔10〕諸羅刹子聽母親這樣說,也右繞頂禮說:“我今恭敬禮,剃發染衣人,願常于未來,見佛深生信。”〔11〕說完他們也離開了。這時,又有一個大羅刹母名叫爭甯發,她也帶著五千眷屬來到了冢間,當見到這個剃除須發,頸上系有袈裟的人時,馬上也右繞頂禮,口中說言:“大仙幢相衣,智者應贊奉,若能修供養,必斷諸有縛。”〔12〕並對諸子說:“如是染衣人,非汝所應食,于此起惡者,當成大苦器。”〔13〕其子及諸眷屬聽她這樣一說,也右繞頂禮此人,並對他說:“汝是大仙種,堪爲良福田,故我修供養,願絕諸有縛。”〔14〕說完之後他們也離開了。這時,又有大羅刹母名叫刀劍口,她也帶著五千眷屬來到冢間。當羅刹母見到這個人,同樣也頂禮右繞,口中說言:“汝今被法衣,必趣涅槃樂,故我不害汝,恐諸佛所呵。”〔15〕並且告誡其子說:“若害著袈裟,剃除須發者,必墮無間獄,久受大苦器。”〔16〕聽到羅刹母的告誡,諸羅刹子與諸眷屬也都右繞頂禮此人,並且說道:“我等怖地獄,故不害汝命,當解放汝身,願脫地獄苦。”〔17〕說完便把這個人繩鎖解開,向他忏謝而去。這個人馬上逃出墳場,于清晨時候來面見國王,將昨夜的遭遇如實報告勝軍王。國王聽後驚歎萬分,于是下诏國人,從今以後,國中所有的佛弟子,無論持戒破戒,乃至無戒,只要剃除須發,身服袈裟,如果有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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